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第一章导 论 1
1.1 新理论与旧概念 1
1.2 从“简单性原则”到民法一般 4
1.3 从经济运动的必然性看民事责任规范 10
第一次勃兴 15
第二章早期古代法的加害责任原则 15
2.1从复仇到赔偿 15
2.2 早期法典中的侵权责任 18
2.3 两种不同的和谐 23
第三章罗马法上过错责任原则的形成和确立 28
3.1 从古希腊到罗马 28
3.2 《阿奎利亚法》 32
3.3历史遗产之总结 41
第四章第一次勃兴的原因 45
4.1 平民斗争 46
4.2 法学家与法律思想 49
4.3 商品经济 51
4.4 民主政治 55
第二次勃兴 63
第五章从复兴到勃兴 63
5.1 “黑暗时代” 63
5.2 罗马法复兴运动 68
5.3 十九世纪过错责任原则的勃兴 71
5.4 第二次勃兴的经济必然性 80
6.1 现代工业事故:严峻的挑战 85
第六章危机笼罩下的立法对策 85
6.2 归责方式的客观化 90
6.3 损失承担的社会化 104
第七章回顾与前瞻 114
7.1 “私法公法化”的由来与现状 114
7.2 个理论基点 117
7.3低谷中的回声 122
第三次勃兴 127
第八章波浪式发展曲线的启示 127
第九章历史的反思 136
第十章基本理论探讨 149
10.1 引言 149
10.2 民法规范系统的基本参数 152
10.3 民事责任制度的预定目标 160
10.4过错责任原则的功能特性 168
第十一章法律对策研究 176
11.1 归责原则:一元主义还是多元主义 176
11.2 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之比较 179
11.3 过错标准与责任要件 184
11.4 过错与因果关系 191
第十二章 中国式和谐体系的构想 200
12.1 归责原则的一元化 200
12.2 责任形式的多样化 206
12.3道义援助的法律化 210
附 录: 214
外文参考书目 214
后记 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