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 3
著者序 3
第一编 苏联国家预算收入之制度及设计方法 3
第一章 苏联国家预算收入制度 3
第一节 苏联国家预算收入之成份 3
第二节 苏联税收构成的一般基础 9
第二章 苏联国家预算自社会主义经济所得的收入 18
第一节 苏联国家预算自社会主义经济所得收入之种类与形式 18
第二节 经济组织与企业的国家登记 25
第三节 经济组织与企业的税务登记 28
第四节 征税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 29
第三章 流通税 33
第一节 价格制度与流通税 33
第二节 流通税征收的原则 45
第三节 流通税的纳税人 47
第四节 应受课征的流通额 52
第五节 流通税税率的制度 58
第六节 流通税的计算与缴纳程序 63
第七节 流通税的优待与免征 69
第一节 谷类收储系统中按粮食出售流通额的课征 73
第四章 按各种商品出售流通额课税之特点 73
第二节 地方分权收储的,国家收购的,以及国营农场、农村副业及公共营养企业所出产的农产品出售流通额的课征 78
第三节 预算的差额 82
第四节 食品及肉乳工业各商品出售流通额的课征 82
第五节 轻工业(纺织品及针织品暨鞋履)各种商品出售流通额的课征 92
第六节 石油产物流通税的课征 96
第七节 国家预算在流通税项下所拨的补偿 100
第八节 财政机关对流通税纳税人的税款报告之审核 103
第五章 非商品营养税及观览 117
第一节 非商品营养税 117
第二节 观览税 120
第六章 国营企业及组织的利润提成 123
第一节 利润提成征入预算的办法 123
第二节 利润提成的覆核 126
第三节 利润提成的优待辦法 130
第四节 财政机关对于利润提成缴人预算的监督 132
第七章 合作社系统的企业与组织及公共组织各企业之所得税 136
第八章 集体农场所得税 142
第一节 集体农场所得税与合作社系统各企业所得税之区别 142
第二节 集体农场的应课税的与免税的收入之成份 144
第三节 集体农场所得税的计算与缴付之程序 146
第四节 财政机关审核集体农场的年度报告 149
第九章 苏联国家预算的农业机器站工作报酬收入 153
第一节 农业机器站与集体农场的契约关系及农业机器站工作报酬的数额 153
第二节 集体农场缴付农机站工作的实物与货币报酬之程序与日期 155
第三节 财政机关对于集体农场所付农机站工作报酬的收入之监督 157
第十章 森林的收入 159
第一节 按根付给的代价 159
第二节 其他森林收入 163
第三节 财政机关对于发放木材与收进林业收入的监督 165
第一节 因开采通用矿物所付的代价 167
第十一章 各种规费及非税收入 167
第二节 因开采泥炭作燃料所付的代价 169
第三节 度量衡器及测量器的检验费 170
第四节 国家汽车检验处所收的规费 171
第五节 向合作社组织所征的执照费 172
第六节 申请恢复或规定商标时的规费 174
第七节 关于发明专利权事项的规费 174
第八节 其他非税收入 176
第十二章 社会主义经济的各企业与各组织缴入预算各款及国家财产上所得收入之设计 182
第一节 国家收入的设计程序 182
第二节 收取流通税的设计 185
第三节 非商品营业税及观览税等收入的设计 190
第四节 利润提成及合作系各企业与组织暨公营组织各企业的所得税之收入设计 191
第五节 农业机器站工作报酬收入的设计 193
第六节 林业收入的设计 194
第七节 集体农场所得税收入的设计 194
第十三章 征收经济单位对预算各项缴款的机构之组织及国家收入的征收与统计之办法 197
第一节 财政机关在国家收入方面的机构及其职责 197
第二节 国家收入的预算缴款之征收 200
第三节 国家收入之展期、分期缴款、免除欠缴款及退款 211
第四节 国家收入的统计及报表 215
第五节 财政机关国家收入方面各项工作之检查 217
第六节 纳税者申斥的审理 219
第七节 国家收入方面的群众工作 220
第十四章 居民税捐的制度 221
第十五章 居民所得税 226
第一节 居民所得税的纳税人 226
第二节 工人与职员的工资、作家及艺术工作者的报酬之课税 229
第三节 其他纳税人的课征 233
第十六章 农业税 236
第一节 纳税人的成份 236
第二节 对集体农民的农业之课税 238
第三节 对个体农民的农场之课税 243
第四节 农业税的付款程序及其优待 244
第十七章 其他国家捐税 247
第一节 苏联公民的未婚、单身与少子女税 247
第二节 渔捐及渔业执照费 249
第三节 个体农场马匹的国家税 251
第四节 国家规费 252
第十八章 地方税与捐 256
第一节 地方税与捐的种类与其设立的程序 256
第二节 建筑物税与地租 257
第三节 其他地方税捐 261
第十九章 居民税捐之收进预算的设计 265
第一节 居民税款之收入的设计程序 265
第二节 工人与职员税捐缴款的收入计划之编造 267
第三节 其他的城市居民税捐缴款的收入计划之编造 270
第四节 农业税收入计划的编造 272
第五节 建筑物税及地租收入的设计 274
第六节 对完成居民税捐收入计划的监督 275
第二十章 在徵收居民税捐缴款方面的机构之组织及这些缴款之登记与徵收的程序 278
第一节 财政机关的税收机构及其权力与责任 278
第二节 纳税人统计与课税对象的组织 280
第三节 居民税捐通过财政机关的追索 282
第四节 财政机关在居民税捐方面的统计与表报 286
第五节 财政机关在居民税捐方面的工作之检查 288
第二篇 财政监督 293
第二十一章 苏联财政监督的意义与方式 293
第一节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监督的意义 293
第二节 财政监督作为苏联国家监督的一个专门部门 298
第三节 财政监督的方式 301
第二十二章 苏联财政监督的组织 304
第一节 国家政权机关所实施的监督 304
第二节 苏联国家监督部 306
第三节 财政机关及信贷机关之监督 309
第四节 苏联财政部监察--检查总管理处 313
第五节 部会内部的财务监督 317
第六节 会计长及会计主任 319
第二十三章 检查及其组织与进行 322
第一节 检查工作的计划、检查的方式及事前的准备 322
第二节 检查工作的方法 325
第二十四章 预算机关--垫款主要支配者(部、执委会的局)的检查 328
第一节 检查之一般的任务 328
第二节 财务设计的审查 328
第三节 隶属机关与企业之资金供应的审查 332
第四节 隶属机关与企业之表报情况的审查 335
第五节 部会内部监督方面的活勤的审查 336
第二十五章 预算机关--第三级垫款支配者的检查 338
第一节 支出预算之编造的审核 338
第二节 支出预算之执行的审核 340
第三节 材料有价品之运用的检查 348
第四节 金库与往来帐的检查 350
第五节 清算业务的审核 353
第六节 特别资金的审核 355
第七节 统计与表报的审核 356
第二十六章 预算之编造的检查 358
第一节 检查预算的任务 358
第二节 在编造预算方面的组织与准备工作的审核 359
第三节 编造与考核预算草案的过程之审核 361
第四节 批准的预算之检查 363
第五节 特别资金 369
第二十七章 预算之执行的检查 370
第一节 检查的任务 370
第二节 预算收入部份之执行的审核 372
第三节 预算支出部份之执行的审核 376
第四节 调节地方预算之执行的审核 380
第五节 预算拨款之组织的审核 381
第六节 垫款的转移与超预算的垫款 383
第七节 财政机关对苏联国家预算现金执行的监视 384
第八节 特别资金支出预算之执行的审核 385
第九节 执行预算方面的统计与表报的审核 386
第十节 监督--检查工作的审核 387
第二十八章 工业企业的检查 390
第一节 生产纲领之完成的审核 390
第二节 成本的审核 394
第三节 流动资产的检查 404
第四节 折旧基金及基本投资的检查 406
第五节 商品--材料的有价品的检查 410
第六节 货币资金、核算业务与信贷业务的检查 411
第七节 企业之利润与亏损的检查 417
第八节 对预算缴款的义务之完成与经理基金之提成的审核 421
第九节 运用预算拨款的审核 423
第十节 统计与表报的检查 424
第二十九章 检查结果的形成及其实现 427
第一节 检查结果的形成 427
第二节 检查结果之实现 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