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述 1
大事记 7
第一篇 政区 34
第一章 建置与行政区划 34
第一节 位置面积 34
第二节 建置沿革 34
第三节 行政区划 35
第二章 各镇概况 35
第一节 新华镇 35
第二节 花山镇 39
第三节 花东镇 43
第四节 狮岭镇 46
第五节 赤坭镇 49
第六节 炭步镇 52
第七节 北兴镇 54
第八节 芙蓉镇 56
第九节 梯面镇 58
第十节 花侨镇 60
第二篇 环境 土地 人口 62
第一章 自然环境 62
第一节 地质 地貌 62
第二节 气候 63
第三节 河流 69
第四节 土壤 植被 69
第五节 自然资源 71
第二章 环境保护 74
第一节 环境质量与监测 74
第二节 环境污染与治理 78
第三节 环境管理 80
第三章 土地利用与管理 82
第一节 土地利用与规划 82
第二节 耕地保护 85
第三节 地籍管理 87
第四节 用地管理 87
第五节 地名管理 90
第四章 人口 91
第一节 人口状况 92
第二节 人口变动 96
第三节 计划生育 98
第三篇 经济综述 104
第一章 经济发展概貌 104
第二章 经济结构与效益 106
第一节 经济结构 106
第二节 经济效益 111
第四篇 经济体制改革 114
第一章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14
第一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14
第二节 社区经济合作组织 115
第三节 农村股份合作制 116
第二章 企业制度改革 117
第一节 产权制度改革 117
第二节 公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 118
第三章 流通体制改革 119
第一节 商业体制改革 119
第二节 粮食体制改革 120
第三节 供销体制改革 121
第四章 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121
第一节 财政体制改革 121
第二节 金融体制改革 122
第五篇 经济管理 123
第一章 计划管理 123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23
第二节 管理体制 123
第三节 计划编制与执行 124
第二章 统计 127
第一节 机构与管理 127
第二节 专业统计 127
第三节 专项统计普查 129
第四节 资料汇编和统计分析 131
第五节 统计检查 132
第三章 财政 133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33
第二节 财政管理 133
第三节 财政收支 134
第四章 税务 136
第一节 1999年以前的税务 136
第二节 国家税务 138
第三节 地方税务 140
第五章 工商行政管理 141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41
第二节 企业登记管理 142
第三节 合同、商标、广告管理 146
第四节 经济检查 148
第五节 市场管理 149
第六章 物价管理 150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50
第二节 价格开放 150
第三节 价格调控与调查 151
第四节 价格监督和评估 154
第七章 质量技术监督 155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55
第二节 计量管理 155
第三节 标准化管理 156
第四节 质量管理 156
第五节 打假治劣 157
第八章 审计 158
第一节 国家审计 159
第二节 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 161
第六篇 农业 162
第一章 概述 162
第二章 种植业 165
第一节 粮油作物 166
第二节 蔬菜 169
第三节 水果 172
第四节 花卉 176
第五节 糖蔗 茶叶 179
第三章 林业 179
第一节 森林资源 180
第二节 育苗 造林 182
第三节 森林保护 183
第四节 林场 森林公园 185
第四章 饲养业 186
第一节 畜禽饲养 186
第二节 饲料 188
第三节 畜牧科技 189
第四节 疫病防治 190
第五节 兽医卫生监管 190
第五章 水产业 191
第一节 江河捕捞 191
第二节 水产品种与饲料 192
第三节 淡水养鱼 193
第四节 特种水产养殖 194
第五节 水产科技 195
第六节 水产管理 196
第六章 水利 197
第一节 灌溉工程 198
第二节 防洪工程 201
第三节 “三防”工作 202
第四节 水利管理 203
第七章 农业机械 204
第一节 农机具 204
第二节 农机管理 207
第三节 农机服务 207
第八章 乡镇企业 208
第一节 概述 208
第二节 主要行业 211
第三节 各镇企业简况 213
第四节 企业管理 215
附记 花都军民抗击“5·8”洪灾 217
第七篇 工业 222
第一章 概述 222
第二章 企业经营状况 226
第一节 国有企业 226
第二节 市属集体企业 227
第三节 部门企业 228
第四节 “三资”企业 229
第五节 个体私营企业 231
第三章 工业行业 233
第一节 电业 234
第二节 建材业 240
第三节 机械制造业 242
第四节 电子电器业 243
第五节 汽车、摩托车制造业 244
第六节 制衣业 245
第七节 化学工业 246
第八节 工艺制品业 247
第九节 食品加工业 248
第十节 皮革制品业 250
第十一节 制药业 251
第十二节 矿业 251
第八篇 建筑业 房地产业 253
第一章 建筑业 253
第一节 勘察设计 253
第二节 建筑企业 254
第三节 建筑市场管理 255
第四节 施工管理 256
第二章 房地产业 259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与企业管理 259
第二节 房地产交易与市场管理 261
第三节 公房管理 262
第四节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263
第九篇 商贸服务业 264
第一章 商贸流通 264
第一节 概述 264
第二节 商业成分 267
第三节 商品市场 268
第四节 市场建设 271
第五节 粮油贸易 275
第六节 供销合作社商业 280
第二章 服务业 281
第一节 饮食业 281
第二节 旅业 286
第三节 理发、摄影及修理业 287
第四节 其他服务业 288
第三章 旅游业 289
第一节 旅游景点与线路 289
第二节 旅游企业 292
第三节 旅游经营 293
第四节 旅游市场管理 294
第十篇 外经外贸 口岸 296
第一章 外经外贸 296
第一节 对外经济 296
第二节 对外贸易 299
第三节 外经贸管理 303
第二章 口岸 304
第一节 口岸机构 305
第二节 口岸码头建设 306
第三节 口岸管理 307
第十一篇 金融业 312
第一章 银行 312
第一节 概况 312
第二节 机构与业务 313
第二章 保险 327
第一节 机构 327
第二节 保险业务 328
第三章 证券 329
第一节 机构 329
第二节 证券交易 330
第十二篇 交通 邮电 332
第一章 交通运输 332
第一节 公路运输 332
第二节 水路运输 343
第三节 铁路运输 346
第二章 邮电 348
第一节 邮政 348
第二节 电信 352
第十三篇 城乡建设 358
第一章 城乡规划 358
第一节 城区规划 358
第二节 镇村规划 359
第三节 城乡规划管理 359
第二章 市政建设 360
第一节 机构 361
第二节 城区道路 361
第三节 排水工程与污水处理 364
第四节 公园与广场 366
第五节 环境卫生 367
第六节 城区公共绿化 368
附 古树名木 371
第七节 供水 供气 372
第三章 镇村建设 375
第一节 城镇建设 375
第二节 乡村建设 376
第三节 建设管理 376
第四章 城市管理 377
第一节 城管机构 377
第二节 专项管理 377
第三节 综合治理 378
附记 城市建设管理“三年一中变” 379
第五章 经济开发区建设 383
第一节 西城经济开发区 383
第二节 机场经济开发区 386
附记 花都市机场征地、拆迁及安置工作 387
第十四篇 政治体制改革 391
第一章 党政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 391
第一节 党政机构改革 391
第二节 政府职能转变 392
第二章 人事制度改革 393
第一节 干部管理制度改革 393
第二节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393
第三节 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394
第三章 基层民主制度建设 394
第一节 村级民主直选 394
第二节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395
第三节 推行镇务公开 396
第十五篇 党派 群团 397
第一章 中共地方组织 397
第一节 中共花都市委员会 397
第二节 党员代表大会 399
第三节 重要会议 400
第四节 重大决策与活动 403
第五节 组织建设 411
第六节 宣传教育 418
第七节 统战工作 421
第八节 政策研究 424
第九节 党史研究 425
第十节 党校教育 426
第二章 纪检监察 427
第一节 机构 427
第二节 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纪教育 428
第三节 处理信访举报和查处违纪案件 430
第四节 纠风与专项治理 432
第五节 执法监察与效能监察 433
第三章 民主党派 434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花都市支部 434
第二节 中国民主同盟花都市支部 435
第三节 中国民主建国会花都市支部 436
第四节 中国民主促进会花都市总支部 438
第五节 中国农工民主党花都市总支部 439
第六节 中国致公党花都市支部委员会 440
第七节 九三学社广州市委员会花都市小组 441
第四章 群众团体 442
第一节 工会 442
第二节 共青团与少先队 445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448
第四节 工商业联合会 451
第五节 归国华侨联合会 453
第六节 科学技术协会 454
第七节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459
第十六篇 人大 政府 政协 461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461
第一节 机构 461
第二节 人民代表换届选举 462
第三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464
第四节 常委会主要活动 469
第五节 镇人民代表大会 473
第二章 人民政府 474
第一节 机构 474
第二节 政府组成人员 476
第三节 政府常务会议 477
第四节 重大活动 479
第五节 办理议案提案 484
第六节 信访工作 485
第三章 人民政协 488
第一节 机构 488
第二节 历届政协会议 489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议 491
第四节 重要工作和活动 491
第十七篇 编制 人事 497
第一章 机构编制 497
第一节 机构设置 497
第二节 定员编制 498
第二章 人事 499
第一节 干部管理 499
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501
第三节 工资制度改革与工资调整 503
第四节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505
第五节 人才交流 505
第十八篇 侨务 台务 外事 506
第一章 侨务 506
第一节 机构 506
第二节 侨情 506
第三节 侨政 507
第四节 侨属企业 507
第五节 侨务工作 508
第二章 台务 511
第一节 机构 511
第二节 台商投资与捐赠 511
第三节 涉台事务 512
第三章 外事 514
第一节 机构 514
第二节 接待来访 514
第三节 对外交往 514
第四节 报批签证 515
第十九篇 军事 516
第一章 军事机构 516
第一节 地方军事机构 516
第二节 驻花都部队 517
第二章 民兵 预备役 518
第一节 组织建设 518
第二节 政治思想教育 518
第三节 训练与装备 519
第四节 重要活动 519
第三章 兵役与优抚 520
第一节 兵役 520
第二节 优抚 521
第四章 “共建”活动与拥政爱民 521
第一节 “共建”活动 521
第二节 拥政爱民 522
第五章 国防动员 523
第一节 组织机构 523
第二节 国防教育 524
第三节 人民防空 526
第二十篇 政法 528
第一章 维护社会稳定 528
第一节 机构 528
第二节 队伍建设 528
第三节 社会治安整治 529
第四节 综合治理与维稳工作 530
第二章 公安 532
第一节 机构 532
第二节 打击犯罪 532
第三节 治安管理 533
第四节 户政管理 534
第五节 道路交通管理 535
第六节 消防管理 536
第三章 检察 538
第一节 机构 538
第二节 刑事检察与反贪污贿赂 538
第三节 法纪检察与监所检察 540
第四节 控告申诉检察与民事、行政检察 541
第四章 审判 542
第一节 机构 542
第二节 刑事与民事案件审判 542
第三节 经济与行政案件审判 545
第四节 执行工作与审判监督 546
第五章 司法行政 548
第一节 机构 548
第二节 法制宣传教育 548
第三节 律师事务 公证 548
第四节 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 550
第二十一篇 精神文明建设 552
第一章 思想道德教育 552
第一节 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552
第二节 “三德”教育 553
第二章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54
第一节 创建文明形象活动 554
第二节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556
第三节 创建文明村镇活动 556
第四节 创建文明行业活动 557
第五节 全国文明单位选介 557
第三章 文明共建活动与青少年教育 559
第一节 文明共建活动 559
第二节 青少年教育 559
第二十二篇 教育 科技 文化 561
第一章 教育 561
第一节 行政管理 561
第二节 普通教育 562
第三节 职业教育 565
第四节 成人教育 565
第五节 教师 567
第六节 经费与设施 569
第二章 科技 570
第一节 科技机构 571
第二节 科技管理 572
第三节 科技成果 574
第四节 气象测报 577
第五节 地震监测 579
第六节 信息化建设 580
第三章 文化 580
第一节 文化艺术 580
第二节 广播 电视 586
第三节 电影 587
第四节 报刊 588
第四章 档案 地方志 589
第一节 档案事业 589
第二节 方志与年鉴编纂 593
第二十三篇 卫生 体育 596
第一章 卫生 596
第一节 卫生机构 596
第二节 卫生体制改革 599
第三节 医疗技术与管理 601
第四节 卫生防疫 605
第五节 妇幼保健 612
第六节 药政管理 616
第七节 医学科研与交流 617
第八节 爱国卫生运动 618
第九节 初级卫生保健 621
第十节 实施无偿献血 622
第二章 体育 623
第一节 机构与设施 623
第二节 群众体育 623
第三节 学校体育 624
第四节 竞技体育 625
第二十四篇 社会 636
第一章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636
第一节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636
第二节 转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636
第三节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637
第四节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637
第二章 劳动管理与社会保险 638
第一节 劳动管理 638
第二节 企业工资福利 641
第三节 社会保险 642
第三章 民政 644
第一节 机构设置 644
第二节 优抚安置 644
第三节 赈灾救济 647
第四节 社会福利 648
第五节 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649
第六节 残疾人事业 652
第七节 老龄工作 653
第四章 人民生活 655
第一节 居民收入与消费 655
第二节 居住条件 657
第三节 居民储蓄 657
第五章 民俗 658
第一节 生活习俗 658
第二节 岁时习俗 660
第三节 礼仪习俗 662
第四节 忌讳 665
第六章 宗教 666
人物 667
人物传 667
白玉堂 667
徐安如 668
黄苏 669
罗坤 669
汤宝佳 670
利坚 671
附一:补遗人物 672
王永名 672
钟笑炉 673
商承祚 674
许锐洪 许锐光 676
附二:《花县志》(1995年版)立传人物名录 677
人物略 679
陈惠莲 679
王德仁 679
人物录 679
全国性荣誉获得者 679
省级以上劳动模范 685
花都市荣誉市民 687
人物表 692
劳动模范 692
省级先进工作者 693
高级职称科技人员 699
花都驻军获奖人物 704
附录 709
一、文献辑存 709
中共花都市委、花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意见 709
中共花都市委、花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 712
中共花都市委、花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政企分开改革的决定 716
中共花都市委、花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决定 718
中共花都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补充规定 721
花都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制度 725
中共花都市委、花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的优惠办法 7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花县设立花都市的批复 729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撤销花县设立花都市的批复 729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撤销番禺市和花都市设立广州市番禺区和花都区的批复 730
二、前志勘误 730
修志始末 737
索引 740
人物索引 740
表格索引 741
彩页图片索引 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