目录 1
一、预算、决算 1
(一)预算编制 1
政务院关于决算制度、预算审核、投资的施工计划和货币管理的决定 1
政务院关于财政分级后几个重要问题规定的令 4
预算决算暂行条例 6
政务院关于编造一九五四年预算草案的指示 15
国务院关于编造1957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指示 23
财政部关于编制各省(市、自治区)一九八二年预算草案的通知 2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财政管理的决定 38
国务院关于平衡财政收支、严格财政管理的决定 44
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财政计划工作的决定 49
(二)预算缴款 52
1.预算缴款 52
国营企业利润交库办法 52
财政部关于一九七九年国家财政集中一部分企业基本折旧基金缴库办法的通知 55
财政部关于改变上划中央企业的利润缴库手续的通知 56
财政部关于上划中央企业交纳的占用费和利改税的部分,仍实行中央和地方八、二分成的通知 58
财政部、轻工业部、商业部、国家物价总局关于卷烟提价后有关财务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59
财政部关于卷烟提价后有关缴库办法问题的通知 61
财政部关于各行政、事业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缴款时应注意事项的通知 65
财政部关于正确使用国家预算收入科目的通知 67
财政部关于1963年中央预算收入缴库方式的规定 68
财政部关于严格收入退库管理的几项规定 70
2.预算收入退库 70
财政部关于从严控制中央单位收入退库的通知 73
财政部关于整顿和加强预算收入退库管理的通知 74
财政部、国家经委关于国营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试行办法 86
财政部关于整顿和加强预算收入退库管理的补充通知 89
商业部、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关于煤炭矿价提高后有关市场用煤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 91
财政部关于严格控制用收入退库办法解决行政事 94
业经费开支问题的通知 94
财政部、粮食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认真审核粮食企业收入退库的预算级次和增设“超购粮油加价款”科目的通知 96
财政部关于整顿和加强预算收入退库管理补充说明的通知 101
财政部关于建立财政情况快报制度的通知 102
3.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102
财政部关于编报一九八二年地方预算收支旬报、月报和月份执行情况的通知 10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报送一九八二年中央预算收支项目电报代号的通知 110
4.预算划转 114
财政部关于目前预算管理中几项具体问题的规定 114
财政部关于目前预算管理中几项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116
(三)决算编审 117
财政部关于一九八○年国家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 117
财政部关于一九八一年国家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 123
财政部关于一九八一年中央级决算具体编报办法 129
的通知 129
财政部关于一九八一年地方财政总决算统一表格问题的通知 143
财政部关于检发一九八一年中央级行政事业经费决算统一表格的通知 225
财政部关于解释一九八一年中央级行政事业经费决算表格数字编列口径的函 237
财政部关于今年调整工资应补未补款项的财务处理具体手续的通知 239
财政部关于一九八一年调整部分职工工资有关财务结算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240
财政部关于核实一九七九年财政收支帐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245
(四)财经纪律 248
中共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和停止新建招待所的通知 248
国务院关于严格禁止楼馆堂所建设的规定 250
国务院关于严格禁止楼馆堂所建设的补充规定 252
国务院关于严禁年终突击花钱的通知 254
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257
国务院关于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制止滥发奖金的通知 259
国务院关于坚决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通知 26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 265
浪费的通知 265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压缩国营企业管理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275
国务院关于正确实行奖励制度、坚决制止滥发奖金的几项规定 279
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制止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28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刹住国内互赠挂历不正之风的紧急通知 291
国务院关于抓紧今年后两个月的财政收支确保金年收支基本平衡的通知 292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严格财政管理制止乱开减收增支口子的报告的通知 295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财务检查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298
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 310
二、财政管理体制 310
政务院关于统一管理一九五○年度财政收支的决定 316
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一年度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决定 323
政务院关于划分中央与地方在财政经济工作上管理职权的决定 327
国务院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 330
国务院关于一九六四年预算管理制度的几项规定 333
国家计委印发《关于改革江苏省财政、物资管理体制问题的讨论纪要》的通知 337
国家计委印发《关于江苏省财政、物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讨论纪要》的通知 342
国务院关于试行“收支挂钩、全额分成、比例包干、三年不变”财政管理办法的通知 347
国务院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357
财政部关于颁发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362
财政部关于安徽省财政体制改按“总额分成”办法的通知 374
财政部关于调整江苏省财政体制留成比例的通知 375
财政部关于陕西省一九八二年财政体制实行临时变通办法的通知 375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改进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体制的报告和关于改进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的规定(草案) 376
财政部关于计算民族自治地方百分之五机动金的具体规定 382
国家民委、财政部发《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383
财政部关于五种地方税款留归地方划留手续的通知 386
财政部关于实行县办工业企业利润留成有关问题的通知 387
财政部关于管好用好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问题的报告 390
财政部关于外国企业所得税收入划分问题的规定 394
财政部关于外国企业所得税收入划分问题的补充规定 396
附录:部分年份国家预算收支科目(摘录) 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