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13
第一编 总则 13
第一章 一般原则 13
第二章 刑法的地域管辖 15
第三章 犯罪和犯罪人 17
第四章 免予起诉和处罚 29
第五章 刑罚 35
第六章 刑罚的裁量 43
第七章 免除刑罚的情形或刑满前的附条件假释 55
第八章 法院的再教育措施和治疗措施 59
第二编 具体犯罪 63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 63
第二章 侵害他人生命、健康、荣誉罪 93
第三章 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罪 99
第四章 侵犯国家、集体财产犯罪 105
第五章 侵犯个人财产犯罪 115
第六章 危害婚姻家庭关系、风俗犯罪 121
第七章 经济犯罪 131
第八章 渎职罪 149
第九章 违反行政管理、司法管理罪 153
第十章 (新)特殊犯罪 161
附则 167
刑事诉讼法 179
第一编 一般规定 179
第二编 刑事证据 201
第三编 负责刑事诉讼的机关和刑事诉讼参加人 207
第一章 负责刑事诉讼的机关 207
第二章 刑事诉讼参加人 215
第四编 刑事案件侦查 231
第一章 刑事案件侦查的启动 231
第二章 侦查 235
第三章 侦查措施 239
第四章 强制措施 263
第五章 中止案件与撤销案件 277
第六章 公共检察官监测、检查侦查机关是否遵守法律的权利与义务 281
第五编 一审诉讼程序 287
第六编 上诉程序 299
第七编 最高上诉程序 311
第八编 判决的执行 321
第九编 再审 329
第十编 治疗措施 335
第十一编 刑事司法国际合作 339
第十二编 附则 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