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各国警察》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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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李士珍著
  • 出 版 社: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份:1947
  • ISBN:
  • 页数:314 页
图书介绍:

再版序 1

序 1

自序 1

绪论 1

第一篇 德国警察 7

第一章 警察史略 7

第二章 警察机关之组织 9

第一节 城市警察 9

第二节 乡村警察 17

第三节 地方警察 18

第三章 警察之权限 19

第四章 警察之人事 21

第一节 选择 21

第二节 试用 22

第三节 升级 23

第四节 救济 23

第五节 退职 24

第五章 特种警察 25

第一节 防空警察 25

第二节 公路警察 29

第三节 消防警察 31

第四节 水上警察 32

第五节 保安警察 33

第六节 骑警 34

第七节 女侦缉 37

第六章 警察教育 38

第一节 警官教育 38

第二节 警士教育 44

第七章 所见 48

第二篇 奥国警察 49

第一章 警察机关之组织 49

第一节 警察最高机关 49

第一款 人员设置 49

第二款 事务职掌 50

第一项 政治警察司 50

第二项 联邦保安警察司 51

第三项 警务行政司 51

第四项 联邦乡村警察司 53

第五项 义勇自卫司 53

第二节 联邦保安警察机关 53

第一款 联邦保安警察机关之设置 53

第二款 维也纳警察厅之组织 54

第一项 厅内组织 56

第二项 各队任务 62

第三款 下级警察机关之组织 63

第一项 区署 64

第二项 派出所 65

第三项 违警审判所 66

第四项 车站分驻所 66

第三节 联邦乡村警察机关 67

第一款 乡村警察高级机关 67

第二款 乡村警察分监部 67

第三款 乡村警察队部 69

第一项 大队 69

第二项 中队 69

第四款 乡村警察分驻所 69

第二章 特种警察 71

第一节 政治警察 71

第二节 交通警察 72

第三节 航空警察 73

第四节 沟渠警察 73

第五节 消防警察 74

第六节 刑事警察 76

第七节 水上警察 76

第三章 警察俸给 77

第四章 警察教育 82

第一节 保安警察教育 82

第一款 警官 82

第二款 警员 86

第二节 乡村警察教育 93

第一款 警官 93

第二款 警员 94

第五章 警察杂录 97

第六章 所见 99

第三篇 意国警察 101

第一章 警察机关之组织 101

第一节 监督机关 101

第二节 执行机关 103

第一款 都会警察 103

第二款 县市警察 104

第三款 乡村警察 105

第二章 警察之人事 106

第三章 警察装械之配备 108

第四章 警察勤务制度及其考核 109

第五章 警察俸给 111

第六章 警察教育 114

第一节 警官教育 114

第二节 警士教育 115

第七章 警察杂录 119

第八章 所见 121

第四篇 法国警察 123

第一章 警察之组织 123

第一节 中央警察机关 124

第二节 国家警察机关 125

第三节 地方警察机关 128

第二章 警察之人事 129

第一节 招募 129

第二节 待遇 129

第三节 升迁 130

第四节 等级 131

第三章 警察之技术 133

第四章 警察之设备 135

第五章 特种警察 137

第一节 移动警察 137

第二节 政治警察 140

第三节 刑事警察 141

第四节 消防警察 145

第五节 交通警察 147

第六节 交通技术大队 147

第六章 警察教育 150

第七章 警察协助机关之组织 153

第一节 宪兵 153

第二节 共和保安队 155

第八章 所见 157

第五篇 英国警察 159

第一章 警察史略 159

第二章 警察机关之组织 162

第一节 首都警察厅 162

第二节 伦敦市警察厅 164

第三节 郡警察队 164

第四节 县警察队 165

第三章 警察之人事 167

第一节 考试 167

第二节 训练 168

第三节 试用 168

第四节 升迁 169

第五节 纪律 169

第四章 警察与人口之比例 172

第五章 警察装械之配备 173

第六章 警察勤务 174

第七章 警察责任 175

第八章 警察俸给 177

第九章 特种警察 178

第一节 防空警察 178

第二节 政治警察 181

第三节 交通警察 182

第四节 水上警察 183

第五节 消防警察 184

第六节 司法警察 185

第七节 骑警 185

第八节 女警 186

第十章 警察教育 188

第十一章 首都警察厅侦缉局之组织 190

第十二章 警察协助机关——宪兵 193

第十三章 所见 194

第六篇 美国警察 195

第一章 警察史略 195

第二章 警察机关之组织 196

第一节 首都警察厅 196

第二节 纽约警察厅 197

第三节 芝加哥警察厅 199

第四节 旧金山警察厅 200

第五节 全国一般之警察组织 200

第三章 警察之人事 204

第一节 考试 204

第二节 试用 207

第三节 升级 207

第四节 效率登记 210

第五节 功过制度 210

第六节 免职 211

第四章 巡逻制度 213

第五章 犯罪侦查 214

第一节 街侦查队 214

第二节 区侦查队 214

第三节 特别侦查队 214

第一款 谋杀 215

第二款 失踪 215

第三款 当铺 215

第四款 汽车失窃 215

第五款 犯人监认 216

第六款 重要案件 216

第七款 侦查纪录 217

第八款 不端行为纪录 217

第六章 交通管理 218

第七章 警察教育 221

第一节 首都刑事警察大学 221

第二节 纽约警察专门学校 224

第三节 纽约警士训练所 230

第四节 其他警察教育 231

第八章 警察设备 235

第九章 薪给及待遇 237

第十章 警察协助机关——中央侦缉局 240

第十一章 所见 243

第七篇 日本警察 245

第一章 警察史略 245

第二章 警察之组织 246

第一节 本土警察 246

第一款 中央警察机关之组织 246

第二款 地方警察机关之组织 246

第二节 朝鲜警察 250

第三章 警察之人事 251

第一节 任用 251

第二节 升迁 251

第三节 奖惩 252

第四节 待遇 254

第五节 员额 256

第六节 共济组合 257

第四章 警察设备 259

第五章 警察勤务 261

第六章 警察经费 263

第七章 警察教育 264

第一节 警官教育 264

第二节 警士教育 265

第八章 警察之协助机关 267

第九章 所见 268

第八篇 俄国警察 269

第一章 警察史略 269

第二章 警察之组织 272

第一节 最高干部 273

第二节 国内机关 274

第一款 原有组织 274

第二款 现行组织 274

第三节 国外机关 276

第三章 警察之人事 277

第四章 警察勤务 279

第五章 警察教育 281

第一节 秘密警察教育 281

第二节 普通警察教育 282

第六章 警察心目中犯罪之分析 283

第九篇 我国警政问题之检讨与改进 285

前言 285

第一章 建警方针 287

第一节 过去之检讨 287

第一款 缺乏一定方针——不重道德——不明法律——不知科学 287

第二款 误解警察定义 287

第二节 今后之改进 288

第一款 建警方针之依据——国父遗教,领袖训示 288

第二款 建警方针之拟定——道德为基矿——法律为依据——科学为运用 288

第三款 改正警察定义 289

第二章 警察机构 290

第一节 过去之检讨 290

第一款 组织不健全——中央无力——各省分歧——县区复杂——乡保无警 290

第二款 事权不统一——机构重叠——本末倒置——假名朦混——诿过争功 291

第二节 今后之改进 292

第一款 组织力求明确正大——中央设警政署——省设警务处——县设局 292

第二款 事权力求集中统一——裁併骈枝机关——划出非警察之业务——恢复警察眞而目 293

第三章 警察人事 294

第一节 过去之检讨 294

第一款 不称职 294

第二款 不尽力 294

第三款 不安心 294

第二节 今后之改进 294

第一款 改正名称——警长改称巡佐——警士改称警员 295

第二款 严格任用——必须受过正试警官教育 295

第三款 确定地位——巡佐为低级委任职——警员为准委任职 296

第四款 提高待遇——警员与公务员同——队士以维持四人生活为标准 296

第五款 保障职位——定为终身职 296

第六款 规定退休——普通养老——特别养老 296

第四章 警察教育 298

第一节 过去之检讨 298

第一款 统一不澈底 298

第二款 教育无重心 298

第三款 组织不合理 298

第四款 用人不合法 298

第五款 调训不近情 299

第二节 今后之改进 299

第一款 统一教育系统——中央警官——省巡佐——县市警员 299

第二款 确定教育重心——精神与科学并重 299

第三款 规定入学资格——警官高中以上——巡佐警员初中——队士小学 300

第四款 培养高级干部——设硏究员——公费留学——出国考察 300

第五款 提高国民警察教育——利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 301

第五章 警察经费 302

第一节 过去之检讨 302

第一款 无标准 302

第二款 无的款 302

第三款 无预算 302

第二节 今后之改进 302

第一款 确定经常费——列入预算 302

第二款 总预算之比例——省百分之十以上——县不得少于百分之二十 303

第三款 事业费之规定——与警察机关薪饷办公费相等 303

第六章 警察装备 304

第一节 过去之检讨 304

第一款 装具不完全 304

第二款 设备不科学 304

第二节 今后之改进 304

第一款 装具必求齐全 304

第二款 设备务求科学 305

第七章 警察勤务 307

第一节 过去之检讨 307

第一款 配备不机动 307

第二款 制度不一律 307

第二节 今后之改进 307

第一款 配备务求机动 308

第二款 实行警管区制 308

第八章 结论 309

一 警察本质明正化 309

二 警察机构系统化 309

三 警察人事专门化 309

四 警察教育统一化 309

五 警察经费合理化 309

六 警察装备科学化 310

七 警察勤务机动化 310

附录 311

一 各种重要警察之定义 311

二 警卫意义之确认 311

三 国防警察之范围 311

主要参考书 313