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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法学教材编辑部《法学概论》资料选编组编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87
  • ISBN:7503600802
  • 页数:648 页
图书介绍:

第一部分 1

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二月) 3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节录)(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通过) 6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节录)(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 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一九八二年四月十三日) 12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问题的决议(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4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5

王汉斌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等三个决定(草案)的说明(有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部分)(一九八一年六月五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2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30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节录)(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八日通过) 32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节录)(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邓小平 36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节录)(一九七九年三月三十日) 邓小平 40

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节录)(一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邓小平 54

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节录)(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胡耀邦 59

政府工作报告(节录)(一九八三年六月六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赵紫阳 64

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节录)(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赵紫阳 67

关于七个法律草案的说明(节录)(一九七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彭真 69

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几个问题(一九七九年九月一日在中央党校的讲话摘要) 彭真 80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在中国法学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彭真 88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彭真 92

就进一步贯彻执行宪法的若干问题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三日) 彭真 99

加强法制宣传是新闻界的重要职责(一九八四年四月六日在首都新闻界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彭真 106

在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预备会上谈监督、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等问题(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彭真 112

第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17

彭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1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79

根据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 179

第一次修正,根据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 196

第二次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 196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1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 196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7

根据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 207

第一次修正,根据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16

习仲勋关于四个法律案的说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六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23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一九八三年三月五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30

(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修订) 23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233

(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修订) 241

王汉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说明摘要(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24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一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50

刘澜涛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摘要(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65

阿沛·阿旺晋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的说明(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一九八○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88

武新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草案)》的说明(一九八○年九月二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五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9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303

李鹏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草案)》的说明(一九八六年四月二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3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一九八五年九月六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3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348

史进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的说明摘要 35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354

王汉斌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等三个决定(草案)的说明(有关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部分) 356

(一九八一年六月五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35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一九八二年三月八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35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361

王汉斌关于几个法律案的说明(有关《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部分摘要)(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九八六年九月五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365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三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原则批准,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公布) 376

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一九五一年六月一日政务院第八十七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一年六月七日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一九五一年六月八日政务院公布) 382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一九五七年八月一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一九五七年八月三日国务院公布) 386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公布施行。 388

一九八○年二月二十六日重新公布) 388

国务院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一九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38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390

王汉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一九八六年四月二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424

顾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草案》的说明(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4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4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451

魏玉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草案)》的说明(一九八五年一月十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4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国务院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发布) 4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463

任中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草案)的说明(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九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47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一九八四年三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475

黄坤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草案)》的说明(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4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494

王汉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草案)》的说明(一九八五年四月三日) 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5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一九八○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12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修订) 512

顾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一九八○年九月二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518

郑拓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草案)》的说明(一九八六年四月二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5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527

杨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改草案)》的说明(一九八四年七月四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5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 542

李超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草案)》的说明(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一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5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一九八○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552

武新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草案)》的说明(一九八○年九月二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557

婚姻登记办法(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五日民政部发布) 5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564

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三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592

赵苍璧关于修改《逮捕拘留条例》的说明 595

赵苍璧关于修改《逮捕拘留条例》的补充说明 59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通过) 60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601

王汉斌关于几个法律案的说明(有关《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部分摘要)(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6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一九八二年三月八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一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6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一九八二年四月十三日国务院发布) 642

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一九五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政务院第二百零六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政务院公布) 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