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解能量论》是法称论师对自己的《释量论》第一品《自悟比量品》的解释,解释得极其详细,有十一卷之多。法称认为分辨义理的是非,须赖于比量智,方能消弭邪智,最终获得明辨是非的理智。而比量智必须依靠正确的因,才能对所衡量的义理得到正确的了解。他开篇就概括叙述了正因的性相、数目所具有的有法和法的遍及关系,更指出具备此种遍及关系的唯有果因,自性因与不可得因三种类型。据此,他认为没有别立喻支的必要。而检查因相的正确与否,以同品有异品有,同品有异品无,同品无异品有,同品无异品无四句料简即足。代替了九句因。本书稿是杭州佛学院副院长刚晓法师对法称论师《释量论》第一品《自悟比量品》的解释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