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企事业单位的迁移 (61 1
北京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1994年7月6日) (181 3
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5年10月 8
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1988年8月8日) (1 84
第一节 土地管理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43
目 录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三部分土地管理法律实务第一章 土地管理法律概述 143
一、土地管理法的概念 144
二、土地管理法的调整对象 145
第二节 土地管理立法的历史发展 146
二、封建社会的土地管理立法 146
一、奴隶社会的土地管理立法 146
三、民国时期的土地管理立法 147
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管理立法 148
五、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管理立法 149
一、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的概况 150
第三节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及基本内容 150
二、1986年《土地管理法》的不足之处 151
三、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 152
四、《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过程 153
五、土地管理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154
六、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内容 154
第四节土地管理法律原则 156
一、坚持土地公有制原则 156
四、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原则 157
三、依法管理土地的原则 157
二、国家对土地统一管理原则 157
五、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管制的原则 158
七、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 159
六、对征用土地进行补偿的原则 159
八、加强土地执法监督的原则 160
第五节土地用途法律制度 161
一、土地用途管制的必要性 161
二、土地用途管制的内容 162
第六节土地管理法律关系 165
一、土地管理法律关系的概念 165
二、土地管理法律关系的特征 165
三、土地管理法律关系的种类 166
四、土地管理法律关系的构成 167
二、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169
第一节土地管理体制 169
一、土地管理体制的概念及模式 169
第二章 土地管理体制与管理机构 169
三、现行土地管理体制 171
第二节 土地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 172
一、1986年后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 172
二、土地管理机构的改革 173
第三节 土地管理机构的职责 174
一、国土资源部“三定”方案的特点 174
二、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 175
(一)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 175
(二)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内部有关机构的职责 176
(二)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 177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 177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 177
(三)乡镇土地管理所或土地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78
四、其他土地管理机关 178
第四节 土地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179
一、土地管理部门同城镇规划、建设及房产管理部门的关系 179
二、土地管理部门同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的关系 180
三、土地管理部门与部队、铁路、交通、水电等部门的关系 181
四、土地管理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关系 181
第一节土地所有权 183
(一)土地所有权的概念 183
第三章 土地权属管理 183
一、土地所有权的含义 183
(二)土地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表现 184
二、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185
(一)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185
(四)土地所有权有溯及力 185
(三)土地所有权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185
(二)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其所有权主体是特定的 185
(五)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是间接实现的 186
三、土地的范围 186
四、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及其结合、分离 187
(一)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及其特性 187
(二)土地所有权的四种权能的结合与分离 188
五、土地所有权的限制 188
六、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 189
(一)国有土地 190
(二)集体土地 190
七、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91
(一)土地的原始取得 191
(二)继受取得 193
第二节土地使用权概述 194
一、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194
二、土地使用权的权能及其结合、分离 196
(一)土地使用权的权能 196
三、土地使用权的限制 197
(二)土地使用权权能的结合和分离 197
四、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变更 198
(一)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含义 198
(二)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199
(一)共有的含义及特征 200
(三)土地使用权变更 200
五、土地使用权的共有 200
(二)共有的种类及其关系的处理原则 201
(一)相邻关系及相邻权的含义 202
六、土地使用权的相邻权及相邻关系处理 202
(二)相邻权的内容 203
(三)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203
(四)处理相邻危险纠纷的要求 204
第三节土地权属的确认 205
一、土地权属确认的含义 205
二、土地权属确认的机关和程序 206
(一)确认的机关 206
(二)确认的一般程序 206
三、国有土地所有权的确定 207
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 208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209
六、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211
七、土地权属的变更确认 212
八、林地、草原、水面、滩涂权属的确认 212
二、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途径、办法 213
一、土地权属争议的概念及分类 213
第四节土地权属争议及其解决 213
三、土地权属争议的管辖及程序 215
(一)处权属争议的管辖 215
(二)解处理的程序 216
上地登记规则(1989年11月18日) (1 218
一、农户经营方式的演进 218
第一节土地承包经营的起源 218
第四章 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制度 218
(一)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土地使用制度 219
二、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沿革 219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土地承包经营”的发展 219
第二节近年来我国土地承包经营的现状 220
一、在改革中坚持土地承包经营的健康发展 220
二、及时解决矛盾,明确土地权属关系 220
三、近年来土地承包经营的尝试 221
(一)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222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制度 222
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的主体 222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 224
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225
(一)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和特点 225
(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 226
(三)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 227
(五)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转让和转包 228
(四)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228
(七)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229
(六)无效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确认和处理 229
第四节关于承包经营户 230
三、林地、草原、渔业用地承包 230
一、承包经营户的概念 231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特征 231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中有关土地资产登记工作的通知(1993年3月29日) (1 232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地位和财产责任 232
一、延长土地承包期限 233
第五节 土地承包期限与管理 233
二、延长土地承包期与土地调整 234
三、允许社员自己协商转包土地的原因 235
四、土地投资的合理补偿 235
五、土地承包的管理 236
一、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特点 236
第六节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特点和处理方式 236
二、几类土地承包纠纷的处理 237
第一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及其内容 239
(一)原有土地使用制度的内容 239
一、我国原有的土地使用制度及其弊病 239
第五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一) 239
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实践和立法完善 240
(二)原有土地使用制度的弊病 240
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244
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244
第二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含义 246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和特征 246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性质 248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区别 249
(一)出让方式 251
一、出让方式及其适用范围 251
第三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和程序 251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程序 252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适用范围 252
(一)拟定方案和预报 253
(三)组织实施和发证 254
(四)备案 254
(二)正式报批 254
(二)协商 255
(一)申请 255
三、协议出让的实施程序 255
(一)招标 256
(四)履行合同及发证 256
(三)签约 256
四、招标出让的实施程序 256
(二)投标 257
(三)开标、评标和决标 257
(四)签约 258
(五)领取土地使用证 258
五、拍卖出让的实施程序 258
(一)发布拍卖公告和展示 259
(二)办理有关竞买的手续 259
(三)拍卖的实施 259
(四)拍卖成交 260
(五)签约和领取土地使用证 260
第四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61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含义及其签订 261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 262
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主要义务和违约法律责任 265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方的主要义务和违约责任 267
五、土地使用权的设立时间 268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 269
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4年发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 271
第五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含义、条件 282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及特征 282
二、转让方、受让方和土地管理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84
(一)转让的一般条件 286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286
(一)共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具备的特别条件 288
(二)不得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288
四、转让共有、抵押和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特别条件 288
(二)已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具备的特别条件 289
(三)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具备的特别条件 289
五、地上房屋的转让 290
(一)地上房屋转让的一般要求 290
(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分割转让 291
(三)房屋预售 291
(四)房产卖断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291
第六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买卖 292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的含义及特征 292
六、转让中土地使用权转移的时间 292
二、土地使用权买卖的种类 293
三、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签订及内容 294
(一)买卖合同的含义及其签订 294
(二)买卖合同的内容 295
四、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和违约责任 296
(一)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296
(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和违约责任 297
五、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担保方式 298
六、土地使用权的分期付款买卖 299
(一)分期付款买卖的含义和特征 299
(二)分期付款买卖应当注意的特别事项 300
(一)成交价格的申报 301
七、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的监督 301
(二)低于市场价格时的国家优先购买权 301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的概念及特征 302
(三)价格不合理上涨时的监督 302
第七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换、赠与和继承 302
一、土地使用权的交换 302
(二)交换人的主要义务 303
二、土地使用权的赠与 304
(一)赠与的概念与特征 304
(二)赠与人的主要义务 305
(三)赠与合同的撤销 305
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 305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的含义 305
(二)土地使用权继承与其他财产继承的区别 306
(三)土地使用权继承与其他转让方式的区别 306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和特征 307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 307
第八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 307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 308
(三)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309
(四)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10
(五)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 310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其合同的概念和意义 311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311
(三)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 312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312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二)——出租、抵押、入股合营 314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及特征 314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含义 314
第一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314
(二)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的区别 315
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316
(一)出租必备的一般条件 317
(二)不得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318
三、出租人、承租人与土地使用权出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318
四、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签约和登记 319
(二)登记 320
五、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内容 320
(一)签约 320
六、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321
(一)出租人的主要义务 322
(二)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322
七、土地使用权出租中承租人的租赁权 324
八、土地使用权的租售 325
(一)房屋租赁的含义及其所占用的土地的范围 326
九、地上房屋租赁 326
(三)房屋租赁合同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27
(二)房屋租赁期限 327
第二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328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特征和意义 328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特征 328
(二)抵押的意义 329
二、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 330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333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签订 333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内容 334
(三)抵押合同效力的从属性 335
四、地上房屋的抵押 336
五、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337
(一)抵押登记的概念和作用 337
(二)办理抵押登记的程序 337
(一)对抵押人占用权的限制 339
六、抵押人占用房地产权利的限制和抵押权转让 339
(二)抵押权的转让 340
(一)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条件 340
七、抵押权的行使和债权清偿 340
(二)实现抵押权的途径和方式 341
(三)债权清偿及其顺序 342
(二)抵押权的消灭 343
(一)抵押权的中止 343
八、抵押权的中止和消灭 343
九、土地使用权的最高额抵押 344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的条件 345
第三节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条件和程序 345
(一)申请 346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及土地登记的审批程序 346
(二)审批 347
(三)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48
(四)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48
(五)办理土地登记 348
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的出让合同范本 349
第四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入股、合营 352
一、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含义和作用 352
二、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的条件及程序 353
四、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程序 354
三、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协议 354
(一)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条件 355
(二)地价评估及其确认 355
(三)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356
五、以土地使用权为投入条件的联合建房 357
第五节 当前企业改革中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 357
一、企业改革中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含义 357
二、企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方式 358
三、处置方式适用的企业范围 359
(一)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条件 360
四、企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条件和程序 360
(二)处置的程序 361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 362
第六节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抵押和入股合营 362
(一)抵押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范围及条件 363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订立 363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 363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364
(四)实现抵押权时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处分 364
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入股、合营 365
(一)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的含义及表现 366
一、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概述 366
第七节有关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366
(二)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 368
二、当事人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369
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的调解 370
(二)仲裁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71
四、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的仲裁 371
(一)合同纠纷仲裁的概念及特征 371
(三)仲裁协议 372
(四)仲裁程序 373
(五)仲裁裁决的执行和撤销、不予执行 375
五、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的诉讼 377
(一)合同纠纷诉讼的概念及特征 377
(二)诉讼案件的管辖 378
(三)第一审普通程序 379
(四)上诉和二审程序 380
(五)审判监督程序 380
(六)执行 381
一、地籍的概念和分类 382
(一)地籍的概念 382
第七章 地籍管理 382
第一节地籍管理概述 382
(二)地籍的分类 383
二、地籍管理的性质和任务、目的 384
(一)地籍管理的性质 384
(二)地籍管理的任务与目的 384
三、地籍管理的原则 385
四、地籍管理的手段和方法 386
五、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 387
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容和工作程序 388
一、土地调查概述 388
第二节土地调查和土地分等定级 388
(二)外业工作阶级 389
(一)准备工作阶级 389
(三)内业工作阶级 390
三、地籍调查的内容和工作程序 391
(四)检查验收和成果归档阶段 391
(一)准备工作阶段 392
(二)权属调查阶段 392
(三)地籍测量阶段 393
(四)成果检查、验收 393
(五)成果整理阶段 394
(一)准备工作阶段 394
四、土地分等定级的内容和工作程序 394
(三)划分土地单元和单元指标值确定阶段 395
(二)选择土地评定指标阶段 395
一、土地统计的含义及管理体制 396
第三节土地统计 396
(四)划分土地等级阶段 396
二、土地统计的对象和任务 397
(一)土地统计设计阶段 398
三、土地统计的内容和工作程序 398
(二)土地统计调查实施阶段 399
(三)土地统计整理阶段 399
(四)土地统计分析阶段 400
四、土地统计报表和公布 401
第一节土地登记概述 402
第八章 土地登记 402
一、土地登记的概念和意义 402
二、土地登记的效力 404
三、土地登记的特点 405
四、土地登记的基本原则 406
(三)申请的原则 406
(二)地域管辖的原则 406
(一)依法的原则 406
(一)土地权属性质与来源 407
(四)审查的原则 407
五、土地登记的内容 407
(五)公示的原则 407
(三)土地权利客体 408
(二)土地权利主体 408
六、土地登记机关 409
(一)土地登记申请和初审 410
七、土地登记的一般程序 410
(三)权属审核 413
(二)地籍调查 413
(四)注册登记 416
(五)颁发或更改土地证书 417
八、土地登记费用 417
(一)土地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 417
第二节初始土地登记 418
(二)收费机关和交费义务人 418
(三)土地登记费的使用与管理 418
九、土地登记分类 418
一、初始土地登记的概念和特点 418
(一)准备工作 419
二、初始土地登记的程序 419
(二)初始土地登记申请 421
(三)初始土地登记的权属审核 423
二、变更土地登记的意义 425
一、变更土地登记的概念 425
第三节变更土地登记概述 425
三、变更土地登记的特点 426
四、变更土地登记的类型和程序 427
第四节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428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429
(一)概念 429
(二)设定登记的申请人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430
(三)权属审核 430
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430
(一)概念 430
(一)概念 431
(三)权属审核 431
(二)设定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431
三、国家人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431
(三)权属审核 431
(二)设定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431
(一)概念 432
四、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432
(三)权属审核 432
(二)设定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432
(二)设定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433
五、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433
(三)权属审核 433
(一)概念 433
六、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434
(一)概念 434
(二)设定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434
(三)权属审核 434
七、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 435
(三)权属审核 435
(一)概念 435
(二)设定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435
第五节 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436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436
(二)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437
(一)概念 437
二、出让和国家人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437
(三)权属审核 438
(二)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438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438
(三)权属审核 438
(一)概念 438
(二)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439
(一)概念 439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439
(一)概念 439
(三)权属审核 439
五、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439
(二)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及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439
(三)权属审核 439
第六节 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440
(三)关于名称变更登记的说明 440
(二)意义 440
(一)概念 440
一、名称变更登记 440
(二)意义 441
(三)关于地址变更登记的说明 441
(一)概念 441
二、地址变更登记 441
三、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442
(二)意义 442
(三)关于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说明 442
(一)概念 442
第七节注销土地登记 443
一、概念 443
二、权属审核 443
第九章 土地估价 444
第一节土地估价概念和范围 444
一、土地估价的概念和特征 444
二、土地估价的适用范围 445
第二节土地估价机构 446
一、土地估价机构的含义和分类 446
(一)估价机构具备的条件 447
二、土地估价机构的资格取得和经营范围 447
(二)经营资格的取得 448
(三)估价机构的经营范围 448
三、土地估价机构及估价人员的资格认证 448
(一)土地估价机构的资格认证 448
四、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责任 449
(二)估价人员的资格考试和认证 449
第三节委托估价土地的程序、方法 451
一、委托估价的含义 451
二、委托估价的一般程序和方法 451
(一)委托协议的签订 453
三、委托估价协议和估价费用 453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454
(三)估价费用的标准 454
四、土地估价的确认 455
第四节 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456
一、土地估价报告 456
(一)文字说明式报告 456
(二)表格式报告 458
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458
(一)市场比较法 459
(二)收益还原法 459
(三)剩余法(假设开发法) 460
(五)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460
(四)成本逼近法 460
一、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的含义和范围 461
第五节 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估价 461
二、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及其确认的程序 462
三、估价的方法 463
四、清产核资中的土地清查登记 464
第十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66
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述 466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和特征 466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内容 467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 467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 467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 468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它规划的关系 469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的关系 469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体系 469
(四)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的关系 470
(三)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关系 470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土规划的关系 470
(五)与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关系 470
(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部门用地规划的关系 470
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471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 471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471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方法 474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方法与程序 474
(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 474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475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实施 476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 476
一、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体制概念 476
第三节 土地利用计划 476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 476
(一)宏观控制与微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77
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原则 477
(四)因地制宜原则 478
(五)综合效益原则 478
三、土地利用计划的任务 478
(三)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 478
(二)统筹兼顾的原则 478
(一)土地利用计划体系 479
(二)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479
五、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程序和方法 479
(一)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执行程序 479
四、土地利用计划体系和指标 479
(二)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方法 481
(二)耕地的作用与地位 482
第十一章 耕地的保护制度 482
第一节耕地保护概述 482
一、耕地的含义、作用与地位 482
(一)耕地的含义 482
二、我国耕地面临的危机 483
(一)耕地数量有限 484
三、保护耕的重要性 484
(二)保护耕地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85
(三)我国重视耕地的保护问题 486
(四)一些发达国家都很重视耕地的保护 486
(三)耕地保护的目标 487
四、耕地保护的实质、内容和目标 487
(一)耕地保护的实质 487
(二)耕地保护的内容 487
五、我国耕地损失的原因、后果及保护对策 488
(一)我国耕地损失的原因分析 488
(二)耕地保护对策 489
六、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492
(一)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稳定耕地面积 492
(三)提高耕地利用效益,制止掠夺式经营 493
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 493
(二)严格耕地占用审批权限,杜绝越权审批或以不合法手段获准用地的现象 493
(一)基本农田的概念 494
一、基本农田与保护 494
(一)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概况 495
二、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政策 495
(二)基本农田保护 495
(二)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内容 496
三、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 498
一、土地开发的含义 501
第一节土地开发 501
第十二章 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501
二、土地开发管理的含义和原则 502
(一)土地开发管理的含义 502
(二)土地开发管理的原则 502
(一)土地开发利用规划 503
三、土地开发的计划管理 503
(二)土地开发利用年度计划 505
一、土地整理的含义 506
第二节土地整理 506
二、土地整理的依据 508
四、土地整理的实施管理程序 509
三、土地整理的原则 509
五、土地整理规划 510
(一)土地整理规划的研究内容和任务 510
(二)土地整理规划的原则 511
(三)土地整理规划体系 511
六、土地整理的模式 512
一、土地复垦的含义 513
第三节土地复垦 513
二、土地复恳管理 514
(一)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复垦中的职责 514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514
(三)土地复垦管理的任务 515
(三)土地复垦规划的编制 516
(二)待复垦土地资源的适宜性分析 516
(一)土地复垦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516
三、土地复垦的计划管理 516
四、土地复垦的模式 517
五、土地复垦的检查验收 518
六、土地复垦的效益分析 520
(一)经济效益分析 520
(二)社会效益分析 520
(三)生态效益分析 521
第四节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措施 521
一、强化土地管理措施,切实保护耕地 521
二、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落实土地规划 523
三、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524
一、国家建设用地的含义和种类 526
第十三章 国家建设用地法律制度 526
第一节 国家建设用地概述 526
二、国家建设用地的来源 527
四、国家建设用地与乡(镇)村建设用地的异同点 528
三、农用地转为国家建设用地的审批 528
(一)国家建设用地与乡(镇)村建设用地的共同点 528
(二)国家建设用地与乡(镇)村建设用地的区别 529
(一)强化国家建设用地管理的意义 529
五、国家建设用地管理的意义和任务 529
(二)国家建设用地管理的任务 530
第二节国家建设用地的基本原则 531
六、国家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修改、完善 531
一、维护国家建设用地的全民所有制原则 532
二、按照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利用土地原则 533
三、合理使用土地、保护农用地原则 533
四、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相结合原则 534
一、国家建设用地计划的含义和作用 535
二、国家建设用地计划的编制和下达 535
第三节 国家建设用地计划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管理 535
三、国家建设用地计划的管理、监督 536
四、国家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编制 537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 538
第四节 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方式——划拨的含义和特征 538
二、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方式 539
三、划拨建设用地的含义、特征 540
四、划拨建设用地用途的改变 541
第五节 划拨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 542
一、划拨建设用地的项目总类 542
(一)国家机关建设 542
(二)军事建设 542
二、交通行业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 543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国家建设 543
(四)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543
(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543
(一)民航 543
(二)铁路 543
(一)水利 544
三、水利、电力行业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 544
(四)水运(包括内河运输和海上运输) 544
(三)公路 544
(二)电力 545
四、石油天然气行业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 546
五、煤炭行业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 547
六、教育、体育和卫生行业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 548
(二)体育 548
(三)卫生 548
(一)教育 548
第六节划拨建设用地的程序和补偿安置 549
一、提出用地申请 549
三、审批和备案 551
二、拟定方案和预报 551
四、组织实施和拨付土地 552
五、颁发土地使用证 553
六、划拨用地中的补偿安置 553
(一)临时用地的含义、特点 554
一、国家建设临时用地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554
第七节 国家建设临时用地 554
(二)临时用地的范围 554
三、临时用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555
(二)审批 555
(一)提出用地审请 555
二、临时用地的审批 555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含义及特征 556
第八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556
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557
三、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560
(一)审批的权限 560
(二)审批的程序 561
四、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562
第九节城市建设用地 563
一、城市建设用地的含义及法律适用 563
二、城市土地管理机关 564
三、城市建设用地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565
四、城市建设项目选址制度 566
五、城市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批制度 567
(一)城市建设用地审批 567
(二)城市建设临时用地的审批制度 568
六、城市土地使用、保护制度 569
七、城市建设拆迁地上房屋及其补偿、安置 570
(二)房屋拆迁方式和程序 571
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1995年6月23日) (1 571
(一)拆迁当事人 571
(三)拆迁补偿 572
(四)拆迁安置 573
一、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含义及法律适用 574
第十节 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用地 574
二、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取得的方式和程序 576
(一)审批加工合同方式取得用地的程序 576
(二)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577
(四)租赁房屋、场地 577
(三)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合资、合作条件的程序 577
三、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取得和使用 578
(一)取得成片开发土地的程序、方式 578
(二)成片开发土地的使用 579
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4年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本 580
第一节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含义、作用 583
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概念及特征 583
(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 583
第十四章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法律制度 583
(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是为了满足国家建设事业的需要 584
(四)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只能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584
(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是一种国家行政行为 584
二、征用土地的作用 585
(五)被征用的土地的所有权实现转移 585
(六)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必须以补偿为必备条件 585
三、加强土地征用管理的必要性 586
第二节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法律制度的建立和修改、完善 587
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法律制度的含义 587
二、建国以来征用土地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588
三、这次对原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制度的修改 590
(一)对征用农用地和非农用地规定了不同的程序 591
(二)上收了征地审批权,即取消了省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将审批权集中于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两级政府 591
(三)调整了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之间的征地审批权限 592
(四)完善了征地方式,限制了进入征地程序的建设项目 592
(五)提高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标准 592
(六)进一步完善了征用土地的程序 592
、经济合理,保护耕地 593
第三节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原则 593
三、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594
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594
第四节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程序和审批权限 595
四、严格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595
一、征用土地的基本程序 595
(一)提出用地申请和预报 596
(二)划定用地范围,拟定征地方案 597
(三)核定批准用地和备案 598
(四)组织实施,拨付土地 599
(五)颁发土地使用证 599
二、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 600
(一)征用土地审批权的含义和意义 600
(二)征用土地审批权限的划分 600
(三)应当注意的几个事项 601
三、征用农用地的审批问题 601
(一)征用土地补偿的含义 602
一、征用土地补偿的含义、范围和原则 602
第五节 征用土地的补偿及安置 602
(三)征用土地补偿的原则 603
(二)征用土地补偿的范围 603
(一)征地补偿费的标准 604
三、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标准及其实施 604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605
(三)安置补助费 605
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安置 607
(四)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使用 607
第六节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和移民安置 608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的原则 609
二、征用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及使用 609
(一)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的补偿费用标准 609
(二)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的补偿费用标准 610
三、移民安置的办法 610
(一)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 610
(三)有关费用的使用 610
(二)组织实施 611
(六)城镇的搬迁 611
(五)服从安置 611
(四)多余劳动力的安置 611
(三)安置地区的确定 611
(一)移民安置的方针和原则 612
四、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办法 612
(八)对移民生产、生活的扶持、照顾 612
(二)移民安置的办法 613
(三)淹没区、安置区的管理 614
(四)安置的优惠措施 615
第十五章 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制度 616
第一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概述 616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的种类和特点 616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的含义及种类 616
(二)乡(镇)村建设用地的特点 617
(一)它是一种国家的行为 617
二、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的含义及特征 617
(三)管理的对象是乡(镇)村建设用地 618
(二)它是一种行政行为 618
三、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的任务 619
四、加强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的意义 619
第二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621
、乡(镇)村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初步完善 621
二、1998年对乡(镇)村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修改、完善 622
第三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的原则 623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原则 623
二、珍惜耕地,防止浪费耕地的原则 624
三、既要有利于生产,又要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 624
四、依法批准的原则 624
五、维护社会主义土地集体公有制原则 625
第四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的规划 625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规划的含义和作用 625
二、乡(镇)村建设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 626
三、乡(镇)村各类建设用地的规划 627
(二)公共建筑用地规划 628
(四)道路及交通运输用地规划 628
(三)生产建设用地规划 628
(一)住宅建筑用地规划 628
一、宅基地用地标准 629
(五)能源用地规划 629
第五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标准 629
二、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标准 631
三、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 631
第六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的审批 631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审批的含义 631
二、乡(镇)村建设用地审批与征用土地审批的异同 632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审批与征用土地审批的共性 632
三、乡(镇)村建设用地审批权限的划分 633
(二)乡(镇)村建设用地审批和征用土地审批的不同点 633
(一)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的批准权限 634
(四)村民“两户一体”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 635
(三)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 635
(二)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 635
(一)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636
四、乡(镇)村各项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636
(二)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638
(三)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639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的补偿、安置制度 640
第六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的补偿安置和有偿使用改革 640
(四)“两户一体”用地的审批程序 640
二、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641
一、乡(镇)村建设用地收回的含义及特征 642
第七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收回 642
(一)为乡(镇)村公共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643
二、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643
(二)土地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644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644
(二)审批的程序 645
(一)审批的权限 645
三、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审批 645
(一)用途特殊 647
(二)存在分散 647
一、国家特殊用地的含义及特征 647
第一节 国家特殊用地的含义和法律适用 647
第十六章 国家特殊用地法律制度 647
(四)调换性强 648
(五)受普通法和特别法调整 648
(六)对相邻土地使用人权利有较大限制 648
二、国家特殊用地的法律适用 648
(三)管理不集中 648
(一)铁路用地的种类与范围 649
第二节交通运输用地法律制度 649
一、铁路运输用地法律制度 649
(二)铁路用地的权属和管理权 650
(三)铁路用地规划、计划 651
(四)铁路建设用地的取得和使用 651
(五)铁路用土地保护 652
二、公路运输用地法律制度 653
(二)公路建设用地的规划、计划 654
(一)公路运输用地的含义及种类 654
(四)公路用地的保护和管理 655
(三)公路用地的取得和管理体制、机构 655
三、水上运输用地法律制度 656
(二)内河运输用地 657
四、航空运输用地法律制度 657
(一)海洋运输用地 657
(二)航空运输用地的权属和管理权 657
(三)机场用地的使用和管理 657
(一)航空运输用地的范围 657
五、对机场附近土地使用者的权利限制 658
第三节 输电、通迅线路和输油、输水管线用地法律制度 658
(一)管线用地的含义及范围 659
(二)管线用地的特征 659
(三)管线用地的取得和使用 659
(四)管线防护区域用地的使用、保护 659
(二)水利水电工程保护范围的划定 660
一、水利水电工程用地法律制度 660
(一)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660
第四节水利水电工程和矿业用地法律制度 660
(四)水利水电工程用地的权属和取得 661
(三)水利水电工程及其用地的管理体制 661
二、矿业用地法律制度 662
(五)水利水电工程和附属设施、设备及其用地的保护 662
第五节 国防用地法律制度 663
一、国防用地的含义及范围 663
二、国防用地的取得和使用 664
三、正确处理部队和地方部分房地产权的历史遗留问题 665
四、国防用地的调查、统计 666
五、国防用地管理体制 667
一、风景名胜区土地的范围和特点 668
第六节风景名胜区土地管理 668
二、风景名胜区土地的管理体制 669
三、风景名胜区的规划 670
四、风景名胜区建设用地的取得和权属管理 671
五、风景名胜区内土地的利用和保护 671
第七节 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 672
一、自然保护区土地的范围和特点 672
二、自然保护区土地的管理体制和权属管理 673
四、自然保护区土地的取得和使用 674
三、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 674
五、自然保护区的土地保护 675
一、林业用地的含义和种类 677
第十七章 有关自然资源法律对土地问题的规定 677
第一节森林法对林业用地的规定 677
二、林地管理体制和机构 678
三、林地所有权及其确认 678
(一)林地所有权的含义 678
(二)林地所有权的确认 679
(二)林地使用权的取得 680
(一)林地使用权的含义 680
四、林地使用权的取得、确认和转让 680
(四)林地使用权的转让、入股、合作或合资及变更登记 681
(三)林地使用权的确认 681
六、林地权属争议及解决 682
五、建设占用、征用林地 682
七、林地的保护 684
(一)国有草原的所有权 685
二、草原所有权 685
一、草原的含义及其管理体制 685
第二节 草原法对草原的规定 685
(二)草原使用权的取得和确认 686
(二)集体草原的所有权及其确认 686
(一)草原使用权的概念 686
三、草原的使用权 686
五、草原的保护和利用 687
四、草原的征用、占用及权属变更 687
(一)草原权属纠纷及其解决 688
六、草原纠纷的调处 688
一、渔业用地的含义 689
第三节 渔业法对渔业用地的规定 689
(二)草原侵权纠纷及其解决 689
二、渔业用地的所有权 689
三、渔业用地的使用权及其确认 690
(一)渔业用地使用权的含义和主体 690
(二)渔业用地使用权的确认和消灭 690
四、渔业用地权属争议的解决 691
五、渔业用地的管理体制 691
第四节矿产资源法对矿业用地的规定 692
六、渔业用地的利用和保护 692
(一)矿产资源的国家专有权 693
一、矿产资源和矿业用地的所有权 693
(二)矿业用地的所有权 693
二、矿业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694
(二)矿产开采用地的取得 694
(一)矿产勘查临时用地的取得 694
三、矿业用地范围的划定 695
五、矿业用地的复垦和闭矿处理 696
四、矿业用地的使用和保护 696
第五节煤炭法对煤炭业用地的规定 697
一、煤炭业用地的管理体制 697
二、煤炭业建设用地的规划 697
三、煤炭建设用地的取得和矿区村庄搬迁安置 698
(一)水资源的概念 699
第六节水法和水土保持法中有关土地问题的规定 699
一、水法中有关土地问题的规定 699
四、煤矿开采农田等地表土地塌陷、挖损问题的处理 699
(二)水资源的所有权 700
(三)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与土地的关系 700
(五)用水管理 701
(四)利用土地要保护水和水域 701
(一)水土保持的规划 702
二、水土保持法对水土保持的规定 702
(二)水土保持的预防工作 702
(三)水土流失的治理 703
(四)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704
第七节环境保护法对土地的规定 705
一、土地与环境密不可分 705
二、有关土地利用中对环境保护的规定 706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作用 707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07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70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 708
第十八章 土地税费管理 710
一、土地无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710
第一节 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710
二、土地有偿使用的理论依据 711
三、土地有偿使用的意义 712
四、我国土地有偿使用的立法实践 713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含义和作用 714
第二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714
二、出让金的种类 715
三、出让金的确定办法 716
(一)确定出让金的一般要求 716
(二)协议出让金及其最低价确定办法 717
(四)招标出让金的确定办法 718
(三)拍卖出让金的确定办法 718
四、出让金的交付办法 718
五、出让金的使用和管理 719
二、土地使用税征收对象和纳税人 721
第三节城镇土地使用税 721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和意义 721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723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和审核 724
五、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法 726
六、几种特殊用地的征税问题 727
七、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争议的解决 728
一、土地增值税的含义和作用 729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 729
(一)征收对象 730
二、土地增值税征收的对象和纳税人 730
(一)税率 731
三、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和扣除费用项目 731
(二)纳税人 731
(二)扣除项目 732
四、土地增值税的免征及其办理 733
(一)税额的计算方法 734
五、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办法 734
(二)征收的时间和程序 735
(四)货币计算单位 736
(三)征收机关 736
六、几种特殊情况下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 737
七、土地增值税征收中的房地产评估 738
第五节耕地占用税 739
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和纳税人 739
(一)征税对象 739
一、耕地占用税的含义和作用 739
(二)纳税人 740
三、耕地占用税的税率 740
四、耕地占用税的减免和审核 741
五、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办法 742
六、纳税人违法纳税的处罚 743
七、耕地占用税的使用 743
第六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744
一、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概念和缴纳人 744
(一)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概念和征收对象 744
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 745
(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缴纳人 745
三、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办法 745
一、场地使用费的含义 746
第七节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 746
四、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746
(二)纳费义务人 747
(一)征收对象 747
二、场地使用费的征收对象和纳费人 747
二、场地使用费的征收标准和减免 748
(一)征收标准 748
(二)场地使用费的减、免 749
三、场地使用费征收的办法 750
四、场地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 751
第八节其他有关土地的税费 751
一、建设占用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 751
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 752
三、城市房地产税 754
四、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土地的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 755
(一)工商统一税 755
五、契税 756
(二)企业所得税 756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758
第十九章 土地行政处罚 758
第一节行政处罚的基本含义 758
(二)公正、公开原则 759
(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759
二、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759
(四)一事不再罚原则 760
(一)惩罚性功能 760
三、行政处罚的功能 760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760
(二)预防性功能 760
四、我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基本制度 761
(四)教育性功能 761
(三)补救性功能 761
(一)行政处罚设定权制度 761
(五)维护秩序功能 761
(五)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 762
(四)听证制度 762
(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制度 762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制度 762
(一)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 763
五、行政处罚与刑罚、行政处分的区别 763
(六)政府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763
(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764
(一)土地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所应具备的条件 765
第二节土地行政处罚 765
一、土地行政处罚的概念 765
二、土地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相对人 765
(二)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在土地行政处罚中的主体资格 766
(三)土地行政处罚相对人及其权利和义务 766
三、土地行政处罚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768
(一)罚款 768
(二)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768
(三)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 769
(四)没收违法所得 769
(五)责令限期改正、治理 769
四、土地行政处罚的管辖 770
(二)土地行政处罚管辖的形式 770
(一)土地行政处罚管辖的概念 770
五、土地行政处罚程序 772
(二)一般程序 773
(一)简易程序 773
(一)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形式 778
(二)土地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778
六、土地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778
(三)《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779
(一)土地行政行为是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实施的行为 780
第二十章 土地行政行为与强制执行 780
第一节土地行政行为的含义、种类 780
一、土地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780
(四)土地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科学技术性 781
(二)土地行政行为是土地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其职责或者行使土地行政权力的行为 781
(三)有些土地行政行为具有双重性 781
二、土地行政行为的种类 782
(一)普遍行政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782
(二)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行政司法、行政监察 782
(三)单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 782
(五)实体性行政行为和程序性行政行为 783
(六)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 783
(四)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783
一、土地管理普遍行政行为的含义及特点 784
二、土地管理普遍行政行为的种类 784
(一)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 784
第二节 土地管理的普遍行政行为 784
(二)发布行政命令 785
(三)制定规划、计划 785
一、土地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及特征 786
第三节 土地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及效力 786
(一)土地行政行为内容上的效力 787
二、具体土地行政行为的效力 787
(二)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权限合法 788
(一)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 788
(二)具体土地行政行为时间上的效力 788
三、具体土地行政行为的有效条件 788
(三)具体土地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 789
(四)形式和程序合法 789
(五)具体土地行政行为效力开始的先行程序必须合法 790
四、无效具体土地行政行为及其后果 791
(一)无效土地行政行为的认定依据 791
(二)无效土地行政行为的后果 791
一、土地行政执法行为 792
第四节 土地行政执法行为和土地行政司法行为 792
(一)土地登记和权属确认 792
(二)土地调查、评价、统计 793
(三)土地开发、复垦 793
(五)土地审批 793
(四)土地征用 793
(八)土地费用征收 794
(十)其他土地行政执法行为 794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 794
(九)土地行政处罚 794
(七)土地保护、禁止行为 794
二、土地行政司法行为 795
(一)土地行政司法行为的含义及其特点 795
(二)土地行政司法行为的种类 796
第五节 土地行政强制执行 797
一、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及特点 797
二、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及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 798
(一)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 7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节选)(1995年10月30日) (1 799
(二)土地行政强制执行与土地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 799
三、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800
(一)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800
(二)相对人所负的法定义务 800
四、土地行政强执行的方式 801
(一)间接强制 801
(二)直接强制 802
(二)查封的执行程序 802
(一)查封的适用条件 802
五、土地管理机关自行查封施工物品的程序 802
(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的范围 803
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和程序 803
(二)法院实施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 804
(三)法院实施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805
一、土地监察的概念及特点 807
第二十一章土地监察 807
第一节土地监察概述 807
二、土地监察的作用 808
三、土地监察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809
四、土地监察的基本原则 810
五、土地监察的种类 811
第二节土地监察机构及监察职责、职权、措施 812
一、土地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 812
(一)土地监察机构 812
(二)土地监察人员 813
二、土地监察的职责 813
三、土地监察的职权 815
四、土地监察的措施 817
五、土地监察工作制度 819
第三节 土地监察的内容和方式、程序 819
一、土地监察的内容 819
二、土地监察的方式 821
三、土地监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