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7
绪言 17
一 我使华的基本原则 17
二 到达中国;初步商谈 21
三 政治协商会议 23
四 三人小组 24
五 停战令 25
六 达成关于停战令协定的会谈 26
(a)满洲问题 30
(b)热河问题 30
(c)拆除交通线障碍物问题 30
(d)日军的解除武装与遣返 30
七 军事调处执行部 30
八 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33
九 关于政协决议的争议 37
十 恢复交通 39
十一 军事小组 41
十二 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 42
(a)协定的名称 43
(b)宪兵和铁路警卫队 43
(c)整编与统编 43
十四 向军调部发出的履行“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的指令 43
十三 达成“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协定的会谈 44
十五 停战令在满洲的应用;军事调处执行部执行小组进入满洲 50
十六 不履行政协决议的背景 59
十七 军事调处执行部的组织与任务 63
十八 日本军民人员从中国的遣返 70
十九 军事调处执行部执行小组进入满洲;满洲的局势 80
二十 在我回到中国时局势的恶化;各种事件导致达成满洲临时休战协议 84
二十一 满洲暂时休战的声明;在长春设立军事调处执行部前进指挥所 107
二十二 满洲休战十五天期间的谈判 109
二十三 将满洲的休战期限延长到6月30日;在这个期间的谈判 126
二十四 五人会议举行会议讨论地方政府问题;冲突的蔓延和局势的恶化 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