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领导人讲话 3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15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节选) 3
李鹏“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节选) 3
朱镕基在天津市考察再就业工作时的讲话(摘要) 4
胡锦涛在全总十二届五次执委会上的讲话(摘要) 6
尉健行在全总十二届五次执委会上的讲话(摘要) 7
吴邦国副总理在全国企业职工解困暨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纪要) 7
李伯勇部长在全国企业职工解困暨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摘录) 10
李伯勇部长在全国劳动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18
张丁华在全总十二届五次执委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25
劳动部党组书记、副部长李其炎在全国劳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7
第二篇 理论概述篇 53
第一章 我国的就业制度概述 53
第一节 中国传统的劳动就业制度 53
第二节 市场就业制度的形成 54
第三节 改革与中国就业制度转型 59
第一节 我国的就业现状与就业结构 65
第二章 我国的就业现状与就业发展战略 65
第二节 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分析 72
第三节 失业水平与失业特征 75
第四节 我国的就业发展战略 79
第三章 再就业工程的措施与政策体系 83
第一节 再就业工程概述 83
第二节 再就业工程的全面实施 85
第三节 城乡协调就业计划 89
第四节 再就业工程实施的障碍与措施 91
第三篇 实务操作篇 115
第一章 失业保险 115
第一节 失业保险概述 116
第二节 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与管理 120
第三节 失业保险待遇 125
第四节 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 131
第五节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136
第六节 外国失业保险制度简介 142
第二章 职业教育与再就业培训 148
第一节 职业教育 148
第二节 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新措施 161
第三节 再就业培训 165
第三章 就业再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及职业介绍 169
第一节 就业再就业市场服务体系 169
七十八、西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179
第二节 职业介绍 179
第三节 职业指导与职业素质测试 190
第四章 开拓国际劳务市场 200
第一节 国际劳务输出及基本事项 200
第二节 进入国际劳务市场的程序 208
第三节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形式及存在的问题 213
第四节 促进我国劳务输出事业发展的战略和对策 220
第五章 个人再就业咨询与技巧 228
第一节 转变观念 228
第二节 再就业的准备阶段 231
第三节 制定再就业计划 236
第四节 求职技巧 246
第四篇 法规篇 265
一、国务院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 265
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 268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273
四、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77
五、劳动部、国务院生产办、国家体改委、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市场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 283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87
七、劳动部关于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工作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 298
八、关于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管理问题的通知 299
九、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经费、待业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 300
十、劳动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人事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富余人员若干问题的通知 302
十一、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问题的复函 305
十二、劳动部关于颁发《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 306
十三、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介绍暂行规定》的通知 310
十四、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就业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312
十五、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就业服务统计体系的通知 313
十六、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者到境外投亲就业管理工作的复函 314
十七、劳动部关于颁发《就业训练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 315
十八、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务信息工作规范》的通知 318
十九、劳动部关于做好受灾地区养老保险和待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321
二十、劳动部、农业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建立并实施中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的通知 322
二十一、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排贷款问题的通知 326
二十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待业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 327
二十三、劳动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十部委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富余人员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 327
二十四、劳动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贯彻执行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新老财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 328
二十五、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沈阳铁路局集体职工待业保险行业统筹问题的复函 329
二十六、劳动部、纺织总会关于促进纺织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分流企业富余人员的通知 330
二十七、劳动部关于推动和规范民办就业训练工作的通知 331
二十八、劳动部关于颁发《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331
二十九、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为棉纺织行业职工提供失业救济等问题的复函 336
三十、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考核)问题的通知 338
三十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 339
三十二、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347
三十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有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中有关职工辞职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批复 350
三十四、劳动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 351
三十五、劳动部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359
三十六、劳动部关于印发《职业指导办法》的通知 360
三十七、就业训练规定 362
三十八、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 366
三十九、劳动部关于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通知 370
四十、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北京市劳动局等单位《关于做好转岗、转业培训,促进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的通知》的通知 372
四十一、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关于配合企业深化改革试点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374
四十二、劳动部关于严禁在境外就业工作中从事非法活动的通知 376
四十三、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377
四十四、劳动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开发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77
四十五、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办法》的通知 382
四十六、劳动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386
四十七、劳动部关于印发《就业登记规定》的通知 387
四十八、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失业保险不实行行业统筹给江西省劳动厅的复函 389
四十九、劳动部关于实施《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的意见的通知 390
五十、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通告 392
五十一、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 394
五十二、劳动部关于颁布《就业和失业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及实行《就业和失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398
五十三、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400
五十四、劳动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在工商联会员中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 405
五十五、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407
五十六、劳动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业年度检查的通知 408
五十七、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411
五十八、劳动部关于加强技工学校及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议的通知 412
五十九、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的通知 414
六十、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18
六十一、劳动部关于建立全国重点就业训练中心评估认定制度的通知 420
六十二、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 421
六十三、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 423
六十四、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429
六十五、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 430
六十六、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433
六十七、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使用会计处理的通知 437
六十八、上海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 439
六十九、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441
七十、上海市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444
七十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的决定 448
七十二、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条例 453
七十三、黑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 463
七十四、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468
七十五、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管理规定 470
七十六、陕西省实施《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办法 473
七十七、陕西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实施办法 477
七十九、(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做好城乡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 485
八十、湖北省社会劳动力管理暂行规定 489
八十一、湖北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 492
八十二、郑州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497
八十三、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502
八十四、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506
八十五、浙江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511
八十六、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试点国有企业下岗待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通知 516
八十七、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519
八十八、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的若干补充规定 526
八十九、四川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障规定 530
九十、四川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 536
九十一、成都市职工失业保险实施办法 541
九十二、成都市职业介绍管理办法 548
九十三、云南省流动就业管理规定 552
九十四、云南省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办法 556
九十五、云南省实施《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办法 560
九十六、河北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564
九十七、河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办法 565
九十八、河北省职业介绍暂行规定 569
九十九、南昌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572
一○○、江西省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577
一○一、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 583
一○二、湖南省人才市场管理办法 588
一○三、深圳经济特区职业介绍规定 591
一○四、广东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596
一○五、(广东省)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通知 598
一○六、广东省职工失业保险暂行规定 600
一○七、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606
一○八、贵阳市职工待业保险实施办法 610
一○九、贵州省实施《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办法 616
一一○、贵阳市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 619
一一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开就业门路妥善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若干问题的决定 621
一一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劳动厅关于我区当前劳动就业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626
一一三、甘肃省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办法 628
一一四、山西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632
一一五、山西省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定 634
一一六、山西省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暂行条例 636
一一七、太原市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642
一一八、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失业保险办法 649
一一九、(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办法》的通知 655
一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658
一二一、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 661
一二二、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意见》的通知 663
一二三、厦门市职工失业保险暂行规定 666
一二四、福建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671
一二五、福建省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定 673
一二六、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676
一二七、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局拟订的《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待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679
一二八、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局拟订的《天津市职工待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683
一二九、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687
一三○、辽宁省县区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692
一三一、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条例 695
一三二、大连市职业教育条例 700
一三三、(抚顺市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企业富余职工和失业职工再就业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 705
一三四、鞍山市国有企业富余和失业职工安置若干规定 708
一三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劳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710
一三六、吉林省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办法 714
一三七、吉林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办法 717
一三八、吉林省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办法 719
一三九、长春市就业训练暂行规定 724
一四○、吉林省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办法 726
一四一、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待业保险办法 730
一四二、包头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733
一四三、江苏省职工失业保险规定 737
一四四、江苏省就业登记办法 740
一四五、南京市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 743
一四六、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局关于加快全省劳务市场建设报告的通知 746
一四七、安徽省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补充规定 748
一四八、安徽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 750
一四九、安徽省职业教育条例 752
一五○、安徽省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补充规定 757
一五一、淮南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 760
一五二、安徽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763
一五三、山东省实施《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细则 767
一五四、山东省职工待业保险办法 773
一五五、山东省实施《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办法 777
一五六、青岛市职工待业保险暂行办法 779
一五七、青岛市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办法 785
一五八、青岛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 788
一五九、民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部、物资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布《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90
一六○、关于工会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和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的意见 796
第五篇 案例篇 801
一、黑龙江省实施解困与再就业的经验措施 801
二、上海市“再就业工程”的经验总结 808
三、常州市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办法 816
四、苏州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调查总结 818
五、江苏省棉纺织厂实行再就业工程的经验措施 824
六、河北省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计划和经验措施 828
七、宜昌市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管理的新措施 831
八、浙江省解决再就业工程的计划和措施 833
九、南京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计划和经验措施 838
十、南昌市再就业工程的经验措施 841
十一、济南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计划和经验措施 844
十二、各级妇联再就业工程总结 848
十三、北京市43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总结 849
十四、武汉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计划和经验措施 851
十五、山东省再就业的几个特色 855
十六、湖北省再就业工程实施经验总结 858
十七、石家庄市再就业工程的计划和经验措施 864
十八、典型职工个人下岗再就业案例选编 868
十九、全国200个城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现场会纪要 877
第六篇 国外经验借鉴篇 885
第一章 西方就业政策措施和理论措施总述 885
第一节 西方发达国家失业的现状及其成因 885
第二节 西方就业体制及其实施再就业的政策措施 887
第三节 西方失业理论中的再就业措施 893
第二章 欧盟各国再就业政策措施 896
第一节 欧洲联盟的再就业政策措施 896
第二节 法国的再就业措施 898
第三节 德国的再就业措施 904
第四节 英国的再就业政策措施 913
第五节 瑞典的再就业政策措施 917
第六节 其他欧盟各国的再就业政策措施 923
第三章 美国解决再就业的措施 928
第一节 美国劳动力市场和失业保障制度的特点 928
第二节 美国对待失业的各种措施 928
第三节 美国的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概况 936
第四节 美国的再就业培训体制 940
第四章 转轨国家的再就业措施 943
第一节 俄罗斯的再就业措施 943
第二节 波兰解决再就业措施 946
第三节 捷克解决就业问题的做法 948
第四节 匈牙利解决再就业的措施 949
第五节 中亚五国转轨过程中再就业措施 950
第五章 印度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再就业措施 960
第一节 印度解决就业问题措施概述 960
第二节 非统组织解决就业的措施 982
第三节 巴西解决就业问题的措施 984
第四节 埃及解决就业的措施 985
第五节 摩洛哥解决就业的措施 986
第六节 约旦解决失业的措施 987
第一节 韩国解决再就业的各项措施 998
第七节 菲律宾解决就业的措施 998
第六章 部分亚洲国家解决再就业的措施 998
第二节 日本再就业的经验措施 1003
附录: 1011
一、美国公平劳动标准法 1011
二、法国劳动法典 1046
三、加拿大劳工(标准)法 1247
四、日本劳动标准法 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