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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刑事法律规定处在变更中,如何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1
对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能适用刑事强制措施 21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犯罪行为,不容放纵 37
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可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48
违反国家规定,是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先决条件 72
是故意杀人还是伤害致死 87
为索债绑架他人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96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构成诈骗罪的要件 105
以暴力相要挟是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119
没有侵占本单位财物不构成贪污罪、职务侵占罪 142
证据不足,不能定罪量刑 152
没有经庭审质证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罪处罚的根据 172
将单位的股权转让给自己不应构成贪污罪 206
侵占违法所得不能构成贪污罪 234
挪用公款归正在注册的公司使用不应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248
借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270
为单位牟利挪用公款也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 289
使用公款的人,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299
挪用私款归他人使用,不构成犯罪 311
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不能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 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