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
第一章 导论(上) 3
第一节 两类性质不同的经济案件 3
一、经济犯罪案件 3
二、经济纠纷案件 5
三、经济犯罪案件与经济纠纷案件的异同 7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8
一、概述 8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9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17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9
第三节 经济法律责任 22
一、概述 22
二、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 25
三、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方式 27
第四节 诉、诉权和诉讼参加人 30
一、什么是诉? 30
二、诉权及其基本前提 33
三、诉讼参加人 34
第二章 导论(下) 39
第一节 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 39
一、概述 39
二、必须遵守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40
三、实行国民待遇和对等原则 41
四、国际条约优先原则 42
五、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独立行使的原则 43
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44
七、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的原则 46
八、应当进行调解的原则 47
九、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的原则 47
十、各民族公民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50
十一、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的原则 51
十二、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的原则 52
十三、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53
十四、从实际出发、方便诉讼的原则 53
十五、有利于改革开放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 54
第二节 代理 55
一、概述 55
二、代理的种类 57
三、代理的终止 60
四、委托律师代理的几个问题 61
第三节 时效 64
一、概述 64
二、时效的种类 66
三、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问题 69
第四节 证据 72
一、概述 72
二、证据的种类 74
三、举证责任 81
四、证据的调查收集、保全和运用 82
第二编 国内经济诉讼 89
第三章 与审判密切相关的若干问题 89
第一节 管辖 89
一、管辖与主管 89
二、管辖的种类 90
三、管辖权异议 95
第二节 审判组织 97
一、审判组织的概念 97
二、审判组织的法定形式 98
三、对审判人员的重要规定 100
第三节 期间与送达 101
一、什么是期间? 101
二、送达的概念和方式 103
第四节 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107
一、财产保全 107
二、先予执行 111
第五节 强制措施 113
一、概述 113
二、强制措施的种类 115
三、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权 122
第六节 调解 123
一、概述 123
二、调解的基本原则 125
三、调解的种类 126
四、调解书 131
第七节 诉讼费用 133
一、概述 133
二、诉讼费用的交纳 135
三、诉讼费用的负担 136
第四章 第一审审判程序 138
第一节 普通程序 138
一、概述 138
二、起诉和起诉条件 138
三、受理与不予受理 143
四、驳回起诉与撤诉 146
五、合并审理与缺席判决 149
六、开庭审理的主要阶段 151
七、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153
八、判决与裁定 155
九、案件审结时限 158
第二节 简易程序 159
一、概述 159
二、关于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 160
三、案件审结时限 162
第五章 第二审审判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 164
第一节 第二审审判程序 164
一、概述 164
二、上诉和上诉状 164
三、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和处理 167
四、调解与撤回上诉 170
五、上诉案件的审结时限 171
第二节 审判监督程序 172
一、概述 172
二、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和提审 174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 177
四、人民检察院抗诉 180
第六章 特殊审判程序 183
第一节 督促程序 183
一、概述 183
二、支付令的申请与受理 186
三、债务人的异议与债权人申请执行支付令的条件 188
四、督促程序的终结 189
第二节 公示催告程序 189
一、概述 189
二、公示催告的申请与受理 193
三、利害关系人申报与无人申报 196
第七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199
第一节 破产 199
一、概述 199
二、破产还债的申请与受理 203
三、申报债权 205
第二节 需要成立的组织与破产财产及其清偿顺序 205
一、债权人会议 205
二、清算组织 208
三、和解与整顿 209
四、破产财产及其清偿须序 212
五、破产还债程序的终结与企业法人破产的责任 216
第八章 执行程序 218
第一节 执行的一般问题 218
一、执行的概念、根据和管辖 218
二、执行人员和执行机构 221
三、执行异议 222
四、委托执行 223
五、执行和解 225
六、执行担保 226
七、被执行人死亡或终止的执行问题 228
八、执行回转 229
第二节 执行的申请和执行措施 231
一、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231
二、执行措施 235
第三节 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245
一、执行中止 245
二、执行终结 247
第三编 涉外经济诉讼 253
第九章 关于涉外经济诉讼的若干特别规定 253
第一节 涉外经济诉讼的特有原则 253
一、概述 253
二、依照中国法律、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同际条约进行涉外经济诉讼的原则 254
三、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审理涉外经济案件的原则 258
四、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 259
五、从中国领域外交来的授权委托书应经必要的证明手续的原则 260
第二节 有关管辖的特别规定 262
一、对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管辖 262
二、在中国履行某些涉外合同发生纠纷的管辖 263
三、协议管辖 263
四、管辖权异议与承认 265
第三节 诉讼文书的送达与法定期间 266
一、诉讼文书送达的方式 266
二、法定期间 269
第四节 有关财产保全的特别规定 272
一、起诉前财产保全与起诉后财产保全 272
二、财产保全的担保、监督 273
第十章 涉外仲裁 276
第一节 涉外仲裁的概念、特点和机构 276
一、涉外仲裁的概念 276
二、涉外仲裁的特点 277
三、涉外仲裁的机构 279
第二节 涉外仲裁的基本原则 281
一、独立自主的原则 281
二、平等互利的原则 281
三、依照有关法律制定涉外仲裁规则的原则 282
四、适当参照国际惯例的原则 283
五、可以从外籍人士中聘任仲裁员的原则 284
六、与国内仲裁所共有的其他原则 285
第三节 涉外仲裁的申请、审理和裁决 289
一、涉外仲裁的申请与仲裁庭的组成 289
二、涉外仲裁的审理 292
三、涉外仲裁的裁决 295
第四节 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及执行 297
一、申请执行与不予执行 297
二、《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300
第十一章 司法协助 303
第一节 司法协助的概念、特点和作用 303
一、司法协助的概念 303
二、司法协助的特点 305
三、司法协助的作用 306
第二节 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 307
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307
二、按规定途径或者外交途径进行的原则 308
三、不得违反我国法律的原则 309
四、互惠原则 309
第三节 对仲裁裁决、法院裁判的承认及执行 310
一、对仲裁机构裁决的承认及执行 310
二、对法院判决、裁定的承认及执行 312
第四节 有关司法协助的其他规定 317
一、司法协助的程序问题 317
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的域外效力问题 320
附录:有关法律与有关规范性文件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