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缘起及意义 1
二、重要概念 8
三、研究综述 13
四、创新和局限 28
第一章 清代中国西部宗教立法的基本原则与法律形式 31
第一节 清代中国西部宗教立法的基本原则 31
一、维护国家政治统一原则 31
二、因势利导原则 38
三、循序渐进原则 44
第二节 清代中国西部宗教立法的法律形式 46
一、清代对藏传佛教立法的法律形式 46
二、清代对伊斯兰教立法的法律形式 56
第二章 清代中国西部宗教立法的历史进程 60
第一节 清代中国对藏传佛教立法的历史进程 60
一、萌芽期:天命至顺治时期(1616—1661年) 60
二、奠基期:康熙至雍正时期(1662—1735年) 66
三、成熟期:乾隆至嘉庆时期(1736—1820年) 70
四、完善期:道光至宣统时期(1821—1911年) 87
第二节 清代中国对伊斯兰教立法的历史进程 89
一、平缓期:顺治至乾隆中期(1644—1780年) 89
二、骤变期:乾隆朝后期至咸丰朝(1781—1861年) 93
三、停滞期:咸丰朝至宣统朝(1862—1911年) 97
第三章 清代中国对西部政教关系的法律调整 101
第一节 清代对藏传佛教信众聚居区政教关系的法律调整 102
一、清代对西藏地方政教关系的法律调整 102
二、清代对漠南、漠北等地方政教关系的法律调整 118
第二节 清代对伊斯兰教信众聚居区政教关系的法律调整 130
一、清代对陕甘地方政教关系的法律调整 130
二、清代对回疆地方政教关系的法律调整 135
第四章 清代中国对西部宗教管理的法律调整 140
第一节 清代中国西部宗教管理的主体 140
一、清代藏传佛教管理的主体 140
二、清代伊斯兰教管理的主体 149
第二节 清代中国对西部宗教管理体制的法制建构 152
一、清代对藏传佛教管理体制的法制建构 153
二、清代对伊斯兰教管理体制的法制建构 176
第五章 清代中国对西部宗教行为和宗教财产的法律调整 182
第一节 清代中国对西部宗教行为的法律调整 182
一、清代对藏传佛教宗教行为的法律调整 184
二、清代中国对西部伊斯兰教宗教行为的法律调整 205
第二节 清代中国对西部宗教财产的法律调整 209
一、清代对藏传佛教财产的法律调整 209
二、清代对伊斯兰教财产的法律调整 217
第六章 清代中国西部宗教立法的特征及现代启示 221
第一节 清代中国西部宗教立法的特征 221
一、以维护国家政治统一为首要原则 221
二、以加强国家管理为基本思路 223
三、以世俗性规范为主要内容 225
四、以因势利导为主要方法 227
五、具有严重的不平衡性 228
第二节 清代中国西部宗教立法的现代启示 230
一、宗教立法应当坚持平等原则 230
二、宗教立法应因势利导、循序渐进 231
三、宗教立法应当完善宗教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 232
四、宗教立法应广泛征求宗教组织的建议 233
结论 235
一、清代中国西部宗教立法以维护国家统一为目的,具有多种法律形式 235
二、清代中国西部宗教立法具有因势利导的特征 235
三、清代中国西部宗教立法具有加强国家管理的特征 236
四、清代对藏传佛教的管理具有组织化与自治性的特征 237
五、清代中国西部宗教立法具有世俗性的特征 237
六、清代中国西部宗教立法具有严重的不平衡性缺陷 238
参考文献 239
后记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