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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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张晋藩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9
  • ISBN:7562019258
  • 页数:613 页
图书介绍:本书阐述了中华法制文明的内涵、历史传统及世界地位,探讨了中华法系问题,对中国古代各时代的法制进行了研究。

绪论 1

一、中华法制文明的内涵及历史传统 1

(一)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1

(二)以法治国,法为权衡 2

(三)罪刑法定,援法断罪 4

(四)家族本位,伦理入法 5

(五)权法冲突,法吏互补 6

(六)诸法并存,民刑有分 7

(七)援法生例,以例辅法 8

(八)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9

(九)统一释法,律学兴起 9

二、中华法制文明的世界地位 11

三、有关中华法系的几个问题 12

(一)中华法系的文化源头 12

(二)中华法系是中华各族的共同缔造 12

(三)研究中华法系,创新中华法系 13

第一篇 中华法制文明的起源与夏商法制 14

(一)氏族社会的解体与法制文明的曙光 14

(二)中国走向法制文明的途径 16

(三)由原始的习俗到阶级社会的法律 18

1.由象刑到阶级刑法 18

2.有关中国法律起源的主要观点 19

(四)夏国家构成与法制 23

1.国家构成 23

2.禹刑的基本内容 25

3.夏礼的作用及礼刑合流的趋向 27

(五)商奴隶制关系的发展 27

(六)王权、族权与神权的统一 28

(七)行政机关建设 30

(八)民事与经济法律规范的出现 31

1.民事法律 31

(九)法观念的增进与法制文明的重要结晶——《尚书·洪范》 33

2.经济法律 33

(十)刑事法律的发展 36

(十一)神权法盛行的商朝司法 38

第二篇 奴隶制法制文明发达形态的西周法制 39

(一)以殷为鉴,新法律思想的形成 39

(二)周公制礼,失礼入刑 41

(三)礼乐刑政,综合为治 44

(四)《九刑》和《吕刑》 45

(五)宗法礼制指导下的西周法律 47

1.行政法律 48

2.民事法律 53

3.经济法律 61

4.刑事法律 62

5.司法制度 70

(六)西周法制的地位与特点 74

4.重公权轻私权,突出刑的作用 75

3.“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75

2.国法与宗(家)法具有一致性 75

1.依礼制法,礼刑互补 75

第三篇 社会大变动中的春秋战国法制 77

(一)社会的大变动与各国改革 77

(二)春秋诸侯国的立法活动与成文法的公布 80

1.诸侯国的立法概况 80

2.成文法的公布 81

(三)早期法治思想的兴起与春秋法制 83

1.法治思想的兴起 83

2.春秋法制 84

(四)各国封建政府的建立与官僚制度的形成 89

1.各国封建政府的建立 89

2.封建官僚制度的形成 90

(五)各国的立法活动与李悝《法经》 91

1.各国的立法概况 91

2.李悝《法经》 92

(六)战国后期的法家思想与儒法合流的趋势 95

3.刑、法、律的演变 95

第四篇 统一前后的秦法制 101

一、云梦秦简与秦律的性质 101

二、秦简秦律的主要内容 103

(一)行政法律 103

1.行政立法 103

2.《为吏之道》对官吏的要求 104

3.考绩与监督 105

2.所有权 107

(二)民事法律 107

1.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107

3.债 108

4.婚姻、家庭与继承 109

(三)经济法律 110

1.农牧业管理法 110

2.官营手工业管理法 112

4.货币管理法 113

3.市场贸易管理法 113

(四)刑事法律 114

1.指导思想 114

2.罪名 115

3.刑法原则 123

4.刑罚 126

三、司法制度 132

(一)司法机关 132

(二)诉讼制度 133

(三)审判制度 133

(四)狱政制度 135

四、统一后的立法指导思想 135

五、统一后体现专制与集权的立法建制 137

(一)创立皇帝制度 137

(二)建立统一的官僚机关体系 138

(三)增补民事与经济法律 139

(四)加强专制与集权的刑事法律 140

(五)高度集权的司法审判 142

第五篇 儒家化的两汉法制 144

一、西汉的立法思想与立法成就 144

(一)汉朝的建立与黄老之学对治国的影响 144

(二)立法指导思想的儒家化 147

1.由崇尚黄老转向独尊儒术 147

2.立法思想儒家化的主要表现 148

(三)立法活动与法律形式 152

二、行政法律 156

(一)行政立法 156

(二)皇帝制度的巩固与发展 156

1.皇帝至尊地位的法律化 156

2.汉儒“天人感应”说与皇权的神秘化 156

3.“尊君抑臣”的礼仪制度 156

4.削相权,建内朝 157

5.朝议制度化 157

(三)建立丞相、三公、九卿的中央行政管理体制 158

(四)地方郡县与封国并存 159

(五)中央监察机关的建立与《刺察六条》 160

(六)职官管理制度法律化 163

1.任免制度 163

2.考绩制度 165

3.俸禄制度 166

4.致仕制度 166

三、民事法律 167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发展与民事立法 167

(二)身份与民事权利 167

(三)所有权 168

(四)债 169

1.买卖契约 169

2.借贷契约 170

(五)婚姻、家庭与继承 170

1.限制“名田” 172

四、经济法律 172

(一)农业管理法 172

2.确保重农的基本国策 173

3.保护耕牛 173

(二)手工业管理法 173

(三)商业管理法 174

(四)金融财政管理法 174

1.改革币制 174

2.确定田租律与征收标准 174

3.征收口赋、算赋与户赋 175

五、刑事法律 175

(一)罪名 175

1.危害政权罪 175

2.亵渎皇权、危害皇帝人身安全罪 176

3.危害中央集权罪 178

5.破坏经济秩序罪 179

4.危害社会秩序罪 179

6.官吏渎职罪 180

7.思想言论罪 181

8.违反伦常罪 182

9.侵犯人身罪 182

(二)刑法原则 184

1.上请与听赎 184

2.自首与过失减刑,故意与首恶从重 184

4.矜恤老幼妇残 185

3.亲亲得相首匿 185

5.诬告反坐 186

6.数罪以重者论 186

7.刑罚只及一身 186

8.君亲无将,将而诛焉 186

9.不溯及既往 187

(三)刑罚 187

1.废肉刑——汉初刑制改革 187

2.刑罚种类 190

六、司法制度 192

(一)司法机关 193

(二)诉讼制度 193

(三)审判制度 194

(四)春秋决狱 195

(五)《汉简》中的民事诉讼制度 197

七、东汉律学的发展与法制的主要变化 199

(一)律学的发展与汉律“章句” 199

(二)法律渊源的多样化与“比”的作用的提高 201

(三)刑法的变化 202

第六篇 大总结与大融合的魏晋南北朝法制 205

一、各朝立法的主要成就 205

(一)以《魏律》为代表的三国的立法成就 207

(二)以《晋律》为代表的两晋及南朝的立法成就 210

(三)以《北魏律》、《北齐律》为代表的北朝的立法成就 214

(一)行政法律 220

二、各朝法律的基本内容 220

1.中央三省制度的形成 221

2.监察机关的变动与监察法的发展 222

3.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确立 223

4.职官管理制度的发展 224

(二)民事法律 228

1.身份 228

2.所有权 228

3.债 229

4.婚姻、家庭与继承 230

(三)经济法律 231

(四)刑事法律 232

1.罪名 232

2.刑法原则 236

3.刑罚 238

三、司法制度 239

(二)诉讼与审判制度 240

(一)司法机关 240

一、隋朝立法与《开皇律》的历史地位 242

第七篇 兼取南北之长的隋法制 242

二、行政管理体制的定型与开科取士的制度化 245

(一)确立三省六部的中央行政管理体制与州县二级制度 245

(二)废除九品中正制,建立科举选官制度 245

三、以均田、租庸调法为主干的民事与经济法律 246

(一)推行均田法 246

(二)清理户籍,按户等纳税 246

(三)整顿货币制度 247

四、封建刑法基本架构的完成 247

(一)罪名 247

1.“十恶”入律 247

2.诽谤皇帝罪 247

4.私藏、私造武器罪 248

5.侵犯官私财产罪 248

3.朋党罪 248

6.私藏纬候图谶罪 249

(二)刑法原则 249

(三)刑罚 250

五、司法权进一步集中化 250

第八篇 中华法系成熟与定型的唐法制 253

一、唐初立法指导思想 253

(一)明法慎刑,以宽仁治天下 254

(三)法条简约,保持稳定 256

(二)德礼为本、刑罚为用 256

(四)人有所犯,一断于律 257

二、立法活动 259

三、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262

(一)唐律的特点 262

1.于“礼”以为出入 262

2.律疏一体的结构与律学的新成就 264

3.相对的完备性 265

(二)唐律的历史地位及其对东亚国家的影响 266

(一)立法概况 268

四、内容细密的行政法律 268

(二)三省六部行政管理体制的巩固与强化 269

(三)州(郡)县二级地方体制的定型 271

(四)监察机构的扩大与言谏分立 273

(五)公文及勾检制度 276

(六)职官管理法 277

1.科举选官 277

2.考绩 279

3.致仕 280

五、趋于复杂化的民事法律 280

(一)权利主体与行为能力 280

(二)物权 282

1.所有权 282

2.佃权 285

4.典权 286

3.质权 286

(三)债 287

1.债的发生与履行 287

2.契约的种类 287

(四)婚姻、家庭与继承 290

1.婚姻 290

2.家庭 292

3.继承 292

六、趋于规范化的经济法律 293

(一)赋税立法 293

1.租庸调法 293

2.两税法 294

(二)手工业法规 294

(三)商业法规 295

2.十恶 297

1.五刑 297

(一)刑法总则性规定 297

七、刑事法律趋于定型化 297

3.“八议”、“请”、“减”、“赎”、“官当”、“免官” 299

4.定罪量刑的原则 299

(二)罪名 301

1.危害国家统治罪 301

2.侵犯皇权罪 301

3.违反军律罪 302

4.侵犯财产罪 302

5.侵犯人身罪 303

6.官吏渎职罪 304

7.逃避兵役、徭役罪 306

8.破坏社会秩序罪 306

9.犯奸罪 306

八、相对完备的司法制度 307

(一)司法机关 307

(二)诉讼制度 308

(三)审判制度 309

九、五代十国的法律制度 312

(四)狱政制度 312

(一)立法活动 313

(一)法律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313

第九篇 商品经济与中央集权推动下的两宋法制 317

一、宋初国策与立法指导思想 317

(一)宋初的基本国策 317

(二)立法指导思想 317

2.提高敕、例的地位 318

1.强化中央集权 318

3.加强制度建设 319

二、两宋立法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320

(一)立法活动与特点 320

1.《宋刑统》的制定与编敕 320

2.义利观的变化与民事专门法的发展 321

3.编例 322

(二)两宋法制的历史地位与法学的发展 323

4.编制条法事类 323

三、强化中央集权的行政法律 325

(一)加强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改革 325

(二)监察机关的扩大与监察法的发展 328

(三)职官管理法 334

1.科举选官法 334

2.职官考课 336

3.俸禄与致仕 338

四、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民事法律 339

(一)身份的变化 339

(二)物权 341

(三)债 344

1.债的发生 344

2.债的担保 345

3.债的履行和消灭 346

4.契约的形式 347

(四)婚姻、家庭与继承 350

五、体现改革精神的经济与金融法律 353

(一)农业立法 354

1.调整土地关系与奖励开荒 354

2.方田均税法 354

3.青苗法 354

4.农田水利法 354

(二)手工业立法 355

(三)商业立法 355

1.市场管理法 355

2.盐茶专卖法 356

3.外贸立法 357

(四)金融财政立法 359

1.钱法 359

2.纸币法 359

3.财政法 360

(一)盗贼重法 364

六、以“重典治盗贼”的刑事法律 364

(二)惩贪法 366

(三)刑制的变化 367

七、鞫、谳分司的司法制度 369

(一)司法机关的变动 369

(二)诉讼制度 370

(三)审判制度 371

1.刑事审判制度 371

2.民事审判制度 373

(四)狱政制度 374

第十篇 丰富中华法制文明的辽、西夏、金、元、后金法制 375

一、辽、西夏与金的法制 375

(一)辽法制 376

1.从“蕃汉异治”到“国法不可异施” 376

2.体现汉契丹法文化融合的刑法与司法 377

(二)西夏法制 378

1.《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的结构与基本内容 378

2.两种职官体系与管理法 379

3.反映游牧经济遗痕的民事与经济法律 380

4.体现汉羌法文化融合的刑事法律 382

5.司法制度 384

(三)金法制 385

1.女真习惯法的统治 385

2.法文化的融合与金法制的发展 386

3.行政体制与职官管理法 387

4.反映民族与时代特色的民事与经济法律 388

5.实行重典的刑事法律 391

6.仿行唐宋的司法制度 392

7.金法制的历史地位 393

二、元法制 394

(一)元统一政权的建立与立法成就 394

1.以蒙古族为主体的统一政权的建立 394

2.立法的成就、特点与法制文明的进步 395

1.行政法与监察法的充实 399

(二)具有民族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与行政法律 399

2.具有民族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与职官管理法 402

(三)商品经济的衰退与民事法律的迟滞 407

1.元蒙贵族统治下社会等级身份的变化 407

2.所有权与典权 407

3.债 410

4.婚姻与继承 413

(四)经济法律 416

(五)刑法思想与刑法体系 417

(六)司法权的分散与诉讼制度的发展 423

三、后金(清)法制 426

(一)“参汉酌金”的法律思想的形成 426

(二)立法活动与特点 430

1.保留了某些氏族习惯法 433

2.国法与家法不分 434

5.立法调整经济 435

6.确认满洲贵族的法律特权 435

4.立法权由分散趋向统一 435

3.渗入汉民族的法律意识 435

7.反映阶级关系的新变化 436

8.汗权与皇权至上 437

9.限制宗教迷信活动 437

10.军律占有重要地位 438

(三)初具规模的行政法律 439

1.确立满洲贵族与官员的等级制度 440

2.由议政制度向三院、六部制演变 442

3.职官管理制度初建 443

4.确定区别贵贱等级的“服式之制” 444

(四)封建性质的民事与经济法律 444

1.身份 444

2.计丁授田 445

5.婚姻与继承 446

3.土地租赁合法化 446

4.禁止高利贷 446

6.保护农业生产 448

7.管理市场与对外贸易 449

(五)相对规范的刑事法律 451

1.罪名 451

2.刑罚 453

3.刑法原则 454

(六)参汉酌金的司法制度 455

1.司法机关的演变 455

2.诉讼 457

3.审判 458

第十一篇 专制制度高度发展的明法制 460

一、专制制度的高度发展及其对法制的影响 460

1.法贵简当,保持稳定 461

(一)明初的立法指导思想 461

2.明刑弼教,以礼导民 463

3.重典治国,严法治吏 465

(二)立法的主要成就 466

1.《大明律》的制定 466

2.《大诰》的颁行 468

3.《问刑条例》的修订 470

4.《明会典》的问世 473

5.《大明律》对相邻国家法制文明的促进 474

(三)注释律学的兴起 476

二、行政法典化的趋势与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 478

(一)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 478

(二)职官监察进一步法律化 483

(三)官僚制度的发展与职官管理法 486

三、商品经济推动下的民事法律 489

(一)民事主体 490

1.所有权 491

(二)物权 491

2.永佃权 492

3.典权 493

(三)债 494

1.契约之债 494

2.侵权赔偿之债 496

(四)婚姻、家庭与继承 497

1.婚姻 497

2.家庭 498

3.继承 499

四、日臻严密的经济法律 500

(一)农业法 500

(二)工商法 501

(三)财税法 504

五、强化专制统治下的刑事法律 506

(一)扩大反逆罪的株连范围 506

(二)严惩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 507

(三)以严刑纠治思想言论 508

(四)整饬吏治,惩罚贪官 509

(五)加重对强盗、窃盗和流民的刑罚 511

(六)限制和制裁宗藩活动 512

(七)服制与刑名进一步结合 512

(八)刑法原则的新发展 513

(九)违反礼教罪的处刑有所减轻 513

(十)法定刑与法外刑相结合 514

六、体现极端专制的司法制度 515

(一)司法机关与管辖 515

(二)诉讼制度 518

(三)审判制度 519

第十二篇 封建末代王朝的清法制 525

一、全面确立“参汉酌金”的立法路线 525

(一)《大清律例》——参汉酌金的主要成果 525

(二)《大清会典》与各部院则例的制定 529

1.重视民族立法 532

(三)民族区域立法的成就 532

2.《蒙古律例》与《理藩院则例》 533

3.西藏《章程》 534

4.《回疆则例》 535

5.青海地区少数民族法规 536

6.苗疆地区少数民族法规 537

(四)律学的新成就及其对立法的影响 538

二、行政法律趋向完备 541

(一)行政管理体制的变动 541

1.皇权极度澎涨 541

2.中枢体制的变化 543

3.中央行政机关 546

4.地方行政机关 548

(二)职官管理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 552

1.职官的考选 552

2.职官的考绩 554

3.职官的监察 555

4.职官的俸给与致仕 555

三、民事法律趋向集中化 556

(一)身份 556

1.农民阶级构成的变化 556

2.雇工人法律地位的提高 558

3.工商业者身份自由的加强 559

4.贱民及其开豁 560

5.贵族、官僚、地主的民事法律地位 563

(二)物权 564

1.物权意识的发展 564

2.所有权 565

3.永佃权 568

4.典权 569

5.质权与抵押权 571

1.契约制度的发展 572

(二)债 572

2.契约种类的复杂化 573

(四)婚姻、家庭与继承 576

1.婚姻 576

2.家庭 579

3.继承 580

四、经济法律体系的形成 583

(一)赋役立法 583

(二)工商立法 584

(三)漕运立法 587

五、封建刑法的最后形态 588

(一)罪名 588

1.反逆罪 588

2.异端思想罪 589

3.侵犯皇权罪 590

4.奸党罪 590

6.传习邪教罪 591

5.江洋大盗罪 591

7.兴贩与吸食鸦片烟罪 592

8.官吏渎职罪 593

9.危害社会秩序与侵犯人身罪 594

10.侵犯财产罪 595

(一)刑法原则 596

(三)刑罚 596

六、司法制度 598

(一)司法机关体系 598

(二)诉讼制度 600

1.刑事诉讼程序 600

2.民事诉讼程序 601

(三)审判制度 603

1.刑事审判 603

2.民事审判与调处 608

3.律学对司法的影响 612

七、狱政制度 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