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论 3
第一章 概论 3
壹、家事事件之意义 3
贰、家事事件之类型 5
参、家事事件法之意义 8
肆、家事事件法之法源 8
伍、家事事件法之立法目的及特色 8
陆、家事事件法之立法上疑义 17
第二章 主体论 23
壹、法院 23
贰、当事人与关系人 46
参、诉讼代理人、非讼代理人、特别代理人及辅佐人 61
肆、第三人程序参与 66
伍、辅佐人 74
陆、程序监理人 74
柒、社工人员 111
捌、调解委员 114
玖、其他 119
第三章 客体论 121
壹、事件类型 121
贰、诉讼标的及程序标的 170
参、客观合并 178
肆、家事事件请求之争议问题 179
第四章 法理适用论 185
壹、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 185
贰、家事事件之多元法理论 210
参、家事事件之合并审理论 259
第五章 调解论 295
壹、基本论 295
贰、具体规定 298
第六章 程序论 335
壹、基本论 335
贰、具体规定 335
第七章 救济审 381
壹、概说 381
贰、法依据 381
参、救济类型与内容 384
肆、德国法例 397
伍、我国之问题提示 400
陆、再审及第三人撤销之诉 400
柒、结论 402
第八章 裁判效力 405
壹、判决效力基本论 405
贰、非讼裁定效力基本论 408
参、家事事件法上裁判效力论 413
第九章 保全程序及暂时处分 427
壹、前言 427
贰、法依据及基本原则 428
参、种类及特殊性 437
肆、要件及程序 439
伍、处分及救济 454
陆、执行 461
柒、部分个别程序之提示 462
捌、家事非讼事件暂时处分类型及方法办法 467
玖、部分实务见解 472
第十章 履行之确保与执行 488
壹、执行名义 488
贰、调查及劝告 491
参、家事事件之强制执行 493
第二编 各论 513
第一章 甲类事件 513
壹、婚姻无效、婚姻存在或不存在之诉 513
贰、确定母再婚后所生子女生父之诉 537
参、确认亲子关系存否事件 540
肆、收养关系存否之诉 586
第二章 乙类事件 601
壹、撤销婚姻事件 601
贰、离婚事件 611
参、否认子女事件 637
肆、认领子女事件 647
伍、撤销收养、撤销终止收养事件 661
第三章 丙类事件 667
概说 667
第四章 丁类事件 685
壹、概说 685
贰、民事保护令 686
参、收养事件之法理适用 691
第五章 戊类事件 695
壹、概说 695
贰、宣告终止收养关系事件 699
附录 争点提示 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