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政区建置 1
第一章 地理位置 1
第二章 建置沿革 1
凡例 2
第三章 行政区划 2
第一节 清代 2
第二节 民国时期 2
概述 3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 3
第五节 解放后 4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 4
大事记 10
第四章 县城、乡镇 10
第一节 县城 10
第二节 乡、镇 12
第二编 自然环境 17
第一章 地质、地貌 17
第一节 地质 17
第二节 地貌 18
第三节 气温、日照、霜期 23
第二节 四季 23
第一节 气候形成 23
第二章 气候 23
第四节 降水 24
第五节 物候 25
第三章 水文 26
第一节 地表水 26
第二节 地下水 26
第四章 土壤、植被 27
第一节 土壤 27
第二节 植被 30
第二节 野生植物 31
第五章 野生动植物 31
第一节 野生动物 31
第六章 自然灾害 32
第一节 旱灾 32
第二节 涝灾 32
第三节 雹灾 33
第四节 风灾 34
第五节 蝗灾 35
第六节 其他灾害 36
第一节 人口数量 37
第三编 人口、姓氏 37
第一章 人口状况 37
第二节 人口分布 38
第二章 人口普查 40
第三章 人口构成 40
第一节 性别构成 40
第二节 民族构成 40
第三节 年龄构成 41
第四节 文化状况构成 42
第五节 职业构成 42
第六节 婚姻状况构成 42
第一节 概况 43
第四章 计划生育 43
第二节 节育、绝育 44
第三节 晚婚和男到女家落户 45
第四节 管理机构 45
附:中共元氏县委、元氏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颁发计划生育若干政策的具体规定 46
第五章 姓氏 50
第一节 概况 50
第二节 全县姓氏总览 50
第三节 姓氏分布 51
第一节 土地改革 59
第四编 农业 59
第一章 农村生产关系变革 59
第二节 农业互助合作 61
第三节 人民公社 62
第四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62
第二章 农业条件、资源和区划 63
第一节 西部山区林牧农业区 63
第三章 农作物分布及产量 64
第一节 粮食作物 64
第三节 东部平原农业区 64
第二节 中部丘陵农牧副业区 64
第二节 经济作物 66
第三节 蔬菜 67
第四章 农技农艺 69
第一节 土壤改良 69
第二节 耕作制度 69
第三节 种植形式 70
第四节 栽培技术 70
第五节 品种改良 71
第六节 植物保护 74
第一节 农机概况 75
第五章 农机具 75
第二节 农机管理 77
第六章 农业经营管理 79
第一节 管理机构 79
第二节 劳动管理 79
第三节 财物管理 80
第四节 收益分配 80
第二节 林木种类及分布 82
第一节 林木植被 82
第一章 林业资源 82
第五编 林业 82
第三节 稀有名贵树种 83
第二章 植树造林 83
第一节 育苗 83
第二节 人工成片林 84
第三节 四旁植树及平原林网 84
第四节 果园建设 84
第三章 林业技术 86
第一节 品种改良 86
第四节 病虫害防治 87
第三节 树木修剪 87
第二节 水肥管理 87
第四章 林业管理 88
第一节 管理机构 88
第二节 管理 89
第六编 畜牧 90
第一章 畜牧资源 90
第一节 畜禽品种 90
第二节 饲料、饲草 91
第一节 饲料改良 92
第二节 养殖 92
第二章 畜禽饲养 92
第三节 饲养技术革新 95
第四节 品种改良 96
第三章 疫病防治 96
第一节 疫病 96
第二节 防治 97
第三节 检疫 97
第四章 畜牧管理 97
第一节 管理机构 97
第二节 人才管理 98
第二节 机井 99
第一节 大口井 99
第七编 水利 99
第一章 地下水开采 99
第三节 自流井 100
第二章 水渠 100
第一节 八一灌渠 100
第二节 引水渠 101
第三节 小渠道 101
第四节 主要建筑物 102
第三章 水库 103
第一节 八一水库 103
第三节 长村水库 104
第二节 北正水库 104
第四章 河道治理、小型截蓄及排水工程 106
第一节 河道治理 106
第二节 小型截蓄工程 107
第三节 排水工程 107
第五章 机电排灌站(点) 108
第一节 扬水站(点) 108
第二节 喷灌 108
第六章 水土保持 108
第一节 治坡 108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09
第七章 水利管理 109
第二节 小流域治理 109
第三节 坡田保水 109
第二节 灌溉管理 110
第三节 水库管理 110
第四节 水产管理 110
附:水产 110
第八编 工业 111
第一章 所有制 111
第一节 个体企业 111
第二节 公私合营企业 112
第五节 全民企业 113
第三节 联合体企业 113
第四节 集体企业 113
第二章 工业门类 114
第一节 机械 114
第二节 化工 115
第三节 建材 116
第四节 纺织、服装 118
第五节 电器、教学仪器 119
第六节 印刷 119
第八节 其他工业 120
第七节 棉油、粮食、食品加工及酿酒 120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22
第三章 工业管理 122
第二节 领导体制 123
第三节 规章制度 123
第四节 质量管理 124
第五节 经济责任制 124
第六节 经营承包 125
第七节 简政放权 125
第八节 转轨变型 125
第一章 行业 126
第九编 乡镇企业 126
第一节 工业企业 127
第二节 建筑行业 130
第三节 运输业 131
第四节 饮食服务业 131
第二章 重点企业 133
第一节 年产值10万元以上的企业 133
第二节 部分重点企业简介 133
第三章 专业户和专业村 134
第二节 管理体制 135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35
第四章 管理 135
第三节 劳动报酬 136
第四节 产供销 136
第五节 行政管理费 136
第十编 商业 137
第一章 经营体制 137
第一节 私营商业 137
第二节 合作商业 141
第三节 国营商业 142
第二节 肉猪禽蛋收购 145
第二章 收购 145
第一节 棉花收购 145
第三节 干鲜果品收购 146
第四节 药材收购 146
第五节 畜产品收购 146
第六节 废旧物品收购 147
第七节 外贸商品收购 147
第三章 供销 148
第一节 供货渠道 148
第二节 供应 149
第一节 饮食业 154
第四章 饮食服务 154
第二节 旅店业 155
第三节 酱醋业 155
第四节 漂染业 156
第五节 理发业 156
第六节 照像业 156
第十一编 粮食 157
第一章 购销 157
第一节 自由购销 157
等二节 统购统销 158
第二章 储运 161
第一节 仓储 161
第二节 调运 162
第三章 粮油加工 163
第一节 粮食加工 163
第二节 油脂加工 163
第三节 粮油食品加工 164
第四节 饲料加工 164
第四章 粮食管理机构 164
第一章 财政收入 165
第一节 税收 165
第十二编 财税 165
第二节 利润收入 169
第三节 其他收入 169
第二章 财政支出 171
第一节 文教科卫事业费支出 171
第二节 经济建设支出 172
第三节 行政管理费支出 172
第四节 抚恤救济支出 172
第一节 公债 174
第二节 国库券 174
第三章 债券 174
第四章 管理 175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75
第二节 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 175
第十三编 金融 177
第一章 金融机构 177
第一节 解放前金融机构 177
第二节 新中国金融机构 177
第二章 货币 179
第一节 通用货币 179
第二节 货币流通 181
第二节 新中国信贷 183
第一节 解放前信贷 183
第三章 信贷 183
第四章 城乡储蓄 186
第一节 储蓄数额 186
第二节 储蓄利率 186
第五章 保险 188
第六章 金融管理 190
第一节 现金管理 190
第二节 结算管理 190
第三节 金融监督 191
第一节 古代道路 192
第二节 现代公路 192
第一章 道路 192
第十四编 交通 192
第二章 铁路 196
第一节 铁路线 196
第二节 车站 196
第三节 铁路客、货运 196
第三章 桥梁 197
第一节 古桥 197
第二节 现代桥梁 198
第二节 客运 200
第四章 客货运输 200
第一节 货运 200
第三节 搬运 201
第五章 管理 202
第一节 机构 202
第二节 公路养护及管理 202
第三节 施工管理 202
第四节 公路绿化 203
第五节 养路费的稽征及使用 203
第六节 交通监理 203
第一节 古代邮政 204
第二节 现代邮政 204
第十五编 邮电 204
第一章 邮政 204
第二章 电信 206
第一节 长途电话 206
第二节 农村电话 206
第三节 市内电话 207
第四节 电报 207
第三章 管理机构 207
第一节 发电 208
第一章 供电 208
第十六编 电力 208
第二节 大电网供电 209
第二章 输变电工程 209
第一节 变电站 209
第二节 输电线路 209
第三章 用电 210
第一节 电力分配 210
第二节 电价 210
第二节 线路设备管理 211
第三节 用电管理 211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11
第四章 电业管理 211
第十七编 城乡建设 213
第一章 城镇建设 213
第一节 城关镇建设 213
第二节 南佐镇建设 215
第二章 乡村建设 215
第一节 房屋建筑 215
第三章 建筑管理 216
第一节 建筑队伍 216
第二节 饮水改良 216
第二节 建筑业管理 217
第三节 建筑形式 217
第四章 房地产管理 218
第一节 房产管理 218
第二节 上地管理 219
第五章 环境保护 219
第一节 环境状况 219
第二节 主要污染源和工业污染物质 219
第六章 管理机构 220
第三节 环境治理 220
第十八编 经济综合管理 221
第一章 计划管理 221
第一节 机构 221
第二节 计划编制 221
第三节 计划管理实施 223
第二章 国民经济统计 225
第一节 机构 225
第二节 统计范围 225
第三节 统计方法 225
第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226
第三节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227
第四节 合同、商标和广告管理 228
第四章 标准计量管理 229
第一节 度量衡演变 229
第二节 计量管理 229
第三节 计量器具生产 230
第四节 标准化 230
第五章 物价管理 231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31
第二节 物价演变 231
第十九编 中国共产党 234
第一章 地方党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234
第二章 组织机构 234
第一节 县委 234
第二节 县委工作机构 239
第三节 基层党组织 241
第四节 共产党员 244
第三章 党的建设 246
第一节 整党整风 246
第二节 党员教育 247
第四章 主要部门工作 248
第一节 组织工作 248
第二节 宣传工作 249
第三节 纪律检查工作 250
第四节 统战工作 251
第五章 县委决策 252
第六章 党代表大会 260
第一章 中国国民党 262
第二十编 党团 262
附:三民主义青年团 262
第一节 工人组织 263
第二章 社会团体 263
第二节 农民组织 263
第三节 青少年组织 264
第四节 妇女组织 265
第七节 其他团体 266
第六节 科技组织 266
第二节 市场管理 266
第五节 工商组织 266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66
第二十一编 政权、政协 267
第一章 县人民代表大会 267
第一节 代表选举 267
第二节 历届大会和会议 268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271
附:县“三代会”全体代表会议 271
第四节 代表联系制度 272
第五节 提案处理和调查视察 273
附:提案选录 273
第二章 行政机构 274
第一节 县级机构 274
附:议会、参会 274
附:民国议、参会 275
附:参议员 275
附:日伪县政府 278
附:西汉至北魏相守、封爵表 285
第二节 基层政权 288
附:日伪基层政权 290
第三节 信访 290
第三章 人民政协 291
第一节 组织状况 291
第二节 委员联系制度 291
第三节 提案处理 291
附:典型提案事例 291
第四节 政协工作 292
第五节 政协会议 292
第二节 民国武装 293
第一节 明、清武装 293
第二十二编 军事 293
第一章 县地方武装 293
第三节 人民武装 294
附:驻元氏日伪武装 297
第二章 兵役 298
第一节 募兵制 298
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298
第三节 义务兵役制 299
第四节 义务、志愿相结合兵役制 299
第一节 组织 300
第三章 民兵 300
第二节 军事训练 301
第三节 活动 301
第四章 驻军、过境军队 302
第一节 民国以前驻军、过境军队 302
第二节 民国时期驻军、过境军队 302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驻军、过境军队 302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驻军、过境军队 303
附:十三支队兴衰记 303
第一节 古、近代战事 304
第五章 战事 304
第二节 民国战事 305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战事 305
附:侵华日军暴行录 307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战事 308
附:国民党保安五团制造惨案录 312
第六章 人民武装机构 313
第一节 县级武装机构 313
第二节 区、乡级武装机构 315
第三节 村级武装机构 315
第二节 民国时期司法机构 316
附:日伪时期司法机构 316
第二十三编 司法 316
第一节 明清时期司法机构 316
第一章 明清及民国时期司法机构 316
第二章 人民公安 317
第一节 机构沿革 317
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元氏县中队 317
第二节 除奸反特 317
第三节 剿匪 318
第六节 取缔反动会道门 319
第五节 镇压反革命 319
第四节 清查登记 319
附:本县主要反动会道门情况 320
第七节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320
第八节 看守、劳改 321
第九节 治安管理 321
第十节 基层治保组织 322
第三章 检察 322
第一节 机构沿革 322
第五节 监所检察 323
第一节 机构沿革 323
第四章 审判 323
第四节 经济检察 323
第三节 法纪检察 323
第二节 刑事检察 323
第二节 审判制度 324
第三节 刑事审判 324
第四节 民事审判 324
第五节 经济审判 325
第六节 申诉复查 325
第五章 司法行政 325
第一节 机构沿革 325
第四节 法制宣传 326
第二节 公证、律师 326
第三节 民事调解 326
第二十四编 民政 327
第一章 拥军优属 327
第一节 支前 327
第二节 拥军 328
第三节 优抚 328
第二章 安置、抉持脱贫 329
第一节 安置 329
第二节 扶持脱贫 329
第二节 救济 330
第一节 救灾 330
第三章 救灾救济 330
第四章 社会福利 331
第一节 五保 331
第二节 残疾人安置 331
附:光荣院 331
第五章 婚丧管理 331
第一节 婚姻管理 331
第二节 丧葬管理 332
附:火葬场 332
第六章 民政机构 332
第一节 干部 333
第二十五编 人事劳动 333
第一章 干部、职工 333
第二节 工人 335
第二章 劳动工资 337
第一节 工资 337
第二节 奖金 339
第三章 劳保福利 339
第一节 劳动保护 339
第二节 知识青年安置 340
第一节 待业安置 340
第四章 劳动就业 340
第三节 劳动保险 340
第二节 职业病防治 340
第五章 管理机构 341
附:劳动服务公司 341
第二十六编 教育 342
第一章 旧制教育 342
第一节 庙学 342
第二节 义学 343
第三节 书院 343
第四节 私塾 343
附:元氏县自宋至清历代进士表、举人表、贡生表和清武进士表、明清武举人表 344
第一节 学前教育 358
第二节 小学教育 358
第二章 学校教育 358
第三节 中学教育 360
附:元氏县五所重点中学简介 361
第四节 中专技工教育 363
附:专业学校简介 363
第三章 成人教育 364
第一节 农民业余教育 364
附:河北元氏师范学校 364
第二节 干部职工业余教育 365
第四章 教职员队伍 366
第五章 教育经费 367
第六章 教师工资待遇 368
第七章 勤工俭学 370
第八章 教育行政机构 370
第二十七编 文化 371
第一章 文化事业单位 371
第一节 文化馆、文化站、农村俱乐部 371
第三节 书店 372
第四节 影剧院 372
第二节 电影发行放映单位 372
第五节 图书馆 373
第六节 档案馆 373
第七节 戏校、剧团 374
第二章 文化艺术 375
第一节 文艺创作 375
第二节 戏曲 376
第三节 美术 377
第一节 花会 378
第三章 民间艺术 378
第五节 书法 378
第四节 摄影 378
第二节 彩灯 379
第三节 乐队 379
第四章 新闻宣传 379
第一节 通讯报刊 379
第二节 广播电视 380
第五章 民间传说 381
第六章 旧志《艺文》 386
第二十八编 文物 402
第一章 文物胜迹 402
第一节 古代遗址 402
第二节 古墓葬 404
第三节 古建筑 406
第四节 石刻、石窟 407
附: 408
《祀三公山》碑文 408
《白石神君碑》碑文 408
《封龙山之颂》碑文 409
《三公山碑》碑文 410
第五节 革命文物胜迹 413
附录:元氏八大景 414
第六节 馆藏文物 414
第二章 文物保护管理 416
第二十九编 科技 417
第一章 科技队伍 417
第一节 科技队伍的发展 417
第二节 科技人员的培养 418
第二章 科研机构 419
第一节 县级科研机构 419
附:河北省地震局元氏观测站 420
第二节 厂办科研机构 420
附:化肥厂、机械厂厂办科研情况简介 420
第四节 群众学术团体 421
第三节 四级农科网 421
第三章 科技普及 422
第一节 科普宣传 422
第二节 科技咨询 423
第四章 科学研究活动 424
第一节 专业科研 424
第二节 太行山开发研究 425
第三节 群众性科研活动 425
第四节 科技成果 426
第二节 管理 430
第一节 管理机构 430
第五章 科技管理 430
第三十编 卫生 432
第一章 医疗 432
第一节 医疗队伍 432
第二节 医务人员培养 433
第三节 医疗机构 434
附:分院 435
第四节 医疗器械 436
第五节 医疗水平 437
第六节 保健制度 437
第一节 常见传染病的防治 438
第二章 防疫 438
附:卫生防疫站 439
第二节 地方病防治 440
第三章 爱国卫生运动 440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的提出 440
第二节 除四害 440
第三节 治理脏乱差 440
第四节 领导机构 441
第四章 妇幼保健 441
第一节 新法接生 441
第二节 妇女病普查普治 441
第五章 药政 442
第一节 药品管理 442
第三节 儿童保健 442
附:妇幼保健所 442
第二节 药品制造 443
第六章 卫生管理机构 444
第三十一编 体育 445
第一章 群众体育 445
第一节 学校体育 445
第二节 职工体育 446
第一节 田径 447
第三节 农民体育 447
第二章 体育项目 447
第二节 球类 449
第三节 武术 450
第四节 棋类 450
第五节 其他 450
第三章 体育比赛 451
第一节 参加省、地体育比赛 451
第二节 本县体育比赛 452
第四章 人才培养 453
第二节 体育设施 454
第六章 管理机构 454
第五章 体育经费和设施 454
第一节 体育经费 454
第三十二编 风俗 455
第一章 衣食住行 455
第一节 饮食 455
第二节 服饰 455
第三节 居住 456
第四节 行路 456
第一节 婚嫁 457
第二章 婚丧 457
第二节 丧葬 458
第三章 节日、庙会 459
第一节 节日 459
第二节 庙会 461
第四章 其他习俗及陋俗 462
第一节 其他习俗 462
第二节 陋俗、恶习、封建迷信活动 465
第五章 新风 467
第一节 语词 468
第一章 方言 468
第三十三编 方言、谣谚 468
第二节 语音 471
第二章 谣谚 479
第一节 民谣 479
第二节 谚语、歇后语 484
第三十四编 人民生活 490
第一章 农民生活 490
第二章 职工生活 493
第三节 回教 495
第二节 基督教 495
第一节 佛教 495
第三十五编 宗教、侨务 495
第一章 宗教 495
第四节 其他会道门 496
第二章 侨务及港、澳、台事务 496
附:元氏县籍旅港、台及海外人员名录 497
第三十六编 人物 500
第一章 人物传记 500
第一节 本籍人物 500
附:旧志《李左车考》 并考元氏李氏东西二祖 501
第二节 客籍人物 512
烈士英名录 515
第二章 名录 515
元氏县省级以上模范、先进人物名录 523
元氏县籍在外工作党政军干部名录 527
元氏县籍在外工作高级知识分子名录 548
元氏县籍战国至民国历代外任职官表 551
附录 558
一.旧志要录 558
二.本届修志要录 563
三.捐赠 566
四.辑轶 566
志补 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