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选题意义 1
(一)来自比较法层面的分析 1
(二)来自我国司法实践的分析 4
二、研究范围 8
三、研究方法 10
(一)文献分析的方法 10
(二)比较研究的方法 11
(三)实证分析的方法 11
第一章 刑事简易程序的基本范畴研究 12
一、刑事简易程序的概念展开 12
(一)简易程序的起源:“历史阶段说”评述 13
(二)刑事简易程序的开始:基于法律记载的考证 14
(三)刑事简易程序概念的层次性 15
二、刑事简易程序的价值评析 19
(一)刑事简易程序的公正价值 20
(二)刑事简易程序的效率价值 22
(三)刑事简易程序的实用价值 23
(四)刑事简易程序的和谐价值 25
三、刑事简易程序的基本特征 27
(一)审理方式简化 27
(二)诉讼主体简化 28
(三)适用范围受限 32
(四)结果轻缓,救济受限 33
(五)多以被告人认罪为前提 35
(六)程序类型多元化 36
第二章 刑事简易程序的基本类型研究 37
一、处罚令程序的类型化分析 38
(一)德国的处罚令程序 38
(二)日本的简易命令程序 41
(三)意大利的处罚令程序 42
(四)我国台湾地区的简易判决处刑程序 44
二、快速审理程序的类型化分析 46
(一)德国的简易程序 47
(二)日本的快速审理程序 48
(三)意大利的快速审理程序 50
(四)美国的快速审判程序 53
(五)我国台湾地区的简式审判程序 54
三、认罪处刑程序的类型化分析 55
(一)美国的认罪处刑程序 55
(二)英国的认罪处刑程序 56
四、辩诉交易程序的类型化分析 58
(一)美国的辩诉交易程序 58
(二)意大利的辩诉交易程序 62
五、刑事简易程序的发展趋势 64
(一)适用范围有限性向扩大化转变 64
(二)适用标准从单一性向综合性转变 65
(三)程序类型从单一模式向多元模式转变 66
(四)程序性质从权力式向权利式转变 67
第三章刑事简易程序的理论基础研究 68
一、程序正义性理论与刑事简易程序 68
(一)程序正义理论的提出与发展 68
(二)程序正义性的基本要求 73
(三)程序正义性理论与刑事简易程序的关系 78
二、程序经济性理论与刑事简易程序 78
(一)程序经济理论的提出与发展 78
(二)程序经济性的基本要求 80
(三)程序经济性理论与刑事简易程序的关系 83
三、程序谦抑性理论与刑事简易程序 83
(一)程序谦抑理论的提出与发展 83
(二)程序谦抑性的基本要求 86
(三)程序谦抑性理论与刑事简易程序关系 87
四、程序多元性理论与刑事简易程序 88
(一)程序多元性的实体基础——刑事案件类型化 88
(二)程序多元性的现实基础——主体需求多样化 89
(三)程序多元性理论与刑事简易程序的关系 91
第四章 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立法沿革 93
一、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早期立法 93
(一)刑事简易程序立法初现端倪 94
(二)民国初期刑事简易程序的单行立法 96
(三)刑事简易程序立法首次入典 99
二、新中国刑事简易程序的立法 101
(一)刑事简易程序立法断代 101
(二)“严打程序”的产生及特征 103
三、当代刑事简易程序的确立与完善 104
(一)1996年《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的简易程序 105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的简易程序 107
第五章1996年刑事简易程序的规范与实证分析 109
一、我国设置刑事简易程序的现实背景 110
二、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立法与司法评述 112
(一)立法层面的规范要件 112
(二)司法层面的积极效果 118
(三)存在的问题 121
(四)“普通程序简化审”的评析 125
三、“海淀法院”模式的探索与评析 130
(一)探索的具体内容 130
(二)探索的效果评析 133
第六章 现行刑事简易程序的规范与实证分析 136
一、刑事简易程序的修改 137
(一)修改的内容 137
(二)修改的意义 138
二、相关法律规范及有关试点对刑事简易程序修改的影响 149
(一)《刑法修正案(八)》的影响 149
(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影响 150
(三)“轻刑快审”改革试点——基于北京地区法院系统的实证分析 151
三、2012年《刑事诉讼法》自实施以来的实践情况 155
四、问题视角下现行法存在的不足 156
(一)被告人程序选择权仍不够独立 157
(二)适用简易程序的激励性问题 158
(三)程序简化的内容问题 160
(四)简易程序类型及程序转化问题 161
(五)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规定问题 162
第七章刑事简易程序的立法完善建议 165
一、完善刑事简易程序的基本理念 167
(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基础 168
(二)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 168
(三)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 169
(四)针对司法改革坚持开放的眼光、包容的姿态 170
二、完善刑事简易程序的体系化标准 171
(一)案件的类型化——案件标准 172
(二)被告人自愿认罪——主体标准 173
三、增设“轻刑快审程序” 174
(一)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75
(二)具体的制度设计 177
四、设立“一般简易程序” 183
(一)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83
(二)具体的制度设计 184
五、设立“重罪简易程序” 189
(一)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89
(二)具体的制度设计 190
六、特殊规制未成年人案件简易程序 195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能否适用简易程序 195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特殊规制 196
七、完善刑事简易程序特别证据规则 198
(一)设立简易程序证据规则的原则 199
(二)构建刑事简易程序特别证据规则 203
八、处理好刑事和解与简易程序之间的衔接 208
(一)刑事和解的概念界定 208
(二)刑事和解的政策价值 210
(三)刑事和解与刑事简易程序的衔接 212
参考文献 216
后记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