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7
第一章 管理机构 27
第一节 机构沿革 28
第二节 党组织 34
第三节 机关建设 35
一、干部教育 36
二、制度建设 37
三、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 38
第二章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41
第一节 晚清、民国时期的工商企业 42
一、工业(手工业) 42
二、建筑业 44
三、交通运输业 45
四、商业 45
五、牙行 46
六、饮食业 46
七、服务业 46
第二节 解放后对私营工商业的登记与评估 47
一、摸底 47
二、初次登记 48
三、重估与评审 54
第三节 社会主义改造中的企业登记管理 60
一、辅导转业 61
二、国家资本主义形式 63
三、公私合营 64
第四节 登记的停顿与恢复 67
第五节 依法登记管理 68
一、特种行业的登记管理 69
二、逐步恢复全面登记管理 70
三、依法登记管理进入正常轨道 71
第六节 企业监督检查 73
一、企业法人年检报告制度 73
二、清理整顿公司(中心) 78
第三章 市场管理 85
第一节 晚清、民国时期市场管理 86
一、市场分布及其特点 86
二、市场变化 86
第二节 解放初期的市场管理 89
一、摊贩管理 89
二、物价管理 90
三、取缔和改造封建牙行 91
四、专业公司与合作社的建立 91
第三节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市场管理 92
一、贯彻粮油、棉布统购统销政策 92
二、物价管理 92
三、物资供销管理 93
第四节 大跃进和经济调整时期的市场管理 93
一、市场萧条 93
二、市场恢复 95
第五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市场管理 96
第六节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市场管理 98
一、市场建设 98
二、市场的恢复与发展 102
三、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104
四、专业市场的监督管理 108
第七节 消费者协会 115
第四章 经济监督检查 117
第一节 “五反”运动 117
第二节 1953年至1978年的经济检查 122
第三节 新时期的经济检查 124
第五章 个体与私营经济管理 129
第一节 社会主义改造前的个体与私营经济管理 129
一、个体经济管理 129
二、私营经济管理 131
第二节 个体和私营经济低潮时期的管理 133
第三节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个体与私营经济的管理 135
一、恢复与发展 135
二、管理与监督 138
三、培训与考核 140
第四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140
第六章 经济合同管理 143
第一节 产品经济时期的合同管理 143
第二节 推行经济合同制 143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走上法制轨道 146
一、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 146
二、合同鉴证 148
三、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 149
第七章 商标注册与广告管理 151
第一节 商标注册管理 151
第二节 广告管理 158
附录 161
一、宜昌市人民政府政策、规定性文件 161
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告(一九四九年十月八日) 161
宜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五一年二月十日) 162
宜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166
关于“对有证个体手工户的整顿意见”的批复(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 168
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改进商标管理工作的报告”(一九六六年九月十二日) 172
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坚决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的通告(一九六八年五月三十日) 175
关于关闭集贸市场的通知(一九七六年元月二十七日) 177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整顿产品自销、展销和整顿经营商业组织的请示报告》(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177
关于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的通告(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182
颁发《关于发展城乡个体经济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四日) 184
关于坚决制止就地转手倒卖活动的通知(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二日) 186
关于工商企业登记审批程序的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188
批转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对外来“三队”登记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一九八三年二月三日) 190
二、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宜昌市市场管理委员会重要规定性文件 192
宜昌市工商管理局通告(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192
宜昌市工商管理局通告(一九六一年十月十二日) 193
关于开展全市工商企业登记发证工作的报告(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一日) 194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暂行条例(草案) 196
宜昌市市场管理委员会通告(一九六二年九月六日) 199
宜昌市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蔬菜市场管理的通知(一九六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201
关于办理工商企业临时供应点和流动车担登记的通知(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201
宜昌市市场管理委员会通告(一九六五年六月十五日) 202
关于加强商标及其包装、宣传品印刷管理的通告(一九七八年) 203
关于对个体生产经营人员进行登记管理的通知(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 204
关于外来我市从事生产劳动、推销商品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登记手续的通知(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九日) 205
关于“营业执照”的管理规定(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日) 206
关于当前发展个体经济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四年三月二日) 207
关于开展市场检查,取缔无照经营户的通告(一九八四年八月九日) 209
关于实行凭《法人委托书》签订经济合同的制度的通知(一九八五年四月十六日) 209
关于《公司登记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报告(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211
对工商企业违章处理的管理办法(试行)(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214
关于贯彻《工商企业登记发照工作程序》的补充意见(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216
关于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的通知(一九八七年四月十八日) 218
宜昌市工商企业出租柜台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19
三、有关单位联合制定的规定性文件 221
宜昌市工商管理局、建筑工程局《关于宜昌市零星建筑业务统一管理暂行办法》(一九六三年) 221
宜昌市计委、工交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人行宜昌市支行、农行宜昌市支行《关于下达〈宜昌市经济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联合通知》(一九八零年二月十日) 222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关于打击走私、投机倒卖进出口物资的通告》(一九八零年十二月一日) 227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物资局《关于加强对旧机动车辆销售管理的通知》(一九八五年) 229
宜昌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宜昌市建设银行、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统一使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和加强建安合同管理的通知》(一九八六年九月六月) 230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宜昌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汽车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一九八八年五月十二日) 231
宜昌市物资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关于宜昌市旧车辆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一九八八年五月十四日) 232
编后记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