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实现量刑公正与精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3
引言 “估堆量刑”是产生量刑偏差的根源 3
第一章 法定刑“中间线”是量刑公正的生命线 9
第一节 法定刑幅度宽窄与量刑偏差没有必然联系 9
一、法定刑幅度“过于宽泛”不是产生量刑偏差的原因 9
二、我国法定刑幅度“过于宽泛”是以偏盖全的伪命题 11
三、偏离法定刑“中间线”另行确定“量刑起点”是对刑法的失敬 13
第二节 法定刑“中间线”是从重与从轻处罚的自然分水岭 16
一、近代西方著名刑法学者关于法定刑“中间线”的论述 17
二、日本刑法学者关于法定刑“中间线”的争论 18
三、我国刑法学者关于法定刑“中间线”的争论 20
第三节 “量刑精确制导”是我国量刑改革的最佳选择 23
一、量刑精确制导的概念 23
二、科学量刑方法是实现量刑精确制导的关键 24
三、数学思维是开启量刑公正的钥匙 25
四、法定刑“中间线”是量刑公正的主轴和标杆 27
第二章 依法构建量刑标尺,科学计算刑罚程度 29
第一节 量刑的对象只能是罪行 29
一、罪名与罪行的关系 29
二、罪行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30
三、基本犯罪构成与派生犯罪构成的关系 31
四、罪行与法定刑的关系 31
第二节 法定刑应当转换为刻度分明的量刑标尺 33
一、法定刑是罪行轻重的概括表达方式 33
二、法定刑应当表现为刻度分明的量刑标尺 37
三、量刑标尺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39
第三节 依法构建量刑标尺的根据和步骤 40
一、“虚拟徒刑”是依法构建量刑标尺的科学方法 40
二、“虚拟徒刑”的法律根据和计算方法 41
三、“虚拟徒刑”的哲理基础和法理依据 43
四、依法构建量刑标尺的步骤 44
第四节 完善减轻处罚幅度的立法建议 47
一、减轻处罚幅度是多数量刑标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47
二、限制减轻处罚不应实行双重标准 48
三、法定刑无减轻空间但犯罪人有减轻情节的应当免除处罚 51
四、减轻处罚幅度的进一步完善 51
第三章 理性评价量刑情节,科学计算罪责程度 53
第一节 严格区分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是量刑公正的基本保障 53
一、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的概念 53
二、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的区别 55
三、犯罪未完成形态具有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二重性 55
第二节 量刑标尺与量刑情节的关系 58
一、量刑标尺的内部结构与外部联系 58
二、从重从轻处罚空间一般应能分别容纳两个积满分的相应量刑情节 59
第三节 量刑情节只有转换为罪责程度才能转换为刑罚程度 61
一、量刑情节是理性评价罪责程度的唯一根据 61
二、“犯罪轻重”是多功能从宽处罚情节功能选择的主要根据 61
三、量刑情节理性评价“积分”是揭示罪责程度的科学方法 64
第四节 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理性评价模型 65
一、理性评价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两大支柱” 65
二、从重从轻处罚情节“两个层面两个层次的五级评价模型” 66
三、“两个层面两个层次五级评价模型”的优越性 69
第五节 减轻处罚情节的理性评价模型与免除处罚情节的积分前提 73
一、减轻处罚情节的理性评价模型 73
二、免除处罚情节的积分前提 75
第六节 正确适用量刑情节的其他问题 76
一、一罪多个情节积分应当“整合”为一种积分 76
二、“其他单功能从宽处罚情节”的正确适用 80
三、正确对待“可以型”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 81
第四章 “积分”、“刻度”两相对应,求解量刑最佳适度 83
第一节 人身刑适用的最佳适度 84
一、单个量刑情节积分与量刑标尺的数量关系 85
二、数情节“同向竞合”积分与量刑标尺的数量关系 86
三、数情节“逆向竞合”积分与量刑标尺的数量关系 87
四、虚拟徒刑回归原本的惩罚性质与宣告刑的确定 87
第二节 资格刑适用的最佳适度 89
一、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计算方法 89
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计算方法 90
三、特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计算方法 93
第三节 财产刑适用的最佳适度 93
一、财产刑的适用根据和适用范围 93
二、限额罚金刑的量刑最佳适度 96
三、没收财产刑的计算方法 101
四、建议将“无限额罚金刑”修改为“限额罚金刑” 103
第四节 缓刑考验期、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计算方法和完善免除处罚的立法建议 105
一、缓刑考验期的计算方法 105
二、有期自由刑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计算方法 106
三、完善免除处罚的立法建议 110
第五章 《量刑专家系统》是实现量刑公正的高科技平台 112
第一节 人工智能软件是“量刑精确制导论”研究成果的最佳载体 112
一、电脑是人脑的产物 112
二、《量刑专家系统》是当代高科技在刑事审判中的具体应用 114
第二节 《量刑专家系统》的基本功能和主要特点 116
一、量刑对象确认系统和量刑标尺系统 117
二、量刑情节检索系统 121
三、量刑情节理性评价积分系统 124
四、量刑建议系统(刑罚适用的最佳适度) 126
第二编 量刑标尺体系及其适用罪行 135
引言 量刑标尺是实现量刑公正的基本前提 135
第一章 极重罪行的量刑标尺及其适用罪行 140
第一节 第1号量刑标尺:“处死刑或者可以判处死刑” 140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40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41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41
第二节 第2号量刑标尺:“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42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42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43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43
第三节 第3号量刑标尺:“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44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44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45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45
第四节 第4号量刑标尺:“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45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45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46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46
第二章 重大罪行的量刑标尺及其适用罪行 151
第一节 第5号量刑标尺:“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51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51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51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52
第二节 第6号量刑标尺:“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52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52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53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53
第三节 第7号量刑标尺:“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60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60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61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61
第四节 第8号量刑标尺:“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62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62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63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63
第五节 第9号量刑标尺:“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64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64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64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65
第六节 第10号量刑标尺:“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166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66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67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67
第七节 第11号量刑标尺:“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169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69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69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70
第三章 严重罪行的量刑标尺及其适用罪行 174
第一节 第12号量刑标尺:“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74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74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75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75
第二节 第13号量刑标尺:“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80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80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81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81
第三节 第14号量刑标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89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89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90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90
第四节 第15号量刑标尺:“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98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198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199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199
第五节 第16号量刑标尺:“处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00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01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02
第四章 较轻罪行的量刑标尺及其适用罪行 203
第一节 第17号量刑标尺:“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203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03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04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04
第二节 第18号量刑标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204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04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05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05
第三节 第19号量刑标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7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07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08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08
第四节 第20号量刑标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13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13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14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14
第五节 第21号量刑标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15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15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16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16
第六节 第22号量刑标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218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18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19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19
第七节 第23号量刑标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金” 220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20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21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21
第五章 次轻罪行的量刑标尺及其适用罪行 222
第一节 第24号量刑标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22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22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22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23
第二节 第25号量刑标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24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24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24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25
第三节 第26号量刑标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31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31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32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33
第四节 第27号量刑标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33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33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34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34
第五节 第28号量刑标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38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38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38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38
第六节 第29号量刑标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241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41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42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42
第七节 第30号量刑标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44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44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45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45
第六章 轻微罪行的量刑标尺及其适用罪行 248
第一节 第31号量刑标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48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48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49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49
第二节 第32号量刑标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50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50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50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51
第三节 第33号量刑标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51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51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52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52
第四节 第34号量刑标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53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53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54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54
第五节 第35号量刑标尺:“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55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55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55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56
第六节 第36号量刑标尺:“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56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56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56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57
第七节 第37号量刑标尺:“处拘役” 257
一、本量刑标尺基本内容 257
二、本量刑标尺示意图形 257
三、本量刑标尺适用罪行及其是否并处附加刑 258
第三编 一般量刑情节及其来源和根据 261
引言 量刑情节体系是量刑公正的重要保障 261
第一章 从重处罚情节及其来源 267
第一节 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体系 267
一、刑法规定的总则性“从重处罚情节”有2种 267
二、刑法规定的分则性“从重处罚情节”有36种 268
第二节 司法解释规定的分则性从重处罚情节体系 273
第三节 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284
一、犯罪“主体方面”的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有5种 285
二、犯罪“心态方面”的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有4种 286
三、犯罪“行为方面”的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有12种 287
四、犯罪“客体方面”的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有8种 290
五、犯罪“其他方面”的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有4种 293
第二章 从轻处罚情节及其来源 295
第一节 司法解释规定的分则性“从轻处罚情节” 295
第二节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299
一、犯罪“主体方面”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有9种 299
二、犯罪“心态方面”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有5种 301
三、犯罪“行为方面”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有9种 302
四、犯罪“客体方面”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有5种 305
五、犯罪“其他方面”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有6种 307
第三章 多功能从宽处罚情节及其来源 309
第一节 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 311
一、刑法规定的总则性“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有5种 311
二、司法解释规定的分则性“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有6种 312
第二节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314
一、刑法规定的总则性“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有7种 314
二、司法解释规定的分则性“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有11种 316
第三节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 320
一、刑法规定的总则性“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有8种 320
二、刑法规定的分则性“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有5种 322
三、司法解释规定的分则性“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有4种 323
第四节 司法解释规定的分则性酌情从宽处罚情节 325
第五节 司法解释规定的分则性“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 326
第六节 司法解释规定的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 328
第四章 单功能从宽处罚情节及其来源 330
第一节 有关适用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的单功能从宽处罚情节 331
一、“不判处死刑”的情节有2种 331
二、“一般不应当判处死刑”的情节有3种 331
三、“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节有7种 332
四、“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的情节有1种 334
第二节 有关免责、免刑和减轻处罚的单功能从宽处罚情节 334
一、“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节有2种 334
二、“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情节有5种 335
三、“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有2种 336
第四编 定罪剩余的选择要件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339
引言 定罪剩余的选择要件理所当然转化为从重处罚情节 339
第一章 定罪剩余的行为方式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342
第一节 “二同择一”的定罪剩余行为方式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342
第二节 “三同择一”的定罪剩余行为方式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352
第三节 “四同择一”的定罪剩余行为方式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362
第四节 “五同择一”的定罪剩余行为方式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369
第五节 “六同择一”的定罪剩余行为方式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374
第二章 定罪剩余的犯罪对象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376
第一节 “二同择一”的定罪剩余犯罪对象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376
第二节 “三同择一”的定罪剩余犯罪对象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389
第三节 “五同择一”的定罪剩余犯罪对象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398
第四节 “七同择一”的定罪剩余犯罪对象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398
第五节 “八同择一”的定罪剩余犯罪对象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399
第三章 定罪剩余的危害结果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401
第一节 “二同择一”的定罪剩余危害结果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401
第二节 “三同择一”的定罪剩余危害结果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407
第四章 定罪剩余的异属性选择要件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412
第一节 “两异择一”的定罪剩余犯罪构成要件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412
第二节 “三异择一”的定罪剩余犯罪构成要件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428
第三节 “四异择一”的定罪剩余犯罪构成要件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436
第四节 “五异择一”的定罪剩余犯罪构成要件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439
第五节 “七异择一”的定罪剩余犯罪构成要件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441
第六节 “八异择一”的定罪剩余犯罪构成要件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 441
附表 443
附表1 罪名与罪行结构分章节统计表 443
附表2 法定刑与罪行配置一览表 444
附表3 犯罪构成要件体系一览表 446
附表4 法定刑幅度是否“过于宽泛”与适用罪行统计表 447
附表5 减轻处罚幅度立法建议一览表 448
附表6 量刑情节体系分类分布统计表 450
附表7 中国刑法“罪责刑”关系示意图 451
附表8 减轻处罚幅度刑罚量及其空间宽度刻度一览表 452
附表9 定罪剩余的选择要件转化而来的从重处罚情节统计表 453
附表10 (Ⅰ、Ⅱ)法定刑“主刑刻度月”与“中间线刑罚量”一览表 454
附表11 财产刑及其适用罪行分类分布统计表 456
附表12 量刑情节理性评价积分登记表 457
附表13 一罪多情节积分“整合”为“一种积分”登记表 459
附表14 现行刑法罪名、罪行与法定刑一览表 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