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法西斯主义的理论 1
第一章 基本思想 1
一 法西斯主义的哲学观 1
二 精神主义观 2
三 斗争是生活的积极观 2
四 伦理观 3
五 宗教观 4
六 伦理和现实主义观 4
七 反个人主义和自由 5
八 反社会主义和组合主义 6
九 民主政治和民族 7
十 国家观 8
十一 一个伦理的国家 9
十二 国家的内容 9
十三 威权 10
第二章 政治的和社会的主义 11
一 主义的原始 11
二 主义的发展 14
三 反对和平主义战争和生活的义务观 15
四 人口政策和我们底「邻人」 17
五 反对历史的唯物主义和阶级斗争 17
六 反对民主政治的狂想 18
七 民主政治的虚构 20
八 反对自由主义 21
九 法西斯主义不是复古思想 23
十 国家的价值和使命 25
十一 国家的统一和资本主义的矛盾 26
十二 法西斯国家和宗教 28
十三 帝国和纪律 29
下篇 法西斯主义的基本法 31
一 工团和组合制度 31
一 工团和劳工的集团关系(一九二六年四月三日法律) 31
二 工团的功用和劳工的集团关系(一九二六年七月一日君令) 45
三 劳工约章(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一日采用) 89
四 国家组合评议会(一九三○年三月二十日法律) 97
五 组合经济的省评议会组织和职权(一九三一年六月十八日法律) 119
六 劳工娱乐的国家事业(一九二五年五月一日君令) 131
二 政治制度 137
一 政治元首的权力(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法律) 137
二 代法律令和行政权力(一九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法律) 141
三 选举法(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二日命令) 145
四 法西斯主义最高评议会(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法律) 157
三 经济制度 161
一 强制的实业信用组合(一九三二年六月十六日代律令) 161
二 新创实业的预求准许(一九三三年一月十二日法律) 169
三 沼泽和湿地的整个改良 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