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3
第一编 公证制度 3
第一章 公证制度概述 3
第一节 公证的概念及特征 3
第二节 公证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1
第二章 公证的性质、作用和任务 22
第一节 公证的性质 22
第二节 公证在国家司法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24
第三节 公证的任务 30
第三章 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 33
第一节 真实、合法、可行原则 33
第二节 必须公证与自愿公证相结合的原则 39
第三节 直接原则 40
第四节 回避原则 42
第五节 保密原则 45
第六节 便民原则 47
第七节 公证机关独立办理公证事务的原则 48
第八节 使用本国和本民族语言文字上的原则 50
第四章 公证工作的业务范围及其分类 53
第一节 公证工作业务范围概述 53
第二节 公证工作业务范围的划分 55
第三节 公证工作业务范围在新形势下的拓展 68
第五章 公证机关的机构设置与管理体制 76
第一节 公证机关的组织机构 76
第二节 公证员的任职条件和专业职务 80
第三节 公证机关的管理体制 84
第四节 公证员协会 89
第一节 公证管辖概述 92
第六章 公证管辖 92
第二节 公证管辖的分类 93
第七章 公证的一般程序 101
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 102
第二节 审查 107
第三节 出证 111
第四节 公证的其他程序规则 114
第八章 公证的特别程序 120
第一节 公证特别程序概述 120
第二节 招标投标、拍卖、开奖公证 121
第三节 遗嘱公证 125
第四节 提存公证 126
第五节 公证调解 128
第六节 公证复议 130
第一节 证据效力 134
第九章 公证的效力 134
第二节 强制执行效力 137
第三节 公证作为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效力 143
第二编 民事公证业务 149
第十章 遗嘱公证 149
第一节 遗嘱的概念及其生效条件 149
第二节 不同类型的遗嘱公证 153
第三节 办理遗嘱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60
第十一章 继承权与遗产分割协议的公证 163
第一节 继承权与遗产分割协议概述 163
第二节 继承权公证 166
第三节 遗产分割协议的公证 173
第十二章 收养关系公证 177
第一节 收养的概念与收养公证的意义 177
第二节 收养关系成立的要件与效力 179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公证 184
第四节 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 188
第十三章 赠与公证 190
第一节 赠与的概念及特征 190
第二节 赠与公证 191
第十四章 亲属关系公证 195
第一节 亲属关系的概念及范围 195
第二节 亲属关系公证 199
第十五章 婚姻状况公证 202
第一节 结婚公证 202
第二节 离婚、丧偶、未婚公证 207
第十六章 有关出生、死亡、生存和定居的公证 210
第一节 出生公证 210
第二节 死亡公证 213
第三节 生存和定居公证 215
第一节 学历公证 217
第十七章 有关学历与经历的公证 217
第二节 经历公证 219
第十八章 民事合同公证 221
第一节 民事合同公证概述 221
第二节 几种常见的民事合同的公证 223
第十九章 涉外民事事务公证 239
第一节 涉外民事事务公证的概念及意义 239
第二节 涉外民事事务公证的几种常见业务 242
第二十章 经济合同公证 246
第一节 经济合同概念及范围 246
第二节 经济合同公证的意义 247
第三节 经济合同的公证 250
第二十一章 招标、投标、拍卖、开奖公证 268
第一节 招标、投标公证 268
第二节 拍卖公证 275
第三节 开奖公证 278
第二十二章 提存公证 280
第一节 提存公证的概念及意义 280
第二节 提存的公证实务 281
第二十三章 公司事务公证 288
第一节 公司事务的概述及范围 288
第二节 公司事务公证的意义 290
第三节 公司事务的公证 291
第二十四章 金融事务公证 300
第一节 金融事务的概述及范围 300
第二节 金融事务公证的意义 303
第三节 金融事务的公证 306
第二十五章 保全证据公证 320
第一节 保全证据公证的概述 320
第二节 保全证据公证的意义 322
第三节 保全证据的公证 323
第二十六章 强制执行公证 329
第一节 强制执行公证的概述及作用 329
第二节 强制执行公证的意义 332
第三节 强制执行的公证 334
第二十七章 法人资格、法人代表身份、授权委托书、委任书公证 343
第一节 法人资格、法人代表身份、授权委托书、委任书概述 343
第二节 法人资格、法人代表身份、授权委托书、委任书公证的意义 346
第三节 法人资格、法人代表身份、授权委托书、委任书的公证 349
第二十八章 涉外经济公证 356
第一节 涉外经济事务公证的概述 356
第二节 涉外经济事务公证的意义 357
第三节 涉外经济事务公证的范围 358
第四节 涉外经济事务的公证 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