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OECD税收协定范本注释 1
一、对协定范本第一条“关于人的适用范围”的注释 1
二、对协定范本第二条“关于税种的适用范围”的注 4
释 4
三、对协定范本第三条“关于一般定义”的注释 6
四、对协定范本第四条“关于居民定义”的注释 9
五、对协定范本第五条“关于常设机构定义”的注释 15
六、对协定范本第六条“关于不动产所得”的注释 29
七、对协定范本第七条“关于营业利润征税”的注释 31
八、对协定范本第八条“关于船运、内河运输和空运所得征税”的注释 44
九、对协定范本第九条“关于联属企业征税”的注释 49
十、对协定范本第十条“关于股息征税”的注释 52
十一、对协定范本第十一条“关于利息征税”的注释 70
十二、对协定范本第十二条“关于特许权使用费征税”的注释 81
十三、对协定范本第十三条“关于财产收益征税”的注释 88
十四、对协定范本第十四条“关于独立个人劳务征税”的注释 98
十五、对协定范本第十五条“关于非独立个人劳务征税”的注释 100
十六、对协定范本第十六条“关于董事费征税”的注 103
释 103
十七、对协定范本第十七条“关于对艺术家和运动员 104
征税”的注释 104
释 106
十八、对协定范本第十八条“关于退休金征税”的注 106
十九、对协定范本第十九条“关于为政府服务的报酬征 108
税”的注释 108
二十、对协定范本第二十条“关于对学生征税”的注 111
释 111
二十一、对协定范本第二十一条“关于对其它所得征税”的注释 112
二十二、对协定范本第二十二条“关于财产征税”的注 115
释 115
二十三、对协定范本第二十三条A和第二十三条B“关于 117
避免双重征税方法”的注释 117
注释 141
二十四、对协定范本第二十四条“关于无差别待遇”的 141
二十五、对协定范本第二十五条“关于相互协商程序” 158
的注释 158
二十六、对协定范本第二十六条“关于情报交换”的注 169
释 169
二十七、对协定范本第二十七条“关于外交代表和领事 175
官员”的注释 175
二十八、对协定范本第二十八条“关于协定区域扩大” 177
的注释 177
二十九、对协定范本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关于协定生效和终止”的注释 178
〔附录〕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 179
协定范本 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