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用证法律和重要案例点评 2002年度》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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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金赛波编著
  • 出 版 社: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3
  • ISBN:7810782541
  • 页数:1173 页
图书介绍:本书为《中国信用证法律和重要案例点评》的续集。将2002年以来未完成的已发表和未发表的文章以及收集的法院判例结集出版。收录了2002年度有关信用证的案例和国家有关信用证方面法规和条例的最新规定。

第一部分:2002年度信用证法律和案例回顾 3

给最高法院信用证司法解释起草和修改的 3

几点分析和建议 3

1.信用证纠纷案件的审理范围和法律适用 3

详细目录 3

目 录 3

第一部分:2002年度信用证法律和案例回顾 3

给最高法院信用证司法解释起草和修改的 3

几点分析和建议 3

1.信用证纠纷案件的审理范围和法律适用 3

1.1 信用证不是合同 3

1.2开证行的付款义务 8

2.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 8

2.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 8

1.3信用证项下的汇票问题 8

3.关于信用证纠纷案件 10

3.1 信用证纠纷和其他有关的纠纷 10

3.关于信用证纠纷案件 10

4.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适用 11

4.1 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意见 11

3.2严格意义上的信用证纠纷 11

和出版物的适用 11

4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适用 11

4.4信用证下各个环节的准据法适用问题 12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12

4.5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行开立的备用 12

信用证的有效性 12

4.2统一惯例之外的问题的法律适用 12

4.3 中国法上谁有资格以及如何解释 12

4.6 备用信用证适用的准据法 13

4.7 履约保函和独立保函的法律适用 13

5.跟单信用证的审单标准和严格相符原则 14

5.跟单信用证的审单标准和严格相符原则 14

5.1 审查单据的标准 14

5.2统一惯例之外规定的审单标准 14

5.5 审单标准不能弹性太大 15

5.3 中国本地的银行标准实务 15

5.4单据之间的一致问题 15

5.6最近美国法的明确立场 16

5.7 学理和美国法对实质性相符标准的否定 17

5.8英国法采用的审单标准 19

5.9新加坡判例采用的审单标准 21

5.10加拿大判例采用的审单标准 22

6.开证行的独立审单义务和联系开证申请人放弃不符点 23

6.开证行的独立审单义务和联系开证申请人放弃不符点 23

7.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欺诈例外 24

7.1 欺诈为第三人所为时欺诈例外的适用 24

7.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欺诈例外 24

6.2对开证行责任的限制 24

6.1开证行的拒付权利 24

7.2倒签提单是否构成信用证欺诈? 25

7.3开证行兑付交单将促成欺诈得逞时的处理 26

7.5最高法院最新判例的立场:实质性欺诈 26

7.4信用证欺诈的种类 26

7.6美国判例:什么是实质性欺诈? 27

7.7美国最新判例:法官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性 28

欺诈时考虑的因素 28

7.8 英国少数判例也要求实质性欺诈 29

7.9欺诈的严重性 30

8.2通过信用证欺诈例外豁免的四个测试 31

8.3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中国国内法的要求 31

8.必须被信用证欺诈例外豁免的几种情形 31

8.1 欺诈例外的豁免是适用信用证欺诈例外的要害 31

8.必须被信用证欺诈例外豁免的几种情形 31

8.4善意测试是国内法的要求 32

8.5美国法和新加坡判例要求中间行善意行事 32

8.6 中间行对欺诈知晓的测试 33

8.7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发生欺诈时的问题 34

9.冻结或止付信用证的条件 35

9.冻结或止付信用证的条件 35

9.1各国判例的要求 35

9.2临时禁令和中间救济措施 36

9.3 中国法没有临时禁令和其他中间救济措施 37

9.4必须列明申请冻结信用证时须符合的条件 37

9.5 英国法上的利益平衡考虑和便宜的比较 40

9.6证明欺诈的举证责任和举证要求 43

9.7英国在证明欺诈问题上的举证要求 43

9.8美国法上证明欺诈的举证责任和举证标准 47

9.9加拿大法院要求的举证责任和举证标准 50

9.10法国法关于证明欺诈的举证标准 51

9.11 不能让冻结信用证太容易 51

10.法院止付信用证的裁定和诉讼程序中的当事人 52

10.2 中国法上的问题 52

10.1 在信用证止付诉讼中开证行的地位 52

10.法院止付信用证的裁定和诉讼程序中的当事人 52

11.对止付信用证裁定的异议和审查 54

11.1 由上一级法院严格审查冻结信用证的裁定 54

11.对止付信用证裁定的异议和审查 54

10.3法院给出详细的冻结信用证的裁决理由 54

12.信用证欺诈案件中的第三人问题和实体审查问题 55

12.1 不能轻易越过单据审查基础交易 55

12.信用证欺诈案件中的第三人问题和实体审查问题 55

11.3上级法院审查一审裁定的形式 55

11.2对冻结信用证裁定的上诉期限 55

自己开立的信用证 56

12.3在特别的情形下,开证行可以申请冻结 56

而是开证行的财产 56

12.2法院冻结的不是开证申请人的钱 56

13.1 信用证刑事犯罪问题对信用证制度的冲击 57

13.2最近最高法院的判例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原则 57

13.审理信用证案件时发现信用证诈骗犯罪问题如何处理 57

犯罪问题如何处理 57

13.审理信用证案件时发现信用证诈骗 57

14.2开证行无权要求开证申请人偿还 58

14.1最高法院判例的总结 58

14.开证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问题 58

15.进口押汇问题 58

15.进口押汇问题 58

14.开证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问题 58

垫款的两种情形 58

15.1 法院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59

15.2法院判决在承认开证行单据上的担保利益 59

问题立场不定 59

15.3进口押汇的性质 59

15.4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59

15.5进口押汇业务中的信托收据问题 60

16.其他一些司法解释没有解决的问题: 60

16.1信托收据问题 60

16.2银行在单据以及单据上代表的担保利益 60

16.3 审理信用证案件时涉及的准据法适用和管辖权 60

16.其他一些司法解释没有解决的问题 60

16.4备用信用证的适用问题 61

16.5 本地银行实务的证实和解释问题 61

16.6信用证项下各方履行信用证付款义务后的 61

代位求偿权 61

16.7受益人对单据真实性的保证 61

16.8信用证项下权利的转让和让渡 62

16.9信用证纠纷的诉讼时效 62

16.10 信用证交易中的损失赔偿和合理的 62

法律费用赔偿 62

16.11 本司法解释是否要为将来国内信用证法律 63

发展留下余地 63

银行委员会的意见 64

1.中国法院如何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 64

1.1跟单信用证作为国际惯例被当事人在 64

信用证中采用 64

1.中国法院如何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 64

银行委员会的意见 64

中国法院如何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及 64

中国法院如何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及 64

1.1.1信用证条款规定根据跟单 65

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 65

1.1.2信用证中没有规定根据统一惯例开立 67

1.1.3信用证以SWIFT方式开立 68

1.2 案例:纽科案和潮连案判决 70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判例) 70

2.对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UCP500答复意见的适用 72

2.1 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 72

2.2银行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答复意见 72

2.对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UCP500答复意见的适用 72

2.3银行委员会意见的法律地位 73

2.4 案例:“上诉人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诉被上诉人唐山汇达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信用证纠纷案”(2002年8月2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74

2.5 简短评论 76

3.银行委员会几个Position Paper在 77

中国判例中的适用 77

3.1 ICC Position Paper 77

3.银行委员会几个Position Paper在中国判例中的适用 77

3.2案例:“上诉人杉杉西服集团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信用证下货款拒付纠纷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8月10日判决) 79

3.2.1 案件事实 79

3.2.2案件的焦点 81

3.2.3一审法院对证据的认定 83

3.2.4一审法院的判决 84

3.2.5上诉人的上诉意见 84

3.2.6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 86

3.2.7二审法院的证据认定和判决 87

3.2.8 简短评论 91

4.中国法院对DOCDEX裁决的态度 93

4.1 关于ICC的DOCDEX 93

4.中国法院对DOCDEX裁决的态度 93

4.2 DOCDEX裁决的几种情形 95

4.2.1 DOCDEX裁决是由单方申请作出的裁决, 95

另一方没有答复 95

4.2.2 DOCDEX裁决是一方提交的,但是另一方 96

作出了答复 96

4.2.3 DOCDEX裁决是由双方协议提交后作出的裁决, 96

双方均提交了材料 96

4.2.4 中国法院对DOCDEX可能采取的态度 97

5.对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专家以及中国国内 97

专家意见的采信 97

5.1 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专家的意见和 97

国际商会中国委员会 97

专家意见的采信 97

5.对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专家以及中国国内 97

5.2 案例:案例:“上诉人杉杉西服集团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信用证下货款拒付纠纷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8月10日判决) 98

5.3 简短评论 98

6.《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之外问题的法律适用 99

6.2案例:最高法院“三和银行案”判决 99

6.1 信用证欺诈问题适用中国法上的过错原则 99

6.《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之外问题的法律适用 99

6.3信用证项下各方的承担责任问题适用中国法 101

6.4 案例:“原告山西省晋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府西街分理处、被告泰国盘古银行香港分行信用证项下货款拒付纠纷案” 101

6.5 信用证下的票据承兑问题适用中国法 101

6.6 案例:“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诉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市分行信用证纠纷案” 102

6.7案例:四川高院“四川新湖商社纠纷案” 103

6.8 国际商会在信用证项下承兑汇票问题上 103

的明确意见 103

中国法院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的国际私法问题 105

1.信用证纠纷适用的准据法问题 105

中国法院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的国际私法问题 105

1.信用证纠纷适用的准据法问题 105

1.1 当事人有约定 105

1.1.1 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105

1.1.1.1 江苏高院的判例:适用当事人约定的 105

苏格兰法律 105

1.1.1.2 广东高院的判例:适用当事人约定的 107

香港法 107

1.1.1.3 广东高院的判例:适用当事人约定的 108

1.1.2 广东高院的判例:当事人约定的 108

中国大陆法律 108

准据法被否定 108

1.2 当事人的默示意思表示 109

1.3最密切联系地原则 110

1.3.1 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110

1.3.2重庆高院的判例:交易与香港法 110

有密切联系 110

无最密切联系 111

1.3.3 广东高院的判例:交易与中国法 111

1.4信用证独立性对法院考虑适用准据法的影响 114

2.信用证纠纷的法院管辖权问题 116

2.1 信用证的特殊管辖权:最高法院的 116

最新司法解释 116

2.信用证纠纷的法院管辖权问题 116

2.2 当事人在信用证中对管辖法院有约定时 118

2.2.1 当事人有约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118

2.2.2案件当事人有约定,但是经合法传唤不到庭 118

2.3 案件的当事人在信用证中对管辖法院无约定时 119

2.3.1 广东高院的判例:最密切联系地原则 119

2.3.2江苏高院的判例:受益人所在地应是信用证 120

合同的履行地之一 120

2.3法院对信用证欺诈案件的管辖权: 122

最高法院指导性判例 122

2.4信用证案件的仲裁管辖和诉讼管辖的冲突 122

2.4.1 基础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但是仲裁条款由于 122

约定不明无效的情形 122

2.4.2 基础合同中有有效仲裁条款的情形 123

2.5信用证案件不方便法院管辖问题 125

2.5.1 广东高院的判例 125

2.5.2最高法院的判例 125

2.5.3最高法院的立场 126

决定管辖权的影响 127

2.6.1 基础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不一定对 127

信用证纠纷有管辖权 127

2.6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对审理法院 127

2.6.2 一个信用证约定的管辖法院并不导致其他信用证也由同一法院管辖 128

2.7信用证案件中的第三人制度: 129

最高法院的重要案例 129

2.6.3 信用证项下争议涉及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时,信用证项下的连接因素和基础合同项下的连接因素相互独立的特点会影响法院对管辖权的判断 129

2.8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管辖权划分问题 133

2.9.1太原中院的判例 134

2.9.2北京高院的判例 134

2.9 中国法院对外国开证行的管辖权 134

2.9.3上海高院的判例 135

2.9.4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院的判例 135

2.10 中国法院对外国开证行在中国分行的管辖权 136

2.10.1 外国银行中国分行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136

2.10.2.1 中国开证银行在海外的分行被 137

外国受益人或中间行起诉 137

2.10.2 对等原则的适用 137

2.10.2.2 对等原则:中国法的基本原则 139

2.10.2.3北京高院适用对等原则的判例 139

2.11.1 最高法院的判例:发生信用证实质性欺诈时 140

对议付行有管辖权 140

2.11 中国法院对信用证交易中间行的管辖权 140

2.11.2法院对议付行有管辖权 141

2.11.3法院对转证行有管辖权 142

2.12非排他性管辖权 142

2.13 起诉缺乏诉因和缺少法律关系 143

司法协助公约 144

3.1.1 中国与该外国有双边的或多边的 144

3.送达问题 144

3.1 向外国银行或其他当事人的送达问题 144

3.送达问题 144

3.1.2 1965年的《海牙公约》 145

3.2 向外国银行的中国分支机构送达问题 147

3.2.1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147

3.2.2 几个判例 148

3.3 向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当事人的送达问题 148

3.3.1 最高法院和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关于 148

诉讼文本送达的双方安排 148

3.3.2.1一般原则 151

司法文书送达的安排 151

3.3.2 中国大陆和澳门特区之间的关于民商事 151

3.3.2.2司法文书的送达 152

3.3.3无法送达的案例 153

中国法上信用证议付问题:案例和实务 154

1.中国关于信用证以及信用证议付的法律规定 154

1.1 中国没有信用证的专门法律 154

1.2 中国没有关于信用证议付的专门法律规定 154

1.3 中国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关于信用证议付的规定 154

1.中国关于信用证以及信用证议付的法律规定 154

中国法上信用证议付问题:案例和实务 154

2.2最高法院的文件规定如何适用统一惯例 155

2.中国法和中国法院如何界定信用证议付 155

1.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议付的判例 155

2.中国法和中国法院如何界定信用证议付 155

2.1 中国法规定如何适用统一惯例 155

2.3最高法院的判例如何适用统一惯例 156

2.4 中国法院将按照统一惯例来解释信用证议付 156

3.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有关信用证议付的案例回顾 157

颂佳公司案 157

3.1最高法院1996年判决的指导性判例: 157

3.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有关信用证议付的案例回顾 157

三和银行案 158

3.2最高法院2000年判决的指导性判例: 158

3.3新疆高院1997年判决的指导性判例: 161

新兴公司案 161

3.4四川高院2001年判决的案例:新湖商社案 163

百利多公司案 165

3.5厦门海事法院1999年判决的案例: 165

3.6 绍兴中院2000年判决的案例:中行诉农行案 167

4.其他值得注意的法律和实务问题 169

4.1 在统一惯例下,议付行对开证行的 169

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69

4.其他值得注意的法律和实务问题 169

提高议付行的地位? 170

4.3信用证下关于汇票的规定是否会 170

议付服务给受益人? 170

4.2议付行是否有义务通知开证行他已经提供 170

4.5 当议付行提供议付服务给受益人时,将信用证项下 171

名义起诉开证行吗? 171

权益让渡给议付行是否很重要? 171

4.4如果开证行未能付款,议付行能以自己的 171

4.6 在前述2-6问题中,在中国法上议付行的 172

法律地位是什么? 172

5.国际商会和其他国家判例关于“付出对价”的解释 173

5.国际商会和其他国家判例关于“付出对价”的解释 173

5.1 争论的核心问题:什么是“议付”以及 173

什么是“付出对价” 173

5.2各国的判例各不相同 175

5.3 国际商会本身的解释和澄清:Position paper 2 176

6.结论 177

6.结论 177

中国备用信用证和独立担保法律:实务和问题 180

1.引言:备用信用证的巨大交易量和法律不明确 180

1.1 国际间备用信用证的巨大交易量 180

1.2 中国国内备用信用证的巨大交易量 180

中国备用信用证和独立担保法律:实务和问题 180

1.引言:备用信用证的巨大交易量和法律不明确 180

2.备用信用证和独立担保的成文法、司法解释以及 181

指导性案例 181

2.备用信用证和独立担保的成文法、司法解释以及 181

指导性案例 181

2.1 中国没有关于备用信用证的专门法律和 181

指导性判例 181

2.2 中国《担保法》关于独立担保的规定:附属性的 182

担保和独立性的担保 182

2.3中国法院关于独立保证的两种司法实践:承认独立担保或不承认独立担保 183

2.4 中国法上备用信用证的法律性质:担保交易或 184

非担保交易 184

2.5 国际经济活动或国内经济活动:适用中国的 186

《担保法》或国际惯例 186

判例中将如何适用 187

3.《担保法》以及国际惯例在中国国内 187

3.《担保法》以及国际惯例在中国国内判例中将如何适用 187

3.1 当事人对准据法以及国际惯例的适用有约定时 187

3.2 当事人对准据法以及国际惯例的适用无约定时 188

3.3适用哪一个国际惯例:UCP v.ISP98, 188

URDG v.UN Convention 188

标准合同条款 189

4.最高法院关于《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解释存在的问题 189

4.1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和立法意图不一致 189

3.4 法院如何适用ISP98或URDG:国际惯例或者 189

4.最高法院关于《担保法》司法解释的 189

解释存在的问题 189

实务冲突带来的风险 190

4.2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与银行 190

4.4 司法解释和法院的多数司法实践冲突 192

4.3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限制当事人的订约自由 192

5.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造成的其他具体法律问题 193

5.1 主体问题对备用信用证和独立 193

保函有效性的影响 193

5.1.1 开证行为外国金融机构,受益人为国内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适用国际惯例 193

5.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造成的其他具体法律问题 193

5.1.2 开证行是一家外国金融机构,受益人为中国金融机构,适用中国《担保法》 194

5.1.3 开证行是一家外国金融机构的中国分支机构或分行,受益人是中国的金融机构,适用国际惯例 194

5.1.4开证行是一家外国金融机构的中国分支机构,且该机构已经获得了人民银行的外币业务经营许可证,受益人是中国的金融机构,适用国际惯例 194

5.1.5 开证行是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受益人为境内法人或非法人,适用国际惯例 194

5.1.6开证行为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受益人为境内外 195

资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适用国际惯例 195

5.1.7 开证行为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受益人为境内外 195

资金融机构,适用中国《担保法》 195

5.1.8《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有关 195

外资金融机构的主体界定 195

5.3 当事人的约定能否超越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规定 196

国际经济活动 196

5.2如何认定交易性质:国内经济活动或 196

6.2最高法院应该改变立场 197

6.1 备用信用证和独立担保交易存在巨大的 197

6.结论 197

面临的法律风险 197

5.4 备用信用证开证行的担保责任和受益人 197

6.结论 197

6.3 司法实践应尊重银行实务和当事人的约定 197

法律上的不确定性 197

1.英国 198

1.1 2001年英国高院最新判例:倒签提单不能容忍 198

1.英国 198

倒签提单是否构成信用证欺诈? 198

倒签提单是否构成信用证欺诈? 198

1.2 1998年上议院判例:作出欺诈雇员的雇主的责任 200

租船人的责任 201

1.3 1998年伦敦商业法院判例:倒签提单时船东和 201

证欺诈须是实质性的 201

1.4 英国高院个别判例也要求信用 201

2.美国 202

2.美国 202

2.1 以前判例的立场 202

2.1.1 1968年纽约法院案例:倒签提单 202

构成信用证欺诈 202

2.1.2 1979年德州巡回上诉法院案例:倒签提单构成 203

欺诈应给予禁令救济 203

2.1.3重要判例的立场:欺诈必须十分严重以至于污染了整个交易才能给予禁令救济 203

2.2.1 UCC第5-109条的规定 205

欺诈必须是“实质性的” 205

2.2 1995年修改后的UCC第5-109条的立场: 205

2.2.2 UCC第5-109条的官方解释 206

欺诈规定的意义 207

2.2.3 UCC第5-109条关于实质性 207

违反保证 210

2.2.4信用证受益人对单据真实性的保证: 210

2.2.5什么是信用证的“实质性欺诈” 211

2.2.6英国和美国在认定信用证欺诈问题上的异同 213

2.3倒签提单是否构成信用证欺诈:美国法院的 215

3.中国判例 215

基本思路 215

3.中国判例 215

3.1较早判例中中国法院的立场:倒签提单构成欺诈 215

3.2上海二中院2000年判例:提单倒签装运日期 217

不构成信用证欺诈 217

3.2.1 案件事实和各方争执点 217

3.2.2法院的一审判决 221

3.2.3 简单评论 222

3.3太原中院2001年案例:开证行能否以受益人提交的 225

提单中倒签了装运日期拒付或申请止付信用证 225

3.3.1案件的主要事实 225

3.3.2 太原中院的一审判决 226

3.3.3简单评论 226

3.4 山东高院2001年判决:倒签提单的证明 227

3.4.1 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 227

3.4.2法院二审判决 228

3.4.3简单评论 230

3.5最高法院2000年底新判例:信用证欺诈的 231

实质性标准 231

3.5.1最高法院的裁决 231

3.5.2 简单评论 232

4.结论 234

4.结论 234

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司法解释和判例 236

1.咨询邮件 236

1.咨询邮件 236

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司法解释和判例 236

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 238

2.答复 238

2.答复 238

2.2最高法院“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诉福建省 239

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等返还 239

开证保证金纠纷上诉案” 239

2.2.1案件事实 239

2.2.2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241

2.2.3最高法院二审判决 243

2.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金光油籽(宁波)有限公司诉 244

中国粮食贸易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 244

2.3.1 案件事实 244

2.3.2一审法院判决 246

2.3.3上诉双方意见 247

2.3.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249

2.3.5法院对本案事实、责任的 253

认定及适用法律分析 253

2.3.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近的内部规定 259

3.结论 260

3.结论 260

1.案件事实 263

最高人民法院三和银行案评论 263

第二部分:2002年度收集的信用证重要案例评论 263

1.案件事实 263

最高人民法院三和银行案评论 263

第二部分:2002年度收集的信用证重要案例评论 263

2.法院判决摘要 265

2.1 一审判决 265

2.法院判决摘要 265

2.2上诉理由 266

2.3 二审判决 269

3.1 本案几个关键法律问题和二审法院 271

3.判决评论 271

判决中值得探讨的地方 271

3.1.1 一审和二审法院的程序处理问题 271

3.1.2二审法院审理本案的实体上的问题 271

3.判决评论 271

3.2二审法院审理程序上的问题 272

3.2.1 发回再审 272

3.2.2就本案信用证关系进行审理 272

3.3处理本案的基本原则 273

3.3.1 第一种选择: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273

第500号出版物划分责任 273

3.3.2 第二种选择:按照过错原则划分责任 273

3.4 本案判决实体上问题:议付行没有 274

核实单据的义务 274

3.4.1 统一惯例没有要求议付行对单据进行核实 274

3.4.2 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的针对性意见 275

3.4.3 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的另一条针对性意见 276

3.5.1 第一个测试:议付行是否从开证行 278

获得议付授权 278

3.5 合格的议付行和对欺诈例外的豁免:六个测试 278

3.5.2 第二个测试:议付行是否履行了合理 280

谨慎审查单据的义务 280

3.5.3 第三个测试:议付行是否付出对价 280

3.5.4 第四个测试:单据是否和信用证 281

条件和条款相符 281

3.5.5 第五个测试:议付行是否善意行事 281

3.5.6 第六个测试:议付行对欺诈的知晓 282

3.6.1.1 合理谨慎从善意原则发展而来 283

3.6议付行审单时履行合理谨慎的程度 283

3.6.1 国际商会 283

3.6.1.2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对“合理谨慎” 284

的解释 284

3.6.2大陆法国家:德国和瑞士 285

3.6.2.1 瑞士 285

3.6.2.2德国 286

3.6.3 普通法国家:美国和英国 287

3.6.3.1 美国 287

3.6.3.3澳洲 289

3.6.3.2 英国 289

3.6.4.2 台湾 290

3.6.4.1 中国大陆 290

3.6.4 中国 290

4.结论 291

4.结论 291

上海高院韩国国民银行案判决评论 292

1.案件事实摘要 292

1.案件事实摘要 292

上海高院韩国国民银行案判决评论 292

2.1一审法院判决 294

2.两审判决摘要 294

2.两审判决摘要 294

2.2上诉双方当事人意见 295

2.3二审法院的判决 296

3.评论 298

3.1 信用证的单据交易原则:成文法 298

3.1.1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298

(UCP500)的规定 298

3.1.1.1 UCP500第4条的规定 298

3.1.1.2 UCP500第13条的规定 298

3.1.1.3《跟单信用证操作指南》的解释 298

3.评论 298

3.1.2.1 UCC1974年版本第5-109条的规定 299

第5-108条的规定 299

3.1.2.2 UCC1995年版本规定 299

(UCC5)的规定 299

3.1.2 《美国统一商法典》第5篇信用证篇 299

3.1.3 中国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300

3.1.3.1 1989年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沿海 300

地区涉外、涉港澳经济 300

工作座谈会纪要》 300

3.1.3.2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 300

问题的规定》(2002年1月初稿) 300

的相关规定 300

3.1.3.3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300

的规定》(2002年9月草稿)的相关规定 300

3.2.1.1 信用证是单据交易 301

3.2信用证的单据交易原则:各国的判例法 301

3.2.1美国判例 301

[U.S.A.] 303

3.2.2 英国 303

3.2.3 德国 304

3.2.4 中国法院的判例 305

3.2.4.1最高法院纽科案判决 305

3.2.4.2最高法院的“新湖商社案”裁定 305

3.2.4.3 国内其他法院的判例 306

SW2d 222(Tex.Civ.App.1981) 307

(N.D.Ⅲ.1989) 307

3.3.1美国 307

3.3 单据表面相符原则:不能深究单据背后内容 307

3.3.1.3 Ward Petroleum Corp.v.FDIC, 308

903 F.2d 1297,11 U.C.C.Rep.Serv. 308

2d 920(10th Cir.1990) 308

(Fla.Dist.Ct.App.1993) 309

3.3.1.5 Tiposun Hart ve Matbaa Gereclei A.S.v. 310

Masonite Corporation et al.,1998 U.S.App. 310

Lexis 18560(4thCir.1998) 310

3.3.3加拿大 311

3.3.2英国 311

3.4 信用证的“四角”原则:不能根据信用证之外的 312

信息来决定单据是否相符 312

3.4.1美国 314

3.4.2英国 314

3.5合理的审单人 315

3.5.1合理的审单人 315

3.5.3开证行和审单人不应该被期望知晓特殊的 316

贸易或商业惯例 316

3.5.3.1 UCC第5-108条的规定和官方评论 316

3.5.2有经验的审单人 316

3.5.3.2 Axxess,Inc.v.Rhode Island Hospital TrustNational Bank,1991 WL 146869,15 U.C.C.Rep.Serv.2d(Callaghan)1011(D.Mass.1991) 317

3.5.4开证行可以使用常识(common sense) 317

对单据作出判断 317

4.本案的错误 317

4.1 本案的错误之一:不能根据信用证单据之外的 317

信息决定单据是否相符 317

4.本案的错误 317

4.2本案的错误之二:更正单据的正确做法 319

4.3本案的错误之三:关于装运日期的判决理由错误 321

5.结论 324

5.结论 324

一个信用证议付纠纷案的分析意见 325

1.本案案件事实归纳 325

1.2.1 M公司申请开证 325

1.2信用证交易 325

1.1基础合同交易 325

1.本案案件事实归纳 325

一个信用证议付纠纷案的分析意见 325

1.2.2 N银行为M公司开立信用证 326

1.2.3荷兰F银行交单索款 327

1.3.2信用证被法院裁定停止支付 328

法院申请冻结信用证 328

1.2.4开证行收到F银行交单要求开证 328

申请人付款赎单 328

1.3信用证欺诈和冻结 328

1.3.1 买方M公司未收到货物怀疑受益人欺诈,向Z市 328

1.3.3 N银行向F银行发出拒付通知 329

1.3.4 F银行要求N银行提交有关受益人欺诈的 329

文件以及法院止付命令 329

1.4信用证纠纷和解努力失败 330

1.4.1 F银行来电要求和解 330

1.4.2 N银行拒绝和解 330

1.4.3 2002年1月30日F银行委托荷兰A律师事务所 331

发来的传真威胁要在荷兰起诉N银行 331

2.本案的法律关系和主要法律争执点 331

2.1本案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争执点 331

2.本案的法律关系和主要法律争执点 331

2.2 本案不存在开证行以单证不符拒付的问题 332

3.2 F银行的法律地位 332

3.1受益人的法律地位 332

3.本案N银行和F银行的法律地位 332

3.本案N银行和F银行的法律地位 332

3.2.1受转让人(Transferee) 333

3.2.2受让渡人(Assignee) 333

3.2.4对F银行主张自己是合格的议付行 334

不利的理由和依据 334

3.2.3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334

3.3 N银行的法律地位 335

3.4.2关于议付行的法律 336

3.4 中国法院在这一系列问题上的立场 336

3.4.1 关于让与和让渡的立场 336

3.4.3关于欺诈例外 337

4.结论 338

4.结论 338

3.4.4 关于欺诈例外的豁免 338

1.所依据的文件和单据 339

单据之间不一致问题 339

1.所依据的文件和单据 339

单据之间不一致问题 339

2.所询案件主要事实 340

2.所询案件主要事实 340

3.法律争执点 341

3.法律争执点 341

4.法律分析 341

4.1 UCP500的规定 341

4.法律分析 341

4.2开证行对单据的要求必须完整和明确 342

4.3货物描述在商业发票和其他单据中的要求不同 344

4.3.1 国际商会关于货物描述的要求在商业发票中的 344

要求比较严格 344

4.3.2质量和重量报告中的货物描述增加了一个字 344

导致与信用证不一致遭到拒付 344

4.3.3发票中货物描述没有提到 345

“FOB Shanghai”遭拒付 345

4.3.4信用证中货物描述是“FOB下关”,而发票为 345

“FOB日本”引发争论 345

4.3.5提交信用证没有要求的内容 346

4.3.6货物描述在商业发票和其他单据之间的异同: 346

银行委员会的后来意见 346

但是描述的格式和信用证不同 347

4.3.7商业发票上的货物描述细节和信用证完全一致 347

4.3.8货物描述分开描述 348

4.3.9银行委员会的宽松灵活态度 348

4.4 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在相似案例中的立场 349

4.5 国际商会要求说明单据内容 350

4.6是否所有单据必须有货物描述,即使单据没有 352

要求作货物描述 352

4.7 是否所有的单据中的货物描述必须和 354

信用证中的描述一模一样? 354

4.8其他国家的相似判例 354

4.8.1美国判例 354

4.8.1.1 加州 354

4.8.1.2纽约州 355

4.8.2 英国 355

5.结论 356

5.结论 356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和西班牙Banco Santander 357

1.案件事实摘要 357

香港分行信用证纠纷案件的法律意见 357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和西班牙Banco Santander 357

香港分行信用证纠纷案件的法律意见 357

1.案件事实摘要 357

1.1基础交易 357

1.2开证申请交易 357

1.3信用证交易 358

1.5议付行的议付 358

1.4交单和承兑 358

1.6纠纷和冻结信用证 359

1.7诉讼 359

1.8 目前宁波工行和开证申请人的处境 360

不同的判决结果 361

3.香港和英国的信用证先例在本案中的可能适用以及 361

2.关键的法律问题 361

3.香港和英国的信用证先例在本案中的可能适用以及 361

不同的判决结果 361

3.1 英国高院的判例: 361

2.关键的法律问题 361

3.2香港高院的最新判例 365

4.香港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问题 366

4.香港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问题 366

5.香港诉讼案件的可能处理结果 367

5.1香港律师的评估和预测 367

5.香港诉讼案件的可能处理结果 367

6.贵行的其他补救措施 368

6.2向承运人追偿 368

6.1 向开证申请人追偿 368

6.贵行的其他补救措施 368

5.2本律师对本案的看法 368

7.本律师可以提供的帮助 369

6.3在香港诉讼败诉后向国内申请人的追偿 369

8.其他贵行值得注意的地方 369

8.1本案的教训 369

7.1 咨询、评估和出具法律意见 369

7.2去香港出庭就中国法问题作专家证人 369

8.其他贵行值得注意的地方 369

7.本律师可以提供的帮助 369

8.2贵行值得注意的几个地方 370

1.本案的事实 371

1.1信用证交易 371

1.本案的事实 371

对一宗转让信用证纠纷案件的法律意见 371

对一宗转让信用证纠纷案件的法律意见 371

1.2转让信用证交易 372

1.3 第二受益人交单和开证行拒付 373

1.4开证行愿意放弃不符点 374

2.关键的法律问题 374

3.本案的法律适用和法律关系 374

3.1 适用UCP500开立信用证时本案各方的 374

权利和义务关系 374

3.本案的法律适用和法律关系 374

2.关键的法律问题 374

3.2信用证是具有独立性的法律关系 375

3.3单据交易原则和严格相符原则 376

3.4转证行的权利和义务 377

3.5转证行在第48条(h)款之外行事的责任 378

3.6关键的问题:有过错的转证行 379

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379

4.贵公司在庭审中可以提出击破对方 379

抗辩的几个关键问题 379

4.1根据独立性原则,被告答辩状中第1点、第5点、第6点、第7点和第8点不成立 379

4.2被告的第2点抗辩 379

抗辩的几个关键问题 379

4.贵公司在庭审中可以提出击破对方 379

4.3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行应该承担多大 380

程度上的责任? 380

关于信用证让渡和议付问题的法律意见 381

1.客户咨询的问题 381

1.客户咨询的问题 381

关于信用证让渡和议付问题的法律意见 381

问题1 383

2.法律意见 383

2.法律意见 383

问题2 384

问题3 384

问题4 385

1.咨询的问题 387

交单行不当行为造成不符点应该如何承担责任? 387

交单行不当行为造成不符点应该如何承担责任? 387

1.咨询的问题 387

2.答复 388

2.答复 388

1.保理第一案 390

附录案例评论:中国保理第一案评述 390

1.保理第一案 390

附录案例评论:中国保理第一案评述 390

2.案件事实 393

2.1保理协议 393

2.案件事实 393

2.2基础交易纠纷 394

2.3起诉 394

3.一审法院判决要点及当事人上诉和答辩 395

3.1 昆明中院一审判决要点 395

3.2北京分行上诉理由 395

3.一审法院判决要点及当事人上诉和答辩 395

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意见 396

4.1适用法律问题 396

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意见 396

4.4应收账款转让问题 397

4.3保理业务范围问题 397

4.2信用额度问题 397

4.5解决贸易纠纷问题 398

4.7代理扣款问题 398

4.6剩余货款问题 398

5.最高法院承办人对云南高院请示问题的意见 399

5.1 关于本案纠纷解决应适用的规范 399

5.2本案的责任承担 399

5.最高法院承办人对云南高院请示问题的意见 399

5.3保理业务范围问题 400

5.4关于基础合同纠纷和剩余货款问题 400

6.云南高院二审判决 401

6.云南高院二审判决 401

5.5代理扣款问题 401

6.1 关于适用法律的问题 401

6.3 关于保理业务范围的问题 402

6.2 关于信用额度的问题 402

6.4 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问题 403

6.6关于代理扣款的问题 404

6.5 关于剩余货款的问题 404

7.1 国际双保理机制的必要性、基本功能 405

6.7结论和判决 405

和业务流程 405

7.关于保理的介绍和本案判决评论 405

7.关于保理的介绍和本案判决评论 405

7.1.1.1美国 405

7.1.1 保理是出口贸易融资的主要手段 405

7.1.1.2 英国 407

7.1.2跨国交易的风险和成本控制 408

7.1.1.3 欧洲 408

7.1.3 国际双保理制度的信贷风险分担功能 409

7.1.3.2通过协议约定各自应该承担的风险 409

7.1.3.1风险承担机制 409

7.1.4 国际双保理对交易各方的利弊 410

7.1.4.1 对于卖方的好处 410

7.1.4.2对于买方的好处 411

7.1.4.3对出口保理商的好处 411

7.1.4.4对进口保理商的好处 411

7.1.4.5国际双保理的短处 412

7.1.5双保理的业务流程 412

7.2.1 隐蔽型国际保理(NNF) 413

7.2其他保理类型 413

7.2.3直接进口保理 414

7.2.2 直接出口保理 414

7.2.4单保理 415

7.2.5背对背保理 415

7.2.7 承兑和付款交单项下的出口保理 416

7.2.6 向进口商直接出售国际保理 416

7.3.1保理交易各方当事人 417

7.3.2保理交易各方当事人的职能划分 417

7.3 国际双保理业务中的各方当事人及其法律机制 417

7.3.3 国际双保理业务的合同法律关系 418

7.3.3.1 卖方与买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或 418

服务合同 418

7.3.3.2 卖方与出口保理商之间签定的 418

出口保理合同 418

7.3.3.3进、出口保理商之间签定的保理商合同 419

7.3.4转让发票:应收账款的转让和再转让 421

7.3.5.2.1 禁止转让 422

7.3.5.2禁止转让和所有权保留例外 422

7.3.5.1债权转让通知的必要性 422

7.3.5债权转让的通知及其重要性 422

7.3.5.2.2所有权保留 423

7.3.5.3通知产生的法律上的效果:英国法为例 424

7.3.5.4转让通知的方式 426

7.3.5.4.1介绍信 426

7.3.5.4.2发票转让 426

7.3.6.1 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的贸易纠纷 427

和进口商的反索 427

7.3.6 贸易纠纷及索偿 427

7.3.6.2 出口商和出口保理商违约影响进口 428

保理商的付款责任 428

7.4.1 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的章程 429

7.4.2保理商之间的协议 429

7.4.3 国际保理规则(GRIF) 429

7.4 国际双保理机制的法律框架 429

7.4.4 edifactoring.com规则 430

及业务规则 430

7.4.5仲裁规则 431

7.4.6法律文件 432

7.5 关于本案的几点评论 432

7.5.1 关于适用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的国际保理规则 432

7.5.1.1 出、进口保理商之间的交易和纠纷 432

自动适用保理规则 432

7.5.1.2中国法院直接适用国际惯例 433

7.5.1.4 当事人协议中有明确条款法规定 433

适用的保理惯例 433

7.5.1.3 国际上有数套保理国际惯例 433

7.5.1.5 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之间通过 434

edifactoring.com叙做保理 434

7.5.2进口保理商和出口商之间无法律关系 434

是否构成不符点? 436

1.信用证交易经过 436

原产地证书上的收货人和发票以及提单上的收货人 436

不一致是否构成不符点? 436

1.信用证交易经过 436

原产地证书上的收货人和发票以及提单上的收货人不一致 436

2.争执的问题 437

3.答复 437

3.1 UCP500的规定 437

2.争执的问题 437

3.答复 437

3.2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对这一问题的基本立场 438

3.2.1 原产地证书中的国家名和发票中的 438

国家名不一致 438

3.2.2如果有特殊的要求,开证行必须在信用证中 439

明确规定原产地证书的签发人和内容 439

3.2.3原产地证书和提单中的收货人不同 440

3.3 国际商会在ISBP中对这一点的澄清 441

4.结论 442

4.结论 442

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4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 445

司法解释及行政规章 445

第三部分:2002年度收集信用证法律和 445

最高法院 445

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445

司法解释及行政规章 4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 445

第三部分:2002年度收集信用证法律和 4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 445

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445

最高法院 4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 445

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4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 446

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4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 446

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446

辽宁省 448

辽宁省 448

贵州省 449

贵州省 449

广西 451

广西 451

浙江省 453

浙江省 453

安徽省 454

安徽省 454

广东省 455

广东省 455

山东省 458

山东省 458

山西省 462

山西省 462

《涉外商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讨论稿 464

《涉外商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讨论稿 46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信用证项下 489

垫款处理原则的通知 48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信用证项下 489

垫款处理原则的通知 489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开办远期 493

结售汇业务的批复 493

结售汇业务的批复 49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开办远期 49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商业银行、农村 495

垫款购汇审批程序的通知 495

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用证项下外汇 49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商业银行、农村 495

垫款购汇审批程序的通知 495

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用证项下外汇 495

银行就远期信用证进行外债登记的通知》 497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外汇指定 497

银行就远期信用证进行外债登记的通知》 497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外汇指定 497

冲销部分信用证垫款问题的复函 49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当年外汇利润 499

冲销部分信用证垫款问题的复函 49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当年外汇利润 499

保函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501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办理信用证和 501

保函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501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办理信用证和 501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就 502

远期信用证进行外债登记的通知 502

远期信用证进行外债登记的通知 502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就 502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诉被告上海捷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上海申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奉承钢模板(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书 507

信用证案件判决书 507

第四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 507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诉被告上海捷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上海申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奉承钢模板(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书 507

信用证案件判决书 507

第四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 507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扬州市邗利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诉 513

韩国朝兴银行信用证拒付案”判决 513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扬州市邗利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诉 513

韩国朝兴银行信用证拒付案”判决 513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满洲里国际经济 517

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诉盟光国际有限公司 517

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书 517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满洲里国际经济 517

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诉盟光国际有限公司 517

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书 517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诉被告海南黄河贸易有限公司、被告海南凯业船务有限公司、被告海南凯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信用证垫款纠纷案”判决书 523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诉被告海南黄河贸易有限公司、被告海南凯业船务有限公司、被告海南凯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信用证垫款纠纷案”判决书 523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诉被告海南中信联合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南京利丰钢铁有限公司信用证垫款纠纷案”判决书 534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诉被告海南中信联合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南京利丰钢铁有限公司信用证垫款纠纷案”判决书 534

诉海林国际有限公司案”判决书 541

诉海林国际有限公司案”判决书 54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晓星物产香港有限公司 54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晓星物产香港有限公司 541

公司请求返还信用证纠纷案”裁定书 550

最高人民法院“信贸发展有限公司与甘肃省机械进出口 550

最高人民法院“信贸发展有限公司与甘肃省机械进出口 550

公司请求返还信用证纠纷案”裁定书 550

信用证纠纷案”判决书 554

贸易有限公司、比利时联合银行上海分行 554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韩国)国民银行诉上海苏豪国际 554

信用证纠纷案”判决书 554

贸易有限公司、比利时联合银行上海分行 554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韩国)国民银行诉上海苏豪国际 554

追索信用证垫付款纠纷案”判决书 561

追索信用证垫付款纠纷案”判决书 561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青岛惠德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561

最高人民法院“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 561

最高人民法院“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 561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青岛惠德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561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572

因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书 572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572

因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书 572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CNK交易株式会社诉 578

被告中国光大银行信用证纠纷案”判决书 578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CNK交易株式会社诉 578

被告中国光大银行信用证纠纷案”判决书 578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589

信用证项下货款拒付纠纷案”判决书 589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589

信用证项下货款拒付纠纷案”判决书 589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诉 602

被告嘉星(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嘉星投资 602

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东益房地产有限公司 60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诉 602

被告嘉星(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嘉星投资 602

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东益房地产有限公司 602

等借款合同案”判决书 602

等借款合同案”判决书 602

最高人民法院“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奥地利国际 614

银行新加坡分行信用证贴现 614

欠款纠纷案”裁定书 614

最高人民法院“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奥地利国际 614

银行新加坡分行信用证贴现 614

欠款纠纷案”裁定书 614

最高人民法院“上诉人哈尔滨华龙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616

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原审被告黑龙江国际工程技术合作集团公司追偿垫付款纠纷案”判决书 616

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原审被告黑龙江国际工程技术合作集团公司追偿垫付款纠纷案”判决书 616

最高人民法院“上诉人哈尔滨华龙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616

3.3.1.1 Summit Ins.Co.v.General National Bank 624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营业部等 627

信用证欠款纠纷上诉案”判决书 627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营业部等 627

最高人民法院“辽宁大连盛宝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 627

最高人民法院“辽宁大连盛宝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 627

信用证欠款纠纷上诉案”判决书 627

福建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等 634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与 634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与 634

福建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等 634

返还开征保证金纠纷上诉案”判决 634

返还开征保证金纠纷上诉案”判决 634

信用证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 640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原告华夏银行与被告诚成进出口 640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普尔斯马特会员购物企业中心 640

信用证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 640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普尔斯马特会员购物企业中心 640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原告华夏银行与被告诚成进出口 640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诚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普尔斯马特会员购物企业中心信用证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650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诚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普尔斯马特会员购物企业中心信用证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650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山西省晋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府西街分理处、被告泰国盘古银行香港分行信用证项下货款拒付纠纷案”一审判决 664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山西省晋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府西街分理处、被告泰国盘古银行香港分行信用证项下货款拒付纠纷案”一审判决 664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华盛昌财务有限公司与立丰实业有限公司信用证纠纷案”判决书 672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华盛昌财务有限公司与立丰实业有限公司信用证纠纷案”判决书 672

汕头分行诉被告海岸实业集团公司信用证垫付款 682

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682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工商银行 682

汕头分行诉被告海岸实业集团公司信用证垫付款 682

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682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工商银行 682

宁波海事法院“原告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与被告永顺明有限公司、被告西班牙班柯萨坦达银行香港分行提单欺诈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693

宁波海事法院“原告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与被告永顺明有限公司、被告西班牙班柯萨坦达银行香港分行提单欺诈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693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西班牙班柯萨坦达银行香港分行诉被上诉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原审被告永顺明有限公司提单欺诈案”二审判决书 699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西班牙班柯萨坦达银行香港分行诉被上诉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原审被告永顺明有限公司提单欺诈案”二审判决书 699

最高人民法院“上诉人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被上诉人沈阳沈港对外贸易公司信用证垫款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704

最高人民法院“上诉人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被上诉人沈阳沈港对外贸易公司信用证垫款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704

内蒙古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分行诉被告香港盟光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满洲里市天苑贸易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荷兰富通银行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信用证结算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714

内蒙古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分行诉被告香港盟光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满洲里市天苑贸易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荷兰富通银行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信用证结算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71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告江都造船厂诉被告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工行、被告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信用证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72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告江都造船厂诉被告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工行、被告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信用证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724

香港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国际托收 728

合同纠纷案”民事调解书 728

合同纠纷案”民事调解书 728

香港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国际托收 728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与 728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与 728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上诉人上海寅正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河北省纺织工业供销公司代开信用证纠纷案”二审判决 732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上诉人上海寅正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河北省纺织工业供销公司代开信用证纠纷案”二审判决 732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诉被告来克西奴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张家港华运纺织有限公司信用证欠款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737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诉被告来克西奴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张家港华运纺织有限公司信用证欠款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737

被告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证代理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74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上海越龙国际贸易公司诉 741

被告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证代理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74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上海越龙国际贸易公司诉 741

上海永鑫实业公司、常州凯瑞针织印染有限公司 746

信用证欠款纠纷案”一审判决 746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 746

外高桥支行诉被告上海和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46

信用证欠款纠纷案”一审判决 746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 746

外高桥支行诉被告上海和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46

上海永鑫实业公司、常州凯瑞针织印染有限公司 746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福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诉 751

被告上海申嘉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中信化工公司 751

信用证纠纷案”一审判决 751

信用证纠纷案”一审判决 751

被告上海申嘉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中信化工公司 75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福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诉 75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福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诉 757

信用证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757

被告上海申嘉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中信化工公司 757

信用证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757

被告上海申嘉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中信化工公司 757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福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诉 757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诉 764

公司信用证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764

产业有限公司、被告南京同创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764

公司信用证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764

产业有限公司、被告南京同创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764

被告上海同创电脑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同创信息 764

被告上海同创电脑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同创信息 764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诉 764

运鑫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被告上海诚富工业有限公司信用证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769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上海城市合作银行诉被告 769

运鑫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被告上海诚富工业有限公司信用证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769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上海城市合作银行诉被告 769

信用证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