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史稿 1
第一章 陕甘宁边区医药卫生工作概论 1
第二章 党对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视和领导 21
第三章 医药卫生事业领导建制 28
第一节 中央卫生处在边区的医药卫生工作和中央医院 28
第二节 军委卫生部在边区的医药卫生工作和延安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37
第三节 八路军留守兵团及所属野战医院在边区的卫生医疗工作 50
第四节 陕甘宁边区的医药卫生建制及机构 54
(1)陕甘宁边区卫生处(署)概况 54
(2)陕甘宁边区医院的战斗历程 64
(3)陕甘宁边区保健药社史略 76
(4)陕甘宁边区卫生合作社简况 81
(5)陕甘宁边区保健委员会 83
(6)陕甘宁边区防疫委员会 87
(7)陕甘宁边区干部疗养院、干休所 92
第四章 医学教育 95
第一节 延安中国医科大学史略 95
第二节 陕甘宁边区医校及西北医专 103
第三节 陕甘宁边区的护士培训 107
第五章 医药学术团体 111
第一节 陕甘宁边区医药学会 111
第二节 中华护士学会延安分会 113
第三节 陕甘宁边区国医研究会 115
第四节 陕甘宁边区中西医药研究会 117
第六章 药品生产和药政管理 121
第一节 陕甘宁边区卫生材料厂 123
第二节 光华制药厂 124
第三节 八路军制药厂 125
第七章 常见病及卫生防疫 130
第一节 传染病及其防治 130
第二节 卫生防疫 134
第三节 卫生宣传 140
第四节 卫生运动 143
第八章 妇幼保健 148
第一节 妇幼保健 148
第二节 儿童保健 155
第九章 国际医疗队及专家在边区 159
第十章 中国红十字会等团体与著名人士对边区医药卫生事业的支援 172
附录:延安时期卫生工作的历史经验 178
第二编 政策、条例 213
陕甘宁边区卫生行政系统大纲(一九三九年七月) 213
陕甘宁边区卫生委员会组织条例(一九三九年七月) 214
陕甘宁边区卫生处组织条例(一九三九年七月) 215
关于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决议(一九三九年十二月) 216
陕甘宁边区政府八路军卫生部通令(一九四○年二月十三日) 217
陕甘宁边区保健药社暂行章程(一九四○年三月十三日) 218
陕甘宁边区国医研究会简章(一九四○年六月十日) 223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延安学生疗养院征调工作人员的通知(一九四○年八月十七日) 226
边区干部休养所暂行条例(一九四○年) 227
陕甘宁边区卫生材料厂暂行章程(一九四○年) 229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抽调人员学习兽医和卫生工作的训令(一九四一年一月十日) 232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卫生处建设门诊部问题的指令(一九四一年一月十三日) 235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派医生前往甘泉救治瘟疫的训令(一九四一年三月十九日) 236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规定护送伤兵办法的通令(一九四一年四月五日) 237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选送卫生学员学习的通令(一九四一年六月六日) 239
干部保健条例(一九四一年六月十五日) 240
关于直属卫生科、所工作个别问题给直属机关首长一封信(王若飞、叶季壮、饶正锡、胡耀邦)(一九四一年) 241
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养老院组织规程》的令(一九四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245
陕甘宁边区政府病员优待照护简则(一九四一年八月) 247
陕甘宁边区国医国药奖励优待条例草案(一九四一年九月十六日公布) 249
延安《解放日报》卫生副刊发刊词(李富春)(一九四一年十一月) 250
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政厅,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军医处关于收费免费办法的通令(一九四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252
陈云同志给谢觉哉的信(一九四二年三月月三十日) 254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卫生工作给延安市的命令(一九四二年四月三日) 255
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发边区防疫委员会组织条例的命令(一九四二年六月二日) 256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协助重病疗养所解决粮食柴火困难的命令(一九四二年六月二日) 259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成立边区总防疫委员会的批答(一九四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260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边区防疫委员会委员由边府聘任并附发聘书的批答(一九四二年五月十一月) 261
陕甘宁边区政府就协助解决重病疗养所生活困难事给联防司令部的公函(一九四二年六月二日) 263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准许设立普通休养所的批答(一九四二年七月十一日) 264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成立陇东及三边分区卫生所的批答(一九四二年八月五日) 265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卫生处张经等四人生活优待办法的批答(一九四二年八月十一日) 266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开展延安市防疫清洁大扫除运动的命令(一九四二年八月十一日) 268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民政厅呈请增加残废金问题的批答(一九四二年八月十一日) 269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改善休养员生活待遇应予照准的批答(一九四二年八月二十日) 271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财政厅核发各分区卫生所经费的命令(一九四二年九月十四日) 273
陕甘宁边区卫生处关于所属技术人员待遇规定的通知(一九四二年十月二日) 274
陕甘宁边区卫生处及医院工作人员名册(一九四二年) 276
陕甘宁边区医师管理条例(一九四二年) 282
陕甘宁边区政府给在延安各医院休养所及病员的慰问信(一九四三年二月一日) 284
陕甘宁边区财政厅、西北局保健委员会关于保健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四三年二月十八日) 285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改造国医设中医院发健康奖券等的批答(一九四三年四月七月) 289
陕甘宁边区国医国药奖惩条例草案(一九四三年三月九日国医研究总会制) 293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卫生部门中的教学问题的通令(一九四三年五月) 295
李富春同志在陕甘宁边区文教工作者会议医药卫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一九四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296
关于开展群众卫生医药工作的决议(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十六日边区文教大会通过,边区二届二次参议会批准) 298
关于加强牲畜保健工作的决议(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十六日边区文教大会通过,边区二届二次参议会批准) 302
关于文教工作的方向 李鼎铭在陕甘宁边区二届参议会第二次大会上的报告(节录)(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六日) 304
陕甘宁边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各专署县(市)政府催动成立中西医药研究会通知(一九四五年五月十四日) 306
陕甘宁边区财政厅关于重新规定病员吃粮标准的通知(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310
陕甘宁边区财政厅关于边区各机关、学校、部队的离职在职病员、修养员待遇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一九四六年六月二十日) 311
边区建设的新阶段 林伯渠在陕甘宁边区政府对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的工作报告(节录)(一九四六年四月四日) 312
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关于医院伙食暂行标准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314
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关于伤病员战时生活标准的通知(一九四七年七月十六日) 315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夏令卫生防疫工作通知(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三日) 317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颁发工作人员医药费标准与卫生事业费补助办法的命令(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二日) 319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各医疗机关经费收支供给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五日) 321
第三编 大事记 325
陕甘宁边区医药卫生大事记(一九三四年至一九四九年) 325
后记 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