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上册 29
第一编 人文地理 29
第一章 历代疆域、一级政区和重要历史地名概念 30
第一节 历代疆域和一级政区 30
第二节 重要历史地名概念 42
第二章 历史文化名城和传世名胜 53
第一节 历史文化名城 53
第二节 传世名胜 83
第二编 经济 103
第三章 经济结构 104
第一节 处於支配地位的自然经济 104
第二节 受自然经济支配的商品经济 110
第三节 经济重心的变迁 128
第四章 土地制度和赋役制度 137
第一节 土地制度 137
第二节 赋役制度 150
第五章 货币和度量衡 167
第一节 货币 167
第二节 度量衡 176
第三编 政治 183
第六章 君主制度和行政构架 184
第一节 君主制度 184
第二节 行政构架 198
第七章 军制和刑法 217
第一节 军制 217
第二节 刑法 231
第八章 教育、铨选和职官管理制度 251
第一节 教育制度 251
第二节 铨选制度 260
第三节 职官管理制度 275
第九章 亲属、宗族和家庭制度 287
第一节 亲属 287
第二节 宗族 293
第三节 家庭 300
第四编 社会生活 309
第十章 「士」和妇女 310
第一节 「士」 310
第二节 妇女 319
第十一章 服饰和饮食 330
第一节 服饰 330
第二节 饮食 343
第十二章 居住和交通 360
第一节 居住 360
第二节 交通 373
第十三章 生养婚娶和丧葬祭祀 386
第一节 生养婚娶 386
第二节 丧葬祭祀 398
第十四章 社交应酬和岁时节庆 407
第一节 社交应酬 407
第二节 岁时节庆 417
第十五章 杂技、武术、体育、口承文学和工艺制作 429
第一节 杂技 429
第二节 武术 433
第三节 体育 436
第四节 口承文学和工艺制作 445
第十六章 民间信仰 452
第一节 原始崇拜 452
第二节 巫术、占卜和禁忌 459
第五编 学术 469
第十七章 孔子和儒家经典 470
第一节 孔子 470
第二节 儒家经典 478
第十八章 儒家学派的发展和演变 487
第一节 孟子和荀子 487
第二节 汉唐官方经学和汉唐王充一脉的非官方儒家学术 494
第三节 宋明理学 501
第四节 从晚明到清代鸦片战争爆发以前儒家思想的自我调整 510
第十九章 与儒学互补的道家学说 516
第一节 老子和庄子 516
第二节 魏晋玄学 524
第二十章 儒、道之外的诸子思想和儒学指导下的史学 529
第一节 法家 529
第二节 墨家 533
第三节 阴阳家、名家和兵家 537
第四节 儒学指导下的史学 542
下册 553
第六编 宗教 553
第二十一章 佛教 554
第一节 佛教传入中国和在中国的发展 554
第二节 佛教的教义、制度和仪轨 564
第三节 佛教与中国文化 573
第二十二章 道教 581
第一节 道教的产生、发展和演变 581
第二节 道教的基本信仰、制度和仪轨 586
第三节 道教与中国文化 591
第二十三章 伊斯兰教、基督教和民间宗教 595
第一节 伊斯兰教 595
第二节 基督教 601
第三节 民间宗教 607
第七编 科技 613
第二十四章 农学和水利 614
第一节 农业技术 614
第二节 渔业、牧业、林业和副业(不包括家庭手工业)技术 637
第三节 水利 652
第二十五章 四大发明和染织、制瓷、冶金、造船技术 664
第一节 四大发明 664
第二节 染织 673
第三节 制瓷 683
第四节 冶金 695
第五节 造船 703
第二十六章 数学和天文、历法 712
第一节 数学 712
第二节 天文、历法 720
第二十七章 地学和物理学 734
第一节 地学 734
第二节 物理学 748
第二十八章 医药学、化学和生物学 759
第一节 医药学 759
第二节 化学和生物学 772
第八编 文艺 781
第二十九章 诗歌和散文 782
第一节 诗歌 782
第二节 散文 796
第三十章 戏剧和小说 808
第一节 戏剧 808
第二节 小说 817
第三十一章 绘画、书法和篆刻 828
第一节 绘画 828
第二节 书法和篆刻 842
第三十二章 音乐和舞蹈 857
第一节 音乐 857
第二节 舞蹈 870
第三十三章 雕塑和建筑 878
第一节 雕塑 878
第二节 建筑 887
第九编 语言文字和图书文献 901
第三十四章 语言文字 902
第一节 词汇 902
第二节 语法和修辞 907
第三节 音韵 913
第四节 方言 920
第五节 文字 924
第三十五章 图书制度和文献整理 931
第一节 图书制度 931
第二节 文献整理 944
第十编 少数民族 957
第三十六章 匈奴、鲜卑和突厥 958
第一节 匈奴 958
第二节 鲜卑 965
第三节 突厥 969
第三十七章 吐蕃和南诏—大理乌、白蛮 979
第一节 吐蕃 979
第二节 南诏一大理乌、白蛮 986
第三十八章 契丹和党项 995
第一节 契丹 995
第二节 党项 1002
第三十九章 女真—满洲和蒙古 1009
第一节 女真—满洲 1009
第二节 蒙古 1020
第四十章 回旅和其他少数民族 1031
第一节 回族 1031
第二节 其他少数民族 1034
第十一编 中外交流 1045
第四十一章 与朝鲜、日本的交流 1046
第一节 与朝鲜的交流 1046
第二节 与日本的交流 1053
第四十二章 与越南、柬埔寨、老挝、泰国、缅甸的交流 1061
第一节 与越南的交流 1061
第二节 与东埔寨、老挝的交流 1066
第三节 与泰国、缅甸的交流 1071
第四十三章 与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的交流 1078
第一节 与印度的交流 1078
第二节 与尼泊尔、斯里兰卡的交流 1084
第四十四章 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汶莱、菲律宾的交流 1089
第一节 与印度尼西亚的交流 1089
第二节 与马来西亚、新加坡、汶莱的交流 1093
第三节 与菲律宾的交流 1095
第四十五章 与土耳其、伊朗、阿拉伯世界的交流 1099
第一节 与土耳其的交流 1099
第二节 与伊朗的交流 1101
第三节 与阿拉伯世界的交流 1106
第四十六章 与欧洲和非洲、美洲地区、国家的交流 1110
第一节 与欧洲地区、国家的交流 1110
第二节 与非洲和美洲地区、国家的交流 1121
原书后记 1129
主要参考资料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