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刑事案件办案规范 1
第一编刑事一审案件办案规范 1
第一章公诉案件的审理 1
第一节审查与收案 1
目 录 1
刑事案件办案规范 1
第一节审查与收案 1
第一章公诉案件的审理 1
第一编刑事一审案件办案规范 1
第二节开庭前的准备 4
第二节开庭前的准备 4
第三节开庭审理 8
第三节开庭审理 8
第四节裁判的作出 15
第四节裁判的作出 15
第五节宣判 19
第五节宣判 19
第六节结案 20
第六节结案 20
第二章自诉案件的审理 22
第二章自诉案件的审理 22
第三章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 26
第三章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 26
第二编刑事二审案件办案规范 31
第四章刑事二审案件的审理 31
第一节收案 31
第一节收案 31
第四章刑事二审案件的审理 31
第二编刑事二审案件办案规范 31
第二节审理方式及审理内容 34
第二节审理方式及审理内容 34
第三节开庭前的准备 36
第三节开庭前的准备 36
第四节开庭审理 37
第四节开庭审理 37
第五节裁判的作出 38
第五节裁判的作出 38
第五章死刑复核案件的审理 40
第三编死刑复核案件办案规范 40
第三编死刑复核案件办案规范 40
第五章死刑复核案件的审理 40
第四编刑事申诉和刑事再审案件办案 47
第一节管辖 47
第四编刑事申诉和刑事再审案件办案 47
规范 47
第一节管辖 47
第六章刑事申诉的审查及处理 47
规范 47
第六章刑事申诉的审查及处理 47
第二节受理 49
第二节受理 49
第三节审查及处理 51
第三节审查及处理 51
第四节交办案件的处理 54
第四节交办案件的处理 54
第五节结案 57
第五节结案 57
第七章刑再审案件的审理 59
第七章刑再审案件的审理 59
第一节管辖 59
第一节管辖 59
第二节立案及审查 60
第二节立案及审查 60
第三节开庭前的准备 62
第三节开庭前的准备 62
第四节开庭审理 63
第四节开庭审理 63
第五节裁判的作出 65
第五节裁判的作出 65
第六节善后安置 67
第六节善后安置 67
第七节宣判 68
第七节宣判 68
第一节管辖 69
第五编减刑、假释案件办案规范 69
第八章管辖、审查及裁判 69
第一节管辖 69
第五编减刑、假释案件办案规范 69
第八章管辖、审查及裁判 69
第二节审查及裁判 70
第二节审查及裁判 70
第六编涉外刑事案件办案规范 72
第六编涉外刑事案件办案规范 72
第一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76
第一编 一审民事案件办案规范 76
民事案件办案规范 76
第一节审查起诉 76
第一节审查起诉 76
第一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76
第一编 一审民事案件办案规范 76
民事案件办案规范 76
第二节受理 78
第二节受理 78
第三节审理前的准备 80
第三节审理前的准备 80
第四节开庭审理 86
第四节开庭审理 86
第五节评议及汇报 94
第五节评议及汇报 94
第六节裁判文书的制作 97
第七节定期宣判 97
第七节定期宣判 97
第六节裁判文书的制作 97
第八节结案 98
第八节结案 98
第二章简易程序 100
第一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00
第一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00
第二章简易程序 100
第二节询问、调解 101
第二节询问、调解 101
第三节开庭审理 102
第三节开庭审理 102
第四节结案 103
第四节结案 103
第一节财产保全 104
第三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104
第三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104
第一节财产保全 104
第二节先予执行 108
第二节先予执行 108
第四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09
第四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09
第五章民事制裁 112
第五章民事制裁 112
第六章送达 114
第六章送达 114
第七章第二审程序 116
第一节审查上诉 116
第二编 二审民事案件办案规范 116
第二编 二审民事案件办案规范 116
第七章第二审程序 116
第一节审查上诉 116
第二节阅卷审查 117
第二节阅卷审查 117
第三节迳行裁判 119
第三节迳行裁判 119
第四节开庭审理 121
第五节评议和裁判 121
第五节评议和裁判 121
第四节开庭审理 121
第六节宣判和结案 124
第六节宣判和结案 124
第八章审判监督程序 125
规范 125
第三编 民事再审申请和民事再审案件办案 125
第一节一般规定 125
第一节一般规定 125
第八章审判监督程序 125
规范 125
第三编 民事再审申请和民事再审案件办案 125
第二节审查及处理 127
第二节审查及处理 127
第三节开庭审理前的准备 132
第三节开庭审理前的准备 132
第四节开庭审理 133
第四节开庭审理 133
第五节评议和裁判 134
第五节评议和裁判 134
第六节结案 136
第六节结案 136
第四编 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办案规范 137
第九章涉外民事案件 137
第一节审查起诉与受理 137
第一节审查起诉与受理 137
第九章涉外民事案件 137
第四编 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办案规范 137
第二节审理 139
第二节审理 139
第三节送达 144
第三节送达 144
第一节审查起诉与受理 147
第十章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147
第一节审查起诉与受理 147
第十章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147
第二节审理 150
第二节审理 150
第三节送达 152
第三节送达 152
第十一章 中国公民一方或双方在境外的民事案件 153
第十一章 中国公民一方或双方在境外的民事案件 153
第一节审查起诉与受理 153
第二节审理 153
第二节审理 153
第一节审查起诉与受理 153
第十二章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民事案件 154
第三节送达 154
第十二章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民事案件 154
第三节送达 154
第一节审查申请与受理 155
第一节审查申请与受理 155
第二节审理 156
第二节审理 156
第三节其他 157
第三节其他 157
经济纠纷案件办案规范 159
第一编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办案规范 159
第一章第一审程序 159
第一节审查起诉 159
第一节审查起诉 159
第一章第一审程序 159
第一编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办案规范 159
经济纠纷案件办案规范 159
第二节不予受理 161
第二节不予受理 161
第三节受理 162
第三节受理 162
第四节审理前的准备 163
第四节审理前的准备 163
第五节开庭审理 172
第五节开庭审理 172
第六节评议及汇报 179
第六节评议及汇报 179
第七节裁判文书的制作 181
第八节定期宣判 181
第七节裁判文书的制作 181
第八节定期宣判 181
第九节结案 182
第九节结案 182
第一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84
第二章简易程序 184
第二章简易程序 184
第一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84
第二节调解 185
第二节调解 185
第三节开庭审理 186
第三节开庭审理 186
第四节结案 188
第三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188
第一节财产保全 188
第一节财产保全 188
第三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188
第四节结案 188
第二节先予执行 192
第二节先予执行 192
第四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93
第四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93
第五章诉讼中止与终结 197
第五章诉讼中止与终结 197
第六章民事制裁 198
第六章民事制裁 198
第七章送达 200
第七章送达 200
第八章司法建议 202
第二编二审经济纠纷案件办案规范 202
第二编二审经济纠纷案件办案规范 202
第九章第二审程序 202
第一节审查上诉 202
第八章司法建议 202
第九章第二审程序 202
第一节审查上诉 202
第二节阅卷审查 204
第二节阅卷审查 204
第三节迳行裁判 205
第三节迳行裁判 205
第四节开庭审理 207
第四节开庭审理 207
第五节评议及裁判 208
第五节评议及裁判 208
第六节宣判和结案 210
第六节宣判和结案 210
第三编经济纠纷再审申请和经济纠纷再审案件 211
办案规范 211
第三编经济纠纷再审申请和经济纠纷再审案件 211
办案规范 211
第十章审判监督程序 211
第一节一般规定 211
第十章审判监督程序 211
第一节一般规定 211
第二节审查及处理 213
第二节审查及处理 213
第三节开庭审理前的准备 218
第三节开庭审理前的准备 218
第四节开庭审理 219
第四节开庭审理 219
第五节评议和裁判 220
第五节评议和裁判 220
第六节结案 222
第六节结案 222
第一节审查起诉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223
第十一章审查起诉与受理 223
的涉外经济纠纷诉讼 223
第四编涉外经济纠纷案件办案规范 223
第十一章审查起诉与受理 223
第四编涉外经济纠纷案件办案规范 223
第一节审查起诉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223
的涉外经济纠纷诉讼 223
第二节审查对起诉是否有管辖权 224
第二节审查对起诉是否有管辖权 224
第三节确定具体管辖法院 225
第三节确定具体管辖法院 225
事实的审查 226
第四节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和有关法律 226
事实的审查 226
第四节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和有关法律 226
第五节受理 227
第五节受理 227
第六节通知被告应诉 228
第六节通知被告应诉 228
第十二章送达 229
事人送达 229
第一节 向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当 229
第一节 向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当 229
事人送达 229
第七节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229
第十二章送达 229
第七节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229
第二节向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具有 233
中国国籍的当事人送达 233
第二节向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具有 233
中国国籍的当事人送达 233
第十三章翻译及译本 234
第一节翻译 234
第三节对临时入境的当事人的送达 234
第十三章翻译及译本 234
第一节翻译 234
第二节外文译本 234
第二节外文译本 234
第三节对临时入境的当事人的送达 234
第十五章公证、认证 235
认证 235
第十五章公证、认证 235
第十四章传唤当事人和证人 235
第十四章传唤当事人和证人 235
第一节向境外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的公证、 235
第一节向境外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的公证、 235
认证 235
第二节外国当事人提交诉讼文书的公证、 236
认证 236
认证 236
第二节外国当事人提交诉讼文书的公证、 236
第十六章证据 237
第十六章证据 237
第十七章财产保全 238
第十七章财产保全 238
第十八章限制出境 239
第十八章限制出境 239
第十九章外国法律的查明 240
第十九章外国法律的查明 240
第二十章上诉期限 241
第二十章上诉期限 241
第五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办案 242
规范 242
规范 242
第五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办案 242
行政案件办案规范 245
第一编 一审行政案件办案规范 245
第一章第一审程序 245
行政案件办案规范 245
第一章第一审程序 245
第一节审查起诉 245
第一编 一审行政案件办案规范 245
第一节审查起诉 245
第二节受理 246
第二节受理 246
第三节审理前的准备 247
第三节审理前的准备 247
第四节开庭审理 250
第四节开庭审理 250
第五节诉讼中止和终结 257
第五节诉讼中止和终结 257
第六节评议及汇报 258
第六节评议及汇报 258
第七节裁判文书的制作 262
第八节宣判 262
第七节裁判文书的制作 262
第八节宣判 262
第九节结案 263
第九节结案 263
第二章对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 264
第二章对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 264
第三章与行政审判有关的其他规定 267
第三章与行政审判有关的其他规定 267
第二编二审行政案件办案规范 268
第四章第二审程序 268
第二编二审行政案件办案规范 268
第四章第二审程序 268
第一节审查上诉 268
第一节审查上诉 268
第二节阅卷审查 269
第二节阅卷审查 269
第三节开庭审理 270
第三节开庭审理 270
第四节评议和裁判 270
第四节评议和裁判 270
第五节宣判和结案 272
第五节宣判和结案 272
第三编行政申诉和行政再审案件办案 273
规范 273
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 273
第一节一般规定 273
第一节一般规定 273
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 273
规范 273
第三编行政申诉和行政再审案件办案 273
第二节审查及处理 275
第二节审查及处理 275
第四节开庭审理 279
第四节开庭审理 279
第三节开庭审理前的准备 279
第三节开庭审理前的准备 279
第五节评议和裁判 280
第五节评议和裁判 280
第六节结案 282
第四编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办案规范 282
第六章一般规定 282
第六章一般规定 282
第四编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办案规范 282
第六节结案 282
第七章审查立案 284
第七章审查立案 284
第八章执行 286
第一节执行准备 286
第一节执行准备 286
第八章执行 286
第二节执行措施的适用 288
第二节执行措施的适用 288
第九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290
第九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290
第十章执行费用 292
第十章执行费用 292
第十一章结案 293
第五编涉外行政案件办案规范 293
第十一章结案 293
第十二章起诉和受理 293
第五编涉外行政案件办案规范 293
第十二章起诉和受理 293
第十三章送达 294
第十三章送达 294
第十四章翻译、公证和认证 295
第十四章翻译、公证和认证 295
第十五章上诉期限 296
第十五章上诉期限 296
执行案件办案规范 297
第一章一般规定 297
第一章一般规定 297
执行案件办案规范 297
第二章审查与立案 298
第二章审查与立案 298
第一节执行根据的审查 298
第一节执行根据的审查 298
第二节管辖权的审查 299
第二节管辖权的审查 299
第四节立案 300
第三节 申请执行期限的审查 300
第四节立案 300
第三节 申请执行期限的审查 300
第一节执行准备 302
第三章执行 302
第一节执行准备 302
第三章执行 302
第二节执行措施的适用 303
第二节执行措施的适用 303
第三节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309
第三节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309
第四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314
第四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314
第五章强制措施的适用 317
第五章强制措施的适用 317
第六章执行费用 320
第六章执行费用 320
第七章结案 320
第七章结案 320
附: 322
法律和司法解释 322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22
附: 322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22
法律和司法解释 322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 354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 354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 414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 414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意见(试行) 418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意见(试行) 418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 422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 422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32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32
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88
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88
八、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535
八、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535
九、最高人民法院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543
九、最高人民法院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543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546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546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554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554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567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567
十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581
十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