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言 1
绪论 1
第一章 债法之地位 1
第二章 债法之命名 2
第三章 债法之编制 3
第四章 债法之特色 4
本论 6
第一章 概说 6
第一节 债权之意义 6
第二节 债权与物权 8
第三节 债权与请求权 9
第四节 债务与自然债务 10
第五节 债务与责任 12
第二章 债之发生 13
第一节 概说 14
第二节 契约 16
第一款 契约之概念 16
第二款 契约之分类 20
第三款 契约之成立 28
第一项 要约 28
第一目 要约之概念 28
第二目 要约之效力 32
第三目 要约之消灭 38
第二项 承诺 41
第一目 承诺之概念 41
第二目 承诺之迟到及迟延 43
第三目 承诺之撤回 46
第三项 合意与不合意 46
第四项 契约成立之时期 49
第四款 悬赏广告 53
第一项 悬赏广告之性质 53
第二项 悬赏广告之要件 55
第三项 悬赏契约之成立 57
第四项 悬赏契约之效力 58
第五项 悬赏广告之撤销 60
第三节 代理权之授与 63
第一款 概说 63
第二款 授权行为 65
第三款 共同代理 67
第四款 无权代理 68
第一项 概说 68
第二项 表见代理 69
第三项 狭义无权代理 72
第四节 无因管理 78
第一款 概说 78
第二款 无因管理之要件 79
第三款 无因管理之效力 83
第一项 概说 83
第二项 管理人之义务 85
第一目 管理人之主要义务 85
第二目 管理人之从属义务 89
第三项 本人之义务 90
第四款 无因管理之承认 94
第五节 不当得利 94
第一款 概说 95
第二款 不当得利之积极成立要件 96
第一项 一方受利益 96
第二项 他方受损害 98
第三项 无法律上之原因 99
第三款 不当得利之消极成立要件 106
第一项 无债给付 106
第二项 不法原因之给付 109
第四款 不当得利之效力 112
第一项 受领人之义务 112
第二项 转得人之义务 117
第六节 侵权行为 118
第一款 概说 118
第二款 一般侵权行为之要件 121
第一项 概说 121
第二项 客观要件 122
第一目 自己之行为 122
第二目 权利之侵害 124
第三目 损害之发生 134
第四目 因果关系 136
第五目 违法 142
第三项 主观要件 147
第一目 意思能力 147
第二目 故意或过失 150
第三款 共同侵权行为 153
第四款 特殊侵权行为 159
第一项 概说 159
第二项 由于他人行为之侵权行为 160
第一目 公务员之责任 160
第二目 法定代理人之责任 164
第三目 雇用人之责任 168
第四目 定作人之责任 174
第三项 由于行为以外之事实之侵权行为 176
第一目 动物占有人之责任 176
第二目 工作物所有人之责任 179
第五款 侵权行为之效力 183
第一项 概说 183
第二项 损害赔偿之当事人 184
第三项 损害赔偿之范围及方法 187
第四项 损害赔偿请求权之让与性 190
第五项 特别消灭时效 192
第三章 债之标的 195
第一节 概说 195
第二节 种类之债 203
第一款 概说 203
第二款 种类之债之特定 206
第一项 特定之方法 206
第二项 特定之效力 209
第三款 限制种类之债 211
第三节 货币之债 212
第一款 概说 212
第二款 内国货币之债 215
第三款 外国货币之债 218
第四节 利息之债 220
第一款 概说 220
第二款 利息之债发生之原因 224
第三款 利率 227
第四款 复利 231
第五节 选择之债 233
第一款 概说 233
第二款 选择之债之特定 237
第一项 概说 237
第二项 给付之选择 237
第三项 给付之不能 244
第四项 特定之效力 246
第三款 任意之债 248
第六节 损害赔偿之债 250
第一款 概说 250
第二款 损害赔偿之债之要件 253
第三款 损害赔偿之方法 255
第四款 损害赔偿之范围 258
第五款 赔偿金额之减免 259
第六款 赔偿代位与损益相抵 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