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的主题及缘起 1
二、研究的意旨 4
三、研究的方法论 8
四、本文的术语与结构 12
第一章 告知义务制度之定位与定性分析 15
一、引论:告知义务之于保险合同法的独特性与固有性 15
二、告知之范畴:内涵的确定与外延的界定 19
三、告知义务制度之于保险制度的重要性:保险业合理营运之前提 28
四、告知义务之定性分析 34
五、告知义务与保险契约之关系 42
六、小结:告知义务之目的与功能 46
第二章 告知义务制度之立法根据——以学说及其演进之介评为中心 48
一、引言:一种方法论的考察 48
二、射倖契约说 49
三、瑕疵担保说 59
四、最大善意说 63
五、意思合致说 68
六、危险估计说 75
七、笔者之观点:“善意及衡平”理念为现代告知义务制度之立法根据 79
第三章 告知义务制度之历史演进及其价值取向 83
一、引言:告知义务制度产生的历史前提与观念基础 83
二、从判例法到成文法:告知义务创制的历史线索 88
三、从客观主义到主观主义:告知义务制度演进取向之 101
四、从无限主义到有限主义:告知义务制度演进取向之二 105
五、从严格走向宽松:20世纪下半叶英美法系的法律改革 111
六、告知义务制度之未来:“存废之争”及其价值取向 117
第四章 告知义务制度合理性之经济学分析 127
一、引言:告知义务制度的经济分析之目的与“路径”依赖 127
二、不对称信息:告知义务形成根源之分析 133
三、信息——再分配性事实:告知义务制度合理性之分析之 141
四、交易成本:告知义务制度合理性之分析之二 150
五、有限理性:如实告知规则之合理建构 155
第五章 告知义务制度之基本范畴解构 161
一、告知义务之履行主体 161
二、告知义务之履行期 167
三、告知方式:询问表(QUESIICNAIRE)制度 175
四、告知范围: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 181
五、诱因(INDUCEMENT)规则:信赖与因果关系 203
六、告知范围之限制规则:告知义务之免除事由 210
第六章 违反告知义务之法律效果分析 222
一、引论 222
二、主观归责:被保险人之过错 226
三、客观归责:重要事实与保险事故之关系 232
四、违反告知义务之具体情形及其认定 249
五、违反告知义务之后果:解除权之行使及其效果 257
六、解除权行使之阻却:一般抗辩规则 267
七、寿险契约解除特殊阻却规则:不可抗辩条款 280
八、告知义务违反与民法上错误、诈欺之关系 302
第七章 与告知义务相关制度之比较 308
一、引言:寻求对告知义务之科学界定 308
二、告知义务与订约说明义务之比较 309
三、告知义务与保证条款之比较 322
四、告知义务与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之比较 338
五、告知义务与复保险通知义务之比较 351
六、告知义务与出险通知义务之比较 368
结语 390
主要参考文献 398
后记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