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导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
第一章 总则 2
第一条【立法目的】 2
第二条【适用范围】 2
第三条【适用对象】 2
第四条【适用原则】 3
第五条【适用目的】 3
第六条【被处罚者权利】 3
第七条【被处罚者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4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4
第八条【处罚的种类】 4
1.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被处“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某项工作”,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5
2.“责令限期拆除”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5
3.违法向水体排放或倾倒危险物质的,可否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6
第九条【法律对处罚种类的设定】 6
第十条【行政法规对处罚种类的设定】 7
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对处罚种类的设定】 7
4.地方性法规应如何设置行政处罚的幅度?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的地方性法规能否降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处罚下限 8
5.单行条例能否设定行政处罚 8
6.地方性法规对应该安装防雷装置而不安装,无资质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检测,防雷工程未经审查进行施工,防雷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以及拒不接受防雷装置检测等行为能否设定罚款 8
7.地方性法规对于“在施工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珍贵文物后拒绝文物部门介入,强行施工造成珍贵文物毁损”的行为,能否设定行政处罚 8
8.地方性法规能否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设定行政处罚 9
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的规章对处罚的设定】 9
9.部门规章设定罚款的限额是多少 10
10.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处罚幅度不一致的,如何适用 10
11.对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应按什么标准进行罚款 10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权的市的规章对处罚的设定】 11
12.较大的市能否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制定罚款的具体执行标准 11
第十四条【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12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12
第十五条【处罚的实施】 12
13.对医疗机构将工业氧用于临床的行为,哪个行政管理机关具有处罚权 12
14.风景名胜区设立的管理机构能否实施行政处罚 12
15.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应由哪个机关实施处罚?是工商行政机关,文化行政机关,还是公安机关 13
16.对经营发行非法音像制品的行为,版权局是否有处罚权 13
17.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能否对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3
18.如何确定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限 14
第十六条【处罚的权限】 15
第十七条【授权实施处罚】 16
19.政府赋予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能否实施行政处罚 16
第十八条【委托实施处罚】 16
2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否委托事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17
21.能否将城市园林、市容卫生、城市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权委托给依法成立的城市广场管理事业组织来实施 17
第十九条【受托组织的条件】 17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18
第二十条【处罚的管辖】 18
22.如何确定海关行政处罚的管辖机关 18
23.如何确定教育行政处罚的管辖机关 18
24.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何确定管辖 19
25.如何确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管辖机关 19
26.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何确定管辖机关 20
27.如何确定工商行政违法行为处罚的管辖机关 20
第二十一条【指定管辖】 21
第二十二条【构成犯罪案件的移送】 22
第二十三条【改正违法行为】 22
第二十四条【同一行为不得重复处罚】 22
28.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税务机关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偷漏税为由,对其进行税务处罚,该处罚是否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 23
第二十五条【未成年人处罚的限制】 23
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处罚的限制】 24
第二十七条【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 24
第二十八条【刑罚的折抵】 25
第二十九条【处罚的时效】 26
29.如何认定行政处罚追诉时效“2年未被发现” 26
30.违法建筑物是否适用“两年内未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26
31.法律另有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包括哪些例外情形 27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27
第三十条【处罚的条件】 27
第三十一条【告知义务】 27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的申辩、陈述权】 28
32.当事人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受处罚的,应当在多长时间内进行陈述和申辩 28
第一节 简易程序 28
第三十三条【当场处罚】 28
第三十四条【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9
第三十五条【不服处罚提起的复议或诉讼】 29
第二节 一般程序 30
第三十六条【取证】 30
第三十七条【证据的收集】 30
3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抽样取证时遇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如何办理 30
第三十八条【处罚决定】 31
第三十九条【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31
第四十条【送达】 32
第四十一条【处罚的成立条件】 33
第三节 听证程序 33
第四十二条【听证范围及程序】 33
34.行政机关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财产的行政处罚是否应当进行听证 34
35.公安机关作出哪些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35
36.海关作出哪些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35
37.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作出哪些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35
3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作出哪些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35
39.中国证监会作出哪些行政处罚以前,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36
4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哪些行政处罚以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36
第四十三条【听证之后的处罚】 37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37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有履行处罚的义务】 37
第四十五条【申请复议、提起诉讼不中止处罚的执行】 37
第四十六条【罚缴分离原则】 38
第四十七条【当场收缴罚款范围】 38
41.关于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哪些特殊规定 38
第四十八条【边远地区当场收缴罚款】 39
第四十九条【罚款收据】 39
第五十条【罚款交纳期】 39
第五十一条【执行措施】 39
第五十二条【分期缴纳罚款】 41
第五十三条【没收的非法财物的处理】 41
第五十四条【监督检查】 42
第七章 法律责任 42
第五十五条【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42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的拒绝处罚权及检举权】 42
第五十七条【自行收缴罚款的处理】 42
第五十八条【私分罚没财物的处理】 43
第五十九条【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及对有关人员的处理】 43
第六十条【违法实行检查或执行措施的赔偿责任】 43
第六十一条【对拒不移交罪犯的有关人员的处理】 43
第六十二条【执法人员失职承担的责任】 44
第八章 附则 44
第六十三条【国务院制定罚缴分离办法】 44
第六十四条【生效日期】 44
配套法规 45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 4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 52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56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节录) 8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节录) 92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126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46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 1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节录) 170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节录) 174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176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182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11
实用附录 227
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 227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228
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229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30
行政处罚决定书 231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