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 1
(一)传染病概述 1
1.传染病的概念 1
2.法定管理传染病的种类 5
(二)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 7
(三)传染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 12
1.传染病防治组织关系 12
2.传染病防治管理关系 15
3.传染病防治服务关系 22
(四)传染病防治法的特征 24
(五)传染病防治法的渊源 32
(六)传染病防治法的基本原则 36
1.保护公共健康原则 36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37
3.依靠科技进步原则 38
4.全员参与原则 39
5.国家卫生监督原则 40
(七)传染病防治法的作用 41
(八)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体系 48
(九)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定职责及权利 51
1.医疗卫生人员的职责 51
2.医疗卫生人员的权利 57
二、传染病预防的法律规定 60
(一)传染病预防的概述 60
1.传染病预防的概念 60
2.传染病预防立法的背景 64
3.传染病预防的意义 68
(二)国家在预防传染病中的义务 69
1.组织实施传染病预防计划免疫 72
2.提高计划免疫质量 74
(三)各级政府在预防传染病中的职责 75
1.卫生健康教育职责 76
2.领导协调职责 79
3.组织实施职责 79
4.监督、强制管理职责 81
1.医疗保健机构 83
(四)各级卫生机构在预防传染病中的职责 83
2.卫生防疫机构 89
(五)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在预防传染病中的义务 94
1.遵守针对传染病源的预防措施 94
2.遵守针对传播途径的预防措施 97
三、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和公布的法律规定 103
(一)疫情报告制度 103
1.义务疫情报告人 105
(二)疫情报告人 105
2.责任疫情报告人 107
3.义务疫情报告人与责任疫情报告人的区别 108
(三)疫情的登记 109
1.疫情登记的内容 109
2.疫情登记的机构 110
(四)疫情报告的时限及方式 111
1.日常疫情报告时限 111
2.突发疫情报告时限 113
3.疫情报告方式 114
(五)疫情报告的要求 115
(六)疫情报告的程序 117
(七)疫情的通报和公布 120
1.疫情的通报 120
2.疫情的公布 121
四、传染病控制的法律规定 125
(一)传染病控制的概念 125
(二)各级政府在控制传染病中的职责 126
(三)各级卫生部门在控制传染病中的职责 128
(四)公民在控制传染病中的义务 130
(五)传染病通常的控制措施 132
1.隔离措施 133
2.控制传播措施 135
3.医学观察 136
4.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138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 142
(六)传染病控制的紧急措施 142
2.停工、停业、停课 144
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146
4.封闭被传染病污染的公共水源 147
(七)紧急措施采取和撤销的决定权 149
(八)疫区的宣布 152
(九)疫区的特别措施 153
(十)控制措施实施期间有关当事人的待遇 156
(十一)传染病控制过程中卫生人员的调集 158
(十二)传染病控制过程中药品、器械的供应和运送 162
1.药品、器械的供应 162
2.药品、器械的运送 165
(十三)传染病人尸体的处理 168
五、传染病防治监督的法律规定 171
(一)传染病防治监督的概念 172
1.行政性 174
2.技术性 174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的性质 174
3.保障性 175
(三)传染病防治监督体系 176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 177
1.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的种类 177
2.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181
(五)传染病防治监督执行机构 186
1.卫生监督所 186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8
(六)传染病管理监督员 190
1.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的聘任 191
2.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的解聘 193
3.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的职责 194
(七)传染病管理检查员 200
1.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的批准 200
2.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的职责 201
(八)传染病技术鉴定组织 205
(一)法律责任概述 207
六、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207
(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政责任 209
1.饮用水供应不达标的行政责任 211
2.公共卫生设施不达标的行政责任 212
3.违反传染病病原体处置规定的行政责任 213
4.生产销售伪劣医疗器材、药品的行政责任 214
5.医疗单位隔离不当的行政责任 217
6.编造、散布疫情谣言的行政责任 218
7.违反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行政责任 220
8.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225
9.哄抬物价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227
10.瞒、漏、迟报传染病疫情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229
11.对行政责任提出异议的途径 231
(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刑事责任 232
1.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的刑事责任 233
2.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的刑事责任 235
3.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过失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刑事责任 236
4.贪污、侵占、挪用用于防治传染病款物的刑事责任 238
5.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滥用职权的刑事责任 241
6.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的刑事责任 242
7.制造与防治传染病有关的伪劣产品、药品的刑事责任 244
8.生产、销售不合标准的防治传染病的医疗器材的刑事责任 246
9.假借防治传染病疫情的名义作虚假广告的刑事责任 248
10.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卫生防治人员工作的刑事责任 249
11.编造、传播与传染病有关的恐怖信息的刑事责任 251
12.防治传染病期间寻衅滋事的刑事责任 252
13.防治传染病期间非法行医的刑事责任 255
14.造成传染病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刑事责任 256
15.传播严重性病的刑事责任 258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59
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269
附录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88
附录四: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01
附录五: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307
后记 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