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判要旨:1932-1934》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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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张翥主编;吴经熊校订
  • 出 版 社:上海法学编译社
  • 出版年份:1936
  • ISBN:
  • 页数:898 页
图书介绍:

▲民法 1

第一编 总则 1

第一章 法例 1

第二章 人 4

第一节 自然人 4

第二节 法人 6

第一款 通则 6

第二款 社团 7

第三款 财团 7

第三章 物 10

第四章 法律行为 10

第一节 通则 10

第二节 行为能力 11

第三节 意思表示 12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15

第五节 代理 15

第六节 无效及撤销 17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17

第六章 消灭时效 17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23

民法总则施行法 25

第二编 债 29

第一章 通则 29

第一节 债之发生 29

第一款 契约 29

第二款 代理权之授与 34

第三款 无因管理 34

第四款 不当得利 34

第五款 侵权行为 35

第二节 债之标的 39

第三节 债之效力 41

第一款 给付 41

第二款 迟延 42

第三款 保全 45

第四款 契约 46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48

第五节 债之移转 48

第六节 债之消减 51

第一款 通则 51

第二款 清偿 51

第三款 提存 55

第四款 抵销 57

第五款 免除 61

第六款 混同 63

第二章 各种之债 64

第一节 买卖 64

第一款 通则 64

第二款 效力 66

第三款 买囘 68

第四款 特种买卖 68

第二节 互易 68

第三节 交互计算 69

第四节 赠与 69

第五节 租赁 70

第六节 借货 77

第一款 使用借贷 77

第二款 消费借贷 77

第七节 雇佣 78

第八节 承搅 78

第九节 出版 79

第十节 委任 79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80

第十二节 居间 88

第十三节 行纪 88

第十四节 寄托 89

第十五节 仓库 89

第十六节 运送营业 89

第一款 通则 89

第二款 物品运送 89

第三款 旅客运送 90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90

第十八节 合夥 90

第十九节 隐名合夥 102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102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102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102

第二十三节 和解 103

第二十四节 保证 103

民法债编施行法 107

第三编 物权 111

第一章 通则 111

第二章 所有权 117

第一节 通则 117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119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120

第四节 共有 120

第三章 地上权 122

第四章 永佃权 123

第五章 地役权 123

第六章 抵押权 123

第七章 质权 133

第一节 动产质权 133

第二节 权利质权 136

第八章 典权 138

第九章 留置权 143

第十章 占有 146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 153

第四编 亲属 163

第一章 通则 163

第二章 婚姻 165

第一节 婚约 165

第二节 结婚 174

第三节 婚姻之普通效力 180

第四节 夫妻财产制 182

第一款 通则 182

第二款 法定财产制 184

第三款 约定财产制 186

第一目 共同财产制 187

第二目 统一财产制 187

第三目 分别财产制 187

第五节 离婚 187

第三章 父母子女 208

第四章 监护 218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218

第二节 禁治产人之监护 219

第五章 扶养 219

第六章 家 225

第七章 亲属会议 231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 233

第五编 继承 243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 243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 248

第一节 效力 248

第二节 限定之继承 251

第三节 遗产之分割 251

第四节 继承之抛弃 252

第五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 253

第三章 遗嘱 253

第一节 通则 253

第二节 方式 253

第三节 效力 253

第四节 执行 253

第五节 撤销 254

第六节 特留分 254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 257

▲民事诉讼法 281

第一编 总则 281

第一章 法院 281

第一节 管辖 281

第二节 法院职员之回避 283

第二章 当事人 288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 288

第三节 共同诉讼 289

第三节 诉讼参加 290

第四节 诉讼代理人及辅佐人 291

第三章 诉讼费用 293

第一节 诉讼费用之负担 293

第二节 诉讼费用之担保 293

第三节 诉讼救助 293

第四章 诉讼程序 297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 297

第二节 送达 298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 300

第四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 309

第五节 言词辩论 316

第六节 裁判 321

第七节 诉讼卷宗 333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333

第一章 通常诉讼程序 333

第一节 起诉 334

第二节 言词辩论之准备 338

第三节 证据 338

第一目 通则 338

第二目 人证 355

第三目 鉴定 355

第四目 书证 356

第五目 勘验 358

第六目 证据保全 358

第四节 和解 358

第五节 判决 363

第二章 简易诉讼程序 376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377

第一章 第二审程序 377

第二章 第三审程序 390

第四编 抗告程序 394

第五编 再审程序 403

第六编 督促程序 414

第七编 保全程序 414

第八编 公示催告程序 444

第九编 人事诉讼程序 444

第一章 婚姻事件程序 444

第二章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 446

第三章 禁治产事件程序 446

第四章 宣告死亡事件程序 446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 447

▲土地法 449

第一编 总则 449

第一章 法例及施行 449

第二章 土地所有权 449

第三章 土地重划 449

第四章 土地测量 449

第五章 地政机关及土地裁判所 449

第二编 土地登记 449

第一章 通则 449

第二章 登记簿册及登记地图 449

第三章 登记程序 450

第一节 通则 450

第二节 第一次土地登记程序 450

第三节 所有权登记程序 450

第四节 所有权以外权利登记程序 450

第五节 涂销登记 450

第四章 登记费 450

第五章 土地权利书状 450

第三编 土地使用 450

第一章 通则 450

第二章 市地 451

第一节 使用限制 451

第二节 房屋救济 451

第三章 农地 451

第一节 耕地租用 451

第二节 荒地使用 451

第四章 土地重划程序 452

第四编 土地税 452

第一章 通则 452

第二章 地价之申报及估计 452

第三章 改良物价值之估计 452

第四章 地价册 452

第五章 税地区别 452

第六章 土地税徵收 452

第七章 改良物徵税 452

第八章 欠税 452

第九章 土地税之减免 453

第十章 不在地主税 453

第五编 土地徵收 453

第一章 通则 453

第二章 徵收准备 453

第三章 徵收程序 453

第四章 补偿地价 453

第五章 迁移费 453

第六章 诉愿与公断 453

第七章 罚则 453

土地法施行法 455

▲公司法 457

第一章 通则 457

第二章 无限公司 458

第一节 设立 459

第二节 公司之内部关系 459

第三节 公司之对外关系 459

第四节 退股 461

第五节 公司之解散 461

第六节 清算 461

第三章 两合公司 461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 461

第一节 设立 461

第二节 股分 462

第三节 股东会 463

第四节 董事 463

第五节 监察人 464

第六节 会计 464

第七节 公司债 464

第八节 变更章程 464

第九节 解散 464

第十节 清算 464

第五章 股份两合公司 464

第六章 罚则 464

公司法施行法 465

▲票据法 467

第一章 总则 467

第二章 汇票 467

第一节 发票及款式 467

第二节 背书 467

第三节 承兑 468

第四节 参加承兑 468

第五节 保证 468

第六节 到期日 469

第七节 付款 469

第八节 参加付款 469

第九节 追索权 469

第十节 拒绝证书 470

第十一节 复木 470

第十二节 誊本 470

第三章 本票 470

第四章 支票 470

第五章 附则 470

票据法施行法 471

▲商标法 473

▲著作权法 477

▲关於上海公共租界内中国法院之协定 479

▲登记通例 481

▲不动产登记条例 483

▲民事诉讼执行规则 495

▲修正诉讼费用规则 519

▲公司登记规则 521

▲船舶登记法 523

▲寺庙登记条例 525

▲监督寺庙条例 527

▲刑法 529

第一编 总则 529

第一章 法例 529

第二章 刑事责任 535

第三章 未遂犯 541

第四章 共犯 545

第五章 刑 571

第六章 累犯 577

第七章 数罪并罚 579

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减 607

第九章 缓刑 612

第十章 假释 612

第十一章 时效 613

第十二章 保安处分 613

第二编 分则 613

第一章 内乱罪 614

第二章 外患罪 614

第三章 妨害国交罪 614

第四章 渎职罪 614

第五章 妨害公务罪 618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 619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620

第八章 脱逃罪 620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灭证据罪 621

第十章 伪证及诬告罪 622

第十一章 公共危险罪 628

第十二章 伪造货币罪 629

第十三章 伪造有价证券罪 632

第十四章 伪造度量衡罪 633

第十五章 伪造文书印文罪 633

第十六章 妨害风化罪 638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641

第十八章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 651

第十九章 妨害农工商罪 652

第二十章 鸦片罪 652

第二十一章 赌博罪 653

第二十二章 杀人罪 653

第二十三章 伤害罪 664

第二十四章 堕胎罪 678

第二十五章 遗弃罪 678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 679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686

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罪 686

第二十九章 窃盗罪 686

第三十章 抢夺强盗及海盗罪 692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 709

第三十二章 诈欺背信及重利罪 712

第三十三章 恐吓及掳人勒赎罪 718

第三十四章 赃物罪 725

第三十五章 毁弃损坏罪 726

删 729

刑法施行法 739

▲刑事诉讼法 741

第一编 总则 741

第一章 法例 741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 745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 747

第四章 辩护人辅佐人及代理人 749

第五章 文书 749

第六章 送达 750

第七章 期日及期间 751

第八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 756

第九章 被告之訉问 758

第十章 被告之羁押 758

第十一章 搜索及扣押 759

第十二章 勘验 760

第十三章 人证 764

第十四章 鉴定及通译 766

第十五章 裁判 768

第二编 第一审 769

第一章 公诉 769

第一节 侦查 770

第二节 起诉 777

第三节 审判 780

第二章 自诉 803

第三编 上诉 806

第一章 通则 806

第二章 第二审 824

第三章 第三审 828

第四编 抗告 836

第五编 再审 839

第六编 非常上诉 843

第七编 简易程序 845

第八编 执行 845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 846

刑事诉讼法施行法 849

▲大赦条例 851

▲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 865

▲禁烟治罪暂行条例 871

▲禁毒治罪暂行条例 877

▲特别刑事法令刑等计算标准条例 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