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一、商会组织状况 1
(一)天津市商会 1
1.光复初期的整理与接收 1
津商会董监事联席会议敦请屈秀章 主持会务 1
函并屈公馆复函 1
民国三十四年(1945)九月二十四日、二十八日 1
津商会整委会第一次会议议决于十月二十九日 1
接收日伪旧商会呈稿并市长张廷谔指令 1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二十八日、十一月七日津商会整理委员会发布组成情况开始办公通报并附职员履历表 2
委会接收改组旧日伪商会办事机构呈文 7
津商会整委会请将主任委员改为主席团制并常 7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一月六日 7
并津商会速提供实施意见训令 7
社会局转发社会部收复区人民团体举行总登记 7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三十日 7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二月三日 9
津商会整理委员会呈报接收改组及拟订各项 9
规则函并附各项规则 9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二月十七日 10
津商会整委会屡呈社会局迅赐定期改选以利会务函 10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五月十八日至八月二十日 12
社会局转发市党部批准津商会整委会拟定 12
各项改选章 则训令并附有关章 则 12
民国三十五年(1946)九月五日 16
津商会整委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该会整理之经过 16
天津市商会章 程 18
2.改选后的建设 18
津商会向社会局呈报该会第一届理事会改选及变动情况函 18
民国三十五年(1946)九月 18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十六日 18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月一日 24
津商会第一次理监事联席会议议决组设商事公断处并组成人员名单及递补情况函 24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月十一日、三十六年(1947)九月十日津商会商务科拟订商事公断处规则草案呈并附草案 24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月三十一日 27
津商会拟定之各组组织规程 27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二月二日 30
津商会总务组拟具推进会务计划草案 30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二月 34
津商会为紧密联系各业公会拟定之职员 34
分担职务名单 34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三月十一日 37
津商会创办之职工消费合作社章 程 37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二月二十七日 37
程式通知 37
经济部天津工商辅导处奉颁工商团体行文 37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 43
津商会商务组呈报该组经办事项文 43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七日 44
津商会总务组关于改选以来办理各事经过情形报告书 44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七日 48
津商会理事叶聘之敦请公会与商会会员及公会 48
间应互相理解加强密切联系建议 48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十二日 50
津商会向社会局呈报之该会组织沿革概况 50
社会部检发修正《商会法》草案命津商会广征意见代电附草案 51
3.商会危机与第二次整理 60
报载津商会会务停滞职员辞职他就一派冷落状况并附表 60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二十二日 60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二十二日 62
姬奠川通报商会理监事出缺递补缘由致社会局长函 62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七月二十四日 63
社会局同意津商会为工业公会改隶天津工业会提前改选指令并附津商会推选改组筹备员名单 63
津商会为王西铭代理理事长职务致社会局代电 63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 63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一月十七日 64
转运商业等七十五业同业公会请社会局令饬津商会从速定期改组呈并津商会代电 64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一月十八日、十二月二十日天津市长杜建时委杨天受为商会整理委员派令及杨天受请辞函 65
理委员训令并全体委员就职视事请予备案呈 66
社会局转发市政府重派毕鸣岐等十九人为商会整 66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二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 66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二月二十日、二十三日 66
4.商会经费状况 67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二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津商会经费不敷开支决定向会员征收补助费通知附征费一览表 67
津商会整理委员会派员持据直接催收会费补助 68
费请会员照缴勿延通知 68
民国三十四年(1945)九月十一日 68
商会总务组吁恳再对服务人员彻底改善待遇函 69
并商会整委会批语 69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三十一日 69
社会局饬欠缴维持费各公会从速照缴及查明拒 70
缴原因指令并商会整委会复函 70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二月二十三日 70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七月六日至八月二十二日 72
天津市商会收支对照表 72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月一日至三十六年(1947)四月三十日总务组因开支不敷拟向市民银行借款请予鉴核呈附津商会现有存款与开支付款清单 73
津商会通报处理无正当理由延不缴纳会费会员 74
办法请欠缴各公会剋日缴清函 74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月十九日 74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六月三日 75
津商会经费支绌议定理监事暂垫三个月经费数目表 75
津商会清敌伪产业处理局拨发配给敌伪物资 77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十二日 77
用于发展会务救济员役生活函 77
津商会申明因物价猛涨入不敷出积欠外债达二亿元函 77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七月二十一日 77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二十四日 78
津商会整委会直接征收会费办法草案 78
津商会理事长姬奠川及常务理事罗宗强王步洲向 79
5.商会人物 79
社会局填报之履历表 79
民国三十八年(1949)一月十一日 79
附录一: 81
天津市商会职员姓名表册 81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 81
民国三十三年(1944)四月十四日至三十四年(1945)九月附录二:津商会第一届理事会职员名录 83
附录三: 86
津商会第一届理事会临时改组后职员名录 86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月二日 86
社会局关于解散猪业等十五个同业公会训令 89
1.衙署政令 89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二月十八日 89
社会局命津商会妥选同业公会整理人选训令 89
(二)天津各同业公会 89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 89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二月十八日 90
社会局核准委派之各同业公会整理负责人名册 90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三日社会局颁发各同业公会变动情形表命进行调整训令 92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二月三日 93
社会局颁发非公会会员审核表命津商会遵照办理指令 93
2.典型同业公会章 程选录 98
轮船商业同业公会章 程及修改章 程提案 98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三月十二日 98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一日、三十六年(1947)六月第八区机器工业同业公会章 程 105
3.各同业公会基本情况 112
光复初期天津商会所属各同业公会组成情况简明表 112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月二十二日 112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 119
天津市商会各同业公会会员代表名册 119
津商会汇呈各同业公会变动情形表及本市重要 136
工业公会名称区域表 136
民国三十五年(1946)九月十九日至二十四日 136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七月三十一日 138
津商会汇呈商业同业公会尚含有工业性质会员情况调查表附未成立公会而有工业性质业类名单 138
1.成立与改选 141
(三)民国商会联合会 141
中华民国商会联合会章 程 141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二月 141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一月十一日 146
中华民国商会联合会第一届理监事名录 146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一月 148
中华民国商会联合会会员录 148
全国商联会关于奉令改称中华民国商会全国联 150
合会启用新图记代电 150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一月 150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十九日 151
商会全国联合会各地会员欠缴会费统计表 151
报载商会全国联合会举行二届一次理监事选举 153
王晓籁任理事长消息并附大会宣言 153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 153
2.议案与部分重要活动 156
民国商会联合会成立大会决议案处理情形简明表 156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一月二十一日 156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一月 249
全国商联会争取商界立法委员国大代表名额问题宣言 249
全国商联会请各地会员一致主张实现借款协议 253
并提拨一部专作复兴商业之需电及津会通电 253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七月九日 253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六日、九月一日 254
全国商会联合会理事长王晓籁陈述对日和约管见 254
1.组织沿革 259
(一)全国工业协会 259
中国全国工业协会成立大会宣言 259
二、工业协会与工业会 259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八日 259
民国三十二年(1943)四月二十二日 262
中国全国工业协会章 程 262
民国三十二年(1943)四月 265
中国全国工业协会成立经过暨在抗战中的贡献 265
全国工业协会为迁沪办公及召开会员代表 267
大会致天津分会函并津分会推定李烛尘为筹备委员复函 267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五月二十三日 267
工协天津区分会推定陈调甫等三人为出席全国 268
工协大会代表函并陈调甫出席归来报告 268
民国三十五年(1946)八月二十四日、二十八日 268
全国工协大会主席团吴蕴初等呈蒋介石发展战 272
后工业八项建议书并会议简况 272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月、十一月 272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一月十一日 273
全国工业协会理监事组成人员名单 273
全国工协常务理事会关于所属各专门委员会组 274
成人员及经费问题等第一次会议记录 274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二月 274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一月 275
全国工业协会就该会存废问题致津工业协会函 275
2.会费募集 276
全国工协天津区分会解交总会会费清单选录 276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二十八日 276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至十二月、三十六年(1947)一月至六月全国工业协会为募集会费及月捐事致津分会函并津分会允交会费复函 278
全国工业协会第二次理监事联席会议讨论对日 279
3.会务活动选录 279
分配赔偿增加工业界人士为参政员及立法委员情况纪录 279
民国三十五年(1946)八月二十五日、九月七日 279
工协天津区分会关于新立工业会筹备机构意见 282
并尽快颁布《工业会法》提案 282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月二十九日 282
全国工业协会第三次理监事会议关于工业界人 284
士为参政员等问题进展情况的报告(摘录) 284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二十五日 284
陈调甫出席全国工业协会理监事上海会议关于 285
解冻物价指数等问题的报告 285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二日 285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八日 286
业节 ”致各省市工业协会函 286
4.各省市工协分会 286
工协上海市分会筹备经过暨成立大会宣言 286
全国工业协会为规定十一月十一日为“中国工 286
民国三十六年(1946)五月三日 286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五月二十三日 289
霍世诚在《绥远民国日报》撰文陈述绥远工业协会之任务 289
附录: 292
全国各省市工业协会概况表 292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二月七日 292
民国三十二年(1943)四月二十二日至三十六年(1947)八月二十八日(二)工协天津区分会与河北平津区工业会1.组织沿革朱继圣等两呈社会局请准设立全国工业协会天津分会筹备处函并社会局批复 293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至三十五年(1946)四月十七日中国全国工业协会天津区分会章 程 299
全国工业协会天津区分会成立暨理监事选举大 305
会纪录并立案证书 305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二十日 305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二十日至三十六年(1947)二月三日中国全国工业协会天津区分会第一届职员名录 309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 311
全国工业协会天津区分会三十五年度会员数目统计表 311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至十二月 312
中国全国工业协会天津区分会会员名册 312
工协天津区分会为化工先导范旭东先生逝世周年 321
举行公祭纪念并附祭文 321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五月 321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二月四日、二十一日 322
社会局文并社会局指令 322
全国工业协会天津区分会为更名为“河北平津区工业协会”征求意见函并附修正章 程 322
全国工业协会天津区分会为迁移新址呈市政府 322
民国三十五年(1946)九月二十七日 322
社会局转发社会部命工协天津区分会更名训令 324
并李烛尘定名“河北平津区工业协会”理由书 324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十三日、六月一日 324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二十五日河北平津区工业协会呼吁工业会组织范围应视各地区工业分布实况而定代电并社会部复电 326
河北平津区工业协会请参加天津市工业会共 328
谋发展函并附入会情形一览表 328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一月二十一日、三十七年(1948)三月二十四日 328
附录: 333
河北平津区工业协会普通会员原动力及工人数目清册 333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十七日 333
2.会费募集 337
全国工业协会天津区分会三十五年度经费决算报告书 337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二十四日 337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一月至三十五年(1946)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国工业协会天津区分会要求加付十倍补助费致会员函并附理监事捐助经费清单 338
河北平津区工业协会因物价飞涨调整会费 340
致会员函附会员应缴数目清单 340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月 340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十五日 343
河北平津区工协请获得外汇配额各会员捐助特别基金函并附应纳数额表 343
工协天津区分会理监事讨论该会宗旨避免外界 347
3.会务活动选录 347
误会为资本家片面利用之工具等会议记录 347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五日至七月十日 347
河北平津区工协临时理监事会议讨论天津工商 348
请愿团赴南京请愿等问题会议纪录 348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五月二日 348
河北平津区工协第十一次理监事会议讨论开放 350
对日贸易等问题会议纪录 350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六月十二日 350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十一日 352
全国工业协会为准备改组工业会征询各地意见函并津分会意见六条 352
李烛尘为全国机器纺织业公会所属会员一律退 355
出工协案呼吁捐弃前嫌代电 355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一月三日 355
社会部发布《工业会法》及施行细则 356
1.成立简况 356
训令并附法规 356
(三)全国工业总会 356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一月二十一日 356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十五日 367
全国工业总会筹备处请天津工业会派员出席发起人会议电并津会复电 367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一月十二日 368
上海《大公报》载全国工业总会成立简况 368
上海《商报》载全国工业总会选举情况并当选职员名录 368
民国三十七年(1948)九月十一日、二十一日 368
2.各省市工业会 370
上海市工业会所属各工业同业公会名录 370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一月十八日 370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二十二日 372
沪《大公报》载上海市工业会选举情况一览 372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三十一日 375
全国各地工业会成立简况 375
平津沪穗宁汉青七城市工业会组成情况简表 376
1.组织沿革 383
(四)天津工业会 383
李烛尘奉命召集天津工业界代表人士出席工业会筹备会通知并发起人职衔名单 383
天津市工业会发起人会议纪录并筹备委员名单 384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二十八日 384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三十日 387
天津市工业会第二次筹委会讨论工厂会员代表 387
人数标准等问题会议纪录 387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八日 389
天津市工业会筹备会发布入会资格与办法公告 389
并附经济部核定重要工业名称表 389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十二日 390
天津市工业会成立大会纪录(摘要) 390
天津市工业会章 程 394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十六日 394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十六日 401
天津市工业会申明该会为工业界法定团体 401
并开具直属工厂会员名单备案公函 401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十二日 442
天津市工业会工厂管理研究委员会委员名单 442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十九日 443
天津市工业会呈报该会成立情况组织章 程并社 443
会局命修正该会章 程令 443
天津市工业会工厂用煤分配委员会委员名单 445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十九日至十月三日 445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月四日 446
天津市工业团体组织系统一览表暨天津工业会 446
组织系统表 446
并命开滦矿务局遵令退出训令 448
社会局转发社会部重要矿山应退出工业会令 448
民国三十七年(1948)九月二十五日 449
2.会费征缴 449
天津市工业会工厂会员应缴会费一览表 449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七月至九月 450
工业会所属各业工厂会员分级标准 450
3.重要会务活动 451
天津市工业会工作报告 451
天津市工业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议程 453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十八日 453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十六日至十月三十一日天津市工业会第一次理监事会议票选出席全国工业总会代表名单 453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二十六日 454
天津市工业会第二次理监事会议讨论朱继圣赴 454
美考察等问题会议摘录 454
天津市工业会第三次理监事会议讨论要求 455
停征临时财产税等问题摘录 455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十七日 455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二十六日 458
天津市工业会临时理监事会议讨论粮荒严重各 458
工厂竭力协助工人购储食粮等问题纪录 458
天津市工业会填报之《民国全国工业总会入会会员登记表》 459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月七日 459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二月二十五日 460
三、对日索赔 460
(一)抗战损失情况 460
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修正公布《抗战损失 460
调查办法》及《抗战损失查报须知》 460
民国三十四年(1945)九月二十一日 467
东亚纺织公司填报《日寇征发物资损失报告表》 467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三月二十三日 469
津商会汇总呈报所属各业公会及商店会员战争 469
损失情形一览表 469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一月二十三日 479
久大盐业公司津沽财产损失及重建费用清单 479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一月十五日 479
华伦机器染织工厂填报战时损失清单 479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一月 481
泊头镇火柴厂填报战时工厂被日军住用损失破坏情况表 481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一月 482
诚孚管理北洋纱厂呈报日寇拆运强购纱锭机器 482
设备及物资损失情况表 482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七日 485
诚孚管理北洋纱厂填报之《民营工业损失调查表》及附表 485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 504
中华印刷厂申明因从事抗日地下活动被日军查 504
没全部资产要求赔偿函 504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十一日 505
(二)赔偿物资处理 505
1.衙署政令 505
经济部天津工商辅导处转发行政院审定日本赔 505
偿物资价配原则办法通知 505
社会局抄发行政院《民营事业价购日本赔偿物 506
资缴款办法》等六法规训令并附法规 506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二十八日 506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二月六日 513
社会局转发经济部《价配日本赔偿工具机公 513
告》训令并附公告 513
天津工商辅导处转发行政院关于被劫往日本物 515
资应依令归还通知并附美国归还新指令译文 515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六日 515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二十八日 516
社会局转发行政院抄送远东委员会归还劫物新 516
议决案训令并附议决案 516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月十八日 519
社会局转发行政院赔偿委员会关于我国及天津 519
市人民财产被劫往印度境内归还办法训令 519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月八日 519
2.工商界要求 519
平津区工业协会转发日本赔偿机电工厂筹备委员 519
会拟筹建九大工厂函并附名录 519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一日 521
李烛尘申明承办日本赔偿工厂政府应明示设备 521
内容与需费数额以昭大公电稿 521
姬奠川李烛尘请经济部将分配天津之日本赔偿 522
轧制铝锡工厂改为纺机制造厂代电并附表 522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十七日 522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 529
李烛尘吁请政府首先拆迁日本纺织化学及人造 529
丝厂设备赔偿我国杜其侵略势力再起代电 529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二十三日 531
四、敌伪产业接收与处理 531
(一)衙署政令 531
华北宣抚主任办事处请商会晓谕各商勿盗买私 531
藏日伪物资函 531
民国三十四年(1945)九月三日 531
天津工业界商讨接收日本工厂办法谈话会记录 531
并附《接收要领》及《接收要领补充事项》 531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二十一日 537
社会局转发经济部《非常时期营利法人维持现 537
状暂行办法》及《战区或接近战区各项事业限 537
制办法》训令并附办法 537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一月七日 542
社会局转发经济部关于敌伪在收复区设立之各 542
种经济统制机构一律维持现状训令 542
社会局转发市政府颁布《天津市临时处理隐匿 543
敌伪物资委员会组织规程》训令并附规程 543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一月十四日、三十日 543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二月十日 546
河北平津区敌伪产业处理局日用品暨工业器材 546
处理委员会成立并开始办公函 546
社会局转发国民政府颁布收复区敌伪图书文物 547
一律由敌伪产业处理局接收训令 547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二月十七日、七月九日 547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十日 548
社会局转发河北平津区敌伪产业处理局处理华 548
人与日伪合资产业没收部分补充规定训令 548
(二)敌产情况调查 550
天津部分仓库货栈填报《代存日伪委托物品调查表》 550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月十九日 550
民国三十四年(1945)二月至十二月 561
津商会汇总新孚货栈等代存日方委托物品调查 561
表致市党部函 561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二日至十月三十日 568
津商会转发市政府关于凡是曾代日方承做手工者 568
一律详细填报调查表通函 568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二日 568
郭天祥铁工厂呈报该厂有日方购妥机床五架及 568
小型芋切机千台函 568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十五日 570
天津织染业公会会员工厂代存日本委托加工产品清册 570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二十日 574
天津灰煤业公会会员商号代存日本货物一览表 574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二十三日 575
东亚毛呢纺织公司报告存有日寇一八二○部队 575
加工麻袋十九万余条函 575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二十六日 575
金记制造厂电气部代日商制造电动机等近二百 575
万元日商请以存物作抵函 575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一月十七日 576
津商会称日军人携中美军方证明提取春合公酱园代加工咸菜40吨函附证明 576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一月二十日 577
社会局转发行政院《抗战损失调查实施要点》训令 577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三月十二日 578
永源居申诉代日商腌制咸菜所欠手工费久催不还情形并附欠单 578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二十四日 580
张廷谔杜建时转发行政院关于日本投降前华商原订购日本设备投降后未交货者日方必履约补交训令 580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月一日 580
平津敌伪产业处理局请商会证明植物油业公会 580
二十三家会员与敌伪无关函并津商会签呈 580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二月六日 582
(三)敌产处理情况与问题 582
国民党天津市党部主任时子周通知日本旭东洋行在聚德货栈存粮可以提取函 582
敌伪产业处理局天津办事处平价拍卖食糖纸张等接收敌伪物资代电 583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一月十七日、二十一日 583
生生工厂请速平售日伪棉纱以恢复生产函并商会无纱可售复函 583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一月十九日 583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一月二十日、三十日 584
津海关标卖鱼干等项敌伪物资公告 584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二月二十八日 585
社会局转发《各工业单位申请购用敌伪器材办法》 585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五月十五日 587
商民徐庆江等十九人诉陈敌伪强制典卖之房产 587
政府无端没收请予发还函 587
砖瓦业公会诉陈中日合资炼瓦公司系华资为主 588
其房产不应作敌产没收文 588
民国三十五年(1946)八月二十二日 588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月至十一月六日 590
孙明哲关于敌伪产业处理局日用品处理委员会 590
结束并平售接收物资六百五十八亿元情况报告 590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月三十日 592
卷烟公会请以最高标价收买接收敌伪烟叶三万 592
余公斤以维生产函并敌产处理局复函 592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十二日、六月十七日 594
五、参与金融管制 594
(一)管制金融机构 594
1.加强银行管制 594
《收复区商营金融机关清理办法》 594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一月 595
《收复区商业银行复员办法》及《补充办法》 595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一月、三十五年(1946)三月十八日财政部《管理银行办法》草案 598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三月十九日 601
天津市政府转发财政部修正各项银行法规并将 601
原法规废止训令 601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五月二十五日 604
《加强金融业务管制办法》 604
财政部任命施奎龄曹振昭为天津金融管理局正副局长代电 606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三日 606
财政部金融管理局驳回津商会请求取消支票当日不能兑现办法代电 606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二月十七日前 606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二十二日 607
天津市社会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国家行局暂行停止放款四项办法训令 607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九日、十七日 609
社会局转发上海金融管理局关于严禁私设电台 609
银钱保险各业业务赴国营电台办理训令 609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五日 609
津商会吁恳放宽银行钱庄拆借限度以维正当商业金融周转代电 609
全国商联会转发经济部关于普通商业公司兼营银行业务应受全部停业处分电 610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 610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七月九日 611
天津市政府转发财政部商营银行调整资本办法及解释训令 611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月二十七日 617
2.强力整顿钱业 617
社会局发布速调查全市原兑换业各号以便查禁训令 617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三月九日 618
津商会商务总务两组奉令查禁兑换业经营票行情况报告 618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三日、十七日 619
《金融汇报》载齐思《金融特写:秘密钱庄》 619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二十四日 621
社会局命商会速仿照上海办法成立银钱业联合 621
准备会令并附市临参会提案 621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一日 622
津商会申明津沪两市市情不同无成立银钱业联 622
合准备会必要函并附沪会章 程 622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二十二日 626
报载全国钱商联合会在南京成立 626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月二十日 627
天津金融业近况纪实 627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 628
财政部发布各地银钱行庄增资期限延至本年十二月底代电 628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二月十五日 629
(二)强行改革币制 629
1.收兑敌钞 629
天津市政府转发财政部收复区敌钞及金融机关 629
限期登记训令并附办法 629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二月五日 631
社会局请商会派员共商部分商店拒收法币用美 631
金标价查禁办法并商会请各公会查禁函 631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二月十日、 632
三十五年(1946)一月十九日 632
天津市政府转发财政部以法币为本位币并收兑伪联币训令 632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二月十五日 633
社会局转发行政院敌性银行存款冻结债务不予清偿训令 633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七月二十五日 634
社会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伪联币登记已告截止请 634
登记人按比率兑换法币训令 634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月十八日 635
社会局转发财政部为限制现钞南流携现钞赴粤 635
省全境均以五千万元为限训令 635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十九日 635
天津绸布纱业公会请主管当局速平衡津沪汇水代电 635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二十一日 636
全国商联会转发财政部命中央银行及各分支行 636
收兑千元以下残破小钞代电 636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二十七日 637
2.严禁解放区货币 637
社会局转发财政部严厉查禁解放区所发纸币训 637
令并附中共华中局财委处置金融办法 637
全国商联会转发财政部严密禁止晋察冀边区银 640
行等纸币划地通行代电 640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二月八日 640
民国三十五年(1946)八月十一日 641
天津市社会局转发北平行辕主任严禁商人同解 641
放区交易使用汇票令 641
天津警备司令陈长捷转发华北剿总命收复区一 642
律通行法币并查禁解放区货币令 642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十二日 642
天津警备司令陈长捷发布本市商号同解放区贸 642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月二十日 642
易使用汇票办法令并附办法 642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月二十八日 643
3.取缔黄金白银交易 643
津海关税务司发布旅客携带金饰入口及出口查验办法布告 643
民国三十五年(1946)九月二十六日、 645
三十六年(1947)二月二十日 645
《取缔黄金买卖办法》十条 645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二月十六日 645
天津金银首饰业公会吁请撤回财政部《银楼业及首饰业金饰处理办法》函 645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二月二十八日 649
社会局转发财政部指定平津等十城市为限制银楼业区域咨 649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九日 650
天津市政府转发行政院收兑黄金白银令限期届满准予展期急电 650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月五日 651
4.发行金圆券 651
蒋介石发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命令 651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十九日 652
附录一: 652
《金圆券发行办法》 652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十九日公布 654
附录二: 654
《整理财政及加强管制经济办法》 654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十九日公布 658
改币一刹那的天津市场 658
约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二十一日 659
改革币制的经过 659
天津海关税务司重新规定旅客出入境携带国币 661
限制办法 661
民国三十七年(1948)九月十一日 661
工商部寄发《营利事业资本额折算金圆券变更 661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下旬 661
登记办法》通知并附办法 661
天津市社会局转发财政部以法币及东北流通券 668
兑换金圆券办法期限训令 668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月二十六日 668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一月二十四日 671
杜建时转发行政院《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及 671
《修正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训令 671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一月二十九日 675
杜建时转发法币收兑期限延至十二月二十日训令 675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二月九日 676
天津织染公会关于现钞自由外运支票当日抵现 676
各提案(选录) 676
(三)强化外汇管制 677
天津市政府转发行政院实施《中央银行管理外 677
汇暂行办法》训令并附办法 677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三月二十六日到 684
报载中央银行将开放外汇特设国际汇兑审核处 684
修正《中央银行管理外汇暂行办法》 685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一日 685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二月十七日 690
经济部天津工商辅导处转发经济部重拟《国家行 690
局办理出口国外物资贷款办法》函并附办法 690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六月十日 692
天津市社会局转发行政院民营事业向国外借款 692
申请政府保证审核办法训令并附办法 692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五日 694
天津进出口贸易业公会要求中央银行撤销一三一号公告致平津沪青各工业会电 694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十三日至六月八日 695
广州市临参会请当局改变外汇统收统支办法致 695
各省市参议会商会电 695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 697
中国进出口贸易协会天津分会编印《新结汇办法及其他》选录 697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四日 704
《政府外币债券处理办法》 704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十九日 706
《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 706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十九日公布 708
《民国人民存放国外外汇资产登记管理办法》 708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十九日公布 711
《中央银行外币外汇存款支付办法》 711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二十六日 713
《外汇外币存款办法》 713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下旬 714
《禁止外国币券流通办法》 714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下旬 715
天津市人民外汇资产申报登记指导委员会规程 715
民国三十七年(1948)九月十三日 716
天津市人民外汇资产申报登记指导委员会成立会及第二次会议记录 716
民国三十七年(1948)九月十三日、二十七日 719
财政部发布管制外币汇票支票及旅行支票代电 719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一月二日 720
(四)、天津银钱业 720
1.银行业概况 720
沦陷时期天津各主要商业银行缴付各项税捐一览表 720
天津市银行同业公会会员代表名册 723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三月五日 729
天津市银行同业公会职员理事名册 729
民国三十五年(1946)九月至三十七年(1948)三月2.四联总处报载四联天津分处成立并四行业务范围划分情况 733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一日 733
报载四联总处为辅助民营厂矿复兴特贷款十五亿元 733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 734
修正《四联总处核办投资贴放方针》 734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五月八日 736
四联总处理事会通过《四联总处核办放款原则》 736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十八日 738
3.市民银行 738
天津市民银行总行奉市政府令派袁绍瑜任总经理函 738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月六日 738
天津市银行总行请商会消费合作社速还一亿欠款函 738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二十六日 739
天津市银行总行请各存户速提款以资清结函 739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月二十五日 739
4.钱业概况 739
天津市钱业同业公会章 程 739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二月 744
天津市钱业同业公会会员名册 744
民国三十五年(1946)九月 748
天津市钱业同业公会职员名册 748
天津市钱商同业公会近期开业会员字号调查表 749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月 751
天津市钱商同业公会概况表 751
天津市钱商同业公会第二届改选理监事名单 752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三月 752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二十三日 754
5.社会保险业 754
天津市保险同业公会会员资本额数表 754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前后 756
财政部驻冀鲁察热区财金特派员检发《收复 756
区商营保险公司复员办法》电并附办法 756
中央信托局天津分局请各机器动力工厂速办理 757
保险函并附办法 757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二月一日 757
民国三十五年(1946)八月十三日 759
中央信托局天津分局创办“物价指数团体寿险”说明 759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月九日 760
6.证券交易所 760
北平市商会请津商会速查核沦陷期间认交天津 760
证券交易所二百五十万元下落函 760
民国三十五年(1946)九月十一日 761
华北证券交易所转报津商会该所清查附逆股份办法及额数函 761
民国三十五年(1946)九月十九日、十月八日 763
天津证券交易所筹委会报告该所股额十亿元各 763
业公认比例并认股情况表 763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三月二十五日 770
全国经济委员会为准予成立天津证券交易所事 770
复天津工商金融请愿团 770
杜建时发布华北花纱布交易所先准筹备旋即暂缓筹备训令 771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二十八日 771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月二十日、十二月十日 772
7.公债与库券 772
天津市政府转发财政部收复区人民持有敌伪债 772
券库券限期登记训令 772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一日 773
财政局转发财政部三十三年同盟胜利公债延期 773
筹募并附原条例 773
国民政府公布《民国三十六年短期库券条例》 774
民国三十五年(1946)九月十六日 774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三月二十八日 777
津商会请各业公会速缴同盟胜利公债款函 777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十五日 778
六、参与实施粮食管制 778
(一)军政当局法规政令 778
社会局发布批准天津米业斗店两业恢复组织同 778
业公会指令并附原函 778
报载为平抑粮价市政当局筹款二亿元赴东省购 780
粮并附《平粜购粮办法》 780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一月十二日 780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一日 783
社会局转发粮食部《非常时期违反粮食管理治 783
罪暂行条例》训令并附条例 783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七月十一日 786
社会局转发北平行辕主任李宗仁组设平津购运 786
粮食平粜委员会令并组成情况函 786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月五日、十一日 787
社会局转发行政院修正《粮商登记规则》训令 787
并附规则 787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二月十二日 791
训令并附办法 791
社会局转发行政院令发《天津市节 约粮食消费办法》 791
国外布告 793
津海关发布为平衡粮食供求允许大豆花生等油出口 793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二月十四日 793
社会局转发市政府拟具《天津市限制北平粮商购粮 794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二十四日 794
暂行办法》训令并附办法 794
社会局转发蒋介石严禁粮食囤积牟利害民训令 795
并附《实施办法》 795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二十六日 795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二十三日 797
天津市长杜建时为津市粮食匮乏请将进口美米 797
大量拨配天津密电 797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六月九日 798
社会局转发北平东北两行辕主任及平津当局集 798
议解救平津粮荒办法训令 798
全国经济委员会及粮食部为优先配给洋米面开 800
放苏省米禁各事复平津工商金融请愿团电 800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七月二十四日 800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二日、九月三十日 801
社会局转发北平行辕电请行政院救济平津粮荒 801
及行政院粮食部等五项紧急措施 801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六日 803
社会局转发粮食部《办理粮食押款押汇实施办法》及《天津市粮食市场管理办法》训令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月二十一日 807
天津警备司令陈长捷强借面粉五百八十袋及商会推拖抵制情形 807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二十三日至七月八日 808
天津警备司令陈长捷为军粮奇缺请借面粉五百袋 808
函并工业会理事长李烛尘复函 808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二十日《益世报》刊载市政当局奖励各机关采购自用粮食办法及市民限购办法 811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七月十四日 812
(二)商会工业会实施与建议 812
津商会会长姬奠川为平津民食堪虞恳请苏省粮食解禁致张群书 812
民国三十五年(1946)九月二十七日 812
天津市参议会商会及工业协会为华北粮荒临近 812
请行政院速筹善策电 812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二月、三十七年(1948)三月二十六日《办理粮食押汇押款原则》 813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三月十三日 814
寿丰面粉公司关于全津面粉产销及小麦需要量之报告 814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三十日 816
河北省临参会就该省列入本年粮食增产区域及 816
本年农贷问题致李烛尘电 816
河北省临参会关于美国救济粮食先就京沪平津 817
穗五市配售四个月复李烛尘电 817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二月二十五日 817
天津市临时参议会转发粮食部关于消除华北经 817
济险象措施代电并附七项措施 817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二月二十五日 817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二月二十七日 820
全国商会联合会转发财政部关于津商会请求南 820
粮北运大量贷给美棉各要求之答复 820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三十日 821
磨房业公会诉陈城防工程外东局子等处村民进 821
市购粮十分困难请军政当局速予解决函 821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十三日 822
粮食业公会诉陈自沪运津面粉在市府后身被抢 822
请予保护函并社会局批 822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一月二十九日、三十八年一月八日 823
天津商会整委会请准予商人以货物抵押借款代电 823
民国三十八年(1949)一月六日 825
七、参与商务整顿 825
(一)整顿津埠商务 825
1.通行政令法规 825
社会局转发盐政总署命长芦盐区专商引岸旧制一律废除训令 825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一月二十九日 826
天津市政府第十九次例会通过之《天津市不动 826
产评价委员会组织规程》 826
天津市政府第八十四次市政会议通过之《天津市管理广告规则》 827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三月十四日 827
民国三十六年(1946)六月二日 831
社会局修正公布《管理牙业行纪规则》 831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六月二十七日 836
社会局转发市政会议修正公布《天津市政府社 836
会局管理行商暂行办法》训令并附办法 836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七月二十八日 837
2.调控市场物价 837
津商会为物价狂落筹划救济办法特召开董监事会议函 837
民国三十四年(1945)九月三日 837
津商会为挽救全市三万商号业不抵债危机拟订 837
《天津市债权债务纠纷临时挽救办法》 837
民国三十四年(1945)九月二十五日 838
津商会关于物价激涨原因与平抑办法呈复市政府函 838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一月一日 844
天津市政府统计室编纂之《天津市市场概况》 844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二月八日 866
财政部颁发全国趸售物价总指数 866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三月十五日 867
《工商新闻》揭载天津市场物价混乱情形 867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月二十日 869
《新生晚报》载津市物价波动情形 869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二十二日 871
3.实施工商登记 871
经济部公布《收复区各种公司登记处理办法》二十一条 871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二月十六日 877
工商业登记资本审查标准并津商会汇总金银首 877
饰业等六公会对该标准之意见 877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五月十四日至五月二十三日社会局为办理工商业登记事训令津商会 900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七月六日 901
社会局发布经济部关于中外商号组织凡未在所 901
在地主管官署登记注册一律不得创设训令 901
社会局转发经济部切实取缔虚设商号套取统配物资限期悬挂字号招牌训令 903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二十一日 903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八日至十月八日 905
4.组织煤炭供应 905
天津市煤焦供应委员会组织规程(草案) 905
民国三十五年(1946) 906
灰煤业六百家代表诉陈天津煤炭购销共营处成立后害民病商情形文 906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月二十日 909
天津煤商同业公会煤炭购销共营处营业概况报告书(节 录) 909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十二日 919
5.调控棉花纱布市场 919
棉花业公会请严禁各业操纵居奇强化商业道德四项办法提案 919
民国三十五年(1946) 920
社会局发布中纺厂于三个月内将五福细布售价提高十二万元训令 920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二十九日至七月十日 920
社会局转发经济部纺织事业调节 委员会关于天 920
津汉口等六市为收购棉花联合议价区训令 920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四日 923
至三十七年(1948)一月十九日 923
社会局转发经济部全国花纱布管委会撤销天津 923
汉口等六市棉花联合议价委员会训令 923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一日 923
社会局抄发联勤总司令部《全国花纱布管理办法》训令并附办法 923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十三日 926
(二)发展对外贸易 926
1.有关法规政令 926
海关管理报关业章 程 926
民国三十四年(1945)六月三十日 929
社会局转发行政院开放津沪穗等沿海十八处为 929
对外商运及贸易开放口岸训令 929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二月十五日至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公布修正《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 930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一月十七日 941
社会局转发外交部按美方通知放宽对日通邮限制训令 941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十八日 942
经济部关于组织赴日商务代表团通知并附《组织赴日商务代表团办法实施纲要》 942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二十六日 946
2.反对开放对日贸易 946
爱国实业家李烛尘反对以中国粗盐培养日本制 946
碱工业致蒋介石宋子文电 946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月二十一日 948
全国各地工业团体反对开放对日贸易代电汇录 948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七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二十四日河北平津区工业协会为开放对日贸易已成定局各会员速告需进口原料通知 951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十一日至八月十五日 954
天津市进出口业公会申明对日开放贸易必须以 954
严防日本经济侵略卷土重来为前提意见书 954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中 956
津商会全体会员讨论开放对日贸易三原则临时会议代电并经济部批 956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十二日至九月三日 959
爱国实业家朱继圣怒斥中央信托局出尔反尔戕 959
害我民族工业要求严厉制止函 959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三日 960
津商会关于开放对日贸易防止危害我国民族工业六项办法提案 960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九日 961
天津织染业公会公布反对开放对日贸易各项文件汇录 961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九日 964
猪鬃整理业公会陈述恢复猪鬃对日输出年可换 964
汇数百万美元请允许参加赴日商务代表团函 964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十六日 965
李烛尘再陈我国政府应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拆 965
迁棉毛制碱设备致蒋介石并各团体电 965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 968
3.天津进出口业概况 968
中国工业协会天津区分会会员进出口业务调查表 968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一月 984
经营贸易出进口业商店会员一览表 984
民国三十五年(1946) 985
全国对外贸易会议天津进出口商同业 986
公会反对商会所派出席代表电 986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三日、十一日中国进出口贸易协会天津分会发起缘启附发起会员名单 987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 988
天津市皮货商业同业公会论述《我国北方皮毛出口之危机》 988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三日 993
国际贸易促进会天津分会请打破外汇四对一比 993
率并以换汇进口玉米杂粮解救北方粮荒通函 993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一月六日 995
八、缓解实业危机 995
(一)通行法规政令 995
社会局转发经济部修正《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并附审查决定书 995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三月五日 1000
社会局转发市政府关于主管机关应收回歇业 1000
民营工厂执照训令 1000
工协天津区分会转发经济部工矿运输业重估固定资产价值调整资本办法及补充估算方法训令 1001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十六日 1001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二十三日 1008
社会局转发经济部等六部委关于全国城乡实施《非常时期农矿工商管理条例》训令 1008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二十六日 1013
工协天津区分会转发财政经济两部关于工矿运输 1013
事业重估固定资产价值五点意见复函 1013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二十三日 1015
(二)争取工业贷款 1015
织染业公会陈明光复后物价一落千丈各工厂资 1015
不抵债请按上海办法折衷清理债务函 1015
民国三十四年(1945)九月十二日 1015
四联总处天津分处拟定《生产事业申请贷款须知》 1015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月十七日 1017
四联总处拟定《办理各地生产事业贷款通则》 1017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月十七日 1018
四联总处天津分处生产事业贷款案件处理办法 1018
津商会请放宽工商贷款抵押限制年关缓征工商税以救工商危机电 1020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月十七日 1020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月十八日 1021
社会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接受政府大宗贷款之民 1021
营工商企业盈利分配办法训令 1021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五日 1022
棉花业公会申述本年预计收棉三十万包需洋一千三百五十亿元请速贷予资金函 1022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九日 1023
李烛尘吁请四联总处重开工业贷款以维民族工业生存电 1023
全国工业会呼吁各地工业会一致行动请政府重 1024
开工业贷款以维工业生存电 1024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十日 1024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六日 1025
天津织染业公会陈述停止工贷严重危害及政府 1025
统配原材料沪津严重失衡请予匡正函 1025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十日 1028
李烛尘吁请全国工业会及社会各界一致呼吁恢 1028
复生产贷款开放申汇电并附四项办法 1028
财政部盐务总局告知天津工业会等所请生产贷 1029
款四百亿元已获准电 1029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 1029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二十九日 1030
李烛尘呼吁工业贷款审核尽量尽度放宽并准机 1030
器厂房抵押贷款电 1030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二月七日 1030
李烛尘吁请国家行局对华北平津放款应与上海 1030
一视同仁电及傅作义复电 1030
附录一: 1031
河北平津区工业协会大型及中小型工厂急需贷款数额表 1031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二月十日 1031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二月三日 1034
附录二: 1034
河北平津区工业协会较大会员工厂已获贷款数额表 1034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二月 1037
附录三: 1037
天津各工厂申请工业贷款信函辑录 1037
三十七年(1948)三月二十九日 1040
(三)解救华北平津工业危机 1040
1.天津工商金融请愿团 1040
全国商联会将上海工商团体晋京请愿结果函覆 1040
天津工业分会 1040
民国三十五年(1946)九月四日 1040
行政院秘书处为改善工商贷款三项办法事复天 1040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二月二十一日至 1040
津工商金融请愿团函 1040
河北平津区工业协会参加请愿团准备提议要点 1041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十八日 1041
天津工商请愿团李烛尘等提出挽救北方经济危 1044
机治标治本办法摘要并附件 1044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初 1048
河北平津区工业协会请各大会员工厂分担平津冀请愿团经费函 1048
全国工协理事长吴蕴初拟召集工业界有关人士研讨《经济改革方案》各项意见函 1050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二十日 1050
2.缓解华北工业危局 1050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十七日 1050
织染业公会诉陈中纺天津分公司对于中小织染业 1050
之扶植改由该公会全体接办函 1050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七月二日 1052
河北平津区工协理监事请政府制定挽救天津 1052
工商业衰颓政策及实施办法会议纪录 1052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二十七日 1055
天津第十区火柴业公会诉陈平津冀十八家火柴 1055
厂半数倒闭原因并恳求解决办法文 1055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二月二十八日 1056
天津市政府秘书长梁子青主持召开全市工业自 1056
存对策座谈会纪录 1056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十三日 1061
工商部天津工商辅导处就改善工业困难办法召开座谈会 1061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七月二十二日 1062
裕德龙记橡胶厂痛陈物资管制以来材料亏折工 1062
贷贿赂公行请取消管制以活经济函 1062
(四)调解与仲裁劳资纠纷 1064
1.有关法规政令 1064
国民政府修正公布之《劳资争议处理法》 1064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七月二十四日 1064
民国三十二年(1943)五月三十一日 1069
《天津市调整工资暂行办法》 1069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二十三日 1070
《收复地区调整工资办法》 1070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二十三日 1071
《天津市工资评议委员会组织规程》 1071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三月二十七日 1072
行政院会议修正通过之《复员期间劳资纠纷评断办法》 1072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四月十六日 1073
《天津市商会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章 程草案》 1073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下半年 1075
社会局关于由该局主持市劳资纠纷评断委员会 1075
并命工协天津分会派员参加训令 1075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二十二日 1075
2.实施情况与问题 1075
李烛尘痛陈政府应制止检举汉奸诬陷厂方呈 1075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五月二十四日 1077
织染业公会诉陈各织染厂工人要求大幅度增加 1077
工资而罢工致工协天津分会函 1077
民国三十五年(1946)六月十七日 1079
李烛尘拟具抵制倾销平息工 1079
潮各策上立法院行政院书 1079
民国三十五年(1946)八月十七日 1083
天津工业界诉陈政府颂布《工会法》执行不当劳资纠纷加剧节 略 1083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三月十四日 1085
盛钖福帽厂为部分工人罢工无法营业请予协助 1085
致工协天津分会函 1085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九日后 1087
天津市劳资纠纷评断委员会关于解决英商和记 1087
洋行大批解雇工人案四次会议记录 1087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至十一月 1094
天津市工业会第十次常务理事会关于调整工资 1094
建议事项决议 1094
(五)工业调查简报 1096
天津市工业复原需要调查表 1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