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前言 1
第一章有关立法、执法、守法小论 1
一、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1
(一)审理案件遵循的原则 1
(二)“态度”好坏与定罪量刑是否有关 4
三、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审判工作 1 4
(三)口供在证据上的价值 6
(四)刑讯逼供是犯罪行为 7
二、简论经济司法促进经济建设的作用 8
九、对农村专业户经济案件的审理 18
(一)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产品质量 21
四、法制与质量 21
(二)经济合同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24
的法律保证 24
(三)一个促进提高产品质量的法规——谈谈《中华人民共和国优质产品奖励条例》 27
五、试论经济法和商标法 31
(一)什么是经济法 31
(二)商标法是经济法中一个单行法规 33
六、我国商标法的特点 35
(一)保护社会主义商标的专用权 37
(二)通过商标管理监督产品质量 38
(三)集中注册分级管理 39
七、加强商标法制促进经济调整 41
八、用法制保护林业的发展——简析经济合同与发展林业的关系 44
九、制定行政诉讼法和设置行政审判机构 50
的必要性 50
(一)从经济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看企业管理 54
中存在的问题 54
十、从审理经济合同案件看企业管理存在 54
的问题 54
(二)从对无效经济合同案件的审理看企业管理 56
(三)从法院处理的经济合同案件看全民大中 58
型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58
时易发生的问题 62
(四)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企业在签订合同 62
十一、从经济审判实践谈制定《民法通则》 65
的必要性 65
十二、法律与道德 68
十三、论“法盲” 76
第二章审判实践的体会 78
一、依法追究经济责任是审理经济合同案件 78
的核心 78
二、人民法院应加强大中型企业经济纠纷的审理 86
三、审理保护知识产权案件是人民法院的一 88
项新任务 88
四、审理城乡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一些具体 90
(一)关于审理承包合同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 90
问题 90
(二)关于无效承包合同的确认问题 92
(三)关于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问题 94
(四)关于承包合同的转包问题 97
(五)关于承包合同的转让问题 98
(六)关于企业承包后的经济责任问题 100
(七)关于承包人对承包前发包人债务是否 102
承担的问题 102
(八)关于行政干预或发包方以行政领导地位 103
单方毁约问题 103
(九)关于承包指标过高或过低的问题 104
法等问题 105
(十)关于审理城乡承包合同案件的工作方 105
(十一)关于“新官”应否理旧帐的问题 107
(十二)关于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和岗位责任 108
制的区别 108
(十三)关于口头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 109
(十四)关于审理承包合同案件,必须坚持 11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问题 111
(十五)关于与履行承包合同有关的侵权行 112
为纠纷的处理问题 112
(十六)关于因自然灾害影响承包合同的履 114
行问题 114
(十七)关于合伙承包人的经济责任问题 115
(十八)关于抓典型,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问题 115
(十九)关于农村干部参加承包的问题 116
的履行问题 117
(二十)关于执行国家计划而影响承包合同 117
行政干预的区别问题 118
(二十一)关于发包人的监督权与非法进行 118
(二十二)关于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 119
生产经营问题 119
(十三)关于在农忙季节出现的承包纠纷 119
要及时处理、不误农时的问题 119
(二十四)关于对鳏寡孤独的承包户履行合 120
同确有困难的问题 120
(二十五)关于人民法庭审理农村承包合同 121
纠纷案件的问题 121
(二十六)关于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问题 123
五、对商标案件的审理 123
(一)商标行政案件 124
(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 126
(三)对假冒商标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审理 132
六、对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 134
(一)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污染案件的类型和 135
诉讼程序 135
(二)人民法院对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举例 137
(三)审理环境污染案件的基本原则和做法 141
七、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案件的审理 144
八、对林业案件的审理 150
(一)由人民法院审理的林业案件 151
(二)林业方面的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案件 154
十、办案随记 165
(一)人民法院应是治“红眼病”的医生 165
(二)审理产品质量纠纷案应掌握的基本原则 166
(三)经济纠纷中的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 168
(四)如何审理关停并转引起的合同纠纷 169
(五)如何审理个体工商户经济案件 170
(六)如何审理民代国储合同纠纷案件 172
(七)怎样审理以诈骗手段签订的经济合同 174
案件 174
第三章与经济纠纷案件有关的几类经济犯罪 176
一、走私和贩私罪 176
二、投机倒把罪 179
三、行贿受贿索贿和介绍贿赂的犯罪活动 181
四、贪污和犯罪 183
五、盗伐、滥伐森林罪 187
六、诈骗罪 189
七、敲诈勒索罪 191
八、玩忽职守罪 193
九、与经济合同纠纷交织在一起的经济犯罪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