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序 1
前言 1
第一部分招投标理论内涵与实务评析 1
第一章招投标的内涵与《招标投标法》的调整对象 3
招标投标的内涵 4
《招标投标法》的调整对象 12
第二章强制招标项目的界定 23
强制招标规模标准 24
关系公共利益、公众安全项目的界定 26
国有资金范围的界定 31
国有企业范围的界定 34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例外情况 37
第三章招标方案的确定 49
国家对招标组织计划的监管——核准招标方案 50
发包初步方案——详细的招标工作计划 53
招标组织方式 64
招标方式 68
第二部分招投标具体制度中的法理与适用评析 75
第四章招标代理制度 77
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 78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 79
招标委托代理关系法律分析 81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82
依法保护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 84
招标代理中的几个特殊性问题 86
第五章招标公告发布制度 91
发出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行为 92
强制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上发布 93
违法发布招标公告的法律责任 93
指定招标公告媒介权限与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 96
第六章资格审查制度 101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投标的全过程 102
谁为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03
联合体投标资格的审查 104
集团公司投标中的资格问题 106
不得利用资格预审排斥潜在投标人 108
对延迟的资格申请者的处理 110
对资格证明材料的澄清 110
资格预审时潜在投标人过多的处理 111
实行资格后审的办法 113
第七章评标制度 11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16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118
评标委员会评标纪律 121
关于评标人员受贿行为的定性 123
评标业务要求 125
淡化标底作用 134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实际操作 138
第八章一次性投标规则 141
一次性投标的前提——招标文件内容必须明确、稳定 142
对投标文件修改的限制 144
澄清、说明、补正办法 147
对投标文件偏离、显著差异和保留的处理 151
禁止在确定中标人前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153
禁止一个投标人投多个标 155
第九章招投标时限制度 159
招投标中的法定期限 160
国内招投标活动所需要的最短时间 161
招投标花费时间与其他方式交易活动花费时间比较 162
违反法定招标时限的法律责任 163
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可抗力 164
关于投标有效期 167
法定最短编标时间的计算 169
第三部分招投标合同实务评析 171
第十章招投标缔约方式的特殊性及其合同问题 173
招投标过程中要约、承诺的特殊性 174
招投标合同签订、履行的特别要求 179
投标保证金的法律性质 191
招投标合同的解除——兼对招投标合同行政合同性质的探讨 193
第十一章招投标缔约过失责任与招投标侵权行为 199
招投标中的缔约过失责任 200
招投标中的侵权责任 211
第四部分招投标法立法建议与行政监督评析 223
第十二章招标投标法律冲突解决与立法建议 225
主要招投标法律规范性文件 226
《招标投标法》中的强制性规定 227
招投标法律冲突的解决 229
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清理招投标规范性文件 240
加快招投标配套法规的制定 244
第十三章招投标行政监督的依法行政 247
依法开展行政监督的迫切性 248
有权实施招投标行政监督的主体 251
招投标中的行政裁决和行政确认 258
招投标中的行政审批 261
招投标中的行政处罚 265
附录A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71
附录B《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283
附录C《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 287
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287
附录D《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89
附录E《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301
本书简称及缩略语 321
参考文献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