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说 1
第一节 单行特别刑法的概念与性质 1
第二节 单行特别刑法制定的原则 7
第三节 单行特别刑法的地位 11
第四节 单行特别刑法的功能 13
第五节 单行特别刑法的适用 23
第二章 走私犯罪 37
第一节 走私毒品罪 38
第二节 走私武器、弹药罪 41
第三节 走私伪造的货币罪 43
第四节 走私禁止出口的文物罪 45
第五节 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罪 47
第六节 走私贵重金属罪 49
第七节 走私淫秽物品罪 51
第八节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53
第九节 逃汇、套汇罪 56
第三章 公司犯罪 59
第一节 诈欺公司登记罪 60
第二节 虚假出资罪 62
第三节 抽逃出资罪 65
第四节 诈欺募集资金罪 67
第五节 诈欺财务会计报告罪 69
第六节 诈欺清算罪 72
第七节 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75
第八节 擅自募集资金罪 77
第九节 企业职工受贿罪 79
第十节 侵占罪 82
第十一节 挪用单位资金罪 84
第四章 金融犯罪 87
第一节 伪造货币罪 89
第二节 出售伪造的货币罪、购买伪造的货币罪、运输伪造的货币罪 91
第三节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罪 94
第四节 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罪 96
第五节 非法持有伪造的货币罪、非法使用伪造的货币罪 98
第六节 变造货币罪 101
第七节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102
第八节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 105
第九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107
第十节 诈欺集资罪 109
第十一节 非法发放贷款罪 111
第十二节 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罪 114
第十三节 贷款诈欺罪 117
第十四节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119
第十五节 金融票据诈欺罪 121
第十六节 使用伪造、变造的银行结算凭证罪 124
第十七节 信用证诈欺罪 126
第十八节 信用卡诈欺罪 128
第十九节 非法出具保函、票据、资信证明罪 130
第二十节 保险诈欺罪 132
第五章 妨害税收犯罪 136
第一节 偷税罪 137
第二节 抗税罪 140
第三节 逃避追缴欠税罪 143
第四节 骗取出口退税罪 145
第六章 妨害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148
第一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49
第二节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52
第三节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54
第四节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55
第五节 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 157
第六节 伪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擅自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 159
第七节 伪造发票罪,擅自制造发票罪,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发票罪 161
第八节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 163
第九节 盗窃发票罪、骗取发票罪 165
第十节 税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 167
第七章 侵犯著作权犯罪 170
第一节 侵犯著作权罪 171
第二节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174
第八章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 177
第一节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 178
第二节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181
第三节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 184
第四节 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186
第九章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190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91
第二节 生产、销售假药罪 196
第三节 生产、销售劣药罪 200
第四节 生产、销售劣质食品罪 203
第五节 生产、销售有毒害的食品罪 206
第六节 生产、销售劣质医疗器材罪 208
第七节 生产、销售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劣质产品罪 211
第八节 生产、销售特定的伪劣农用产品罪 214
第九节 生产、销售劣质化妆品罪 216
第十章 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犯罪 219
第一节 拐卖妇女、儿童罪 220
第二节 绑架妇女、儿童罪 223
第三节 绑架勒索罪 225
第四节 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 228
第五节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229
第六节 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 231
第十一章 职务经济犯罪 234
第一节 贪污罪 235
第二节 挪用公款罪 238
第三节 受贿罪 240
第四节 行贿罪 244
第五节 不能说明巨额财产真实来源罪 245
第六节 隐瞒不报境外存款罪 248
第十二章 卖淫嫖娼犯罪 250
第一节 组织他人卖淫罪 251
第二节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 252
第三节 强迫他人卖淫罪 254
第四节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 256
第五节 患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罪 258
第十三章 毒品犯罪 261
第一节 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 262
第二节 非法持有毒品罪 265
第三节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68
第四节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罪 270
第五节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犯罪所得财物罪 272
第六节 掩饰、隐瞒出售毒品获得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罪 273
第七节 走私特定制毒物品罪 276
第八节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278
第九节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 279
第十节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 281
第十一节 非法提供毒品罪 283
第十四章 淫秽物品犯罪 286
第一节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287
第二节 过失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289
第三节 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罪 291
第四节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294
第十五章 偷越国(边)境犯罪 297
第一节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98
第二节 骗取出境证件罪 300
第三节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302
第四节 倒卖出入境证件罪 304
第五节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306
第六节 偷越国(边)境罪 307
第七节 滥办出入境证件罪 309
第八节 擅自放行偷越境人员罪 311
第十六章 其他犯罪 313
第一节 传授犯罪方法罪 314
第二节 妨害国家秘密罪 316
第三节 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318
第四节 侮辱国旗国徽罪 320
第五节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322
第六节 劫持航空器罪 324
后记 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