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 1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1
第二章 管辖 2
第三章 回避 3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4
第五章 证据 5
第六章 强制措施 6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9
第八章 期间、送达 9
第九章 其他规定 9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10
第一章 立案 10
第二章 侦查 10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0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10
第三节 询问证人 11
第四节 勘验、检查 11
第五节 搜查 11
第六节 扣押物证、书证 12
第七节 鉴定 12
第八节 通缉 12
第九节 侦查终结 12
第十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13
第三章 提起公诉 13
第三编 审判 14
第一章 审判组织 14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15
第一节 公诉案件 15
第二节 自诉案件 17
第三节 简易程序 17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18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20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20
第四编 执行 21
附则 2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6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46
第一章 通则 46
第二章 管辖 46
第三章 回避 47
第四章 强制措施 47
第一节 拘传 47
第二节 取保候审 48
第三节 监视居住 49
第四节 拘留 49
第五节 逮捕 50
第五章 审查逮捕 51
第一节 审查批准逮捕 51
第二节 审查决定逮捕 51
第六章 立案 52
第一节 受案 52
第二节 初查 52
第三节 立案 53
第七章 侦查 53
第一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53
第二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54
第三节 勘验、检查 54
第四节 搜查 54
第五节 调取、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55
第六节 查询、冻结存款、汇款 55
第七节 鉴定 55
第八节 辩认 56
第九节 通缉 56
第十节 侦查终结 56
第八章 审查起诉 58
第一节 受理 58
第二节 审查 58
第三节 起诉 60
第四节 不起诉 61
第五节 简易程序的提起 62
第六节 辩护与代理 62
第九章 出席法庭 63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63
第二节 出席第二审法庭 65
第三节 出席再审法庭 66
第十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66
第一节 立案监督 66
第二节 侦查监督 66
第三节 审判监督 67
第四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 67
第五节 执行监督 68
第十一章 刑事司法协助 69
第一节 一般规定 69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提供司法协助 70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向外国提出司法协助请求 70
第四节 期限和费用 70
第十二章 附则 7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五条和第四百零七条的通知 7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 7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