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 1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1
第二章 犯罪 2
第三章 刑罚 4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6
第五章 其他规定 9
第二编 分则 10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0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1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2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2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25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27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34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35
第九章 渎职罪 36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38
附则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4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4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4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 4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4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4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4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44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45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45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5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46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47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47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48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49
第九章 渎职罪 49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4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4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