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提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
第一编总则 2
第一章基本原则 2
第一条【立法目的】 2
第二条【适用范围】 2
第三条【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3
第四条【平等保护】 3
案例1侵害合法权益被判赔偿案 3
第五条【物权法定】 4
案例2约定的优先购买权不具有物权效力案 4
第六条【物权公示原则】 4
第七条【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5
案例3违反规章养狗被判自行承担损失案 5
第八条【其他适用的规定】 5
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6
第一节不动产登记 6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及例外】 6
案例4房屋过户登记后所有权纠纷案 6
案例5房屋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即转让案 7
第十条【登记机构及统一登记制度】 8
第十一条【登记申请材料】 8
第十二条【登记机构的职责】 9
案例6行政登记机关不履行职责被诉案 9
第十三条【登记机构禁止从事的行为】 10
案例7登记机构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案 10
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时间】 10
案例8一屋两卖权属争议案 11
案例9离婚不动产分割以登记为准案 11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区分】 13
案例10房屋过户手续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案 13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 15
案例11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的权利人确定案 15
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权属证书关系】 15
案例12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案 16
第十八条【查询、复制登记资料】 17
第十九条【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17
第二十条【预告登记】 17
案例13预告登记后法定期限内未申请登记案 18
第二十一条【登记错误的责任】 19
案例14权属证书被登记错误案 19
第二十二条【登记费用】 19
第二节动产交付 19
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交付生效】 19
案例15动产物权交付生效案 19
第二十四条【特定动产物权的登记】 20
案例16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被损害案 20
第二十五条【简易交付】 21
第二十六条【指示交付】 21
第二十七条【占有改定】 22
第三节其他规定 23
第二十八条【法律文书、征收导致的物权变动】 23
案例17法院判决导致物权变动案 23
第二十九条【继承、受遗赠取得物权】 23
第三十条【合法的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 24
案例18征收时未建成之房屋拆除补偿案 24
第三十一条【处分非依法律行为取得的不动产】 24
第三章物权的保护 25
第三十二条【物权保护的途径】 25
第三十三条【物权确认请求权】 25
案例19两人出资建房对房屋归属发生争议案 25
案例20房屋购买人与产权人不一致纠纷案 26
第三十四条【返还原物请求权】 26
案例21无权占有房屋被判返还案 27
案例22租赁期满拒不返还房屋被判侵权案 27
第三十五条【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 28
案例23请求排除妨害的主体不适格案 28
案例24在他人土地上建房被判恢复原状案 29
第三十六条【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请求权】 29
案例25侵害物权被判恢复原状案 30
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请求权】 30
案例26互相损害对方财产被判赔偿损失案 30
案例27行使不安抗辩权对象错误被判赔偿案 31
第三十八条【请求权的适用、行政及刑事责任】 32
第二编所有权 32
第四章一般规定 32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权能】 32
案例28租赁合同期满被判腾房并支付租金案 32
第四十条【设立他物权】 33
第四十一条【国家专有】 33
第四十二条【征收】 34
案例29征收集体土地分配征地补偿纠纷案 34
第四十三条【耕地保护】 35
第四十四条【征用】 35
案例30村民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未被支付土地补偿费案 35
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36
第四十五条【国家所有权及其行使】 36
第四十六条【矿藏、水流、海域的国家所有】 36
第四十七条【国有的土地范围】 36
第四十八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36
案例31上诉人主张讼争地块属于集体所有案 36
案例32承包村委会土地并不能直接获得该地采沙权案 37
第四十九条【野生动植物资源】 37
第五十条【无线电频谱资源】 37
第五十一条【国有文物】 38
第五十二条【国有基础设施】 38
第五十三条【国家机关的物权】 38
案例33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案 39
第五十四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的物权】 39
案例34学校公房被判不可继承案 39
案例35大学实验楼抵押无效案 40
第五十五条【国有出资人权益的行使】 40
第五十六条【国家所有权保护】 41
案例36财政扶持资金私分违法案 41
第五十七条【国有资产监管】 41
第五十八条【集体所有权】 41
第五十九条【农民集体所有权及重大事项决定程序】 42
案例37居民户口被注销后,还应被发放土地补偿款案 42
第六十条【农民集体所有权的行使】 43
案例38村委会依法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案 43
第六十一条【城镇集体所有权】 44
第六十二条【公布集体财产状况】 44
案例39村委会不公布集体财产状况案 45
第六十三条【集体所有权保护】 45
案例40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案 45
案例4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以户籍登记为准案 46
第六十四条【私人所有权范围】 47
第六十五条【储蓄、投资及其收益与继承权】 47
第六十六条【私有财产保护】 47
案例42村委会私扣村民财物被判侵权案 47
第六十七条【企业出资人】 48
第六十八条【法人所有权】 48
第六十九条【社会团体所有权】 49
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49
第七十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49
案例43楼下业主建鸽笼侵犯楼上业主权利案 49
第七十一条【专有部分的权能】 49
案例44建筑物非专有部分加建门墙被判拆除案 49
案例45公有住房出售协议违约纠纷案 50
第七十二条【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 52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共有的范围】 52
案例46业主共有的绿地被侵害,业主无权起诉案 52
第七十四条【车位、车库的归属与使用】 52
第七十五条【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53
案例47欠缴物业管理费不影响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案 53
第七十六条【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53
案例48合法程序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被确认有效案 54
第七十七条【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条件】 55
案例49利用住宅开办学校被判停止案 56
第七十八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 56
案例50违反物业服务合同被判支付物业服务费案 56
第七十九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57
第八十条【费用分摊、收益分配】 58
第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管理】 58
第八十二条【委托管理】 59
第八十三条【业主义务及权益维护】 59
案例51顶层房主擅自搭建房屋被判拆除案 59
第七章相邻关系 60
第八十四条【相邻关系处理原则】 60
案例52物业公司保安拦截施工车辆案 60
案例53相邻关系处理应尊重历史形成现状案 60
第八十五条【相邻关系处理依据】 61
案例54按习惯处理相邻关系案 61
第八十六条【用水、排水】 62
案例55占用公共用地建房被判拆除案 62
案例56不动产权利人与相邻权人排水纠纷案 62
案例57要求相邻方疏通排水沟被驳回案 63
第八十七条【通行权】 64
案例58建墙妨碍相邻方通行被判拆除案 64
案例59擅自安装设施妨碍通行被判拆除案 64
第八十八条【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 65
第八十九条【通风、采光和日照】 65
案例60修建房屋影响毗邻一方房屋采光构成侵权案 65
第九十条【有害物质排放】 66
案例61扰邻的加工厂被起诉案 66
第九十一条【维护相邻不动产安全】 67
案例62安装空调影响相邻不动产安全被判拆除案 67
第九十二条【相邻权行使时的义务】 68
第八章共有 68
第九十三条【共有】 68
案例63夫妻约定不同房间所有权案 68
第九十四条【按份共有】 69
案例64按份共有关系确认案 69
第九十五条【共同共有】 70
案例65共同出资购买摊位被认定共同共有案 70
案例66占用他人房屋被判返还案 71
第九十六条【共有物管理】 71
案例67共同共有财产管理案 71
第九十七条【共有物处分】 72
案例68未经法定共有人同意处分建筑物被判侵权案 72
第九十八条【管理费用等的负担】 73
第九十九条【共有物分割】 73
案例69共有人共有基础丧失依法请求分割共有财产案 73
第一百条【分割方式】 74
第一百零一条【优先购买权】 74
案例70转让合伙财产未告知其他合伙人被判转让协议无效案 74
第一百零二条【共有物上的债权债务】 75
案例71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负债承担责任案 75
案例72共同共有人承担连带债务适用法律有争议案 76
第一百零三条【共有关系性质不明时的推定】 77
第一百零四条【按份共有份额的确定】 77
第一百零五条【他物权的准共有】 77
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77
第一百零六条【善意取得】 77
案例73不动产善意取得被确认有效案 78
案例74非法购买二手车被判非善意取得应返还财产案 78
案例75受让人善意取得房屋,售房合同有效案 79
第一百零七条【遗失物转让】 80
第一百零八条【善意取得之动产上的原有权利】 80
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 80
第一百一十条【领取与招领】 80
案例76拾得遗失物拒不返还案 81
第一百一十一条【遗失物保管义务】 81
案例77将捡到的小猫养死承担责任案 81
第一百一十二条【保管费用、悬赏广告】 82
第一百一十三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 82
第一百一十四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 82
案例78地下挖出的银子归属案 82
第一百一十五条【从物随主物转让】 82
第一百一十六条【孳息】 83
案例79股东出资及其收益归属案 83
第三编用益物权 84
第十章一般规定 84
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权能】 84
第一百一十八条【国有、集体自然资源用益物权】 85
案例80侵犯他人合法采砂权案 85
第一百一十九条【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86
第一百二十条【用益物权人、所有权人义务】 86
案例81承包人转包自己承包的土地案 86
第一百二十一条【用益物权人因征收、征用获得补偿】 87
第一百二十二条【海域使用权】 87
第一百二十三条【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等】 87
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 88
第一百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体制】 88
第一百二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 88
案例82未经合法承包经营人认可被判转让合同无效案 88
第一百二十六条【承包期】 89
第一百二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与登记】 90
案例83承包地登记的对抗效力案 90
第一百二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90
案例84承包的荒地转包用于开矿案 90
案例85土地调换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91
第一百二十九条【互换、转让登记】 92
案例86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登记,发包人另行发包案 92
第一百三十条【承包地调整】 93
第一百三十一条【承包地收回】 93
案例87村委会收回出嫁女的承包地案 93
第一百三十二条【承包地征收补偿】 94
案例88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 94
第一百三十三条【其他方式的承包】 95
案例89以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案 95
第一百三十四条【国有农用地承包】 96
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 96
第一百三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 96
第一百三十六条【分层设立】 97
第一百三十七条【设立方式】 97
案例90饲料厂申请划拨使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案 97
案例91征用宅基地违反法定程序被撤销案 98
第一百三十八条【出让合同】 99
第一百三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 99
案例92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而消灭案 99
第一百四十条【土地用途变更】 100
第一百四十一条【土地出让金】 100
第一百四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归属】 100
第一百四十三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101
案例93未经开发直接转让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被认定无效案 101
第一百四十四条【流转合同】 102
第一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02
第一百四十六条【建筑物等随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102
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筑物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等一并处分】 102
第一百四十八条【提前收回的补偿】 103
第一百四十九条【续期】 103
第一百五十条【注销登记】 103
第一百五十一条【集体土地用作建设用地】 103
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 104
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 104
案例94在他人宅基地上搭建设施被判侵权案 104
案例95申请确认集体所有土地归个人使用被驳回案 105
第一百五十三条【取得、行使和转让依据】 105
第一百五十四条【宅基地使用权因自然灾害等消灭】 105
第一百五十五条【变更、注销登记】 106
案例96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被判无效案 106
第十四章地役权 107
第一百五十六条【地役权】 107
第一百五十七条【地役权约定取得】 107
案例97开发公司与燕某的地役权合同有效案 107
第一百五十八条【地役权登记】 108
案例98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影响地役权合同效力案 109
第一百五十九条【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 109
第一百六十条【地役权人的义务】 109
案例99地役权行使案 109
第一百六十一条【地役权期限】 110
案例100地役权的期限确定案 110
第一百六十二条【地役权法定取得】 110
第一百六十三条【已有其他用益物权之土地地役权的设立】 111
第一百六十四条【地役权转让】 111
第一百六十五条【地役权抵押】 111
第一百六十六条【需役地及其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 111
第一百六十七条【供役地及其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 111
第一百六十八条【解除地役权的情形】 112
第一百六十九条【地役权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112
第四编担保物权 112
第十五章一般规定 112
第一百七十条【担保物权】 112
第一百七十一条【担保物权适用范围、反担保】 113
案例101提供担保被判承担连带责任案 113
第一百七十二条【担保合同】 114
案例102因受骗提供担保案 114
案例103虚假存单质押被判无效案 114
第一百七十三条【担保范围】 116
案例104担保债权中利息约定畸高,担保范围确定案 116
第一百七十四条【担保物上的代位性】 116
案例105被拆迁房屋系抵押物案 117
第一百七十五条【未经担保人同意的债务转移】 118
案例106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债务案 118
第一百七十六条【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之关系】 119
案例107物保和人保同时存在案 119
案例108请求承担保证责任已过时效案 119
第一百七十七条【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 120
案例109主债权消灭,抵押权随之消灭案 120
案例110担保物权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案 120
第一百七十八条【担保法与物权法效力衔接】 122
案例111物权法、担保法选择适用案 122
第十六章抵押权 122
第一节一般抵押权 122
第一百七十九条【抵押权】 122
案例112房屋典当合同被认定为抵押合同案 123
第一百八十条【抵押财产的范围】 124
第一百八十一条【浮动抵押】 124
第一百八十二条【建筑物抵押】 125
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125
案例113乡镇企业厂房抵押案 125
第一百八十四条【不得抵押的财产】 126
案例114违法抵押未能实现抵押权案 126
第一百八十五条【抵押合同】 127
第一百八十六条【禁止流押】 127
第一百八十七条【不动产抵押】 127
第一百八十八条【动产抵押】 127
案例115动产浮动抵押中承担责任案 127
第一百八十九条【动产浮动抵押登记】 128
第一百九十条【抵押权和租赁的关系】 128
案例116房屋抵押后出租案 129
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财产转让】 130
第一百九十二条【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或为其他债权担保】 130
第一百九十三条【抵押财产价值保全】 131
第一百九十四条【抵押权、抵押权顺位的放弃及抵押权变更】 131
案例117银行对同一借款人提供的多项抵押物可选择实现抵押权案 131
第一百九十五条【抵押权的实现】 132
案例118为文盲所签署借条的债务抵押案 132
案例119银行请求拍卖抵押物还款案 133
第一百九十六条【浮动抵押财产确定】 134
案例120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案 134
第一百九十七条【抵押物孳息】 134
第一百九十八条【抵押财产变现价款超过或不足债权数额】 135
案例121抵押物贬值案 135
第一百九十九条【同一物上的抵押权受偿顺序】 135
第二百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特别规定】 136
第二百零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特别规定】 136
第二百零二条【抵押权行使期间】 136
案例122抵押权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抵押权视为放弃案 136
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 137
第二百零三条【最高额抵押的概念】 137
案例123恶意抵押致最高额抵押合同无效案 137
第二百零四条【主债权及最高额抵押权转让】 138
案例124最高额抵押权转让案 138
第二百零五条【协议变更】 139
第二百零六条【债权确定】 139
第二百零七条【最高额抵押适用依据】 140
第十七章质权 140
第一节动产质权 140
第二百零八条【动产质押】 140
案例125质物未移转占有导致质权未生效案 140
第二百零九条【不得出质的动产】 141
第二百一十条【质押合同】 141
第二百一十一条【禁止流质】 141
案例126合同因流质条款被判部分无效案 141
第二百一十二条【交付生效】 142
案例127诉质押权人非法占有质押财产被驳回案 142
第二百一十三条【质物的孳息】 143
第二百一十四条【质物使用、处分的限制】 144
第二百一十五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 144
案例128利用作为质押物的电脑玩游戏造成损坏被判赔偿案 144
第二百一十六条【质物保全】 145
第二百一十七条【转质】 145
第二百一十八条【质权放弃】 145
案例129质权人放弃部分质权案 145
第二百一十九条【质物返还、质权实现】 146
第二百二十条【出质人请求及时行使质权】 146
第二百二十一条【质物变现价款超出或不足债权数额】 147
第二百二十二条【最高额质权】 147
第二节权利质权 147
第二百二十三条【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 147
案例130以存款单作质押,质押实现后追偿案 147
第二百二十四条【以票据权利等出质的权利质权的设立】 148
第二百二十五条【以票据权利等出质的权利质权的实现】 148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权利质权】 149
案例131以股权出质,未向相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的,该质权未成立案 149
第二百二十七条【以知识产权出质的权利质权】 150
第二百二十八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权利质权】 151
案例132以应收账款出质,出质人转让后应提前清偿案 151
第二百二十九条【权利质权的适用依据】 151
第十八章留置权 152
第二百三十条【留置权】 152
案例133留置不当造成损失被判赔偿案 152
第二百三十一条【可留置的动产】 152
第二百三十二条【不得留置的动产】 153
第二百三十三条【可分物的留置】 153
第二百三十四条【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 153
案例134因保管不善导致占有的留置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案 154
第二百三十五条【留置物的孳息】 155
第二百三十六条【留置权的实现】 155
案例135债务人未在宽限期内履行债务导致留置案 155
第二百三十七条【债务人请求行使留置权】 156
第二百三十八条【留置物变现价款超出或不足债权数额】 156
案例136留置物变价清偿后归属纠纷案 156
第二百三十九条【留置权优先】 157
第二百四十条【留置权消灭】 157
第五编占有 157
第十九章占有 157
第二百四十一条【有权占有】 157
案例137无证据证明非法占有被驳回案 158
第二百四十二条【恶意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158
案例138恶意占有轿车造成的损害应予赔偿案 158
第二百四十三条【善意管理人的保管费用】 159
案例139女儿非法占有家庭营业收入被判返还案 160
第二百四十四条【占有物毁损、灭失】 161
第二百四十五条【占有保护】 161
案例140对占有部分的妨害有权请求排除案 161
附则 162
第二百四十六条【不动产登记制度立法】 162
第二百四十七条【实施日期】 162
案例141物权法实施前发生的民事行为是否适用物权法案 162
附录1 1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节录)(1995年6月30日) 16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0年12月8日) 172
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 179
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2月15日) 19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5月14日) 2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5月15日) 211
附录2 214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节录)(2011年2月18日) 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