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 2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2
第一节 概述 2
一、刑法的概念 2
二、刑法的立法宗旨和依据 4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5
四、刑法本章内容的突出特点 8
第二节 刑法的任务 12
一、保卫国家安全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12
二、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13
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3
四、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以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14
第三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14
一、罪刑法定原则 15
二、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 17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 17
第四节 刑法的适用范围 19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19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24
第二章 犯罪 27
第一节 概述 27
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27
二、刑法本章内容的突出特点 29
第二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35
一、犯罪的构成要件 35
二、犯罪的故意和过失 37
三、意外事件 43
四、刑事责任年龄 44
五、刑事责任能力 49
六、正当防卫 56
七、紧急避险 64
第三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68
一、犯罪预备 68
二、犯罪未遂 71
三、犯罪中止 75
第四节 共同犯罪 79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79
二、主犯及其处理 82
三、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及其处罚 85
第五节 单位犯罪 90
一、单位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90
二、单位犯罪的处罚 94
第三章 刑罚 97
第一节 概述 97
一、刑罚的特征和目的 97
二、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100
三、刑法对本章内容的突出特点 104
第二节 管制 110
一、管制的概念及特点 110
二、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 110
三、管制的内容 112
四、管制的解除 112
五、管制的刑期计算 112
第三节 拘役 113
一、拘役的概念及特点 113
二、拘役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的区别 113
三、拘役的期限 114
四、拘役的执行 114
五、拘役的刑期计算 115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116
一、概念及特点 116
二、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区别 116
三、无期徒刑与有期徙刑的区别 117
四、有期徙刑的刑期及计算 118
五、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执行 118
第五节 死刑 119
一、死刑的概念和适用 119
二、死缓的适用 121
三、死刑和死缓的核准 124
四、不适用死刑和死缓的情况 125
五、死缓的执行期限和期满后的处理 127
第六节 罚金 129
一、罚金的概念及特点 129
二、罚金的适用原则 129
三、罚金适用对象 130
四、罚金的缴纳 131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132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及内容 132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133
三、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应注意的问题 135
四、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刑期计算 135
第八节 没收财产 137
一、没收财产的概念及特点 137
二、没收财产刑适用的对象 138
三、没收财产的范围 138
四、适用没收财产的方式 139
五、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 139
六、适用没收财产应注意的问题 140
第九节 驱逐出境 141
一、驱逐出境的概念及特征 141
二、刑法中的驱逐出境与行政处罚中的驱逐出境的区别 142
第十节 非刑罚处理方法 142
一、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及特点 142
二、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种类 143
三、非刑罚处理方法的适用条件 144
四、适用非刑罚处理方法应注意的问题 145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146
第一节 概述 146
一、对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作了限制性规定 146
二、明确了对被害人财产及时返还以及对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上缴国库的要求 147
三、延长了构成累犯的时间下限 147
四、进一步完善了自首的构成和处罚原则 147
五、明确了立功条件和从宽处罚原则 149
六、对缓刑的修改和补充 149
七、对减刑的修改和补充 150
八、对假释的修改和补充 151
九、对关于时效延长的规定的修改 152
第二节 量刑 154
一、量刑的概念及意义 154
二、量刑的基本原则 154
三、从重、从轻处罚 157
四、减轻处罚 159
五、违法所得和犯罪所用财物的处罚 161
第三节 累犯 164
一、一般累犯 165
二、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 167
三、对累犯的处罚 168
第四节 自首和立功 169
一、自首的条件及处罚 169
二、立功的认定及法律政策 172
第五节 数罪并罚 174
一、数罪并罚的概念及特点 174
二、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176
三、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 178
四、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 180
第六节 缓刑 183
一、缓刑的概念及特点 183
二、适用缓刑的条件及例外情况 185
三、缓刑的考验期和执行 187
第七节 减刑 188
一、减刑的概念及条件 188
二、减刑的限度 190
三、关于减刑的几个问题 192
四、减刑的刑期计算 193
第八节 假释 194
一、假释的概念及特点 194
二、假释的条件 196
三、假释的考验期限 198
四、假释的执行 199
第九节 时效 200
一、时效的概念及特点 200
二、追诉期限 201
三、追诉期限的计算 203
四、关于追诉期限中断的几个问题 204
第五章 其他规定 205
第一节 概述 205
一、其他规定的含义 205
二、刑法本章内容的突出特点 206
第二节 刑法其他规定的法律适用 207
一、民族自治地方刑事立法的规定 207
二、公共财产所有权的认定 209
三、公民私人财产所有权的认定 212
四、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 215
五、司法工作人员的认定 216
六、重伤的认定 218
七、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 219
八、首要分子的认定 220
九、告诉才处理的规定 222
十、受过刑事处罚人的诚实义务 223
第二编 分则 226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226
第一节 概述 226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 226
二、本章内容的几个突出特点 227
三、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分类 227
第二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各罪 228
一、背叛国家罪 228
二、分裂国家罪 230
三、煽动分裂国家罪 232
四、武装叛乱、暴乱罪 233
五、颠覆国家政权罪 235
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36
七、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237
八、投敌叛变罪 238
九、叛逃罪 240
十、间谍罪 242
十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243
十二、资敌罪 245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247
第一节 概述 247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及特征 247
二、刑法本章内容的突出特点 248
第二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各罪 250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50
一、放火罪 250
二、失火罪 252
三、决水罪 253
四、过失决水罪 253
五、爆炸罪 254
六、过失爆炸罪 256
七、投毒罪 256
八、过失投毒罪 257
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58
十、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59
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 259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 259
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260
三、破坏交通设施罪 261
四、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262
五、劫持航空器罪 263
六、劫持船只、汽车罪 264
七、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265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的犯罪 266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266
破坏公共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67
一、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67
二、过失损坏电力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68
三、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269
四、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270
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及危险品的犯罪 271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271
二、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273
三、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274
四、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276
五、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277
六、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278
七、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279
八、丢失枪支不报罪 280
九、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 281
危及公共安全罪 281
造成重大事故的犯罪 282
一、重大飞行事故罪 282
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283
三、交通肇事罪 284
四、重大责任事故罪 286
五、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288
六、危险物品肇事罪 290
七、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292
八、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293
九、消防责任事故罪 294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96
第一节 概述 296
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及特征 296
二、刑法本章内容的突出特点 298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分类 299
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299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01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305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 309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311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14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317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320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323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326
第三节 走私罪 328
一、走私武器、弹药罪 329
二、走私核材料罪 331
三、走私假币罪 333
四、走私文物罪 335
五、走私贵重金属罪 337
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338
七、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340
八、走私淫秽物品罪 341
九、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344
十、走私固体废物罪 347
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350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 350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352
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354
四、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357
五、妨害清算罪 358
六、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360
七、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362
八、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364
九、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366
十、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367
十一、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369
十二、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造成破产或严重损失罪 371
十三、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372
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374
货币犯罪的各罪 374
一、伪造货币罪 375
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377
三、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378
四、持有、使用假币罪 379
五、变造货币罪 381
证券、期货犯罪的各罪 382
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382
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384
三、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385
四、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386
五、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 388
六、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391
七、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392
八、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394
违法贷款的犯罪 396
一、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396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 397
三、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399
四、高利转贷罪 400
本节中的其他各罪 402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402
二、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 405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06
四、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408
五、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409
六、骗购外汇罪 411
七、逃汇罪 413
八、洗钱罪 415
第六节 金融诈骗罪 417
一、集资诈骗罪 417
二、贷款诈骗罪 419
三、票据诈骗罪 422
四、金融凭证诈骗罪 424
五、信用证诈骗罪 425
六、信用卡诈骗罪 427
七、有价证券诈骗罪 429
八、保险诈骗罪 430
第七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433
一、偷税罪 434
二、抗税罪 438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 441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442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444
六、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447
七、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450
八、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452
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454
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455
十一、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457
十二、非法出售发票罪 458
第八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459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460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463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466
四、假冒专利罪 468
五、侵犯著作权罪 470
六、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473
七、侵犯商业秘密罪 476
第九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478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478
二、虚假广告罪 480
三、串通投标罪 482
四、合同诈骗罪 484
五、非法经营罪 486
六、强迫交易罪 489
七、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490
八、倒卖车票、船票罪 492
九、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493
十、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495
十一、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497
十二、逃避商检罪 498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00
第一节 概述 500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特征 500
二、刑法本章内容的突出特点 502
第二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各罪 504
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犯罪 504
一、故意杀人罪 504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508
三、故意伤害罪 511
四、过失致人重伤罪 515
侵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和身心健康权的犯罪 517
一、强奸罪 517
二、奸淫幼女罪 521
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523
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 525
一、非法拘禁罪 525
二、绑架罪 528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 530
四、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533
五、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535
六、强迫职工劳动罪 536
七、非法搜查罪 537
侵犯他人人格、名誉权的犯罪 539
一、猥亵儿童罪 539
二、诬告陷害罪 540
三、侮辱罪 542
四、诽谤罪 543
侵犯他人民主权利的犯罪 545
一、破坏选举罪 545
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546
三、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547
四、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549
五、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550
六、侵犯通信自由罪 552
侵犯与人身密切相关的其他权利的犯罪 554
非法侵入住宅罪 554
侵犯他人婚姻、家庭关系的犯罪 556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556
二、重婚罪 557
三、破坏军婚罪 559
四、虐待罪 560
五、遗弃罪 562
六、拐骗儿童罪 563
假借国家机关权力侵犯他人权利的犯罪 565
一、报复陷害罪 565
二、刑讯逼供罪 567
三、暴力取证罪 568
四、虐待被监管人罪 570
五、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572
六、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575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577
第一节 概述 577
一、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特征 577
二、本章内容的几个突出特点 579
三、侵犯财产罪的分类 581
第二节 侵犯财产罪的各罪 582
一、抢劫罪 582
二、盗窃罪 590
三、诈骗罪 594
四、抢夺罪 597
五、聚众哄抢罪 599
六、侵占罪 601
七、职务侵占罪 603
八、挪用资金罪 605
九、挪用特定款物罪 608
十、敲诈勒索罪 610
十一、故意毁坏财物罪 613
十二、破坏生产经营罪 614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617
第一节 概述 617
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特征 617
二、刑法本章内容的几个突出特点 618
第二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621
一、妨害公务罪 622
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624
三、招摇撞骗罪 625
四、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627
五、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628
六、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629
七、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630
八、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632
九、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634
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635
十一、聚众斗殴罪 636
十二、寻衅滋事罪 638
十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640
十四、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641
十五、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642
十六、传授犯罪方法罪 643
十七、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646
十八、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647
十九、侮辱国旗、国徽罪 648
二十、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649
二十一、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652
二十二、聚众淫乱罪 654
二十三、引诱未成年聚众淫乱罪 654
本节的其他犯罪 655
一、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655
二、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656
三、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656
四、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656
五、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657
六、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657
七、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658
八、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658
九、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659
十、盗窃、侮辱尸体罪 659
十一、赌博罪 660
十二、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660
第三节 妨害司法罪 661
一、伪证罪 661
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663
三、妨害作证罪 663
四、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665
五、打击报复证人罪 666
六、扰乱法庭秩序罪 667
七、窝藏、包庇罪 669
八、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671
九、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672
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72
十一、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674
十二、破坏监管秩序罪 675
十三、脱逃罪 676
十四、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677
十五、组织越狱罪 678
十六、暴动越狱罪 679
十七、聚众持械劫狱罪 680
第四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681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681
二、骗取出境证件罪 683
三、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685
四、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686
五、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687
六、偷越国(边)境罪 689
七、破坏界碑、界桩罪 691
八、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691
第五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692
一、故意损毁文物罪过失损毁文物罪 693
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695
三、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696
四、倒卖文物罪 697
五、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699
六、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700
七、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702
八、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704
九、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705
第六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706
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706
二、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707
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709
四、非法组织卖血罪 710
五、强迫卖血罪 710
六、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711
七、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712
八、医疗事故罪 714
九、非法行医罪 715
十、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717
十一、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718
第七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719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720
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722
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723
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725
五、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726
六、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728
七、非法狩猎罪 729
八、非法占用耕地罪 731
九、非法采矿罪 732
十、破坏性采矿罪 733
十一、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734
十二、盗伐林木罪 736
十三、滥伐林木罪 738
十四、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740
第八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741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742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 746
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748
四、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750
五、走私制毒物品罪 752
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55
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756
八、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 759
子、幼苗罪 759
九、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761
十、强迫他人吸毒罪 763
十一、容留他人吸毒罪 765
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767
第九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769
一、组织卖淫罪 770
二、强迫卖淫罪 773
三、协助组织卖淫罪 775
四、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778
五、引诱幼女卖淫罪 781
六、传播性病罪 782
七、嫖宿幼女罪 784
第十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785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786
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789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 791
四、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793
五、组织淫秽表演罪 795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798
第一节 概述 798
一、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特征 798
二、刑法规定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意义 799
三、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分类 800
第二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各罪 801
干扰军事管理秩序的犯罪 801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801
二、阻碍军事行动罪 802
三、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804
四、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805
五、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807
六、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808
七、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810
八、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811
九、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813
十、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814
十一、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815
侵害国防物质基础的犯罪 817
一、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817
二、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819
三、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820
拒绝、逃避国防义务的犯罪 821
一、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821
二、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823
三、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823
四、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825
妨害战争的犯罪 826
一、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826
二、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827
三、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828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830
第一节 概述 830
一、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特征 831
二、刑法本章内容的几个突出特点 832
第二节 贪污贿赂罪的各罪 835
一、贪污罪 835
二、挪用公款罪 850
三、受贿罪 856
四、单位受贿罪 861
五、行贿罪 863
六、对单位行贿罪 866
七、介绍贿赂罪 868
八、单位行贿罪 871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874
十、隐瞒境外存款罪 876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罪 878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罪 880
第九章 渎职罪 882
第一节 概述 882
一、渎职罪的概念及特征 882
二、渎职罪的分类 884
第二节 普通渎职罪 885
一、滥用职权罪 885
二、玩忽职守罪 887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890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893
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894
第三节 特殊渎职罪 896
一、徇私枉法罪 896
二、枉法裁判罪 899
三、私放在押人员罪 901
四、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903
五、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905
六、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907
七、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909
八、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912
九、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914
十、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916
十一、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917
十二、环境监管失职罪 919
十三、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920
十四、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922
十五、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923
十六、放纵走私罪 925
十七、商检徇私舞弊罪 926
十八、商检失职罪 928
十九、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929
二十、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930
二十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931
二十二、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933
二十三、放行偷越国(边)人员罪 935
二十四、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936
二十五、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938
二十六、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940
二十七、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941
二十八、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943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945
第一节 概述 945
一、军人违反军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945
二、刑法本章内容的几个主要特点 947
三、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分类 950
第二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各罪 951
一、战时违抗命令罪 951
二、隐瞒、谎报军情罪 952
三、拒传、假传军令罪 953
四、投降罪 954
五、战时临阵脱逃罪 957
六、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958
七、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960
八、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962
九、违令作战消极罪 963
十、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964
十一、军人叛逃罪 965
十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967
十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968
十四、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969
十五、战时造谣惑众罪 971
十六、战时自伤罪 972
十七、逃离部队罪 973
十八、武器装备肇事罪 974
十九、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977
二十、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978
二十一、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981
二十二、遗弃武器装备罪 982
二十三、遗失武器装备罪 983
二十四、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984
二十五、虐待部属罪 985
二十六、遗弃伤病军人罪 986
二十七、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987
二十八、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988
二十九、私放俘虏罪 989
三十、虐待俘虏罪 990
后记 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