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译本序 1
(附译文) 3
第三版序言 4
引证著名判例集注 10
第一部分 海上货物索赔和抗辩的准备 3
第一章规则适用情况概述 3
第二章规则对租船合同的适用性 29
第三章规则的诠释 37
第四章提单和替代条款的解释 66
第五章根本违约、准违约、毁约 78
第六章举证责任和举证顺序 106
第七章货物销售—物权和风险转移—概要 119
第二部分 货物索赔人必须证明什么 143
第八章谁可以索赔或起诉 143
第九章证明合同或侵权行为 171
第十章诉谁 185
第十一章在承运人照管期间的灭失 211
第十二章货物灭失或损害 237
第十三章损害赔偿估量 252
第三部分 承运人必须证明什么 285
第十四章灭失或损害的原因 285
第十五章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 291
第十六章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的错误 317
第十七章火灾 328
第十八章海难及相应免责条款 343
第十九章托运人的行为和过失 359
第二十章固有瑕疵和潜在缺陷 380
第二十一章包装不足 390
第二十二章潜在缺陷 405
第二十三章第4条(2)款(17)项——任何其他非过失原因 413
第四部分 索赔人的反证 425
第二十四章妥善而谨慎地装载 425
第二十五章妥善而谨慎地积载 435
第二十六章妥善地运送、保管和照料货物 444
第二十七章妥善而谨慎地卸载 455
第五部分 当事双方可利用的有关论据 475
第二十八章仲裁条款 475
第二十九章碰撞和货物灭失 494
第三十章集装箱 509
第三十一章 甲板运输 517
第三十二章诉讼时效 533
第三十三章货运代理人的责任 545
第三十四章货主在共同海损中的义务 560
第三十五章地理上的绕航 581
第三十六章 喜玛拉雅条款——异端邪说还是提单的精灵? 595
第三十七章管辖权条款——择地不便 613
第三十八章保函与保证书 642
第三十九章责任限制、免责和否认条款 657
第四十章损失通知书 681
第四十一章每件或每公斤货物责任限制 689
第四十二章抵销、扣减、“补偿”与反索赔 699
第四十三章汗湿货损与通风 712
第四十四章联运与转船 723
第四十五章海运单:当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734
第六部分 各国法律概要 791
阿根廷 791
澳大利亚 793
比利时 797
巴西 799
加拿大 803
智利 806
中国 808
哥伦比亚 810
捷克 811
丹麦 813
埃及 814
联邦德国 816
芬兰 819
法 国 820
民主德国 822
希腊 826
香港 828
印度 832
印尼 833
以色列 837
意大利 839
日 本 842
韩 国 843
利比里亚 845
马来西亚 847
墨西哥 850
摩洛哥 851
荷兰 854
新西兰 856
尼日利亚 862
挪威 866
菲律宾 868
应为地区——译者注 871
波兰 871
葡萄牙 872
新加坡 874
南非 875
西班牙 878
瑞典 881
瑞士 882
台湾 883
苏联 885
英国 887
美国 890
委内瑞拉 894
南斯拉夫 896
第七部分 附录 901
附录一国际公约 901
附录二美国法律 901
附录三英国法律 902
附录四法国法律 902
附录五加拿大法律 903
附录六蒲福风级表(略) 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