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背景与总体框架 1
1.1 历史遗留污染的研究现状 1
1.2 污染场地的管理现状评估 4
1.3 研究的必要性和目的 11
1.4 主要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12
1.5 相关概念辨析 15
1.6 项目执行方案 16
2 美国超级基金法概述 17
2.1 超级基金法的出台背景 17
2.2 超级基金法的立法目的和调整对象 19
2.3 超级基金法的法律框架和特点 23
2.4 超级基金法的发展历程 26
2.5 超级基金法的修正沿革 31
2.6 超级基金法的法律争议 37
2.7 小结 39
3 超级基金法环境责任体系分析 40
3.1 归责原则及其构成要件 40
3.2 赔偿范围 43
3.3 责任主体——潜在责任人 45
3.4 共同侵权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54
3.5 反应费用追偿诉讼与分摊诉讼 56
3.6 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 60
3.7 免责条款 62
3.8 小结 66
4 超级基金法行政权力授予与监督制度 67
4.1 超级基金法执法部门 67
4.2 与反应行动相关的授权 71
4.3 联邦与州的分权与合作 81
4.4 正当法律程序之行政听证 84
4.5 公众监督:行政公开与公民诉讼 86
4.6 国家机关的监督:国会控制与司法审查 89
4.7 小结 99
5 超级基金法污染场地反应机制 101
5.1 场地反应机制概述 101
5.2 场地反应相关法律授权 101
5.3 场地反应执行程序 105
5.4 污染场地类型与技术标准 113
5.5 健康影响评价与场地修复标准 121
5.6 超级基金场地清理修复程序 124
5.7 小结 142
6 超级基金法的资金机制分析 144
6.1 超级基金概述 144
6.2 基金融资机制 150
6.3 基金的支出状况分析 154
6.4 基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63
6.5 小结 164
7 超级基金法棕地治理与再开发 167
7.1 内涵与挑战 167
7.2 问题的由来及政府的应对 168
7.3 自愿治理计划 180
7.4 棕地再开发项目执行 188
7.5 棕地再开发成效和问题 194
7.6 小结 199
8 超级基金法对美国环境政策的影响 202
8.1 超级基金法对环境税收政策的影响 202
8.2 环境责任保险政策 205
8.3 绿色信贷政策 209
8.4 小结 212
9 超级基金法实施绩效分析 213
9.1 可量化绩效 213
9.2 不可量化绩效 228
9.3 超级基金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230
9.4 小结 232
10 超级基金法案例研究 233
10.1 拉芙运河污染场地案例 233
10.2 被污染土地买受人责任和公司负责人连带责任案例 245
10.3 贷款人责任案例 251
10.4 超级基金法是否违宪案例 253
附录 美国超级基金法 262
索引 395
后记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