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法总论 第2册》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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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黄茂荣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3
  • ISBN:7562009554
  • 页数:303 页
图书介绍:

壹 损害赔偿 1

1 医疗损害之危险责任 1

一 概说 2

A 医疗损害的概念 2

B 医疗损害之赔偿的规范基础 4

C 医疗损害之危险责任的分散 5

二 医疗损害之危险责任 7

A 医疗关系中之危险 7

B 医疗损害之赔偿责任 8

Ⅰ 前言 8

Ⅱ 危险责任之政策的理论基础 12

Ⅲ 过失责任或危险责任 21

Ⅳ 危险责任之规范方式 26

Ⅴ 危险责任之规范基础 30

a 医疗行为是否为危险活动 31

b 药品或医疗器材是否为危险物品 31

c 医疗关系是否为消费关系 33

三 医疗强制保险契约中之供给面的当事人或关系人 37

四 医疗之危险责任的分散枢纽:强制保险人 39

五 医疗之危险责任的财源 40

六 保险理赔与仲裁 41

七 结论与建议 41

2 一般人格权及其保护 43

一 人格权与财产之保护应先经具体化 43

二 特别人格权主义 44

三 法律漏洞:应增加人格权之保护项目 46

四 法律漏洞的补充:其他或一般人格权之规范基础 50

五 一般与特别人格权间之规范竞合 51

六 一般人格权之具体化 54

A 捏造或不实的主张或报导 54

B 不法或不名誉行为的报导 55

C 隐私权 55

D 擅为经济上之利用 59

E 与身体、健康有关之决定的自由 59

F 骚扰 60

G 歧视性的差别待遇 61

七 一般人格权之要件结构 61

八 死后之人格权的保护 63

九 人格权与基本权利之冲突 64

A 著作之改作 65

B 专利权与再发明 66

3 所失利益之赔偿 68

4 解除契约及其损害之赔偿 75

一 解除契约之概念 75

二 解除契约时之损害赔偿义务人 77

三 应赔偿之损害的范围 78

贰 债务不履行 85

1 给付迟延与受领迟延 85

一 前言 85

二 给付迟延之概念 88

A 给付之概念 88

B 给付与受领 91

C 受领与协力义务 95

三 给付迟延之要件 97

A 迟延给付 100

B 非因不可归责之事由 105

Ⅰ 可归责事由与故意过失 105

Ⅱ 不可归责之事由 106

Ⅲ 举证责任 109

Ⅳ 无抗辩事由 110

四 一部清偿或缓期清偿 117

五 给付迟延之法律效力 119

A 第一阶段的效力 120

B 第二阶段的效力 126

六 迟延责任之免除与终了 136

七 受领迟延 137

A 受领迟延之概念 137

B 受领迟延之要件 140

C 受领迟延之效力 145

D 受领迟延之终了 155

2 给付不能 157

一 给付不能概说 158

二 给付不能之概念及种类 159

三 给付不能之效力 163

A 自始不能 163

B 嗣后不能 164

Ⅰ 不可归责于债务人 164

Ⅱ 可归责于债务人 167

Ⅲ 可归责于债权人 171

四 给付不能、善意取得与权利瑕疵担保 174

五 给付不能与危险负担 176

3 缔约上过失 178

一 前言 178

二 缔约上过失的概念 180

三 违反保护义务损及固有利益 184

四 违反诚信义务损及变动利益 189

五 缔约上过失与具体规定间之竞合 199

六 缔约上过失之一般规定的溯及效力 204

4 积极侵害债权 207

一 积极侵害债权的概念 207

二 积极侵害债权之规范基础 212

三 积极侵害债权之效力 213

四 声明拒绝履行债务 216

五 瑕疵给付与有害给付 217

六 损害赔偿之范围 219

七 举证责任 220

八 结论 221

5 情事变更:契约基础之欠缺或丧失 223

一 前言 223

A 情事变更原则在德国之发展情形 224

二 契约之内容不得任意变更 228

三 情事变更之概念 229

四 情事变更之法律效力 236

A 应以诉的方式为之 236

B 效力内容 237

叁 债之保全或担保 240

1 代位权 240

一 前言 240

二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241

A 该权利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 242

B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245

C 债务人已负迟延责任或系属专为保存债务人权利之行为 245

D 因保全债权之需要 246

三 代位权之行使 248

2 二重买卖与撤销诉权 251

一 前言 251

二 二重买卖之利益冲突 252

三 规范目标:保护原来给付或履行利益 257

四 保护方式:撤销诉权 258

五 诈害债权行为之要件 260

六 得撤销之法律行为 262

七 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263

八 诈害债权与侵权行为 267

九 保护之规范类型的经济分析 268

A 制度上之回旋空间 268

B 当事人间主要之对立利益 269

C 不同保护方案之利弊 272

十 结论 273

A 症结何在 273

B 未经公示之债权的保障 275

C 该二规范模式之交会点 276

3 抵押担保与担保信托 278

一 物上担保概说 278

二 抵押权之缺点 281

三 担保信托之优点:容易实行与流通 281

肆 债之清偿 284

1 无效契约之债务的清偿效力 284

一 清偿无效债务契约之债务 284

二 关于无效契约之效力的规定 285

三 解除之善后规定得准用于撤销 287

四 利益第三人契约之清偿及其回复原状 288

五 因禁治产而无效之利益第三人契约 290

附录 291

1 准占有 291

一 准占有之概念 291

二 准无权占有与信赖保护 292

三 准无权占有人之无权处分或无权代理 293

四 向债权之准占有人清偿债务 294

2 占有人权利之推定及其反证之举证范围 298

一 谁得质疑该推定之权利 300

二 所有人应负之举证责任的范围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