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甲类传染病 1
第一节 鼠疫 1
第二节 霍乱 11
第二章 乙类传染病 20
第一节 病毒性肝炎 20
第二节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31
第三节 伤寒与副伤寒 41
第四节 艾滋病 48
第五节 淋病 56
第六节 梅毒 64
第七节 脊髓灰质炎 72
第八节 麻疹 79
第九节 百日咳 86
第十节 白喉 92
第十一节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99
第十二节 猩红热 107
第十三节 肾综合征出血热 114
第十四节 狂犬病 122
第十五节 钩端螺旋体病 129
第十六节 布鲁氏菌病 137
第十七节 炭疽 145
第十八节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153
第十九节 流行性乙型脑炎 160
第二十节 黑热病 166
第二十一节 疟疾 173
第二十二节 登革热 180
第二十三节 肺结核病 186
第三章 丙类传染病 194
第一节 血吸虫病 194
第二节 丝虫病 202
第三节 包虫病 209
第四节 麻风病 216
第五节 流行性感冒 224
第六节 流行性腮腺炎 230
第七节 风疹 236
第八节 新生儿破伤风 242
第九节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248
第十节 感染性腹泻 254
附录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管理工作规范 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