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 1
第一节 法的本质 1
一、法之实质的要素 1
二、法之心理的基础 14
三、法之目的的要素 20
四、法的观念 24
五、法与事实,法的观察与事实的观察 24
六、法与国家的关系,国法及国际法 31
第二节 法学的任务和研究方法 44
一、为法学的任务之法的发见,法的渊源 45
二、为法学任务之法的说明,法学上的观念和拟制 51
第三节 法学之基本观念 54
一、法学中之意思的观念 54
二、团体意思及机关意思 59
三、代表和代理关系 61
四、法学中之利益的观念 66
五、权利和义务的观念 68
六、法律上的人格者 70
第二章 国家 72
第一节 国家的本质 72
一、问题的意义 72
二、国家的要素 82
三、关于国家本质的学说 85
四、国家是一个团体 97
五、团体观之国家的特质 109
六、国家存在之必要 115
第二节 国家存立的起源 119
一、学说的大要 119
二、国家成立的基础 125
第三节 国家之目的 127
一、学说的大要 127
二、现代国家的目的之范围 132
第四节 法律的观念上之国家 136
一、依法学上的观察点,国家为一法人 136
二、对于国家法人说之反对说及其批评 144
第五节 国家之国际的结合 156
一、概说 156
二、国际的国家结合之种类 158
第三章 国权统治权和主权 169
第一节 国权的性质 169
一、国权的最高性 170
二、国权的不可分性 176
三、国权的永久性 181
第二节 国家的统治权 183
一、国家的权利 183
二、统治权的性质 190
第三节 主权的观念 201
一、主权说的沿革 202
二、主权的观念 213
第四节 最高性是国家的要素吗? 217
一、联邦中之主权的问题 217
二、其他所谓非主权国 226
第四章 国家的组织 228
第一节 国家的机关 228
一、国家机关的性质 228
二、国家机关的种类 238
第二节 国家组织的种类 246
一、概说 246
二、君主政体 256
三、民主政体 262
四、联邦制 266
五、国家内的统治团体之组织 270
六、国体及政体的观念 271
第五章 立宪政体 278
第一节 立宪政体的发达 278
一、英国代议制的发达 279
二、美国独立及法国大革命 285
三、十九世纪前半期欧洲诸国之政治的改造 289
四、十九世纪后半期立宪制度的普及 295
五、二十世纪立宪政治的趋势 300
第二节 立宪政体的基本思潮——(一)国民的自治 307
一、国民主权说 308
二、代议制度 312
三、对于代议制度的非难 317
四、代议制度之政治的价值 325
五、国民的政府 329
六、直接民政主义 330
第三节 立宪政体的基本思潮——(二)自由主义 339
一、自由平等说的由来 340
二、关于人民的自由之宪法上的保障 343
三、三权分立主义 351
四、自由思想的变迁 359
第四节 立宪政体之各种形式 364
一、直接民政主义的立宪政体 365
二、三权分立主义的立宪政体 368
三、议院主义的立宪政体 372
四、官僚主义的立宪政体 373
第六章 宪法 377
第一节 成文宪法主义 377
一、成文宪法主义的渊源 380
二、成文宪法主义的发达 384
三、成文宪法之国法上的意义,宪法制定权的思想 387
四、成文宪法之制定 394
五、成文宪法的修正,刚性宪法的观念 401
六、成文宪法的内容 410
七、成文宪法的维持 412
第二节 宪法学 418
一、宪法学在法学上的地位 418
二、宪法学的研究方法 426
三、宪法学参考书 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