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审计法规要义》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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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吴国仁,黄正著
  • 出 版 社:五南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85
  • ISBN:
  • 页数:315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篇 绪论 3

第一章 概说 3

第二章 会计审计法规之范围 4

第三章 会计审计法规之性质 5

第四章 会计审计法律和命令之关系与区别 7

第五章 会计审计法律和命令之成立 9

第六章 会计审计法律和命令之定名 12

第七章 会计审计法规施行效力之原则 14

第八章 会计审计法规适用之原则 15

第九章 会计审计法规之解释 17

第十章 会计审计法规之废止 20

第二篇 预算法 27

第一章 通则 27

第一节 预算之特性 27

第二节 预算之分类 27

第三节 基金与预算 31

第四节 预算案中之经费 33

第五节 岁入岁出所属年度之决定 34

第六节 预备金之设定 34

第二节 预算拟编之方式 35

第二章 预算之筹划拟编及核定 35

第一节 筹划编制预算之机关 35

第三节 概算拟编与机关单位 36

第四节 预算之筹划 36

第五节 概算之拟编核定 37

第六节 预算之拟编核定 38

第七节 预算之汇核整编 41

第三章 预算之审议 43

第一节 预算审议之机关 43

第二节 预算审议之程序 43

第二节 预算之分配 48

第四章 预算之执行 48

第一节 预算执行之期间 48

第三节 预算之考核与调查 49

第四节 预算之修改与流用 50

第五节 附属单位预算之编造与执行 52

第六节 预备金之动支 52

第七节 经费之裁减 53

第八节 预算外财务行为之禁止 54

第九节 年度结束事项之处理 54

第一节 岁出追加预算之请求 55

第五章 追加预算及特别预算 55

第二节 追加预算之条件与限制 56

第三节 特别预算之提出 57

第四节 追加预算及特别预算之性质 58

第六章 附则 58

第一节 预算科目及书表格式 59

第二节 地方政府预算 59

第三节 公布施行 59

第一节 会计法适用之对象 65

第一章 通则 65

第三篇 会计法 65

第二节 会计事务之分类 66

第三节 会计组织 70

第四节 会讨年度 72

第五节 货币单位 74

第二章 会计制度 76

第一节 会计基础 76

第二节 会计制度之设计 76

第三节 会计报告 78

第四节 会计科目 82

第五节 会计簿籍 87

第六节 会计凭证 91

第三章 会计事务程序 97

第一节 平时记帐之程序 97

第二节 结帐时期及帐目整理 99

第三节 帐目错误之更正 101

第四节 会计凭证之汇订及保存 102

第五节 帐簿之装订与更换 103

第六节 会计证表簿籍之签章 105

第七节 会计档案之保存 107

第八节 会计报告程序 108

第二节 内部审核之实施 111

第四章 内部审核 111

第一节 内部审核之种类与范围 111

第三节 原始凭证之拒绝签署 113

第四节 会计人员执行内部审核之责任 114

第五章 会计人员 114

第一节 会计之超然性 115

第二节 会计人员禁止事项 117

第三节 会计组织之视察 117

第四节 会计人员请假或出差 118

第五节 会计档案之处理及其责任 118

第六节 会计交代 119

第一节 适用本法情形之规定 122

第二节 明定施行日期 122

第六章 附则 122

第四篇 决算法 129

第一章 通则 129

第一节 决算之分类 129

第二节 决算之时期 130

第三节 决算编制之要则 130

第四节 权责事项之划分 131

第一节 决算编造之机关 132

第二章 决算之编造 132

第二节 决算编造之程序与期限 133

第三节 决算之内容 135

第四节 决算之表件 136

第五节 附属单位决算之编造 143

第六节 附属单位决算之内容 143

第三章 决算之审核 144

第一节 决算审核限期及公告 144

第二节 单位决算之审核 144

第三节 总决算之审核 145

第四节 不能核准部份之处理 146

第五节 审核报告之审议 147

第四章 附则 148

第一节 决算书表格式 148

第二节 地方政府决算 148

第三节 公布施行 149

第五篇 审计法 153

第一章 通则 153

第一节 审计之职权 153

第二节 审计职权实施之范围 154

第三节 行使审计职权之机关 155

第四节 行使审计职权之方式 156

第五节 审计职权之独立性 157

第六节 审计会议及审核会议 158

第七节 审计职权之行使与处分 158

第二章 公务审计 161

第一节 分配预算之审核 161

第二节 书据、凭单、公库支票之核签 162

第三节 赋税、捐费之审核 163

第四节 会计报告之审核 163

第六节 原始凭证之审核 164

第五节 会计簿籍之审核 164

第七节 审核之决定及其覆议 166

第八节 决算书表之审核 167

第三章 公有营业及公有事业之审计 168

第一节 审核之对象 168

第二节 适用之原则 169

第三节 会计报表之审核 169

第四节 决算书表之审核 169

第七节 其他审计事项 170

第六节 固定资产重估价之审核 170

第五节 盈亏拨补之审定 170

第四章 财物审计 171

第一节 财物审计之范围 171

第二节 一切收支及财物之稽察 172

第三节 现金、票据、证券及其他一切财物之管理运用之调查 172

第四节 财物之查核 173

第五节 各项监视监验 174

第六节 财务行政事项之参加与调整 181

第五章 考核财务效能 182

第一节 公务机关财务效能之考核 182

第二节 公有营业及事业机关财务效能之考核 183

第三节 各机关或各基金决算之审核 184

第四节 总决算之审核 185

第五节 财务效能考核结果之处理 186

第六章 核定财务责任 186

第一节 财务责任之解除 187

第二节 核定损害赔偿责任 187

第三节 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189

第四节 决定剔除、追缴或赔偿案件之处理 189

第三节 施行细则之订定 190

第二节 审计章则及书表格式 190

第一节 公私合营事业及受公款补助团体之审计 190

第七章 附则 190

第四节 公布施行 191

第六篇 附录 197

一、预算法 197

二、会计法 214

三、决算法 250

四、审计法 259

五、审计法施行细则 275

六、机关营缮工程及购置定制变卖财物稽察条例 289

附:机关营缮工程及购置定制变卖财物稽察一定金额表 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