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修订十一版》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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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郭振恭著
  • 出 版 社: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14
  • ISBN:9789571458908
  • 页数:630 页
图书介绍:

序论 1

第一章 民法之概念 1

第一节 民法之意义 1

第二节 民法之性质 2

第二章 民法典之制定与修正 4

第一节 民法典之制定 4

第二节 民法典之修正 5

第三章 民法之法源 7

第四章 民法之效力 10

第五章 民法之解释 12

第六章 民法上之权利义务 15

第一节 民法上之权利 15

第二节 民法上之义务 18

第一编 总则 21

第一章 法例 21

第二章人——权利主体 24

第一节 自然人 24

第一项 权利能力 24

第二项 行为能力 27

第三项 人格权之保护 32

第四项 住所 34

第二节 法人 38

第一项 通则 38

第二项 社团 49

第三项 财团 52

第四项 外国法人 54

第三章物——权利客体 57

第一节 物之概念 57

第二节 不动产与动产 60

第三节 主物与从物 61

第四节 原物与孳息 61

第四章 法律行为 65

第一节 法律行为之概念 65

第二节 法律行为之标的 72

第三节 行为能力 75

第四节 意思表示 79

第五节 条件与期限 89

第六节 代理 93

第七节 无效、得撤销及效力未定 99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105

第六章 消灭时效 108

第一节 概说 108

第二节 消灭时效之期间 108

第三节 消灭时效之中断 110

第四节 消灭时效之不完成 114

第五节 消灭时效完成之效力 115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120

第二编债 127

第一章 通则 127

第一节 债之发生 128

第一项 契约 129

第二项 代理权之授与 136

第三项 无因管理 138

第四项 不当得利 142

第五项 侵权行为 147

第二节 债之标的 160

第三节 债之效力 170

第一项 总说 170

第二项 债务不履行 171

第三项 受领迟延 178

第四项 保全 180

第五项 契约之效力 184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199

第五节 债之移转 208

第六节 债之消灭 214

第一项 总说 214

第二项 清偿 215

第三项 提存 220

第四项 抵销 222

第五项 免除 225

第六项 混同 225

第二章 各种之债 228

第一节 买卖 228

第二节 互易 244

第三节 交互计算 245

第四节 赠与 247

第五节 租赁 252

第六节 借贷 270

第七节 雇佣 276

第八节 承揽 279

第八节之一 旅游 288

第九节 出版 292

第十节 委任 296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301

第一项 经理人 301

第二项 代办商 303

第十二节 居间 304

第十三节 行纪 306

第十四节 寄托 309

第十五节 仓库 314

第十六节 运送 316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324

第十八节 合夥 326

第十九节 隐名合夥 333

第十九节之一 合会 335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340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342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345

第二十三节 和解 347

第二十四节保证 349

第二十四节之一 人事保证 355

第三编 物权 361

第一章 物权通则 361

第一节 物权之意义 361

第二节 物权之种类 362

第三节 物权之效力 363

第四节 物权之变动 364

第五节 物权之消灭 368

第二章 所有权 371

第一节 通则 371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375

第一项 土地所有权之范围 375

第二项 相邻关系 376

第三项 建筑物所有权之范围 384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386

第一项 善意受让 387

第二项 先占 388

第三项 遗失物之拾得 389

第四项 埋藏物之发见 391

第五项 添附 392

第四节 共有 394

第一项 分别共有 394

第二项 公同共有 399

第三项 准共有 401

第三章 地上权 405

第一节 普通地上权 405

第二节 区分地上权 411

第四章 农育权 414

第五章 不动产役权 417

第六章 抵押权 424

第一节 普通抵押权 424

第二节 最高限额抵押权 436

第三节 其他抵押权 440

第七章 质权 445

第一节 动产质权 445

第二节 权利质权 451

第八章 典权 457

第九章 留置权 465

第十章 占有 472

第四编 亲属 487

第一章 总说 487

第二章 通则 490

第三章 婚姻 494

第一节 婚约 494

第二节 结婚 498

第一项 结婚之实质要件 498

第二项 结婚之形式要件 501

第三项 结婚之无效与撤销 502

第四项 结婚之普通效力 506

第五项 夫妻财产制 509

第四章 离 婚 528

第一节 协议离婚 528

第二节 法院调解或法院和解成立之离婚 530

第三节 裁判离婚 530

第四节 离婚之效力 533

第五章 父母子女 537

第一节 概说 537

第二节 婚生子女 538

第三节 非婚生子女 539

第四节 养子女 542

第五节 父母之权利义务 547

第六章 监护 552

第一节 概说 552

第二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553

第三节 成年人之监护及辅助 557

第一项 成年人之监护 557

第二项 成年人之辅助 559

第七章 扶养 561

第一节 总说 561

第二节 扶养义务之履行 561

第八章家 568

第九章 亲属会议 570

第五编 继承 573

第一章 总说 573

第二章 遗产继承人 576

第一节 各种继承人 576

第二节 代位继承 578

第三节 应继分 579

第四节 继承权之丧失 580

第五节 继承回复请求权 582

第三章 遗产之继承 586

第一节 继承之标的 586

第二节 遗产酌给权 588

第三节 继承费用 589

第四节 共同继承 589

第五节 遗产分割 590

第四章 继承之态样 596

第一节 概说 596

第二节 限定责任 597

第三节 继承之抛弃 601

第五章 无人承认之继承 605

第六章 遗嘱 608

第一节 总说 608

第二节 遗嘱之方式 609

第三节 遗嘱之撤回 611

第四节 遗嘱之执行 612

第五节 遗赠 614

第六节 特留分 617

综合习题 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