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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韩延龙,常兆儒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3
  • ISBN:9787516133255
  • 页数:1031 页
图书介绍:《革命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收集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党和各根据地政府颁布的法律、法令、训令、指示、条例、章程及各根据地立法和司法机关关于制定、执行和解释法律的报告、说明和工作总结。

第四编 刑事法规 603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603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命令——为检查和取缔私人枪支禁止冒穿军服事(一九三三年四月十五日) 603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605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一九三四年四月八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字第6号命令公布) 606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训令——关于地主富农编制劳役队与没收征发问题(一九三四年五月二十日) 609

闽西苏维埃政府布告——惩办反革命条例(一九三○年六月) 610

闽西苏维埃政府布告——禁止私人收买金银首饰(一九三○年十月) 611

闽西苏维埃政府布告——反动政治犯自首条例(一九三一年二月) 611

湘赣省苏区惩治反革命犯暂行条例(一九三二年四月八日公布) 612

湘赣省苏政府自首自新条例(一九三二年四月十五日) 613

鄂豫皖区六安县第六区肃反条例(一九三○年四月) 614

川陕省没收条例(一九三四年一月六日) 616

川陕省没收条例说明书(一九三四年五月) 619

川陕省苏维埃政府肃反执行条例 620

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反革命自首的条例 621

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暂行刑律 623

抗日战争时期 636

中共中央关于宽大政策的解释(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六日) 636

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惩治汉奸条例(草案)(一九三九年) 637

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惩治盗匪条例(草案)(一九三九年) 638

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一九三九年) 639

陕甘宁边区政府禁止仇货取缔伪币条例(一九三九年六月十日公布) 640

陕甘宁边区破坏金融法令惩罚条例(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公布) 641

陕甘宁边区查获鸦片毒品暂行办法(一九四二年一月公布) 642

陕甘宁边区贩卖纸烟惩治办法(一九四二年一月公布) 644

陕甘宁边区自卫武器登记给照暂行条例(一九四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公布) 645

陕甘宁边区禁止粮食出境修正暂行条例(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边区政府公布施行) 647

陕甘宁边区禁烟禁毒条例(草案) 649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修正处理汉奸财产办法(一九三八年二月九日公布,一九三九年十一月一日修正公布) 651

晋察冀边区汉奸自首单行条例(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十七日公布) 652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严禁播种罂粟的命令(一九三九年二月十九日) 653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堕胎溺婴案件均须依法科刑的命令(一九四二年三月十三日) 654

晋察冀边区破坏坚壁财物惩治办法(一九四二年四月一日公布) 654

晋察冀边区惩治贪污条例(一九四二年十月十二日通过,一九四二年十月十五日公布施行) 656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严厉禁止粮食资敌规定六项紧急措施的命令(一九四三年一月七日) 657

晋察冀边区关于逮捕搜索侦查处理刑事、特种刑事犯之决定(一九四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晋察冀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通过,同年二月四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公布) 659

晋察冀边区处理伪军伪组织人员办法(一九四三年四月十二日公布) 663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法令中凡规定罚金之条文准依原定数额增加十倍的通知(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二日) 664

晋冀鲁豫边区禁止敌伪钞票暂行办法(一九四一年五月十日公布,一九四二年九月一日修正公布) 665

晋冀鲁豫边区保护法币暂行办法(一九四一年七月五日公布,一九四二年九月一日修正公布) 666

晋冀鲁豫边区惩治盗毁空室清野财物办法(一九四一年十月二十日公布施行) 668

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一九四二年二月十一日公布) 669

晋冀鲁豫边区司法罚金及没收赃款保管解缴处理暂行办法(一九四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公布) 670

晋冀鲁豫边区汉奸财产没收处理暂行办法(一九四二年八月一日施行) 671

晋冀鲁豫边区惩治盗毁空室清野财物补充办法(一九四二年八月九日) 673

晋冀鲁豫边区危害军队及妨害军事工作治罪暂行条例(一九四二年十月三十一日颁布) 673

晋冀鲁豫边区妨害公务违抗法令暂行治罪条例(一九四二年十二月十日公布) 674

晋冀鲁豫边区妨害婚姻治罪暂行条例(一九四三年一月五日颁布) 675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联合通令——关于群众运动中罚款处理办法的决定(一九四三年三月四日) 676

晋冀鲁豫边区毒品治罪暂行条例(一九四一年七月十五日施行) 678

晋冀鲁豫边区冀鲁豫行署关于村政权人员贪污之处理的指示(一九四三年三月十二日) 679

晋冀鲁豫边区冀鲁豫行署查禁假鲁钞暂行办法(一九四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公布) 681

晋冀鲁豫边区冀鲁豫行署关于处理因灾荒买卖人口纠纷的规定(一九四四年十月十四日施行) 682

太行区战时紧急处理敌探汉奸暂行办法 683

晋绥边区修正扰乱金融惩治暂行条例补充办法(一九四二年二月十五日施行) 685

晋西北没收汉奸财产单行条例(一九四○年三月十三日公布) 686

晋西北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一九四一年九月公布) 687

晋西北禁烟治罪暂行条例(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一日公市) 689

晋西北修正扰乱金融惩治暂行条例(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690

山东省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一九四○年十二月三日公布施行) 693

山东省处理汉奸财产条例(一九四一年四月十八日公布施行) 694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罚款募捐及没收代管的决定(一九四一年五月三十日) 695

山东省惩治盗匪暂行条例(一九四二年九月六日参议会通过,同年九月十日战工会公布施行) 696

山东省战工会关于制止抢劫寡妇的训令(一九四三年四月) 697

山东省战工会关于赌博罪的训令(一九四三年四月) 697

山东省禁毒治罪暂行条例(一九四三年四月二日公布,同年五月一日施行) 698

山东省战时除奸条例(一九四三年四月二日公布) 699

山东省战时除奸纪律(一九四三年四月二日公布) 700

山东省惩治贪污公粮暂行条例(一九四三年八月一日施行) 700

修正山东省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一九四五年三月十日施行) 701

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山东军区关于特务汉奸之处理办法的联合决定(一九四五年三月十五日施行) 702

山东省惩治战争罪犯及汉奸暂行条例(一九四五年八月公布施行) 703

山东省汉奸自首自新暂行条例(一九四五年八月公布施行) 705

山东省处理汉奸财产暂行办法(一九四五年八月公布施行) 706

山东军区处理伪军伪警条例(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布施行) 706

山东省政府山东军区关于敌伪资财处理办法(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公布) 707

渤海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一九四三年七月二日通过) 708

渤海区处理敌人扫荡期间窃盗案件暂行办法(一九四三年七月二日通过) 709

胶东区惩治窃取空舍清野财物暂行办法(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布施行) 710

苏中行政公署苏中军区司令部联合公布处理汉奸军事间谍办法(一九四四年二月八日) 712

苏中行政公署新四军苏中军区政治部调查叛国汉奸罪行暂行条例(一九四五年七月公布) 713

苏中区伪政权伪组织人员悔过自新暂行办法(一九四五年七月公布) 714

解放战争时期 716

华北人民政府解散所有会门道门封建迷信组织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一月四日) 716

华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一九四九年七月十六日) 717

华北人民政府关于重大案件量刑标准的通报 718

晋察冀边区鸦片缉私暂行办法(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公布) 720

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关于特种案犯运用刑法的指示(一九四六年六月十二日施行) 721

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条例(一九四八年一月十日公布) 724

晋冀鲁豫边区破坏土地改革治罪暂行条例(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五日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布) 726

太行行署对战犯处理的指示(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日) 727

太行行署关于处理伪军伪组织人员的原则及执行中应注意事项的指示(一九四六年四月八日) 729

太岳区惩治滥用浪费民力暂行条例(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五日) 730

山东省政府关于争取逃亡地主和失节附敌分子的决定(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 732

山东省胶东区行政公署司法处关于“褫夺公权”的几个问题(一九四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山东省胶东区行政公署司法处公布) 733

淮海区惩治盗匪暂行条例 734

修正淮海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 735

苏皖边区惩治叛国罪犯(汉奸)暂行条例(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实施) 737

苏皖边区危害解放区紧急治罪暂行条例(一九四六年六月公布施行) 740

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惩治汉奸施行条例(一九四六年三月公布) 741

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破坏解放区革命秩序治罪办法(一九四七年一月) 745

苏北区奖励节约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一九四九年九月一日颁布,同年十一月十四日修正第七条第六项全文) 746

苏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 748

苏中区惩治战争罪犯及汉奸暂行条例(一九四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公布施行) 749

苏中区汉奸自首自新暂行条例(一九四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公布施行) 751

东北解放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一九四七年五月六日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 751

东北解放区交通肇事犯罪处罚暂行条例(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一日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 753

辽西区行署关于没收财产问题之决定(一九四六年二月十日) 753

辽吉区禁烟禁毒条例(一九四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公布) 754

辽吉区查获鸦片毒品暂行办法(一九四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公布) 756

辽北省惩治关于婚姻与奸害罪暂行条例(草案) 757

辽北省惩治窃盗犯暂行办法(草案) 758

辽北省惩治土匪罪犯暂行办法(草案) 759

内蒙古自治政府为清剿流窜叛匪与昭告蒋匪溃兵特务自新的布告(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 761

内蒙古自治政府关于登记内蒙古自治区域内反动党派人员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三月三十日) 762

绥远省戒吸毒品暂行办法 (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日) 763

附录 764

陕甘宁边区违警罚暂行条例(一九四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公布) 764

晋冀鲁豫边区违警处罚暂行办法 770

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戒严条例(草案)(一九三九年) 773

晋察冀边区戒严检查办法(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四日边区行政委员会公布) 774

淮海分区戒严条例(一九四五年八月) 776

第五编 诉讼法规 781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781

废止肉刑问题(一九二九年十二月) 781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处理反革命案件和建立司法机关的暂行程序(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非常会议通过) 782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组织纲要(一九三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784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一九三二年二月一日) 787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一九三二年二月一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 788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对裁判机关工作的指示(节录)(一九三三年五月三十日) 791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一九三二年六月九日) 794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裁判部暂行组织及裁判条例(一九三二年六月九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 795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训令——为更改执字第六号训令第二项之规定(一九三二年六月九日) 799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感化院暂行章程(一九三二年八月十日) 799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司法人民委员部命令——为组织劳动法庭的问题(一九三三年四月十二日) 801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司法人民委员部命令——关于没收犯人的财产和物件的手续(一九三三年四月十六日) 802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命令(一九三四年二月九日) 803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一九三四年四月八日) 804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程序(一九三四年四月八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 804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肃反委员会决议(一九三三年四月十五日) 806

国家政治保卫局特派员工作条例(一九三四年四月三十日) 807

肃反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一九三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808

国家政治保卫局工农红军总政治部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训令(二月九日) 809

革命法庭条例(草案) 810

革命法庭的工作大纲 812

闽西苏维埃政府布告——裁判条例(一九三○年五月) 815

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革命军事法庭暂行条例(一九三一年九月一日) 817

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革命法庭的组织与政治保卫局的关系及其区别(一九三一年十月四日) 818

福建省苏维埃政府训令(节录)——关于处理犯人的问题(一九三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821

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命令(一九三二年九月八日) 821

福建省苏维埃政府训令(节录)——关于犯人的材料及坚决废止肉刑的问题(一九三二年九月九日) 822

西北政治保卫局暂行组织纲要(一九三六年七月十五日) 822

川陕省革命法庭条例(草案) 824

抗日战争时期 827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一九三九年四月四日公布) 827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对各县司法工作的指示(节录)(一九四一年五月十日) 831

陕甘宁边区政府审判委员会组织条例(一九四二年八月) 833

陕甘宁边区调整军政民关系维护革命秩序暂行办法(一九四三年一月十五日公布) 834

陕甘宁边区军民诉讼暂行条例(一九四三年一月十五日公布) 835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分庭组织条例草案(一九四三年三月公布) 836

陕甘宁边区县司法处组织条例草案(一九四三年三月公布) 837

晋察冀边区陪审制暂行办法(一九四○年五月十五日公布) 838

晋察冀边区公安局暂行条例(一九四一年四月十日) 840

晋察冀边区法院组织条例(一九四三年一月二十日晋察冀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通过,同年二月四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公布) 841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改变公安机构及其工作范围之决定(一九四三年二月十二日) 844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边区司法机关改制之决定(一九四三年二月十二日) 845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处理监押犯之决定(一九四三年四月十五日) 847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执行改进司法制度的决定应注意事项的命令(一九四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848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改进司法制度的决定(一九四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849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特种刑事案件审理程序之决定(边委会第四十六次委员会议通过) 851

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一九四一年十月十五日公布施行) 852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关于执行决定之审级制度的命令(一九四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856

晋冀鲁豫边区公安总局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关于公安司法部门工作关系的联合指示(一九四二年七月三十日) 858

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关于执行死刑合议制度变通办法的决定(一九四二年八月十日) 859

晋冀鲁豫边区民事诉讼上诉须知(一九四二年九月十日颁布) 859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关于对根据地人民、敌占区民夫等抢劫盗毁食粮田禾处理办法的通令(一九四二年十月十九日) 861

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关于执行核案新决定的命令(一九四三年一月二十日) 862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关于司法工作在扶植群众运动中及适应战争环境的几点指示 863

晋冀鲁豫边区太岳区暂行司法制度(一九四四年三月一日公布施行) 865

晋绥边区第四专员公署通令——规定各县送复核复判案件应注意遵守事项由(一九四三年) 882

晋西北巡回审判办法(一九四二年三月一日公布) 882

晋西北陪审暂行办法(一九四二年四月十五日公布) 884

山东省各级司法办理诉讼补充条例(一九四一年四月十八日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886

山东省改进司法工作纲要(一九四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通过,同日施行) 886

山东省陪审暂行办法(草案) 888

山东省公安局暂行条例(一九四一年十月一日公布施行) 889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盗匪案件划归公安局审理的通令(一九四二年七月六日) 890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厉行判决批答严格审级的通令(一九四二年七月十八日) 891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厉行保释、减少羁押人犯与改善犯人待遇的训令(一九四二年八月) 891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厉行保释、减少羁押人犯与改善犯人待遇的决定(一九四二年八月) 892

山东省各级公安局拘押差犯暂行条例(一九四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公布施行) 892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成立司法机关的训令 894

山东县司法处刑事复判暂行办法 895

山东省胶东区行署各级军法会审委员会组织及审理暂行条例 897

修正淮海区审理司法案件暂行办法 899

淮海区人民代表陪审条例(草案) 903

淮海区巡回审判实施办法 904

淮海区徒刑案犯执行暂行办法 905

淮海区司法公安案犯统一管教暂行办法 906

淮海区拘票使用办法 907

淮海区公务人员非法拘押惩处暂行条例(草案) 909

淮海区审理敌伪区人民诉讼案件暂行办法 911

苏中区惩治伪化诉讼暂行条例(一九四四年九月公布施行) 912

苏中区处理诉讼案件暂行办法(一九四四年十月公布施行) 913

苏中区第二行政区诉讼暂行条例(一九四三年九月一日公布,一九四三年九月十五日施行) 921

苏中区第二行政区征收诉讼费用暂行办法(一九四三年九月一日公布,一九四三年九月十五日施行) 925

解放战争时期 927

华北人民政府指令——游击区判处死刑案件可由行署批准由(一九四八年十月五日) 927

华北人民政府为统一各行署司法机关名称、恢复各县原有司法组织及审级的规定的通令(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927

华北人民政府通令——处理死刑案件应该注意的事项由(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928

华北人民政府指令——边沿区、游击区判处死刑亦应执行宣判送达手续由(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929

华北人民政府关于估定囚粮额数、取消讼费及区村介绍起诉制度的通令(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930

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公安机关与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权责的规定(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931

华北人民政府为清理已决及未决案犯的训令(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三日) 931

华北人民政府训令——处理各县逃亡平津等大城市人犯的规定(一九四九年二月七日) 935

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各级司法委员会改为裁判研究委员会的通令(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936

华北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刑事复核制度的通令(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937

华北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清理积案,并研究减少积案办法的训令(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938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调整复核复判程序的命令(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四日) 939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颁发各级法院状纸与讼费暂行办法的命令(一九四六年一月四日) 940

晋察冀边区各级法院状纸与讼费暂行办法(一九四六年一月四日公布) 941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诉讼费用征收问题的通知(一九四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945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通知——关于取消法庭法院干部分工等问题的解答(一九四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945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指示(一九四八年一月六日颁布) 947

晋冀鲁豫边区关于审级及死刑核定的暂行规定(一九四六年二月十二日施行) 949

晋冀鲁豫边区关于公安司法关系及城市管理分工的指示(一九四六年三月五日行署转布) 950

太行行署关于公安司法关系及城市管理分工的指示(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日) 951

太行行署关于执行新审级制度应注意事项的指示(一九四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952

太行行署关于重新规定审级审核制度的通令(一九四六年八月十一日) 954

冀南区诉讼简易程序试行法(一九四六年八月一日试行) 956

山东省各级军事法庭组织条例(一九四五年) 962

山东省政府关于目前司法工作的指示(一九四五年) 962

山东省审理汉奸战犯暂行办法(一九四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公布) 963

山东省胶东区行政公署现行民刑审级制度及诉讼程序简化办法(一九四七年四月二十九日胶东区行政公署司法处公布) 965

太原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特别法庭暂行办法(草案)(一九四九年七月一日) 967

苏北行政公署关于县市公安机关与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权职的规定(一九四九年六月八日) 968

苏北行政公署指令(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969

苏北行政公署训令(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970

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人民法庭组织办法(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公布施行) 971

苏皖边区第六行政区人民法庭组织条例(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公布施行) 973

苏皖边区第六行政区人民法庭办事细则(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公布施行) 975

江西省府法院关于司法工作几个问题的指示 976

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司法行政及组织问题指示(一九四六年十月十六日) 979

东北各级司法机关暂行组织条例(一九四六年十月十九日) 980

关东各级司法机关暂行组织条例草案(一九四七年六月草订) 982

东北解放区人民法庭条例(一九四八年一月一日) 986

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成立高等法院并健全司法机关的指示(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988

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建设司法工作的几项具体指示(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989

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各级司法机构改为人民法院的通令(一九四八年九月六日) 990

辽北省各市县旗人民法院的组织职权、义务及办事细则(草案) 990

哈尔滨特别市民事刑事诉讼暂行条例(草案)(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市府常委会通过) 995

哈尔滨特别市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一九四八年) 998

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对公安局与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民刑案件的分工与联系决定 999

内蒙古自治政府关于确定死刑审核及上诉制度的命令(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1000

陕甘宁边区民刑事件调解条例(一九四三年六月十一日颁布) 1001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普及调解、总结判例、清理监所指示信(节录)(一九四四年六月六日) 1004

晋察冀边区行政村调解工作条例(一九四二年四月一日公布) 1005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村调解工作与建立区调处工作的指示(一九四四年六月一日) 1007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区公所调处案件的决定(草案)(一九四四年六月一日) 1010

晋冀鲁豫边区冀鲁豫区区调解委员会组织大纲 1011

冀南区民刑事调解条例(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日公布) 1014

晋西北村调解暂行办法(一九四二年三月一日公布) 1017

山东省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一九四一年四月十八日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1018

山东省政府关于开展调解工作的指示(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1019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民事案件厉行调解的通令 1020

渤海区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一九四四年四月二十日公布施行) 1021

苏中区人民纠纷调解暂行办法(一九四五年五月) 1023

华北人民政府关于调解民间纠纷的决定(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1025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解程序暂行规程(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五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 1027

关东地区行政村(坊)调解暂行条例草案(一九四八年三月草订)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