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
第一章 律师和律师制度的起源 1
一、中国律师制度的渊源 1
二、外国律师制度的渊源 13
三、结论 18
第二章 律师制度与中国法律传统 21
一、传统法律观念与律师业 21
二、传统法律制度与律师制度 23
三、讼师与律师 28
第三章 清末律师制度的创建与发展 33
一、领事裁判权与清末律师业 33
二、“代书制”与对律师制度的新需求 38
三、创建律师制度的前奏 46
第四章 民国律师制度 52
第一节 民国律师制度的确立 52
一、自由职业者身份的奠定 54
二、资格限制方面的早期特征 56
三、司法监督与行业监督的双重管理体制 60
四、《律师暂行章程》与民国律师制度的基本风格 64
第二节 民国前期(1912年至1940年)律师制度的曲折发展 66
一、律师法律体系的形成 66
二、审级上的不协调发展 67
三、渐趋严格的资格限制 72
四、律师义务与职责的变化 75
五、律师活动的规范化 81
六、一波三折的律师考试制度 91
七、民国前期的律师与法律进步 95
第三节 民国律师制度的定型 102
一、律师检核的严与宽 102
二、律师义务的强化 110
三、律师公会与律师自治 119
四、律师惩戒 123
五、外籍律师制度 125
第四节 民国律师制度得失论 128
一、自由职业与资格限制 128
二、消极诉讼义务 131
三、行业自治与集团利益 135
第五节 民国时期的著名律师 140
一、伍廷芳——中国律师第一人 140
二、废除领事裁判权——律师功不可没 142
三、律师、汉奸——曹汝霖 144
四、民主律师——沈钧儒 149
五、律师辩护团与“七君子”案件 156
六、参加新政协会议的律师代表们 162
第五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律师制度 172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时期 172
二、抗日战争时期 173
三、解放战争时期 174
第六章 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发展与被迫中断 177
一、人民律师制度的创建 177
二、人民律师制度的发展与被迫中断 181
第七章 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恢复与发展 187
一、恢复律师制度的历史背景 187
二、律师制度的重建与初步发展 188
三、律师制度和体制改革的积极探索 197
一、1989年至1991年的第一次起草阶段 201
第八章 中国律师制度发展的新阶段:《律师法》的制定和颁布 201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立法过程 201
二、1993年至1994年的第二次重新起草阶段 208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 216
第二节 《律师法》的主要内容 227
第三节 《律师法》出台的历史意义 231
第四节 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现状 233
第九章 港澳台地区的律师制度 237
一、香港地区的律师制度 237
二、澳门地区的律师制度 241
三、台湾地区的律师制度 246
第十章 国外律师制度 254
一、英国的律师制度 254
二、美国的律师制度 258
三、法国的律师制度 262
四、日本的律师制度 263
附录 267
后记 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