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中华民国的审计概述 3
第一章 北京政府时期的审计 11
第一节 中华民国审计机构的建立 14
一、国务院设立审计处 14
二、依《中华民国约法》成立审计院 17
第二节 中国近代第一部《审计法》 20
一、中华民国《审计法》 20
二、审计官惩戒法 24
三、审计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25
第三节 审计活动 26
一、财政支出审计 27
二、外债审计 29
三、盐务收支审计 30
四、交办事项审计 32
第四节 内部审计的起步 33
一、政府部门内部稽核 33
二、军队的内部审计 34
三、盐务内部稽核 36
第五节 会计师审计制度的产生 37
一、会计师制度的产生 38
二、会计师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40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活动 41
附录:审计法 46
第二章 南方革命政府时期的审计 49
第一节 审计机构 52
一、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审计局 52
二、广州国民政府监察院 53
第二节 广州国民政府《审计法》 56
一、广州国民政府《审计法》 56
二、广州国民政府《审计法施行规则》 57
第三节 审计活动 59
一、政府部门经费支出审计 59
二、军费支出审计 63
三、官员离任审计 67
四、经济案件查处 69
第四节 军队内部审计 72
附录:审计法 75
第三章 国民政府建都南京时期的审计 79
第一节 从审计院到监察院审计部 82
一、审计院 82
二、监察院审计部 84
三、审计处与审计办事处 86
一、国民政府基本法有关审计的规定 88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审计法规 88
二、《审计法》 90
三、《审计法施行细则》 91
四、例会制度 94
五、审计公报制度 97
第三节 审计活动 98
一、预算及收支计算审查 98
二、军费审计 101
三、工程项目审计 103
四、稽察事务 105
第四节 内部审计的发展 107
一、企业内部审计 108
二、政府部门和社团组织内部审计 112
第五节 会计师审计 115
一、《会计师条例》 115
二、会计师资格制度 118
三、会计师事务所 120
附录:审计法 124
第四章 国民政府移驻重庆时期的审计 129
第一节 《审计法》的修订 132
一、国民政府《审计法》的修订 132
二、《公有营业及公有事业机关审计条例》 134
三、其他审计法规 136
第二节 审计部机构的调整 140
一、审计部机构人员的充实与调整 140
二、增设审计处与审计办事处 141
第三节 审计部审计工作规范 141
一、事前审计规范 142
二、事后审计规范 143
三、稽察规范 145
四、审计业务的指导与检查 146
第四节 审计活动 147
一、预算执行审计 148
二、银行审计 150
三、建设事业专款审计 152
四、稽察事务 155
五、官员离任审计 160
第五节 内部审计与会计师审计 162
附录:审计法 166
第五章 国民政府返迁南京时期的审计 173
第一节 审计部机构的调整 176
一、审计部的调整 176
二、审计部派出机构的调整 178
一、改进事前审计办法 181
第二节 改进审计实施办法 181
二、修正稽察办法 182
三、完善巡回审计办法 185
第三节 审计活动 188
一、预算执行审计 189
二、决算审计 191
三、军费审计 194
四、银行审计 195
五、稽察事务 197
第四节 内部审计与会计师审计 204
第六章 审计研究 207
第一节 政府审计研究 209
一、关于政府审计的性质、地位及体制 209
二、关于事前审计与事后审计 211
三、关于审计与会计的关系 214
四、关于政府审计与会计师审计的关系 215
第二节 会计师审计研究 216
一、会计师审计的基本问题 217
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 219
第三节 中国审计学会 220
参考书目 225
下篇 中国革命根据地的审计概述 233
第七章 土地革命时期根据地的审计 237
第一节 苏维埃政府审计机构的建立 241
一、地方苏维埃政府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 242
二、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审计处 245
三、中央审计委员会 246
第二节 中华苏维埃审计条例 249
第三节 审计活动 250
一、预算决算审计 251
二、企业审计 254
三、群众团体财务收支审计 255
四、专项审计 256
五、反贪污浪费 259
第四节 内部审计 260
一、早期工人运动中的内部审计 261
二、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内部审计 263
三、政府部门的内部审计 264
四、军队的审查委员会 265
五、其他机构的内部审计 266
附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审计条例 268
第八章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审计 271
第一节 审计机构 275
一、陕甘宁边区审计机构的建立 276
二、中央财政经济部审计处 277
三、财政经济处审计科与财政厅审计机构 278
第二节 审计法规 281
一、边区法规文件中关于审计工作的规定 281
二、边区审计工作的一些具体规定 283
三、边区审计工作法规制度草案 285
第三节 审计活动 289
一、预决算审计 289
二、审计调查 292
第九章 抗日战争时期其他根据地的审计 295
一、边区审计委员会 298
第一节 晋察冀边区的审计 298
二、审计员办事规则 301
第二节 晋绥边区的审计 302
一、审计委员会及其分会 303
二、《审计条例》 303
第三节 晋冀鲁豫边区的审计 306
一、审计机构的设立 306
二、审计法规 308
三、审计活动 313
第四节 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审计 315
二、审计法规 316
一、审计处的建立 316
三、审计工作情况 320
第五节 华中抗日根据地的审计 322
一、审计机构的设立 322
二、苏中区各级审计委员会暂行组织和审计法规草案 324
三、审计工作情况 326
第十章 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审计 331
第一节 陕甘宁晋绥边区的审计 335
一、边区和西北局审计机构的发展变化 336
二、审计法规 341
三、审计活动 347
第二节 华北解放区的审计 354
一、晋察冀边区的审计 355
二、晋冀鲁豫边区的审计 357
三、华北人民政府的审计 362
第三节 华东解放区的审计 365
一、山东省的审计 366
二、豫皖苏边区的审计 367
三、华东财经办事处审计处 370
附录:陕甘宁晋绥边区暂行审计条例 372
参考书目 379
后记 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